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蛮横的大少爷血气方刚,再加上娇生惯养,很多时候都看不懂形势,就像一个圆,固定了圆心,只会绕着自己转。这样的人,最容易被利用和挑拨了。
果真,李志明阴笑两声,“就算不是,我也会让你变成是!你进得来,不一定出得去!”
茉歌笑了两声,下巴一抬,示意他转身,“李少爷,相信我,你一定会觉得,后面的那个人更能让你过瘾。”
两名壮汉架着已经陷入昏迷的龙霄进了门,身后跟着晴天和夏兰。龙霄脸色泛着异常的红晕,长长的睫毛如蝶翼般颤动,皮肤白里透红,优雅迷人。他本来就生得俊逸,如今一看,更是动人。
“你不是和他是好兄弟吗?”李志明有些迷惑。
“李少爷,您可真是爱说笑。我姓柳,他姓龙,怎么会是兄弟?”
“你的意思是把他弄上台叫卖?”李志明眯起眼。他对龙霄的身份有一分忌惮,不过不可否认,这的确是他报仇的好机会。相对于茉歌,他更恨让他当众出丑的龙霄。
“谈笔生意吧!”茉歌示意那两个男子把龙霄扶到一旁的躺椅上躺下来。她侧过头,优雅地笑道:“把他弄上台叫卖,得到的钱,你三我七。如何?”
“柳如风,你以为这里是什么地方?这里可由不得你大放厥词!你以为你们进来了,我会让你们出去吗?把你和他一起弄上去叫卖,我想,很多人会对你更感兴趣。”李志明似乎看穿了她的诡计,冷冷地笑道。
茉歌也笑了,微微扫了一眼,没有看见谁出手,但是远处的茶壶就这样裂开了,茶水洒了一地,溅起朵朵水花。
李志明脸色微变。
“李少爷如果不合作的话,那么……”茉歌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转了个话题,“对你来说,这么一笔小钱你一定看不入眼,你宁愿狠狠地折磨龙霄。新仇旧恨加起来,他可欠了你不少,你刚好可以趁机报复他。我急需一笔钱,既然可以愉快地合作,你又何必要弄得彼此都难下台?”
茉歌心里早就已经算计好了让他们在有过节的情况下加深怨恨,所以才诱得龙霄陪她上青楼,让李嬷嬷做中间人把龙霄弄到了怜人馆。这位李少爷因未婚妻之事,对龙霄积怨极深。如今有个好机会让他白白糟蹋龙霄,茉歌料定了他不会拒绝。
果真,李志明只是犹豫了片刻,新仇旧怨让他卸下了防备,答应了茉歌的条件。
茉歌看着昏迷的龙霄,心中掠过一丝犹豫。其实她并不恨龙霄,他虽然风流好色,心眼却不坏。不过,她刚刚穿越过来,又不受宠,如何能在这个男尊女卑的社会活下来才是她目前最关心的事情。不管是哪个时代,女子都要有经济支持才能生活得更好。她选择出卖龙霄,也是迫于无奈。而且,她已经计划好一切,不会真的让龙霄受辱。
“想什么如此入神?”林子淮的声音传来,带着几分不正经的痞子气。
茉歌收了心思,笑着打趣,“这里美男这么多,谁看了都会春心荡漾吧?”
“如果对象是你,本少爷倒是不排斥‘荡漾’一下。”林子淮的手飞快地伸了过来,揽住她的纤腰往怀里一带。
茉歌也不恼,任他暧昧地搂着她。林子淮常常作弄她,却不曾真正占过她的便宜。有的人看着痞气,其实是正人君子。
茉歌注意到林子淮手里拿着一张面具,不禁好奇地夺过来。面具不小,能遮住半张脸。林子淮好笑地放开她。
茉歌扬了扬手上的面具,“你要戴这个?”
“我这张脸可不逊色于被你绑来的那位,戴面具当然是为了以防有人觊觎我的美色。”林子淮颇为自恋地说道。
“你真是脸皮比城墙还厚。”
“你胆子可真不小,还没弄清楚他的身份就把他绑来。”林子淮摇摇头,颇为无奈。他进来看见昏迷的龙霄,吓了一大跳。庆幸的是,茉歌是女扮男装。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丫头,他的小心脏差点被她吓得停止跳动了。
“你认识他?”
