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闵庄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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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都市牧羊

年少时,我曾是逍遥自在的牧羊人,后来成为无忧无虑的读书郎。我从乡村走进城市,我一直把自己看作是一个都市牧羊人,不过,我放牧的不是羊群,而是笔下的文字。

小时候,家中有农活时,父亲总是让我去放羊,他在田里干活。做替补放牧员的时间长了,我的农活也就干得不太地道。于是,寒暑假中,在农活与放羊之间,我总是要选择放羊棍。上小学期间,我曾辍学牧羊一年多。这颇有点不可思议。同龄的孩子无论如何也不愿干那种赶着羊群熬日头的日子。在我看来,虽然干农活中午可以回来吃顿热饭,小憩片刻,但绝对没有放羊自由,于是抄起放羊棍,背上收音机,带上书和笛子放羊去。在我看来,放羊比干农活的好处在于可以看书。大概是因为要看书,更主要的是掌握了羊的习性,我放羊的风格有点大手笔:羊出门了,人还在家中,人回家了,羊还在野外。当然,因为看书,我的羊群时常跑进庄稼地,我不但被别人骂,回家后还要挨父母斥责。但这并不影响人们对我的好评,村里人都说我将来一定能承父亲衣钵,当个好羊把式。

那时候家乡的草场不错,因为草好,羊吃得专心,所以很少四处乱跑,放起羊也省事。我一个人放二三百只羊,觉得挺轻松。前些年,过度放牧已使宁蒙草原上的草场急剧退化,草原的退化使内蒙人也不再像从前那样慷慨了,宁蒙双方的牧民因为草场问题,多次发生纠纷,甚至殴斗。后来,双方严格地以长城划分地界,父亲再也不能越过长城自由放牧了。因为找不到好草吃,羊只在光秃秃的黄土地上疲于奔命,甚至把草根都啃没了。此时,放羊已不再有诗意。

由于白天羊儿在外面吃不饱,晚上回来还得加料喂草,养羊不但辛苦,而且成本很高。父亲说,我的羊是没法养了。盐池县全面禁牧,我家的羊已不成群了,它们都被赶进了羊圈。禁牧无疑是好事,但对放了一辈子羊的父亲来说,颇不愿接受。我倒觉得这是个最能让他扔掉放羊棍的时候,然而,父亲做不到。

大概是因为对草原的感情太深,对那与盐池人生命息息相关的甘草和滩羊我始终心怀敬畏。儿时,甘草榔头、绵骚胡角在我们穷孩子眼睛里似乎能直接将其货币化。绵骚胡的一对角在我记忆中的定价是三毛二。上小学时,我整天琢磨着卖个胎羊羔皮、羊胡子、羊尾巴、羊骨头、羊角等,因为这类零碎的东西的钱归我支配,所以积极性较高。大概是因为童年这种烙印太深,以至于多年以后,我常常做这样的梦:一是梦见自己发现了一窝好甘草,拼命地从坑子里往外甩榔头,那种兴奋无以言表;二是梦见水草丰茂的草原和膘肥体壮的群羊。我一直将之归结为某种情结。而且我不止一次地验证,只要羊出现在梦里,那是大大的吉梦。有一次我梦见自己的羊群跑进了银川光明广场的草坪,急出了一身大汗,最终也没有赶出。这与其说是某种心理遗症,还不如说是某种情结。

当无法走出旧时的记忆,我倒乐于手中的放羊棍变成笔,做个都市“牧羊人”。应该说,在这个城市,我依然是个“牧羊人”,我手拿拙笔,放牧着文字。写作于我而言,只是一种表达方式。它不仅给了我自信,也给了我力量;它让我以自己的方式干预生活,干预社会。阅读与写作是我最初的梦想,多年来我理性地坚持。我时常庆幸,在这个浮薄的尘寰中我还没有迷失自己,找到了水草丰美的心灵牧场,那是神奇瑰丽的精神家园。关于写作,对我而言,有关故乡故土的文字最前沿、最亲切。

200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