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生命是一个渐进、持久并逐渐衰亡的过程,生命价值融于生命过程,因此,生命的价值及价值的大小会随时间和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同时,由于人们对生命价值的理解、态度和标准不尽相同,必然导致对生命价值评价的困难。因此,在对生命价值大小进行评价和对生命取舍时,必须抱审慎的态度,只能从生命的生物属性和社会属性相统一的原则出发,依据生命价值是一个价值过程的特性去判断。
3.生命价值论的伦理意义
生命价值论既不是对生命绝对的神圣化,也不是简单的量化,而是对生命本身"意义"的追寻,更加贴近了生命的本质。这个理论把生命神圣与生命质量相统一,是一种崭新的生命伦理观,它正在成为现代医学道德的主导思想,成为当代人类对人的生命控制和死亡控制的主要依据。
生命价值论的确立,为我国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的基本国策提供了伦理依据,也为临床医学所面临的许多难题提供了新的思路,为医学高新技术的合理应用提供了伦理指导。
综上所述,生命质量论、生命价值论和生命神圣论并不矛盾,它们是从不同角度认知的不同结果,都有其合理之处,在本质上是统一的。生命神圣论是生命质量论和生命价值论的前提和归宿,生命质量论、生命价值论是对生命神圣论的超越和补充,是在更高层次上对人的生命的神圣性肯定。
第二节 生育与优生伦理
人类在生存和发展过程中,除了必须进行劳动生产、创造物质生活资料以外,还必须进行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生育后代,繁衍人口。由于生育涉及一对男女、婚姻、家庭,作为人类最重要的社会关系,必然会受到伦理的特别关注,其中医学涉及的生育过程以及相关问题,是医学伦理学关注的一个重要领域。
随着医学生物技术的发展,人类的繁衍方式受到了极大挑战。人口观、生育观在传统和现代之间发生着激烈的冲撞,人类能否通过人工干预的方式影响和改变人口数量与人口质量,由于这些问题涉及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在立足于现实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未来,作出符合人类道德理想与道德愿望的抉择。
一、人口观与生育观概述
人口观指人们对人口发展及其过程的认识和看法。生育观是指对人类生育行为的认识和看法。一般说来,人口观主要包括:人口数量与数量干预;人口质量与质量干预;人口数量与质量的关系认知;人口数量和质量对社会的影响等。生育观主要包括:生育的动机和目的;对生育的数量、质量和性别的要求;生育的年龄与频率;生育方式和生育态度等。
(一)人口观与生育观
人口观与生育观有着紧密的联系,都具有社会性、历史性和现实性,也带有鲜明的阶级性。马尔萨斯的"人口论"代表了资产阶级"人口观",把资本主义的贫困归因于人口增长过多、过快,认为贫穷的根源是人口繁殖过速,与这种人口观相适应的生育观,则把生育完全看成是家庭和个人的私事。穷人必须节制生育,而富人则不必节育。社会主义人口观与生育观认为,人口是一个社会的历史范畴,"是一个具有许多规定的关系的丰富的总体",是"全部社会生产行为的基础和主体"。人口过程是自然过程和社会过程的统一,生育子女既是家庭和个人的私事,又是国家和社会、集体的大事。
(二)人口观与生育观的历史演变
人口观与生育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在不断地发展与进步,旧的观念不断被新的观念所取代。
工业革命为资本主义发展带来了空前的繁荣,同时也给资本主义社会带来了人口增长过多、过快的问题。1798年马尔萨斯的《人口论》第一次公开提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人口问题,并作了带有明显偏见的解释。到19世纪中叶,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诞生,对传统人口观念形成巨大冲击。认为,为了使人口的增长同社会经济的发展相适应,人类必须对人口的增长规定一个限度,并且像对物质生产进行调节那样,对人口的生产进行调整,实行计划生育,即对人类自身发展过程进行控制。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旧的人口观已基本消失,但旧的传统观念和风俗习惯影响依然存在。我国由于早期生产力水平低下,"人越多越好"的人口观念,"多子多福""养儿防老"的生育观念影响极大,"人丁兴旺""传宗接代""重男轻女""早生""多生"等生育观长期居于主导地位。在传统生育观的影响下,禁止堕胎成为中国医学史上千年不变的医德规范。对生育控制的伦理价值,长期未能得到社会认同。
2001年全球人口已经达到65亿,面对世界人口发展加速的严峻现实,必然对传统人口和生育伦理价值观念进行深刻的反省,并因此建立了新的人口观和生育观。新的人口观主张将人口的数量、质量及价值高度结合起来,并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使人口的增长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新的生育观认为,人的生育不仅是个人和家庭的行为,同时也是国家和社会行为,生育的数量应与社会发展相适应。
二、人工生殖技术的伦理问题
人工辅助生殖技术是现代科学技术研究的重大突破。与其他科学技术一样,既可造福于人类,也可能因滥用而殃及人类自身。因此,正确认识人工生殖技术极其应用,确立相应的伦理原则、遵循具体的道德要求,对于维护人类自身的利益、促进医学发展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人工生殖技术概述
