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宁波的盐业生产
1928年,东北“易帜”,北洋军阀政权宣告结束,实现了名义上的全国统一。由此,在从1928-1937年抗战全面爆发前的十年里,我国的盐业生产与运销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嬗变时期。1927-1937年,我国盐产量超过1927年盐产量的年份有7个,低于1927年的有3个,总的说来盐的生产总量略有增加。是时,伴随着全国盐业发展的步伐,宁波的盐业生产也呈现出一种新的发展态势。
一、盐业产域与产量
我国海盐资源丰富,截至20世纪20年代末,已形成了包括两浙在内的七大海盐产区。据1929年的《盐务年鉴》记载,两浙盐区辖有31场。其中,宁波盐区(场)迭有变迁,盐产主要集中在余姚的庵东。民国5年春,余姚盐场改称庵东盐场。民国18年以前,庵东盐场诸家路以东皆为晒盐地,以西皆为出卤地。1928-1937年间的庵东盐场仍如民初,将全场划为7个区。
中国传统的海盐生产方法,分为煎、晒两种。清末,晒盐在浙江已占主要地位。民国5年和民国18年,浙江又两次发动改煎为晒,裁废了仁和等15个购卤煎盐和管理不便的盐场,保留余姚等17场,于民国18年将晒盐比重增为78.91%。当宁波海盐生产方式由煎制向晒制转变之时,原来聚团公煎的管理方式已不适用,便转而改用控制结晶工具的方式来控制盐产量,管理盐业生产。民国元年,余姚场有盐板370663块,民国17年,庵东盐场盐板增至513760块,民国18年,盐板增至532776块,民国22年,盐板增至550600块,截至民国27年,余姚县政工队来庵东进行调查时,已增至678691块。
在自1880年至1938年的近六十年内,盐板数增加至原来的四倍。即是时余姚庵东盐区板晒的大量扩展,使得其盐产规模呈持续增长的态势。
与此同时,镇海清泉盐场、穿长盐场和鄞县大嵩盐场则逐年衰败。民国16年,清泉盐场面积萎缩到仅有盐田793亩,两年后又剧减至411亩。
截至民国20年,穿长盐场和鄞县大嵩盐场并入清泉盐场。原大嵩盐场只存北团、南团、蔡家墩三团产盐。其中,北团区有灰地面积9720亩,东西相距6里,南北相距3里,离大嵩局15里;南团区灰地面积2700亩,东西相距5里,南北相距1里,离大嵩局1里;蔡家墩区灰地面积1620亩,东西相距3里,南北相距1里,离大嵩局10里。即历史发展至民国时代,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宁波之北盐场位置已远推至“六塘”以北地区。
象山盐区的产域分布,据民国19年的《两浙盐务局调查报告》显示,玉泉场区坐落在象山县石浦之间,南为番东西区,东南为金东、金中区,西南为中泥竿头区,北为胡大、南堡、杉木洋区。西距长亭10里,北距大嵩210里,产地面海背山,面积之广冠于邻县。截至民国25年,玉泉场的产盐地大致有:海墩、海塘、南堡、樟岙、上塘、下塘、龙头江、上中塘、下中塘、蒲湾、晓塘、金鸡山、平阳厂、下洋墩、中泥、竿头等地。其中,海墩、海塘、南堡、樟岙等产盐地后来曾一度被废。
民国时期,因三门湾滩涂淤涨甚速,宁海县盐产区渐由西向东迁移。
民国19年,宁海盐区外场产区包括尖坑、月边、三岔、上廒、舜岩、健跳等地,内场产区仍有南山等三区,内、外场盐田面积相加共计2105.25亩。其中,东乡三团产地面积139.58亩,煎灶4座,晒坦70块,南乡六团,产地面积1965.68亩,煎灶63座。自民国元年至民国29年析置三门县止,共产盐714803担,平均年产24648担。其中,最多的是民国21年,产盐57224担,最少的是民国12年,产盐2790担。民国24年,因长亭场产区零星散漫,盐的产量少、质量低,生产成本过高,两浙盐运使周宗华甚至一度将其列入全省待裁废的12个盐场之一,后因废转经费没有着落,最终未能实现。
