书城经济红星二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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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机构

1955年9月以前,军队生产时期,战士调动与劳动力管理由团司令部负责,基本上沿用部队管理形式。10月由供给制改为工资制。1956年6月十三团增设劳动工资股,主要职能是负责劳动就业、人员调配、工资调整、转正定级及职工奖惩。1960~1965年5月,在农场政治处设置人事科。1966年12月,在农场经管科设置劳资干事1人,专门负责职工管理,干部仍由政治处管理。1967年6月18日成立临时革命委员会,农场机关设置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劳动工资由司令部管理,干部工资仍由政治处管理。1984年12月,农场机构改革,设一处(政治处)、二科(行管科、计财科)、四大服务公司(农业技术服务公司、工交公司、供销公司、基建公司),劳动工资归计财科管理。1992年2月成立劳资科,负责劳动工资、工人调动、社会保险等工作。干部调动由组织科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