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保健养生食物与食物相克
14444800000007

第7章 调味品与相克食物

醋X青菜

青菜中的叶绿素在酸性条件下加热极不稳定。若与醋搭配,其分子中的镁离子可被酸中氧离子取代而生成一种暗淡无光的橄榄脱镁叶绿素,营养价值大大降低。

醋X羊肉

羊肉能益气补虚;醋中含蛋白质、糖、维生素、醋酸及多种有机酸,其性酸温,消肿活血,应与寒性食物配合,与羊肉不宜。

醋X猪骨汤

炖骨头时不加食醋,溢出的矿物质及微量元素都是以有机结合物形式存在的;加入食醋,尽管可使无机元素的浸出略有增加,但却使溢出的大部分元素在酸性环境中转变为无机离子形式存在,直接影响人体的吸收作用。

醋X茯苓

醋与茯苓同食会中毒,可以用地浆水解毒。

醋X海参

海参就其成分与结构而言,属于胶原蛋白,并由胶原纤维形成复杂的空间结构。如果烹制海参时加醋,会使菜汤中的pH值下降,在接近胶原蛋白的等电点(pH值为4.6)时,蛋白质的空间构型即发生变化,蛋白质分子便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凝集、紧缩。

醋X牛奶

醋中含醋酸及多种有机酸。牛奶是一种交替混合物,其本身就有一定的酸度(其pH值为6.7~6.9)。若与醋同食,酸度就会增加。当酸度增加到等电点4.6以下时,则发生凝集和沉淀,不易被消化吸收。肠胃虚寒之人,更易引起消化不良或腹泻。

糖X茶

茶叶味苦性寒,人们饮茶的目的就是借助茶叶的苦味刺激消化腺,促使消化液分泌,以增强消化机能;再就是利用茶的寒凉之性,达到清热解毒的效果,如果在茶中加糖,就会抑制这种功能。

糖X含铜食物

食糖过多会降低含铜食物的营养价值。日常食物中,含铜较多者有胡桃、贝类、动物肝、肾、豆荚、葡萄干等。

近来美国科学家就提出警告:果糖和砂糖会阻碍人体对铜的吸收。

红糖X牛奶

红糖为粗制品,味精提纯,含非糖物质及有机酸(如草酸、苹果酸)较多。牛奶中的蛋白质遇到酸碱后容易发生凝聚或沉淀。如果奶中加入红糖,当有机酸达一定浓度时,蛋白质即凝集变性,营养价值大大降低。

白糖X鸡蛋

鸡蛋与白糖同煮,会使蛋白质中的氨基酸形成果糖基赖氨酸的结合物。这种物质不但不易被人体消化吸收,而且还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不利于健康。

葱X枣

枣的食物药性甘辛而热,古人称“多食令人热渴膨胀,动脏腑,损脾元,助湿热”;而葱亦性辛热助火。二者同食容易伤身。

葱X豆腐

豆腐中含钙,葱里有一定量的草酸,二者共煮,则结合为草酸钙,煮豆腐放葱后菜汤变为乳白色,就是草酸钙沉淀的缘故。这样机会造成摄入钙不足,还容易形成结石症。长期食用,体内缺钙,则容易出现烦躁、抽筋、软骨症等病。

葱X蜂蜜

《饮膳正要》中记载:“生葱不可与蜜同食。”葱蜜同食后,蜂蜜中的有机酸、酶类遇上葱中的含硫氨基酸等,发生不利于人体的生化反应或产生有毒物质刺激肠胃道,使人腹泻。

葱X公鸡肉

公鸡肉性味甘温,富含多种激素,中医历来认为是生风发火之物,其性偏热,可发诸病;而生葱辛温助火。二者同时食用,不利于人体健康。

大蒜

大蒜X蜂蜜

《医宗金鉴》中记载:“葱蒜皆不可供蜜食,若共食令人利下。”大蒜辛温小毒,性热,其所含辣素与从相近,其性质亦与蜂蜜相反。二者同食伤身无益。

大蒜X狗肉

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有“狗肉同蒜食,损人”的记载。大蒜辛温,有小毒,具有温中、下气、杀菌、消谷之功效。由此看来,狗肉温补,大蒜熏烈,同食助火,容易损人,特别是火热阳盛之人更应当忌食。

辣椒

辣椒X胡萝卜

胡萝卜除含大量胡萝卜素外,还含有维生素C分解酶,而辣椒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二者相遇,胡萝卜中的维生素C分解酶会破坏辣椒中的维生素C。

辣椒X动物肝脏

辣椒为维生素C含量较高的食物,而动物的肝脏富含铜、铁等离子,若将含维生素C的辣椒与动物肝脏同时食用,动物肝脏中的铜、铁离子极易使萝卜中的维生素C氧化,从而使辣椒中的营养价值降低。

辣椒X南瓜

南瓜亦含维生素C分解酶,能破坏辣椒中的维生素C,降低辣椒原有的营养价值。

蜂蜜

蜂蜜X沸水

用沸水冲服蜂蜜,会使蜂蜜中的酶类物质遭到破坏,产生过量的羟甲基糖醛,使蜂蜜的营养成分大部分被破坏。

另外,用沸水冲服蜂蜜,还会改变蜂蜜甜美的味道,使其产生酸味。

蜂蜜X豆浆

蜂蜜含有75%左右葡萄糖和果糖及少量有机酸,而豆浆中蛋白质的含量比牛奶还要高,两者混合时,有机酸与蛋白质结合产生变性沉淀,不能被人体吸收。

蜂蜜X豆腐

蜂蜜中含有多种酶类,豆腐中又含有多种矿物质、植物蛋白及有机酸。若将二者混食用,容易产生不利于人体的生化反应。

蜂蜜X菱角

菱角属于凉性,多食令人腹胀;蜂蜜性凉滑润,二者同食,易致消化不良,出现腹胀、腹泻等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