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社区的历程——社会性别与社区发展的本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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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基线调查(1)

社区基线调查是实施社区发展项目的重要环节。然而,对有效地利用村民可以接受的获得社区真实信息的方法的探索,从过去到现在,一直激励并告诫着社区工作者。为此,我们在研究方法上需要面对实证与后实证方法论之争,定量研究和质性研究的选择,我们也需要处理整体与个体、主位与客位、客观与主观、结构与建构等众多复杂的关系,我们更需要在“视域融合”的理念下,保持多元价值与方法的对话,从而达至可能存在的量的研究与质的研究的结合。

沿着这一思路,我们在从事农村社区发展项目的需求评估或基线调研时,有四个需要保持警惕的问题:

(1)如何体现研究方法上的参与性、行动性与反思性特征,促进社区人员的能力增长,使社区人员能分析、分享、更新其知识与获得知识的条件,进而产生选择采取行动的动机;

(2)如何结合质的和量的研究方法,同时又能减少价值观冲突、“导向性”和“机会主义”的倾向;克服问卷调查和PRA方法可能存在的偏差和局限,保证调查指标选取更有针对性,调查过程更轻松,更有效,调查结果更有张力和行动力。

(3)如何调整“研究者“和”“被研究者”、“聆听者”与“叙述者”、“局内人”与“局外人”、“呈现者”与“被呈现者”的关系,认识到利益、权力对调研过程的影响;

(4)如何建立信息社区反馈机制,并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将研究结果纳入到项目的干预活动设计中。但也要保持对“声音”的敏感,透过相关群体的协商和对话,识别问题和需求。

将量的研究注入质的元素,将质的研究注入量的方法,将质的与量的研究方法相结合,表明了行动研究者对不同研究方法的反省愿望与能力。这种开放的态度和方法上的尝试,其风险是存在的,但对于探索适宜农村社区需求评估和基线数据收集分析的方法还是具有重要的意义。

无论选择怎样的农村社区调研方法,都存在一定程度上的长短、利弊,但社区发展项目的调研是不同于一般意义的调研,它更强调不论选择怎样的方法,都必须给予特定的社区环境,遵从和谐参与和直观简明的原则。故尊重社区居民。尊重地方性知识,尊重质性资料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在调研、评估过程中必须关注参与性、批判性、共享性、创新性、差异性和学习性。因为,其研究过程本身就需要在调动和控制社区内不同人群的能力,并在建立相互信任的氛围中探讨行动的可能。

其实,从事农村社区发展工作的实践,使在一线工作的成员更热衷于参与式的调查方法。无论是乡村参与性评估(PRA)、快速乡村评估(RRA)、参与行为研究(PAR),还是参与性学习和行为(PLA)。但是对此也需警惕可能出现的形式化、表层化和模式化,甚至是被利用的潜在危险。我们也不能排斥和完全拒绝定量的调研方法,它是获取社区基本结构、状况较为便捷的手段,也是进行深层研究的基础。另外,在过程中发现并建立有效的测量指标和分析框架也是必要的。

农村社区基线调研需要有十分明确的调查目的,不可内容涉及太宽,要同研究机构关注的领域和发展机构可能的干预活动联系起来。同时,要有团队的支持。这个团从,既包括传统意义上的项目人员、调查研究人员,也包括作为调研参与者的社区人员。

设计出具有社会性别敏感的农村社区发展项目,不仅要求社区工作者运用适合于农村村民,尤其是妇女要求的信息收集方法,以此将社区中的“弱势群体”的声音/需求表达出来,将她的能力展现出来;也需要了解相应的社会性别分析框架/工具,建立较能全面反映社会性别关系的敏感性指标体系,更重要的是运用村民便于接受的多种方法,如小组访问、参与观察、小型问卷调查、画图、讲故事等,以便真实地描述和解读社会性别观念、关系、行为及结构性因素。

本章选出的两个个案,《乡村社区社会性别关系调查与分析》、《乡村健康卫生医疗状况与需求调查》,正是质的与量的研究方法的结合运用的结果。

乡村社区社会性别关系调查与分析

对于从事社会性别与农村社区发展的发展机构来说,了解项目点的社会性别关系状况,对设计项目目标,规划项目活动、执行项目和评估项目结果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不少农村社区发展机构将社会性别关系作为社区基线调查的重要内容,为此也建立了一些相应的敏感性指标。这类调查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了解在社会关系中妇女所处的地位,以求在项目设计中使不平等的关系得到相应调整;二是认识社区内与性别关系有关的其他社会关系与结构,以此为项目的切入及执行寻找到理想的途径。

对农村社区社会性别关系状况的调查,可以选择借助不同的方法。但无论是问卷调查,还是参与式方法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这里,我们将选择一个将定性和定量调研相结合的研究个案。这并不是因为它很完善,相反,它是存在不少欠缺的,但它却提供了不少值得反思的经验。

