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大败局(全新修订版)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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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玫瑰园: 在没有路标的花园里(2)

就在邓智仁为玫瑰园的合法身份四处钻营的时候,中国经济“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怪规律再度应验。由于各地脱离实际大上工程,以致通货膨胀提前来临,宏观景气突然逆转,中央在无奈之下提出了“宏观调控,治理整顿”的方针,并严令停建“楼堂馆所”,像玫瑰园这样的外销别墅项目首先遭遇冲击。银根紧缩导致业已开工的玫瑰园停停建建,陷入进退无度的窘境,邓智仁只有拿利达行的钱一次次地给玫瑰园输血,那些他十分“轻易”地赚来的钱现在又十分轻易地掏了出来。其间,玫瑰园的另一家大股东又频繁发生变更,人进人出,转来转去,利达行的股份增加到了90%,玫瑰园真的成了邓智仁一个人的事了。

此时在中国民间流传着很多民间谚语,其中很出名的一句是:“到北京才知道自己官小,到广州才知道自己钱少,到海南才知道自己身体不好。”在大北京沉浮了一段时间的邓智仁也意识到了“官效应”的重要。为了取得土地出让证,他四处寻找有较深政府背景的公司做靠山,可是在与这些公司的合作中又屡屡受骗吃亏,打起官司来更是回回落败,他终于明白在高深莫测的北京城,有些人是惹不起的,有些事是干不得的。他颇为感慨地对朋友说:“在内地做房地产,不仅要应付市场,还要应付政府、应付银行、应付形形色色的人。我已经厌倦与人打交道……香港人喜欢用法律解决问题,但我们告到法院就从来没有成功过,还要赔进更多的时间和金钱,在内地当被告固然不好,当原告更辛苦,很多时候,等待比出击更重要。”

日后曾有业内人士假设,如果没有刘常明的这些批文猫腻和烂账,玫瑰园是不是就俏丽可人了?有很多专家对此表示怀疑。他们认为,邓智仁从一开始就犯了一个战略判断的大错误。用万科掌门人王石的话说,玫瑰园从一开始就是一个注定的败局。据他分析,玫瑰园占地面积近50万平方米,而迄今上海或北京成功的别墅项目很少有超过10万平方米的,因此玫瑰园的当量之大超出了正常的市场容量;其次,玫瑰园以外销为主打目标,而哪怕是在深圳这样毗邻港澳的外向型城市,楼市的外销比例也不过10%。因此王石认为,刘常明和邓智仁搞玫瑰园项目是被房地产泡沫繁荣的假象所迷惑了。

1994年9月,在邓智仁的上百次奔波下,北京市土地管理局终于与利达公司正式达成土地出让协议。根据规定,土地出让年限为70年,利达公司向土管局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每平方米300元,共计1?郾5亿元,到1995年底分3笔付清。

一面要支付源源不断的工程建设款,一面要付清巨额的土地出让金,深陷玫瑰园的邓智仁欲哭无泪,此时刘常明已魂归西天,他想要掐人的脖子都不知道该找谁了。为了让游戏继续玩下去,他只好走上负债经营的道路。其中第一笔债务即向北京一家有“背景”的公司借债1720万美元及3422万元人民币。在银根日趋紧缩的大氛围中,邓智仁的这些借款都是通过非正常渠道拆借的短期高息资金,他不熟悉大陆在资金运作中的种种猫腻,这些钱层层转借到他手上,已是息上加息,高得吓人。他贸然闯进这个圈子,看得心惊肉跳,借得胆战心惊,不知不觉中已是债台高筑,欲罢不能了。

1994年底到1995年上半年,北京房地产市场滑入空前低谷,市场异常萧条,豪华别墅和高档公寓更是全面滞销。邓智仁纵有天大本事也无力回天,玫瑰园的销售陷入停顿,此时此刻,利达公司拆借的短期高息资金陆续到期,邓智仁根本无力偿还。邓智仁只好转变战略,开始将玫瑰园从外销转向内销。他发现,外销楼盘市场空间非常有限,众多开发商争夺一个狭小份额,势必打得头破血流,内销市场则相对广阔,而北京楼价居高不下,说明有潜在需求支撑。这一判断应该说是明智的,可是这位具有超人敏锐眼光的代理商在具体的开发经营过程中却又暴露出管理经验不足的弱点。

