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检查资料的回馈
要转知有关单位研讨改进,并作为下次检查的依据。
第六条实施单位:质量管理部成品科及有关单位。
第七条实施要点
1.作检查
(1)必须由各单位主管配合执行。
(2)频率:
①正常时每周一次,每次2~3人,但至少每月一次。
②新进人员开始时每周一次,至其熟练后,与其他人员一样,依正常时的频率。
③特殊重大的工作则视情况而定。
2.量保管检查
(1)原料、加工品、半成品、成品等。
(2)频率:每周一次。
(3)质量保管检查表。
3.厂房安全卫生检查频率:每周一次。
第八条本规定经质量管理委员会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六、产品检验标准制定办法
第一条制定检验标准的目的,使检验人员有所依据,了解如何进行检验工作,以确保产品质量。
第二条检验标准的内容应包括下列各项:
1.适用范围
2.检验项目
3.质量基准
4.检验方法
5.抽样计划
6.取样方法
7.群体批经过检验后的处置
8.其他应注意的事项
第三条检验标准的制定与修正
由工程单位、质量管理单位制定。
第四条检验标准内容的说明
1.适用范围:列明适用于何种进料(含加工品)或成品的检验。
2.检验项目:将实施检验时,应检验的项目列出。
3.质量基准:明确规定各检验项目的质量基准,作为检验时判定的依据,如无法以文字述明,则用限度样本来表示。
4.检验方法:说明在检验各检验项目时,是分别使用何种检验仪器量规或是以感官检查(例如目视)的方式来检验,如某些检验项目须委托其他机械代为检验,亦应注明。
5.抽样计划:采用何种抽样计划表(例如计数值用MIL-SID-105D、计量值用MIL-STD-414)。
6.取样方法:抽取样本,必须由群体批中无偏倚地随机抽取,可利用乱数来取样,但群体批各制品无法编号时,则取样时必须从群体批任何部位平均抽取样本,如闭上眼睛取样。
7.群体批经过检验后的处置:
(1)属进料(含加工品)者,则依进料检验规定有关要点办理(合格批,则通知仓储人员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批,则将检验情况通知采购单位,由其依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特采)。
(2)属成品者,则依成品质量管理作业办法有关要点办理(合格批则入库或出货,不合格批退回生产单位检修)。
8.其他应注意的事项:
(1)如检验时必须按特定的检验顺序来检验各个项目时,则必须将检验顺序列明。
(2)必要时可将制品的蓝图或略图,附于检验标准中。
(3)详细记录检验情况。
(4)检验时在样本中发现的不良品,以及在群体批次中偶然发现的不良品均应与良品交换。
(5)其他。
第五条本办法经质量管理委员会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七、不合格产品处理规则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不良物料得到及时合理的处理,减少不必要的浪费,节约成本,特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范围
凡本公司因品质问题而需处理的不良物料。
第三条处理过程
挑选/加工﹕
报废
退回供货商
返工
第四条职责
品质部——负责对物料的检查确认。
货舱部——负责物料的接收与保存发放。
生产部——负责物料的挑选加工。
PMC——负责物料的计划和控制。
采购部——负责物料的采购和供货商退货。
第五条参考文件(略)
第六条程序
1.退货程序
(1)IQC对供货商所交来的料按不同物料编号分批进行检验,如发现有品质问题则在《IQC包装物料检查报告》中写明,交于MRB处理。
(2)MRB决定退回供货商后,由IQC在IDLABEL上贴“RTV”,将不良物料退回给货舱,由货舱存放于待处理区或退货区,由PMC开出《退货单》给货舱。
(3)采购部联系供货商自行取回物料的时间(或可以由品质部直接联络,但要告知采购部和PMC)将确切时间口头通知货舱做好退货准备(必要时候采用书面通知)。
(4)供货商按规定时间来厂取回物料时,货舱根据《退货单》将所退物料再次清点后交于供货商代表,并将供货商代表签收过的《退货单》分发给采购部和PMC。
(5)MRB在作出退货之前要做好以下考虑:
①来料是否可以按其他方式被接受,如挑选、返修。
②所退物料是否为组成产品的重要部分,若被使用,对产品的最终品质是否造成严重影响。
③若进行退货是否会造成生产线的停工待料或误船期。
2.挑选/加工程序
(1)IQC检验来料,按AQL标准判定整批不合格时,交于MRB处理。当MRB最终判定物料结果为选用时,IQC填写《IQC挑选指示》分发于挑选部门,并将来料贴上选用标贴交于货舱。
(2)货舱收到需选用来料后,将物料放置于“待处理处”暂放或者直接将物料交于挑选部门。
(3)选用时,IQC向挑选人员提供品质标准及相关注意事项,必要时候可派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随时负责挑选人员的咨询和查询挑选效果。
(4)挑选后,挑选负责人统计该批来料的挑选工时,将不良品和良品以明显标识分开及隔离,并填写好《IQC挑选指示》交于IQC。
(5)IQC对挑选结果进行确认,并复核《IQC挑选指示》后分发于各相关部门,良品可办理入仓手续或直接发于生产部门使用,不良品则暂放于退货区。
(6)不良品经相关部门协商后,按决定结果进行处理。
3.返工程序
(1)当QA在批检过程中发现产品未达到品质要求时,需及时通知生产部门组长,主任,并开出返工单,盖“REJECT”印章。
(2)返工开始由生产部门组长或助理亲自教导员工返工作业细节,并做示范,品质标准可咨询品质部。
(3)返工完成后填写返工单,将返工的物料交于QA重检。如QA在重检过程中仍发现有部分产品未达到品质要求时,仍需要求生产部门返工,直至返工OK为止。
(4)返工QA重检OK后,QA对重检物料盖“PASSED”印章,并做好记录。返工后的不良物料由生产部门报废或加工处理。
4.报废程序
(1)因工程更改或工艺改进,或是订料错误、采购错误等需报废的物料。
(2)由PE部门向以下部门分发工程更改通知该批物料报废,品质部、货舱、生产部、采购部、PMC。
(3)货舱获得报废通知后,将该物料放置于报废区,并清点数目,填写《报废申请单》交于PMC。
(4)PMC收到《报废申请单》后即刻通知品质部到货舱进行确认。品质部按照PE部门发出的更改提示进行确认品质状况。
(5)如品质部查核资料和物料不符时,即刻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复查。等复查清楚后再进行确认。
(6)品质部确认物料确实可以报废后,写报告通知PMC和货舱。
(7)PMC收到品质部的检查确认后,填写《报废申请单》交于货舱,并安排该物料的报废“执行部门”和“执行时间”。货舱收到《报废申请单》即刻将物料送至报废“执行部门”。
(8)执行部门收到报废物料后,先核对物料和资料是否相符,再进行报废。
附:质量控制管理常用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