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以上检测情况来看,检测既有感官指标,也有化学指标。其中,采用感官检测法,检测项目涉及色泽、形状和滋味;采用化学分析法,检测项目涉及氯化钠、水分和杂质等。检测最终结果显示,上述盐场在被选择检测的年份,无论是煎盐,还是晒盐,各项检测指标都达到了当时国家法定的食盐标准,盐产品质量合格。
民国25年9月,岱山场又拟订了《检查食盐施行细则》,规定各区制盐由检定员先行检定,将标准样盐发交秤盐篷长,依样盐秤收入仓,检定员随时抽查,斥令不符标准盐斤重制或作渔盐。
与此同时,宁波盐区的精盐制造工业也从无到有开展起来。1926年5月,慈溪盐商胡岳青以“我国制盐,墨守旧法,不事改良,以致洋盐输入,日增月盛,利权丧失”为由,电呈盐务署,要求成立精盐制造公司。1928年5月,经国民政府财政部盐务署核准,浙江第一家(全国第十家)精盐制造公司定海民生精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其利用定海、岱山、余姚等盐场的粗盐为原料进行生产,制成的精盐氯化钠含量可达93%以上,比舟山当时板晒制成的粗盐高20个百分点强,所产精盐销往全国各大通商口岸。是时,用机器制造精盐,“有人工八十名,年可出十万担”精盐,而两浙的板晒法,“八口之家有盐板一百块,年只出盐三万斤,不啻一与三十之比例”。
正由于精盐生产使用机器和化学方法,效率较高,成本较低,盐价较廉,且盐的质量较好,所以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有积极的作用。
正因如此,精盐工业能在当时既受官方扶植又受官方限制中求得一定的生存和发展。但是时中国盐业的发展状况并不令人乐观。对此,时人治盐专家何维凝曾指出:“中国盐业犹在手工业时期,本重而质劣,虽有极少数精盐公司已用机器生产,限制既严,规模亦小。”即是时无论是在我国沿海还是在内地,盐业中还大量存在着小生产,传统制盐方法仍然占据着主导地位,盐业还未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起更大的作用。
第二节 宁波盐产品的运销管理
历代随盐法的变革,盐的运销制度也有所不同。1928-1937年,引岸制在我国一些盐区被废除之时,在另一些盐区却得以原封不动或改头换面地保存了下来,至于自由贸易制虽在全国盐区有所推广,但其还不可能完全取代旧的制度。此时中国盐产品的运销主要实行的仍然是引岸制和自由贸易制。是时,宁波盐产品的运销管理与国家和省的变革保持了同步。
一、盐产品价格的核定
民国时期,宁波各场场盐价由场署核定,出牌悬示,场商不得擅改。据民国22年国民政府财政部盐务署盐务稽核总所出版的《中国盐政实录》记载,余姚场各商廒收买板户产盐,向系按月由廒商区董等会议决定,呈报场署备案。在民国18年度各廒收盐按月议定的每担价格是:一月产收均停,不议盐价;二、三、四、五、七等月为九角五分;六、八、九、十、十一、十二等月为九角。穿长场“每百斤盐,淡季售价约一元至一元二三角不等,旺季售价约八、九角至一元一角不等”。岱山场盐价各处不同,大都以产额多寡、需用缓急、收成丰歉为比例,大致夏、秋旺产时民价为七角至九角,渔汛时民价为八角至一元,年平均价为八角八分。定海场盐价春、冬两季较高,夏、秋两季稍廉,春季盐价每百斤一元二三角,夏季盐价每百斤八九角,秋季盐价每百斤一元,冬季盐价每百斤一元四五角。玉泉场煎盐春季八角八分,夏季七角五分,秋季八角,冬季九角四分,全年平均八角四分,晒盐七角六分,夏季六角五分,秋季七角,冬季八角,全年平均七角五分,煎、晒平均价,春季八角二分,夏季七角,秋季七角五分,冬季八角九分,全年平均七角九分。长亭场东乡煎盐,在场售价以淡旺月平均计算,每担一元八角,晒盐一元一角,南乡六潭煎盐,每担售价一元六角。可见,自然条件对盐生产成本的涨落是有一定影响的。是时宁波各场廒商收价各不相同,不仅因有煎盐、晒盐之分,而且有春、夏、秋、冬四季之别。