为了推动内销,邓智仁把他在香港的一批售楼明星“空降”到北京,希望在短时间内毕其功于一役。这些香港职员当时月薪都在5万—6万元,加上住宿和往返机票,每个人平均每月要花掉公司9万元以上,这笔钱至少可以雇用10个有能力的北京人,人员成本的高昂直接导致公司竞争力的下降。同时,香港来的管理人员又与当地人发生文化和观念上的冲突,内地人员工作干得出色却薪水拿得极低,积极性受挫;而香港来的策划人员则不清楚内地市场的千差万别,以香港弹丸之地的规律硬套到大陆市场头上,以致利达公司很快陷入内外交困的境地,邓智仁步入他职业生涯中最黑暗的时期。

到1995年秋天,利达公司已先后向玫瑰园注资9000万港元,再往后就弹尽粮绝了,那笔巨额的土地出让金也在缴纳了8100万元之后,就再也难以为继。怎么样的市场,造就怎么样的商人,穷途末路的邓智仁发现他似乎并不适合北京这样的城市,商人的本能让他不由自主地寻找另一位像刘常明那样有“另类本事”的人。于是,一个叫梁振山的人就走进了玫瑰园。

山西人梁振山自称是一个很有“上层”背景的人,调动亿万元的资金在他看来易如探囊取物,而这些本事却正是邓智仁梦寐以求的。梁振山被任命为玫瑰园公司总经理,其主要职责便是对外融资。

可是,邓智仁很快发现,天下所有的“刘常明”都有着同样的道德观念和职业性格,在这点上,决无任何例外。仅半年,他就察觉梁振山利用“首都第一别墅”的名声四处招摇撞骗,并私刻公章进行非法融资,而且还大笔挪用他好不容易筹措来的供玫瑰园苟延残喘的资金。于是,邓智仁愤而将梁振山开除。可梁振山又岂是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主儿,他转而攻击邓智仁利用玫瑰园骗钱,并鼓动一批债主上门追债,还将玫瑰园的窘境公之于媒体,一时间邓梁之争甚嚣尘上,玫瑰园危机首度被曝光于天下。

“我是全北京最失败的人”

决定一个经营活动成败的要素有很多,如决策、技术、资金、人才等等,而还有很重要的一项却常常被忽视了,那就是时间。时间会把资产变成债务,把利润变成亏损,把优势变成劣势。在我们正在讲述的这个故事里,也是时间把玫瑰园从一个人见人宠的芙蓉美人变成风韵早逝的迟暮弃妇。

好不容易熬到了1997年,玫瑰园第一期工程的186套别墅建成,并部分通过验收合格取得产权证,达到了入住的水平。另外,还有202套别墅主体已完工,待装修。更重要的是,整个49?郾9万平方米别墅区的基础建设已告完成,由于规划超前,设计时尚,别墅区给人的印象颇佳,的确有“第一别墅”的大家风范。但就在这时候,利达公司已无后续资金跟进,连让已缴纳房款的首批买房者入住的运营资金都没有了。

3月,在多方股权转让无果的情况下,精疲力竭的邓智仁终于下定决心从已经整整纠缠了他4年之久的玫瑰园噩梦中逃出。香港金时有限公司老板陆苍成为下一个玫瑰园主人。他入主条件之低简直让人不可思议:替邓智仁还清数百万港元欠款及送给邓智仁5套别墅。邓智仁将偌大一座玫瑰园及北京利达公司几乎白送给了陆苍,当然这里面也包括玫瑰园所欠下的“天文”债务:6?郾5亿元。

邓智仁几乎一无所有地黯然离京,此时他在北京城已没有容身之地,债主每天找上门来,法院不断发来传票,还有人声称要绑票催债,他已没有一点儿的安全感。他也没法回香港了,曾经风光一时、拥有上百家分店的利达行已经被一位大债主接管了。为了玫瑰园,这位正值壮年的男人几乎失去了一切。他孤身一人在广州待了整整1年,闭门思过。他后来对记者说:“我每天都在反省和检讨,为什么会遭遇这样的失败?香港人这么精明,但是90%的香港人在内地房地产市场都赔钱,为什么?”

