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会问“可是,如此,我仍感觉很痛苦,究竟为什么才会有这种痛苦?”“由于这种痛苦是不可缺少的,不但如此,倘若无痛苦,就没有一个人能够活下去。”如此,为了我们而制造痛苦者——换句话说,要制造这个痛苦时,尽量把痛苦制得更大,且想法使它通过这种痛苦会产生更大福利的人——会作了这种回答。对于这种事,究竟有谁不知——我们会感觉痛苦的这种重要感觉,是我们维持自己的肉体以及维持自己动物性生命时最重要的手段。如果没有痛苦的感觉,也许早在幼年即可开玩笑似的用刀子把自己切成数块或点火燃烧。所以,肉体的痛苦是会保护动物个体。因此,痛苦对保护个体很有益时,则这种痛苦应不会成了很难忍受的痛苦,当然能够忍受这种痛苦。我们所以把这种痛苦当作很难忍受的痛苦来感觉,由于通过理性的意识而把这种痛苦视之为不应有的痛苦,也可以说,想要反抗时的这种痛苦。动物以及婴儿所感觉到的痛苦是有限制的小范围的痛苦。可是,有理性意识者,就会视为很难忍受的痛苦来感觉。我们经常看到婴儿被跳蚤咬了一口时,就会大声哭,但是,无理性者对于这种痛苦并不会记忆着,无论任何人幼年时所体验到的苦难想要回忆出也无法,不但如此,也不想回忆。我们看到小孩或动物痛苦时,就深觉比小孩或动物的痛苦更大的痛苦。而无理性者往往比实际的痛苦更大地来表现严重的痛苦。因此,旁观者所付出的同情也变得很大。脑病、热病、伤寒等等的病人在临终的苦闷,是我们所看得到的状况。
理性的意识未觉醒而疼痛担任着保护个体任务的时期,痛苦就不会有很难忍受的感觉。可是,当理性意识在一个人的脑里觉醒时,这种痛苦必须使动物性的自己服从于理性的一种手段,随着理性意识的觉醒,这种痛苦也随之难受。
实际上,我们必须有完全的理性意识,才能够来谈论痛苦,此理由如下:因为此时,生活——我们称为痛苦的生活状态——才会开始。此时,所感觉到的疼痛感会变得更大,可是,也会变得很小。实际上,我们并不必学习生理学,大家也会明白——疼痛的感觉是有界限的,由于疼痛增加至某一程度时,疼痛的感觉就会消灭——换句话说,失神、昏睡,由于发烧过度而昏迷——否则,就是死亡将要开始,所以,疼痛增加至某一程度时,就不再增加。因此,对疼痛的感觉,依自己的心境如何,会变得很大,也会变得很小。
每一个人都知道——人不要反抗疼痛而把疼痛视之为本来必要有的,如此,对疼痛就不会有所感觉,甚至对疼痛忍受中又感觉喜悦。殉教者的事以及被火燃烧时还会唱歌的教徒暂时不提,而对一般人而言,往往也看得到为了表现自己很勇敢,对痛苦不发出悲鸣,也不会颤抖,结果,仍能接受被认为难以忍受的痛苦手术。疼痛的增加即有界限,可是,疼痛感缩小就无界限。
关于疼痛的痛苦,对于把肉体的生存视之为自己的人生者而言,疼痛的痛苦确实难以忍受,为何这些人几乎忍受不住痛苦?要消除难以忍受的痛苦时,人所具有的理性力量如果一直使痛苦增加,则当然无法消除。
柏拉图曾说“神于开始时即把人类的寿命定为70年,可是,后来,神感觉这样对人类并不佳,才又修改为如今的状况,换句话说,人何时会死亡?自己也并不知”,相同于这种情况的故事如下:“神制造人时,就让人没有带着会疼痛的感觉,可是,为了人的幸福,才修改为现在会有疼痛感觉的人”,依上述的故事而言,现在人的状况才是合理性的。
如果神制造人时不给予人有疼痛感,则也许人就会要求要有疼痛感。因为,倘若女人分娩不会感觉疼痛、阵痛而生产婴儿,则能安产者必定很少;一般的孩童,年轻人也会很快地搞坏了自己的身体;一般的成人对过去的罪过以及现在他人的罪过,自己的罪过绝不会有所感觉——换句话说,自己在人生上应做什么也不知,也不会有理性活动的目的,更不会很顺利地接受肉体死亡逐渐接近的事实,当然也不会有爱心。