至于岱山盐区的产域分布,截至民国19年,岱山盐产地大致分布在8个区:念母岙区,含大盐场、小盐场(今岱西乡青黑、后岸村);南浦区,含邹家浦、浪激渚;摇星浦区,含剪刀头(今岱西乡前岸村);北峰山区,含南峰山、泥峙;宫门区,含新道头、后岙;高亭区;长涂区,含秀山、蒲门山;大羊山区(今属嵊泗县)。衢山盐场产地分沙塘、大东岙、大塘岙3区。是时,岱山盐区盐田面积总计26195亩,盐板250735块。与民国5年相比,民国19年岱山盐区盐田面积缩减了9745亩,盐板增加了27819块。
海盐生产系露天作业,受气候环境的影响很大。浙江濒临东海,海水资源丰富,浙盐虽然在明代洪武年间产量曾居全国第二位,但海盐生产改煎制为晒制后,因北方晒盐的自然条件优于浙江,截至清末、民国时期,浙江盐业生产已相对衰落。据民国22年国民政府财政部盐务署盐务稽核总所出版的《中国盐政实录》所载资料统计,两浙区盐产量虽于1927年至1929年间及1932年至1934年间有所增加,但其他年份盐产量均减少,浙盐产量在全国盐生产总量中的比重下降,民国时期浙盐大约仅占全国盐产量的9%。
海盐生产除受地理、气候等因素影响外,还受设备、管理及时局等多方面的影响,所以同一盐区在不同时期年产量的丰歉往往又相差悬殊。以宁波盐区为例,据有关数据显示,从民国17年至民国26年,余姚产盐最低8.37万吨,最高14.93万吨;清泉产盐最低0.02万吨,最高0.17万吨;穿长产盐最低0.03万吨,最高0.06万吨;玉泉产盐最低0.36万吨,最高1.28万吨;岱山产盐最低1.68万吨,最高4.48万吨;定海产盐最低0.52万吨,最高0.92万吨;长亭产盐最低0.02万吨,最高0.29万吨。其间,余姚产盐年均约11.45万吨;清泉产盐年均约0.11万吨;穿长产盐年均约0.04万吨;玉泉产盐年均约0.85万吨;岱山产盐年均约3.23万吨;定海产盐年均约0.78万吨;长亭产盐年均约0.13万吨。
二、盐业生产成本
制盐成本是国家核定出场价的重要依据。一般来说,煎盐因用柴薪,其制盐成本高于晒盐。其中,北方晒盐的成本又比南方晒盐的成本低。正因如此,民国时代凡能使用晒盐方法的地方,大多放弃传统的煎制方法,转而使用晒法制盐。有关煎盐时代宁波制盐的成本,因史料阙如,已无从稽考,现有资料均为自民国始的晒盐成本记载。
据《重修浙江通志稿》记载,民国时期宁波余姚场,1928年总产1858728担,盐工32217人,每人每年57.69担;1929年总产1674551担,盐工32217人,每人每年51.98担;1934年总产2731314担,盐工32217人,每人每年84.78担;1935年总产1906690担,盐工32217人,每人每年59.18担;1936年总产2468841担,盐工32217人,每人每年76.63担。根据以上数据统计显示,是时余姚场盐业劳动生产率最高每人每年84.78担,最低每人每年51.98担,不同年份制盐的人工成本悬殊。
据民国18年国民政府财政部盐务署发行的《盐务年鉴》记载,1929年宁波盐区各盐场的制盐成本分别是:余姚晒盐成本平均为0.65元;大嵩煎盐成本最高为2.029元,最低为1.429元,平均为1.729元,晒盐成本最高为1.286元,最低为0.829元,平均为1.058元;鸣鹤晒盐成本最高为0.824元,最低为0.778元,平均为0.801元;清泉晒盐成本最高为1.904元,最低为1.673元,平均为1.789元;穿长晒盐成本最高为1.017元,最低为0.733元,平均为0.875元;定海晒盐成本最高为0.657元,最低为0.557元,平均为0.607元;岱山晒盐成本最高为0.560元,最低为0.520元,平均为0.540元;衢山晒盐成本最高为0.650元,最低为0.620元,平均为0.630元;玉泉煎盐成本最高为0.775元,最低为0.675元,平均为0.725元,晒盐成本最高为0.475元,最低为0.375元,平均为0.425元;长亭煎盐成本最高为1.606元,最低为1.400元,平均为1.503元,晒盐成本最高为1.127元,最低为0.907元,平均为1.017元。根据以上数据统计,是时宁波煎盐平均成本大约为0.977元,晒盐平均成本大约为0.829元,与全国其他盐区相比,宁波各盐场的制盐成本较高。由此可见,自然条件对制盐成本有较大影响。