他自嘲道:“缺乏开发经验的投资者到内地,会根据现实情况做出判断和决策,他决不会试图去扭转现实。而香港成功的开发商则不然,他们有自己固定的开发模式,有足以自豪的成功经验,来到内地后,一旦发现实际情况与预料的不是一回事,他们总想扭转现实,想教内地人怎样做房地产,结果呢?发现是现实教训了自己。”

这位当年意气风发来到北京的香港第一卖楼人十分苦涩地对记者说:“人家令我失望太多,我也令别人失望很多,我是全北京最失败的人。”(《三联生活周刊》1999年8月15日期的《邓智仁专访》,记者单小海)

陆苍显然是另一个梦想在玫瑰园里掘到黄金的冒险家。在他看来,尽管玫瑰园债台高筑,但每平方米300元的土地出让成本,还是很有优势的,其潜在升值空间十分诱人;况且186幢别墅已经亭亭玉立地建在那儿了,其中只有73套收取了30%的预付款,如果将其以每平方米1800美元的市价全场售出,便足以还清当时欠下的所有债务;而玫瑰园一期开发仅用200亩地,尚余600亩,且是基础设施齐备的“熟地”;更何况京昌高速公路业已修通,昌平地价狂涨3倍,即使炒一把地皮也可大赚一票。

这就是玫瑰园:对于每一个新主人来说,一眼远远望去,她浑身上下每处都散发出令人难以抗拒的诱惑,可是一旦走进了,却发现美丽外衣的里面是剪不断,理还乱的梦魇。

为了实现“摘桃子”计划,在房地产业界无甚经验的陆苍又将当初与邓智仁闹得不可开交被扫地出门的梁振山请了回来。此举显然激怒了在广州闭门舔伤的邓智仁,其时玫瑰园和利达公司官司缠身,中间的重重法律关系除邓智仁外没有人能完全搞清,而他不仅不配合,反倒从中作梗,拖延时间,玫瑰园现房因此始终无法销售套现,陆苍整日徒呼奈何。8月,到位不到4个月的梁振山突然在北京王府公寓的家中被山西省公安局带走,从此杳无音讯。北京媒体再次把聚光灯对准了玫瑰园,上百位购房港人实在忍无可忍,集体向法院提起诉讼。原本就资本不足的陆苍哪有资金对付众多的债主,结果十五六家法院的封条覆盖了玫瑰园的每一寸土地。陆苍一枕黄粱梦。

当年何等风采逼人的玫瑰园终于步入了夕阳西下时。

1997年9月1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北京利达玫瑰园别墅有限公司进入破产还债程序,要求债权人向法院申报债权。3个月后,共计有105家债权人进行了债权登记,债权申报总额高达10亿余元人民币。

第二年3月,受法院委托,北京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务所对利达玫瑰园进行评估,确定“玫瑰园别墅区”项目用地及地上物的市场价格为5?郾99亿元人民币。同期,北京市审计事务所对利达玫瑰园的所有账目进行审计后,玫瑰园资不抵债,总额1亿余元。

7月21日,法院公告:北京利达玫瑰园正式破产,由法院破产清算组接管,并择日拍卖。

最后一个守护人

破产可能是此刻玫瑰园最渴望的结局,她终于可以安静一会儿,那些喧嚣吵闹的债主和封条都暂时地消失了,她总算可以期待下一位主人了。

作为对玫瑰园感情最深的人,邓智仁当然不会甘心失败。就在玫瑰园破产的1周后,他便又出现在北京街头。他的身份是香港一家置业公司的中国代表。他很快承接到了几家楼盘的代理权,并以其富有想象力的营销手法再一次引起关注。当然,人们尤为关注的是,他对即将被拍卖的玫瑰园到底是否会再度出手。