一、调研的价值观与理论运用

(一)基本价值取向

1.针对主流学术体制“价值中立”的观念,我们更强调“客观”与“主观”相结合,“专家”与“当地人”互补的研究取向,即坚持以叙述者(目前的主流话语称之为研究对象)——社区男女村民为主体。定量调研是由样本村经过参与式社会性别培训和问卷培训后的妇女骨干完成的,质性研究则是在协作者(主流称为研究者)的主持下,由男村民组、女村民组及混合组焦点访问的结果完成的。在整个调研中我们明确地将社会性别敏感纳入到问卷设计和访问大纲中。

2.针对以往研究中的社会性别盲点、误区,我们对男女村民,尤其是对“沉默的声音”——贫困山区妇女的声音给予了更大的关注。定量调查的样本均为妇女,调研也全部是由妇女完成的。整个调研过程,无论是定性还是定量调查,都在为妇女创造更有利于表达自己经验、感受以及与男性同等对话的空间。

3.我们对传统学术中访问者高于被访问者的所谓“优越感”一直予以高度敏感。调研过程从始至终努力制造的研究氛围是:贫困山区的男女村民既是叙述者、组织者,也是研究者,而我们只是协作者。这一调研过程是村民,尤其是妇女认识社区社会性别关系,反思不平等状况,从而提升社会性别觉悟,促进能力增长的过程。

4.本次调研既沿用传统的社会统计的定量方法,也运用女性主义的质性研究方法。研究设计既想从中获得社区社会性别关系的基本情况,也想透过男女村民的社会性别话语,增加对现有社会性别关系的认识,在对话讨论中反思社区内社会性别关系,从而达到社会性别意识醒觉的目的。

(二)理论应用

1.社会性别关系是社会关系的一种。社会关系决定个人和群体能获得的有形和无形资源,影响她(他)们的地位和作用。

2.社会制度是为了达到特定社会和经济目标而形成和制定的各种规则和框架。制度确保社会关系的产生、巩固和再生产。

3.社会性别制度是社会性别关系动态的结构化形式。其中主要包括:规则、活动、资源、角色和权力。

4.社会性别关系分析强调社会中男人与女人的关系,以及这些关系的不平等及其原因。分析的内容涉及:社会性别角色、分工、资源的使用和控制,在物质、态度、制度层面的能力与脆弱性、权力话语分析、社会关系分析等。重点探讨社会中男人、女人“谁作什么?”、“谁拥有什么?”、“谁来做决定?”、“谁得益?”、“谁受损?”等问题,特别关注权力的表达与运作。

二、研究方法

无论是定量的问卷调查还是质性的小组焦点访问,在项目村内进行社会性别关系调查需要把握的基本原则就是简洁、易理解,并且能透过调查结果,认识社区内社会性别关系的基本状态。这项调查与社区评估不太相同,它对是否要提出解决问题的策略,并不一定要有所涉及。

(一)确定调查指标

对于“指标”或许会招来过于“精英化”质疑,其实,关键要看这些指标产生是“谁制造”的,是否能描述农村社区的社会性别关系。本着更利于访问者——项目村妇女接受的原则,我们筛选出了分项评估指标,与她们讨论了问卷,并模拟了调查过程中对重点概念的解释。小组访问实际上也是围绕以下指标进行的:

1.分工:男女村民在家庭及农业生产活动中的性别分工;

2.权力:男女村民在生产、公共或私人领域中的支配权;

3.关注领域:男女村民对家庭或社区事务的关注;

4.人际交往:女村民社会交往的空间;