是时,因盐产之丰歉及销路之畅滞,宁波各盐场廒商往往压低收购价,甚至拒收,以致盐民生活困苦,最终引发盐潮。以民国24年的盐潮为例,该年6月,廒商以销售不畅、存盐雍积为由,联合起来连额定的盐斤也停止收买,盐民产盐无法出售,生活难以为继,激起民愤,千余人集会游行请愿,联名呼吁浙江省政府及两浙盐运使署,要求督促廒商收购额盐和生活救济。
南京国民政府当局恐激成民变,指令有关方面与盐民代表协商,结果于11月1日减价12.45%收购场盐,事态才告平息。
在抗战全面爆发前的民国时期,宁波盐的销售价分为两种:一是专商销岸,即纲、肩、住、引地区属官定价;二是自由贸易区,盐价由盐商自定。
据有关资料显示,民国17年至民国25年,宁波各地食盐官定价为:民国17年和18年为6.55元、民国21年至22年为8.3元、民国23年1月为7.845元、民国23年2月为8.14元、民国23年至25年为8.24元。如果忽略不计民国22年前为司码秤担与民国23年起为市秤担的差异,民国25年较之民国17年增长了25.8%,年平均增长率约为2.91%。
根据以上数据统计,是时宁波轻税地晒盐商定售价平均约为3.553元,厘地煎、晒盐商定售价平均约为3.875元,酱盐晒盐商定售价平均约为7.071元,渔盐晒盐商定售价平均约为1.361元。
盐产品的储存
盐产品的储存由收购、仓坨和包装等环节构成。是时,宁波各场盐斤的收购储运情况是:制盐人所制之盐,首先应于限定期限内悉数缴存盐务机关指定的仓坨或其他适当地点保存,再由所在盐场设立的商廒收购转运各地,产盐不多的盐场,则零星放运肩销。据民国19年两浙盐务稽核分所对所属盐场的购销情况进行调查的资料显示,余姚场的产盐均由廒商收购后捆运,鸣鹤场的产盐供应三北民食,清泉场的产盐悉由肩贩挑售,穿长场的产盐由板户存于家中,肩贩挑销,分卡过秤,大嵩场的产盐存于盐户家中,次日放肩贩,定海场未设仓廒,盐民存盐于木桶,均系本销,不出定海,岱山场的产盐大部分由五属收购,其余放渔盐,衢山盐场的产盐存于木桶中,放本销及渔销,玉泉场的产盐由台商设廒收购毛盐运台州征税,部分本场放轻税渔盐,长亭场东乡的产盐归堆,南乡的产盐运往海游维新廒收仓转售。
盐属分散产制商品,自古盐产区皆归堆储仓。民国时期,盐务秤放局规定设仓应先呈报核准,并编定号次绘呈地址简图。是时,盐仓都是以木为门的草屋。海盐含有水分,在储运流通过程中,沥卤耗损在所难免,这种因原盐收购后存仓期间所发生的损耗被称之为仓耗。
有关余姚场盐产品的储存,据民国22年国民政府财政部盐务署盐务稽核总所出版的《中国盐政实录》记载,余姚场共有盐仓621所,每仓之容量至少可存盐2000担,至多可存盐8000担,而以容盐3000~4000担者为大多数。又据民国24年《两浙各场现有仓堆调查表》记载,余姚场各商廒盐仓按照千字文的天、地、玄、黄、宇、宙、洪、荒的顺序编列字号,有盐仓534座,容量为2256102担。再据《两浙分区民国盐政史》记载,鸣鹤场有盐廒(厚生廒),地点在余姚场东三区新浦沿,另有厚生分廒,在镇海县龙头场之东邱王村与徐家村之间,全场共有盐仓4所。至于余姚场原盐收购后存仓期间所发生的损耗情况,据余姚场民国19年12月实存盐数月报表记载,其当月实耗盐592.8吨。是时,仓存盐的实际损耗与盐质有关,质量好损耗亦小。
长亭场盐产品的储存,据《两浙分区民国盐政史》记载,民国19年长亭场东乡的松岙堆、岸山堆、南山堆和南乡的维新堆等都建有盐仓,可容盐11500担。又据民国24年《两浙各场现有仓堆调查表》记载,长亭场由盐民所建盐仓14间,可容盐1150担。截至民国25年12月,长亭场的三岔、上廒、舜岩三团,每团各建草仓2座,健康、月边二团各建草仓3座,南乡产区共有盐仓12座,以“整理场产,克期完成,行新盐法”十二字分编仓号,每座容量约在1500~2000担,这些已足敷收盐之用。是时,关于长亭场原盐收购后存仓期间所发生的损耗折算,民国19年,场公署与秤放局商定改为115斤为一担,民国24年8月4日,长亭南乡外场第一批就场征税,秤放食盐,因新盐卤重,权与每担耗盐10斤。