而跟邓智仁这时的局外人身份相比,北京城里倒还剩下最后一位跟玫瑰园因缘难断的男人,那就是玫瑰园的建造者、44岁的山东乐陵人梁希森。

就在刘常明、邓智仁、梁振山、陆苍等人走马灯般地为了玫瑰园风头出尽而又落魄失魂的那些年里,真正在土地上勤勤恳恳、一砖一瓦地建造着玫瑰园的,便是这个满口纯正德州口音的梁希森。

跟那些夸夸其谈、自命不凡的风流人物们不同,梁希森的出身可谓卑微至极:他只上过一年小学,曾经食不果腹,浪迹四方。他认不得街道门牌,连自己的名字也不太写得好,签订合同更是难上加难。可是,就是这位近乎文盲的乞丐,从创办面粉厂、手工作坊起步,先后办起了毛巾、五金加工、建筑装饰、钢结构等企业,并组建了一个资产过亿元的、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希森集团。据称此人“性格坚毅,直觉奇佳,讲义气,善用人”。

1996年,梁希森到大北京寻求商机,他几乎是一眼就看上了玫瑰园,很快他与邓智仁挂上了钩,成为玫瑰园的施工商。其间风吹雨打,世事飘摇,江湖人物频繁出入玫瑰园,日日身在园中的梁希森却冷眼旁观、默然处之,只是埋头盖自己的房子。邓智仁没钱付他施工费,梁希森也不硬讨,就一笔一笔地从山东老家调来资金往下垫。几年下来,邓智仁欠下的施工费竟超过亿元,梁希森不知不觉间成了玫瑰园最大的债主。有人戏称梁希森是玫瑰园里最大的冤大头,这位山东农民汉呵呵笑笑,不置可否。

当第一批40套别墅建成以后,实在拿不出钱的邓智仁只好与梁希森重新签订合同,梁希森由建筑商变成了承包商,由他出资兴建配套设施,并负责办理房屋产权。邓智仁信誓旦旦地向梁希森保证:“玫瑰园肯定能赚两个亿,我们俩一人一半。”梁希森还是呵呵笑笑,他又从山东调来上亿元资金和1800名民工,继续一砖一瓦地盖房子。

1997年初,邓智仁在与陆苍交易前找到梁希森,希望他以零成本收购玫瑰园。此时,邓智仁欠梁希森的钱已多达2?郾38亿元,玫瑰园的总负债超过6个亿,梁希森犹豫再三终于拒绝。

后面进来的陆苍还得靠梁希森盖房子,为了冲抵债权,他不得不把手头的部分别墅产权陆续地给了希森集团。就这样,玫瑰园绝大多数已建别墅的产权证一张张地落到了梁希森的手中。当纠纷四起,八方法院纷纷冲进玫瑰园到处贴封条的时候,梁希森成了玫瑰园最后的守护人,他紧急从山东调来500万元现金交给法院,希望能够启封销售。然而,暴风雨来得实在太迅猛了,当法院把玫瑰园的每一寸土地都贴上了封条,梁希森的努力终告失败。他遂以最大债权人的身份向法院起诉,希望通过破产来保住最后的利益。

梁希森在整个玫瑰园事件中扮演的角色十分耐人寻味。他走进这个园子的时候只是一个希望赚点施工建设费的“包工头”,可是一个又一个的冒险投机家硬是逼得他一步步地往更远的地方跑,他是被迫地往前走的。可在艰难行进中的每一步,这位没有文化的山东农民却保持着一种十分朴素的警惕和天生的狡黠。当别人把圈套一个个地套在他身上的时候,他却成了最后一个还站立着的人。在某种意义上,他在玩着一个远比刘常明、邓智仁们要惊险、刺激得多的冒险游戏,他的意志之坚韧、目光之犀利更是远在他人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