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宁,这院子以后交给你了,不过房间还得留着,说不定哪天我跟姐还会回来住。”
妖孽到底是妖孽,直来直去。
宁采臣一愣,心想姜王爷的女儿会跟他们这些人再住在一个院子里?怎么可能?想了想微笑道:“敖风大人尽管放心,院子里定然努力保持原貌,不会有差池。”
第二天,天还蒙蒙亮,叶锦衣就在丫鬟们的服侍下起了床,到院子里百无聊赖地跑了几个圈,趁着人少的当儿将炽儿唤了来好生折腾了一翻。
之所以要折腾自己的宝贝儿子,叶锦衣也有迫不得已的理由。
她要给这宝贝儿子减肥!
想当初这宝贝儿子生下来的时候,那叫一个灵动白嫩不染尘,如今这模样却显得有些拙且笨肥,肚子圆滚滚的再看不出当初的灵动劲儿。
尤其是昨天那顿家庭夜宴,姜家上下简直将炽儿当成小猪一样的喂,炽儿也是好吃,竟来者不拒,很给面子地将每位亲人捡到自己碗里的菜肉都吃了个精光,把个姜达夫妇美得眼睛都笑成一条缝。连连亲这胖小子的脸,说这宝贝儿不愧是姜家的种,一点不认生。
锦衣除了能偷偷翻个白眼外,简直就失去了话语权。
锦衣自然不是以貌取人的俗人,只是接下来,她有一个极重要的计划,那便是将炽儿托付给姜母,自己与敖风一起到九幽地府,去寻那位真正的姜淑媛的魂魄来。
谁都知道,无论愚笨或是冰雪聪明,只要是女人,对于可爱的小孩子总有抵挡不住的无穷爱意。
锦衣就指望着炽儿能吸收姜母的大部分的注意力,同时提高她的爱心指数,从而能够抵抗自己女儿不是“人”的无限惊恐。
可惜了哉,这炽儿如今看着也太不可爱了,天天嚷嚷着要当皇帝。
这叫锦衣如何能依?
于是从皇城回来的这些天,她天天指使着炽儿在母子居住地院子和姜母居住地院子之间来回奔跑,美名其曰孝敬姜母,给姜母送各种千奇百怪的礼物,而且必须在三刻之内往返,反正如今姜府上下的老少仆人女佣丫鬟们也都知道了这位少祖宗的存在,再有敖风护着,自然也就没必要担心什么。
姜家府邸极为广博,光是姜母居住地福寿园就有二十亩之余,从姜母屋子到锦衣母子住的锦绣园至少也是三十多里地,只是每日的长途拉练让小炽儿是神散体颓,骨碌碌转的眼睛里第一次对娘亲有了恚恨之意。
可即便这般,炽儿的减肥工作仍然陷入停顿,体重一点没轻,身形一点没瘦,让叶锦衣不由长嗟短叹,好生不甘。
今日又将小炽儿折腾的够呛,叶锦衣才罢了手,无奈摇摇头。
夜里侍候小祖宗洗了澡,讲了六个阿里巴巴之类的故事,方才哄得小包子睡了过去。
夜深人静时,锦衣忽然极为惦念公孙子如。
据说公孙子如体内的伤势已经稳定很多了。
段天涯几天前就伙同轩辕一族把他拱到了皇帝宝座上去了。
当公孙子如的身世公布天下,当收养他的那位太监大伯亲自出来作证,由这位大魏嫡出的皇子坐帝椅,无论是公孙皇室,还是文武百官,每个人都觉得理所应当。
锦衣嘱咐莲花看好炽儿后,神魂出窍,小心翼翼避开敖风,悄悄离开院子。
远远看了一眼正渐渐酣睡的炽儿,笑了一笑,飘然走出院门,踏着屋脊,便往皇城赶去。
一路上俗人人气混杂,薰鼻难忍,却让这锦衣觉得欣喜无比。
前些日子,她一直在努力修行,几乎不再进任何凡俗饮食,此时真真切切感受着凡俗气息,却是难得的享受。
她在皇城西大门外的西市夜场上买了碗馄饨,往里面滴了几滴麻油,散了葱花,一小口一小口慢慢喝起来。
她如今的魂体与常人的肉体看起来已经没有什么两样,喝了馄饨汤后,只觉得浑身暖暖的,并没有什么不适。
学来往百姓的样子坐在街沿儿边上的桌子旁,看着面前走过的男男女女,好生快乐。
“好喝吗?”一个温润清澈的声音忽然在耳畔响起,这声音透过锦衣的魂魄,让她整个人禁不住僵在那里。
只听那温润清澈的声音继续道:“老板,麻烦添一只勺子。”
添一只勺子。
天哪!堂堂大魏皇帝,竟然穿着一身普普通通的白色布衣,用勺子跟她喝一只碗里的馄饨汤。而且还喝的津津有味啧啧有声。
“唔,果然不错。”
“你?”锦衣艰难地吞了口吐沫,想了想,方才记起,这位应该伤势还未痊愈,听那段天涯的意思该当在后宫中静养来着。
“你身体好些了吗?”
他既然不当自己是皇帝,锦衣也懒得行那些礼仪。
装着不在意的样子对老板道:“给这位公子再来一碗馄饨。”
话一落音,却听身边那人道:“我可是身上一文钱也没有。”
“吃馄饨的钱都没有?”
锦衣猛然想起,自己此时是魂体状态,根本也不曾带什么银两。
这可恶的公孙子如!既然跑出来装老百姓,怎么可以分文皆无?
“没有。”公孙子如很诚实地摇了摇头。
锦衣这个时候才看清,他头上依然白发若雪,只是用一根锦缎在脑后扎了,简简单单垂在身后。
好在眼目是黑色的,灯光下看着倒不怎么惊世骇俗。
只见星眸朗眉,唇齿生动,却有几分嫡仙临凡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