玉泉场盐产品的储存情况,据有关资料显示,民国18年,玉泉场建有裕兴台食盐仓、渔盐仓、公裕台盐仓、公裕平记轻税盐仓、公益协记轻税盐仓、鱼行渔盐仓、建盐渔盐仓等。截至民国24年,玉泉场计有商廒仓106间。
其中,正仓49间、草仓57间,可贮盐88600担。是时,有关该场的盐耗资料短缺,相关者仅见民国26年的两浙通案,规定各地轻税,概按所用容器,实地给予皮重。
至于岱山场盐产品的储存,据有关资料显示,民国17年,定海民生精盐公司在岱山设点收购,建盐仓10座,容量1.58万担。此后,盐仓时增时减,至民国24年,岱山境内共有盐仓160座,容量48万担。关于岱山原盐收购后存仓期间的损耗折算,民国22年,定海场规定归堆盐耗率15%,清仓如有短少,得责令堆长酌情赔偿,如耗率不及规定之数,仍须按实计算,不得作为意外利益而不纳税。
是时,两浙曾因一度推行“渔盐变色”和“产盐归堆”的做法而引发盐、渔民反抗风潮。民国25年5月,两浙盐运使署场产会议决定,渔汛期前实行“渔盐变色”的做法。岱山秤放局局长缪光在竭力执行的同时,又推行“产盐归堆”的做法。所谓“渔盐变色”,即盐民出售渔盐,百斤盐须掺拌红粉4两。这不但加重了制盐成本,而且用以腌鱼使得鱼产品的质量下降,渔民及行商坐贾多受其害。所谓“产盐归堆”,即盐民必须于当天下午4时前将产盐全数归堆,逾时不归堆者作私盐论处。对此,盐民怨声载道,据理力争,几番上书请愿要求收回成命未获准许,逼使盐、渔民联合反抗。是时,定海、岱山、沈家门各界人士和上海、宁波、定海同乡会对于岱山盐、渔民联合暴动一事,纷纷表示声援。最终,迫使政府当局停止执行“渔盐变色”和“产盐归堆”的做法。
三、盐产品的运输和销区
由于宁波近海,加之河网纵横,便于水上运输,因此盐产品的水上运输较为发达。是时,在大多数情况下,宁波盐产品运销采用的是水陆并用的方式。余姚盐场盐产品在场区内一般由牛车运至大船或海湾装小船转驳至大船,并大多由外海帆船出运。具体运输路线是:运五属盐,由外海直接运往苏属太仓县浏河镇,再分别由内河转运各地;运上海租界盐,由海运直达上海陆家嘴;运嘉湖两属盐,由海运至海宁盐官转内河分运各销区县;运金华、衢县、严州及安徽广德各属盐,由外海船沿钱塘江运至绍兴镇塘殿,再转由内河船运经陆山桥、梅山港、柯桥镇,从钱清出西小港至绍兴县前所镇,直达义桥过坝,改装外江船运到目的地;运萧、绍两县则由镇塘殿内河分运安昌、东关、东浦、前所、萧山等销区;运宁属鄞县、慈溪、奉化、镇海4县及台属宁海北半县,由海运经镇海入甬港溯流而上,至宁波濠河头卸船,分销鄞县本境,运奉化者,过铜盆浦入境,运奉化外埠及宁海北半县者,则过镇海口经象山港至垟下潭即达。
岱盐外销,海运畅通,其具体运输路线是:运苏五属盐,由外海船直运苏属太仓县浏河镇,再转内河分运各销区;运上海租界盐则由外海直达上海陆家嘴交仓后,再陆运至租界。
民国时期,在盐运销凭证上都明确规定有程期。据1925年林振翰所作《浙盐纪要》记载,两浙行盐以苏五属为最远,其运盐执照以3个月为限,限期自商人赴场捆盐之日起,运到目的地之日止。又据《中国盐政实录》记载,民国26年,纲商运往浙东纲地的程期,庵东至杭州,外海船海运里程为150千米,运期为2~4天,至乍浦40千米,为1~2天,至上海300千米,为6~12天。岱山至浏河为10天,至杭州为7天,至乍浦为5天。此外,又按季节分别规定,岱山至吴凇每年10月至次年3月因逆风多,程期为12天,4~9月因顺风多,程期为6天。
在传统盐产品运输方式主导下,民国23年,鄞县设肩贩570户,专事运输者122户。其中,专业运输、贩卖者多为当地人,临时挑售盐斤者,多由余姚迁移过来。民国26年,庵东盐区有牛车一千余辆。但历史发展至20世纪30年代,随着交通运输的进步,现代运输方式也开始加入到两浙盐产品的运输行列。民国23年后,浙赣铁路通车及各县公路相继建成,宁波盐产区的一些盐产品开始改由火车、汽车转运,并由此使得浙赣等地进入了现代运输工具与传统古代运输工具并用的时代,但是时水上运输仍是宁波盐区盐产品运输的主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