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吴敬琏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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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放斜放出了大文章 (2)

这种情况当然引起了改革派的注意,也在这一时间,社科院的一些年轻人出了一本新书,名为《与总书记谈心》,里面讲到所有制问题,论证说股份制就是公有制的一种表现形式,从上海调任社科院副院长的刘吉为这本书写了序言。一本叫《中流》的杂志当即组织文章对该书进行批判,认定它在提倡自由化,而社科院的副院长居然为这种书写序,是丧失了立场。紧接着又发生一件事情,深圳市委书记厉有为在中央党校的一次讨论会上发言,认为“劳者有其股”是最好的公有制形式。也马上有人组织了对他的“围剿”,说这种人应该开除党籍。双方争论得很厉害。

1997年2 月1 9 日,邓小平在北京去世,中国改革何去何从再成世界关注的焦点。到4月份的时候,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领导得到信息,江泽民总书记已确定将于5月下旬在中央党校发表一个重要讲话。按以往惯例,这被看成是“十五大”基调的一次“吹风会”。为了能够把自己的观点及时地表达出来,中心领导要求课题组在5月上旬完成报告,吴敬琏和他的同事们更是日夜加班,抓紧进度。

到5月8日,吴敬琏等人终于完成了研究报告《实现国有经济的战略性改组》,立刻以课题组名义上报“十五大”文件起草小组。就在同一天,另一份题为《关于社会主义的再定义问题》的建言书则以吴敬琏个人的名义送给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和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他在口述史中解释“为什么有了研究报告还要再写建言书”,他说,国有企业的改制问题涉及到了意识形态领域的敏感问题,有人拿这个问题大做文章,不正面回答是不行的,然而,这个话题又很敏感,不适合在研究报告中以集体名义论述,于是便选择了个人上书的形式,送给我认识的两位中央领导人:江泽民和朱镕基。

在这份建言书中,吴敬琏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观点,那就是,应当纠正前苏联教科书对社会主义概念的歪曲,而要用“实现社会公正和共同富裕”来定义社会主义。

他写道,当前的改革已经推进到传统体制的核心部门,即国有经济,而在这个领域内传统思想的影响又表现得特别强烈和有害,已有的理论进展已经不能完全满足改革的需要,所以必须对社会主义进行再定义,以突破苏联教科书中的“社会主义=国有制+计划经济”的陈旧观念。那么应该以何种理论来替代呢?吴敬琏的答案是,“有必要根据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的本质在于实现共同富裕的思想,把社会主义经济界定为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的市场经济”。

针对一些人认为国有制比重下降将导致社会主义变色的观点,吴敬琏用苏联和东欧的事实加以反驳,“增加国有制的比重,并不能保证社会主义社会的巩固,苏东国家在政权易手时,国有经济的比重都高于我国……这些事实说明,追求国有比重的不断提高,既不是社会主义的目的,也不是社会主义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石,更不能保证政权的巩固。苏东国家正是由于长期坚持苏式社会主义理论,才造成思想僵化,发展缓慢,社会停滞,最终使共产党丧失了政权”。他进而得出了下面这个在日后看来非常重要的结论:“在不存在掌握着全部生产资料的一小撮剥削者和一无所有的劳苦大众的阶级分化的条件下,只要共产党采取了正确的政策有效地防止财富分配的两极分化,无论国有经济成分是多是少,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都是有保证的。”

在建言书的最后,吴敬琏写道:“总之,我们建议中共‘十五大’通过明确定义社会主义,确立社会主义的本质一是发展生产力,二是实现共同富裕,而不是其他的思想,为我们的基本政策给出逻辑一贯的理论说明。”

吴敬琏回忆,此信发出后,江泽民和他通了一次电话,说这个问题目前存在极大的争议,但中央一定会和十四次代表大会时一样,拿出一个意见来的。

到了7月份,《中国经济时报》在16日、17日和18日,连续3天刊登了吴敬琏课题组的研究报告,并对中央党校副校长邢贲思、吴敬琏和中宣部理论局副局长李君如3人进行了专访,分别题为《充分认识初级阶段,坚决防“左”》、《社会主义基本特征是社会公正+市场经济》和《第三次思想解放:冲破姓‘公’姓‘私’的思想疑惑》,从标题中就可以读出,论战的意味十分浓烈。据吴敬琏回忆,按报社原来的计划,专访的对象还有几位,可是受到干扰,最后只刊出了这3篇就中止了。

当吴敬琏等人在报纸上奋力反击的同时,7月18日至24日,朱镕基在辽宁考察国有企业时提出了著名的“三年脱困”改革策略,即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走出困境。这一宣示引起极大的震动,很多人认为这是一个“不可能实现的任务”,而几乎同样多的人意识到,中央决策层似乎已经定下了彻底改造国有经济体系的决心。

9月5日,中国新闻社向全球播发了该社记者对吴敬琏的采访,题目是《国有经济:十个指头按不住几百个跳蚤》。在接受访问时,吴敬琏坦率地打了一个听上去让人不太舒服的比喻:我把国有经济布点过广过散,致使有限的国有资本支撑不住过于庞大的国有经济“盘子”,比喻为“十个手指按着几百个跳蚤”。他警告说,中国追求健全制度的社会力量太弱,具有保守思想的人想开倒车,而某些初期的改革者成了既得利益者,不思进一步改革,更有一些浑水摸鱼者认为现在的体制最好,他们不希望有公正竞争和真正的市场经济出现。在回答“谁是新一轮改革的动力”时,他说,“以理性知识分子、明智的官员和真正的企业家为代表的平民大众才是今后中国改革的推动者。可惜的是,目前这部分力量成长得太慢。希望‘十五大’后,以多种实现形式的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在平等竞争中迅速成长,促使改革力量壮大,推动改革尽快到位”。

就在这次采访后的一周,1997年9月12日,中共“十五大”在北京召开。江泽民在代表中共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报告中对传统的公有制理论作出重大修订,提出了“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概念,认为“非公有制经济”已经不仅仅是“补充”,而且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国有经济的比重减少,不会影响社会主义性质。他清晰地表述说,“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和目标是发展生产力和实现共同富裕”。在经济建设领域,他提出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吴敬琏特别看中“基本经济制度”这一提法。

此外,报告还对“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进行了阐述。文件认为,它“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这是就全国而言,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可以有所差别。公有资产占优势,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在其他领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以加强重点,提高国有资产的整体质量。只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家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得到增强,在这个前提下,国有经济比重减少一些,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按人们的解读,这一阐述是一个重大的思想突破,意味着“有进有退地进行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战略得以确立。

特别重要的是,中共党代表大会批准的这份中央委员会报告要求按照“三个有利于”的衡量标准,“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

马立诚和凌志军在畅销一时的《交锋——当代中国三次思想解放实录》一书中,将此次关于姓“公”姓“私”的争论视为1978年(关于真理标准的讨论)、1992年(关于姓“社”姓“资”的讨论)之后的第三次重大的思想交锋,而“十五大”的召开则表明中国开始了第三次“思想解放”。吴敬琏在日后评论说,从1992年底的“十四大”到1997年底的“十五大”,中国终于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所有制结构作出了系统性的描述。

“十五大”之后,在公开的媒体上,关于“姓社姓资、姓公姓私”的争议渐渐少了一些。“放小”的进程大大加快。到20世纪和21世纪之交时,全国小企业基本实行改制。这为社会主义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也对中国社会结构的现代化演进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不过2003年以后,反对的声音再次猛烈地响起。这当然是后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