有些人了解必须使动物性的自己服从于理性意识的法则,这才是人生。这种人当然不会厌恶疼痛,宁可说,会感觉到有了疼痛才能使人的动物性生命以及理性的生命成立。疼痛是不可缺少的条件。倘若没有疼痛,动物性的个体纵使脱离了自己的法则时,也没有原则可以来争取恢复。且理性意识若不会体验到痛苦,人也不会了解真理,也不会了解自己的法则。
但是,对于这些情况,这些人也会说,你完全为了自己个人的痛苦问题来谈论,可是,对于他人的痛苦,你也不能否定才是。由于看到他人的痛苦时,你就会感觉到此是自己最难忍受的痛苦,是不是?当然,这些人也带有讽刺性的口气来说话。他人的痛苦?——大家所说的痛苦的东西——从古至今,始终没有消失,而现在也时常发生。人的世界、动物的世界,如此,全世界一直痛苦至今,且现在也仍在痛苦中。对这种状况,难道有人敢说今天才得知的?受伤、残废、饥饿、寒冷、疾病、各种意外的事故或灾难,尤其是分娩的阵痛(如果没有在痛苦中分娩,也许人就无法安全地诞生,也或许不在这个世上)一这些是一般人认为不好的现象,其实都是让生存能够成立的不可或缺的条件。有了这种痛苦,才会想法要来缓和痛苦、脱离痛苦。而在缓和或脱离痛苦的过程中,人的理性生活才会建立起来。换句话说,痛苦是会使生命的真正活动产生的东西。人类的痛苦以及成为痛苦原因的人类的罪过必须正当地把握住,然后,想法来解除这一部分的活动,这才是人类的事业。我是具有一个肉体的存在,有了这种存在的理由,是我能够很正当地把握住他人的痛苦。而我是理性意识存在的理由,是能够在所有人痛苦中,承认痛苦的全盘性原因的人的罪过,而想从自己以及他人来消灭这种罪过。比方说,对劳动者而言,能够使自己有工作做的材料怎会成为痛苦呢?比如农夫对一些未耕种的土地,认为这些土地是他们的痛苦,未耕种又怎会成为痛苦呢?看到未耕种的土地会感觉痛苦者,是心里即使想要看到土地被妥善耕种,可是,却没有把土地耕种的工作视之为自己的事业。
对痛苦者做了直接性的爱心工作而想要消灭痛苦活动,是人类惟一的高兴工作。此时,那种不会灭亡的人的生命所产生的幸福,才会出现在人类中。
对人类而言,痛苦只有一个。虽然幸福存在于人生,可是,除了幸福以外,却什么也没有。对于这种人生,人就会感觉到痛苦,此是惟一的痛苦。
这种痛苦就会使自己和全世界认识了罪恶意识,以及使自己和全世界的人生生活中来实现真理,同时也会感觉到必须要实现。也就和以上这些意识有了矛盾时,就会意识到痛苦。想要缓和痛苦时,如果不想看到自己的罪恶或不想检讨自己对世界所作的罪恶,就无法缓和痛苦。在自己以及全世界的生活中,靠自己也能实现真理,更感觉到必须要实现,如果不相信这种感觉,更无法缓和痛苦,这种人不但会增加自己的痛苦,甚至都会丧失了活下去的力量。能够缓和这种痛苦的就是真正的生命意识。由于真正的生命意识能够使个体的生存和人所意识的目的之间的不平衡消除。不得不承认——人的生命从诞生至死亡之间并非一直停留于个体的生存。人所意识的目的是一定能够达成的,而向这种目的前进,才是与全世界的生活具有密切关系者生活的事业。这就是现在的情况,以后也仍是同样的。人纵使不依靠理性的意识,而对人生意义的错误观念所产生的痛苦就会使人对人生惟一的道路一步步通过,此是无障碍也无不幸的。人生之道——无论任何物都不会破坏它,且没有开始也无结束的不断增加的幸福才会存在——也就是这种人生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