又据民国22年国民政府财政部盐务署盐务稽核总所出版的《中国盐政实录》记载,余姚场“晒盐妇孺皆能,非大板户鲜有雇佣操作者,是以论其成本,全视盐民生活必须之柴米价格为转移。惟在六月至九月旺产时期,成本自可较低,每担约需洋六角余,其余淡产期间,则每担约需八、九角,平均每担约需七角至八角”。清泉场“每百斤盐成本约一元二、三角”。穿长场“每百斤成本六角。盐产旺淡,在乎天时,久晴则卤厚,久雨则卤薄”。大嵩场“盐斤司码秤每百斤成本约一元八、九角”。岱山场按每百块板每板每年产盐300斤计,盐田租金40元,器具耗息费40元,修缮费5元,人工65元,伙食费75元,牛工15元,合计240元,担盐成本为0.8元。定海场“晒盐皆系人工,近年来米珠薪桂,生活程度增长增高,每工晒盐百斤,需工食五角”。玉泉场制盐成本春夏秋冬四季均有不同,春季煎晒平均成本为七角五分,夏季煎晒平均成本为四角五分,秋季煎晒平均成本为五角,冬季煎晒平均成本为八角二分,全年平均六角八分。长亭场“东乡煎盐成本,每百斤需柴薪费一元三、四角,晒盐仅需人工而已。南乡柴薪较贱,煎盐洋百斤约一元一、二角之间,惟柴薪市价稍有涨落,成本亦因之不无多寡”。可见,海盐生产系露天作业,其制盐成本不仅受天时影响,而且与社会物价指数直接有关,物价上涨,必然会导致制盐成本上升,以致盐价上涨。
再据《宁波盐志》记载,民国23年,大嵩场制盐成本:产盐每担材料费0.42元,人工费2.00元,置备费0.20元,修理费0.10元,运藏费0.20元,其他用费0.10元,总数3.02元。玉泉场制盐成本:民国17年,煎盐费每担1.30元;民国26年,煎盐费每担0.99元,晒盐费每担0.88元。长亭场制盐成本:民国17年,煎盐费每担1.60元;民国20年,煎盐费每担1.25元,晒盐费每担1.05元;民国26年,煎盐费每担1.15元。而据1935年中国盐政讨论会编的《中国盐务之现状》中的资料显示,是时全国每担盐的平均成本仅为0.5元。可见,宁波各盐场制盐成本与全国平均制盐成本相比明显偏高。
宁波一些盐场为既保持盐产量的相对稳定,又达到相对降低制盐成本的目的,盐民往往采取夏、秋两季停煎开晒,春、冬两季开煎停晒的做法。
如民国25年,象山玉泉场夏、秋两季停煎,冬季停晒,全年煎盐成本每担八角一分,晒盐成本每担五角五分。与上文提及的宁波其他盐区制盐成本相比,象山玉泉场的制盐成本明显降低。
三、盐业生产质量
民国19年前,我国一直未制定盐质检查的标准。自民国19年,才开始对盐的质量制定定量的指标,以更为科学的技术手段来确定盐的等级。是年6月财政部颁布了《检查食盐章程》,规定:“凡食盐之检查,应依照下列标准行之:(一)食盐之含氯化钠量应在85%以上;(二)食盐之含水分,应在10%以下;(三)食盐应色质洁白,不得掺入苦卤、泥沙与妨碍卫生诸杂质及过分水量。”从盐产品的质地到形态都进行了具体规定。同年12月又公布了《检查精盐章程》,规定精盐的氯化钠含量应在95%以上。民国20年,国民政府又颁布新盐法,对食盐进行质量分等,规定:“食盐以含有百分之九十以上氯化钠者为一等盐,含有百分之八十五以上氯化钠者为二等盐。氯化钠未满百分之八十五者不得用作食盐。”自此,盐质检定有了较为系统的法律规范,质量管理成为盐政管理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为此,民国20年,两浙在重要产区和销区设立3所检定所,销区检定所设立在余姚和岱山盐区,由盐务署委派检定员或复查员及助手各一人,专事化验工作。这也是两浙盐区最早的检查盐质量的机构。检定所初属运署,民国24年改由稽核机关节制,民国25年归并秤放局。
此外,民国20年,盐务署对宁海长亭场所产之盐进行质量检定,对盐质感官检测的结论是:煎盐,色灰、粒细、味劣;晒盐,色白、粒粗、味佳。民国21年,镇海清泉盐场晒制的海盐,其氯化钠含量高达92.33%,居全省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