5.自我评价:男女村民对男女角色的认同状况。

(二)调研执行

1.定量研究:以人户填写标准的封闭式问卷的形式进行,并配合了PRA工具的使用。

2.定性研究:以小组焦点访谈等方式进行。对男女村民分组或混合进行访问,同时考虑贫富、年龄、文化程度等因素。

问卷入户调查全部由经过培训后的当地女村民执行。小组焦点访谈,是我们以协作者的身份推动经过培训的妇女组织进行的。

(三)样本选择

社区:陕南、陕北两个国家贫困县中的四个项目村,陕南:丹凤县的毛里岗乡绿村、东村;陕北:宜川县阁楼镇依锦村、壶口乡丁村。

村民:问卷调查:女村民(除外出打工者),在村中抽选出行政小组后进行整群调查;小组焦点访问:全村男女村民(除外出打工、有病在家者)分组进行。

三、定量调查结果

(一)关于权力

1.家庭事务的决定权

调查结果显示,妇女在家庭事务中“购买日常用品”(36.75%)方面有较多的决定权,这是十一个选项中唯一一项百分比超过男性的项目。另一项“医疗支出”(22.73%)也达到了二成以上,而其它各项拥有决定权的比例大都低于10%。这一结果显然同“男主外、女主内”、“男主女丛”的传统性别角色分工有极大的关联。妇女在“生孩子”、“子女上学”和“子女婚嫁”三个方面已同丈夫持有基本相同的权力。这反映出农村妇女在家庭内部关系中的某种变化。在涉及生产领域及大的经济活动中,男性对资源的支配占有绝对的控制权,如“买化肥”(70.94%)、“贷款”(66.38%)、“买农具”(52.99%)三项的比例男性高于女性均超过50个百分点,“买卖牲口”和“盖房”等购买家庭内较大开支的项目男性作决定的比例也高于女性15个百分点以上。当然,我们也发现,除“买化肥”、“医药支出”、“买农具”、“贷款”四项活动中夫妻“共同做主”的比例低于50%以外,其它各项均超过50%,这一结果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男女两性权力关系的某些改变。

2.对公共事务的决定权

调查结果显示,在政治参与、教育和技术培训等方面,妻子相对丈夫的影响力来说则明显不足。以选举村干部为例,其影响力(1.71%)低于丈夫(41.03%)近40个百分点。

3.男女村民在处理村级事务上的影响力

上表显示,认定男村民在村中事务讨论和决定中更具有影响力的高达81.90%,相反,认定女村民在村中事务讨论和决定中具有影响力还不到2%(1.91%),可见,妇女在社区事务的权力结构中明显处于从属地位。这种妇女参与公共事务的边缘化处境,反映出传统两性关系的固定化模式。

(二)关于分工

1.家庭内的夫妻分工

调查结果显示,家庭内部夫妻分工方面,除“担水”和“教育小孩”两项外,所列出另外五项家务劳动,由妻子承担的比例均超过了70%,尤其是“做饭”和“洗衣”所产比例均超过了95%以上。而丈夫在“做饭”、“洗衣”、“打扫房院”、“照料小孩”等四项家庭劳动上的统计结果却是“0”。在小组访谈中,我们也请妇女列出了大量的家务劳动清单,同样,在划分大量家务活由谁承担时,妇女很自然地在绝大多数项目上打勾,认可是由妇女承担的。可见,妻子仍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传统的社会性别分工仍紧紧地束缚着妇女。

调查结果表明,在被访妇女看来,与体力付出有关的主要农业劳动如耕地、播种、施肥等都主要以丈夫为主,妻子为辅,这些农活在所有列出的农活种类中所占比例均非常高,都超过或接近了90%。种植食用菌是一项有一定科技含量的工作,虽然女性也可以担当,但在男性当家的农村,男性显然是“拿事的”,占有了一定优势。在小组访问中,妇女同样列出一年四季的各种农活,她们说,那些农活主要都是由男人干的,她们虽然也“上坡”干活,但那是“帮男人干的”。她们强调“帮”,使我们一再体会到其中的意义——辅助的、从属的。

2.男女村民的劳动分工

上表显示,这一调查结果与表4、表6的结果基本相同。男村民仍被认为是农业劳动及其它生产活动的主要承担者,女村民则是作为辅助者参与。正因此,女村民在现实生活中,她们承担了不少下地、上坡的农业劳动,但在问卷上,受访妇女则绝大多数认为“农活”是男村民做的事,家务活动则主要由女村民担当。同时,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大部分家庭都养有一、两头猪,主要供食用或卖些零花钱用,女村民在家庭养殖中则扮演重要的角色。在“加工业”和“做生意”两项上面,女村民的比例占有也相当低,用女村民自己的话说就是“干不来那活”,这也反映出男女村民受传统观念、相关技能学习的资源占有影响造成的行业隔离状况。

(三)关于村上的活动

1.家庭层面的结果

2.女村民层面的结果

调查结果显示,无论从家庭层面获得的结果,还是从男女村民整体层面获得的结果都表明,妇女参与社区事务的比例不高。在访问中得知,体力劳动较重的活,一般是由男人承担,妇女只是充当协作者,从事较轻的体力或辅助性工作。妇女参与村、组级会议的比例极低,她们的解释是,一般会议均安排在晚上,她们要在家中照顾小孩,故很少参加。而且,即便丈夫不在时,参加村、组会议,她们也很少说话,只是旁听者。“技术培训”则绝大多数都是由男村民参与,妇女在这方面的资源获取十分有限。

3.最近一次选举的表现

虽然大多数妇女参加本次选举,但仍要看到,有大约20%的参加者是抱着一种不太积极的态度参与,而对于近20%的妇女未能参加高度组织化的选举活动,更让人感到妇女政治参与水平的确是太低了。

4.在不同场合的表现

对于村民大会,妇女要么去的很少,要么到会也不真的发言,在访问中得知,她们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比如男村民不太尊重妇女的意见,妇女缺乏自信及参与热情不高。正因如此,认同“不能发表意见”的比例高达65.45%。但也不能不看到,有17.27%的妇女表示能“较好地发表意见”的正面评价。

(四)关注的领域

1.夫妻谈论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