人类的繁衍一直被自然生殖观念所垄断,自然生殖过程被看成是天经地义、不可取代的。今天,现代生殖技术已经打破了人类自然繁衍的连续过程,超越了这一自然的垄断方式。
人类的自然生殖过程是由性交、输卵管受精、自然植入子宫、子宫内妊娠等步骤组成。人工辅助生殖技术是在人工操纵下代替自然生殖过程某一步骤或全部步骤的生殖技术手段,主要包括:人工有性生殖技术和人工无性生殖技术两种,人工有性生殖技术分为人工体内受精和人工体外受精。
1890年,美国的杜莱姆逊首先将人工授精技术试用于临床。20世纪30年代,人工授精在技术上已经有了一定的突破。1953年,美国阿肯色大学医学中心的谢尔曼和伯奇发表《人工冷冻精子的生育功能》论文,报告了冷冻人类精子用于人工授精获得成功,开辟了冷冻精子在人工授精方面的广阔前景。1978年7月,世界上第一个试管婴儿在英国诞生,标志着体外授精技术划时代的突破,并由此带来了生殖技术领域的一系列进展。
我国生殖技术研究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1982年湖南医科大学将人工授精的研究用于临床获得成功。1985年9月,北京医科大学第一次进行人工体外授精和受精卵分裂成功。1986年9月,湖南医科大学运用冷冻精子体外授精成功。1988年10月,我国首例试管婴儿在北京医科大学附属三院诞生。1992年5月,我国首例宫腔配子移植婴儿在山东省立医院诞生。至1986年青岛医科大学建立了我国第一个人类精子库后,湖南医科大学建立了我国第一个人类冷冻胚胎库。由此,我国人工生殖技术已达到了较高的水平。
(二)人工有性生殖技术
1.人工体内授精
人工体内授精又称人工授精,是指通过非性交方式,用人工方法促使卵子和精子在体内结合,达到怀孕目的的一种辅助生殖技术。人工授精是生殖技术中运用较广的一种,主要用来解决男性不育以及由此引起的生理、心理、家庭和社会问题。人工授精按精液来源不同,可分为夫精人工授精和供精人工授精两种。
夫精人工授精也称同源人工授精,是通过把丈夫的精液收集、分离、浓缩的形式的授精。这种方式适用于由于丈夫生理或心理的障碍,不能通过性交授精,或异常射精而导致的不育症和精子稀少症。
供精人工授精也称异源人工授精,是用他人提供的精液进行的人工授精。供精人工授精适用于丈夫精液无精子等男性不育症、男性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等。
2.人工体外受精
人工体外受精是"体外授精-胚胎移植技术"的简称,是指从女性体内取出卵子,在器皿内培养后再加入经技术处理过的精子,待卵子在器皿中受精后继续培养形成胚胎,待胚胎发育到一定时期再转移到子宫内着床、发育成胎儿分娩。体外授精与自然生殖不同,因卵子授精的具体环境是在专业培养器皿内,因此体外授精又俗称"试管婴儿"。
到目前为止,试管婴儿技术已发展到第三代。第一代是把精子与卵子放在一起,让其自发相遇,实现授精。第二代是在显微镜下将单个精子直接注入卵细胞内实现授精。第三代是在胚胎植入子宫前进行遗传病学检查,以保证植入的胚胎健康与优质。体外授精主要是解决女性因双侧输卵管梗阻或结扎后、子宫内膜异位症、原因不明的不孕症等。由于其应用范围的扩大,现也用于男性不育。
3.人工有性生殖技术的伦理问题
第一,人工有性生殖技术应用的价值。
人工授精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为不育症患者解决生育困难提供了一条有益的途径;对提高人口素质从源头上给予了有力保障;为计划生育提供生殖保险;为人类实现优生开辟崭新的科学途径。
第二,人工有性生殖技术应用的伦理问题。
由于人工生殖技术使人类的生殖在时间和空间上都脱离了人体,使生殖过程与性交和人的精神心理因素发生了分离,从而改变了传统的自然生殖的生育观念。因此,在一开始就受到了传统道德观念以及政治、法律和宗教的阻挠和束缚,特别是对于供精人工授精和体外人工授精而言,出现的伦理争论较多,容易引起一系列的社会、法律和道德问题。
人工有性生殖技术应用的伦理问题主要有:①对传统婚姻观念的挑战。人工生殖技术是否会破坏婚姻和家庭和睦?有人从生物遗传学出发坚决反对,从社会学出发,有人赞同。人工授精在伦理上是否接受,应该视其能否增进家庭幸福和对他人或社会有无损害。②人工授精对血缘关系的冲击。异源人工授精客观上造成了家庭血缘关系的混乱?谁应该成为孩子的真正父母?这些父母的道德义务、责任、权利和法律义务是什么?一种观点认为,根据生物-遗传的亲子观,提供遗传物质的生物学父亲才是其真正的父亲;另一种认为,根据社会-赡养的亲子观,承担了抚养义务的社会学父亲才是其真正的父亲。现在,多数国家和学者都倾向于后一种看法,主张遵循抚养-教育的原则,并以法律形式确认养育父母为真正的父母。还有,如果遗传父母与养育父母有非同辈的亲属关系,那么孩子与他们的辈分关系又该如何确定?这对传统的人伦关系是巨大的冲击。③人工授精后代的伦理学问题。人工授精对孩子健康成长与身心健康有哪些影响?多数国家都倾向于对孩子要保守遗传父母的秘密,但也有少数国家和学者们主张孩子有了解遗传父母的权利。
还有,如果对献精者的献精次数不加限制,社会又缺少管理、监督系统,那就可能造成许多同父异母的后代,增加日后近亲婚配的危险,给人类的遗传带来灾难。④精子、卵子和胚胎能否成为商品的问题。西方国家建立了不少商业性的精子库,精液、卵子、甚至胚胎都可以买卖。反对者认为:提供精液是-种人道和仁慈的行为,不应该以精换金;商业化可能造成有意或无意地隐瞒缺陷而降低精子的质量;因竞争忽视精子质量的结果使人类基因可能变得单调而缺乏多样性;供精者多次供精会造成同一供精者的精液为数位妇女使用而导致可能近亲婚配;可能促使其他人体组织、人体器官商品化。赞成者的理由:精液商品化可以解决目前的精液不足;精液质量的下降或多次供精都可以采取措施加以控制;精液和血液一样可以再生,收集适当的精液对供体无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