“不认识。”林子淮迅速撇清关系,想了想,又缓缓说道:“哥哥不过是提醒你,小心驶得万年船。”
茉歌有些疑惑。
林子淮戴上面具,笑着走到会场里。
茉歌交代李志明,一会儿拍卖龙霄时,只能安排富商来买。龙霄定然不是商圈的人,他贵气逼人,只能是贵族之后。若是被人认出来,她不仅功亏一篑,还会吃不了兜着走。
李志明虽然不解茉歌为何会有这样的安排,却也听话地去安排了。今晚来的官场的人极少,他们也不敢明目张胆地出现在拍卖场。
龙霄身上的粗布衣袍已经被换成一身银白轻纱,长发散开,柔顺地铺洒在背上,如墨玉点缀白云间。他长得齿白唇红,苹果似的脸蛋散发出一种甜腻柔美的气质。轻纱蒙面,若隐若现,更挑逗人心。有两个美少年扶着他,在二人纤细的身段的衬托下,显得他更加高挑。
台下,茉歌和林子淮坐在第一排的位置上。林子淮被面具遮住大半张脸,看不出他原本的面容,只露出带笑的唇,和闪烁着戏谑的光芒的眼眸。
一群人陆陆续续地走进大厅。茉歌随意地扫了一眼,来人多是青年男子,亦有几名中年男子。原本沉寂的会场变得热闹起来。他们对台上的龙霄品头论足,毫不避嫌,似乎对台上的龙霄非常满意。茉歌心想,或许她今晚能有一笔不错的收入。这么缺德的买卖她只打算做一次,所以她很希望买主满意。
林子淮悠闲地靠着椅背,目光有意无意地扫过茉歌,见她面不改色,嘴角带着淡淡的笑意,仿佛周围的一切都和她没有关系。林子淮暗忖,这女子是他见过的最大胆的女子,一点都不像大家闺秀。
龙霄聪颖敏锐,茉歌却把他耍得团团转,还把他弄上拍卖台。这样的胆量和聪慧不是一般女子能比的。她的手段和想法更是惊世骇俗,就算是晴天也不会如此大胆。
茉歌并没有隐瞒她是柳家九小姐的身份,因此林子淮和林晴天都知道。他脑海中自动调出了关于柳芷絮的资料,据情报反映,柳芷絮是个温柔软弱的人,受尽相府各位小姐的折磨。可眼前的女子……如果不是他的情报出了错误,就是她扮猪吃老虎,蒙骗了世人。不然如何解释这一切?
受尽折磨的九小姐?林子淮挑眉一笑,他认识的柳芷絮是只藏着锐利爪子的小野猫,可不是一只小绵羊。
台上开始喊价,底价三十两。台下一片哗然,底价三十两已是天价。茉歌早就摸清了这个时代的银子价值,她也知道,三十两已是一个非常高的价格了。
“果真是有识货的人。”林子淮低喃了一句。茉歌侧头看他,不知道怎么回事,她总觉得林子淮有事瞒着她。
“三十二两!”
“三十五两!”
“四十两!”
“四十五两!”
“五十两!”
叫价的声音此起彼伏,台上的龙霄看起来的确是尤物,下面的人自然也乐于抬价。竞争就是面子之争,凡是男人都不愿意输。竞争开始进入白热化的阶段,叫价也从原先的三十两飙升到一百五十两,比起晴天预计的价格多了一倍。角落里的李志明似乎也颇为讶异,这已经是天价了。
“一百八十两!”茉歌举起手。
不只是旁边的林子淮讶异,连李志明也很不解。
“你在做什么?”林子淮问。他还以为她纯粹是看热闹的。
“他这么抢手,不抬高价钱,多可惜!”茉歌冲他一笑。
“二百两!”
“二百二十两!”茉歌抬手,回头冲那名喊出二百两的男人挑衅地一笑。
“别太过了,如风!”林子淮低声警告道。
“二百三十两!”男子不服输地喊价。
“二百四十两!”茉歌低头,垂下眼眸,遮去了眸中的精光。她似乎犹豫了很久,才举手喊价。
本来以为台上的小倌已经是自己的囊中之物的中年男子气红了脸,他怒气冲冲地站了起来,喊道:“二百五十两!”
全场哗然。
茉歌不再喊价。
最终,男子以二百五十两的价格买了龙霄一夜,这次的拍卖价格刷新怜人馆的最高纪录。
台下的吵闹声惊醒了台上的龙霄。他睁开迷离的双眼,察觉浑身无力,一看周围的情形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顿时怒火冲天,只觉得愤怒要冲破他的胸膛而出。
该死!
茉歌数着银票,十分自得。最终,她分到了一百八十两。
晴天竖起拇指,“高!”
林子淮哭笑不得。也只有茉歌有胆子玩这样的游戏,生生把价格提到二百五十两。
茉歌笑而不语,这就是战术。
几人拿了银票刚刚走出怜人馆,一队官兵便气势汹汹地包围了怜人馆。片刻后,怜人馆被官府查封。茉歌松了一口气,幸好官兵来得及时,龙霄应该不会让人糟蹋。若是发生了什么,她还真过意不去。
“你怎么确定通知官府一定管用?”
“这还不简单。”茉歌从怀里拿出一幅素描画,她在大学时选修过人体素描课。画上的龙霄栩栩如生,就如他走到了画纸上。茉歌一笑,“拍卖会从二更开始,在三更之前结束。二更的时候,玲珑拿着画像去报案,说是画上的男子被怜人馆抓去当小倌拍卖。我让玲珑去找巡抚大人报案,他可是二品官。如果龙霄是贵族,他一定认得出来。只是我没想到,官兵会来得这么快,差一点连我们都给封在里头。”
“你知道他是谁吗?”林子淮有点幸灾乐祸地笑着问。
茉歌不说话,和晴天对视一眼,静静地等着他的下文。
“逍遥王爷轩辕霄——当今皇上唯一的胞弟,轩辕王朝第二位名正言顺的继承人。”林子淮依旧笑着,像是在说着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事情。
震惊过后,茉歌竟然笑了,“看来本小姐的眼光向来都这么好,总是知道哪棵树比较值钱!”
晴天的眼中闪过一丝阴狠,不过也就是片刻的事情。一转眼,她眼中的狠厉已经退去,换上了往日的冷淡。
林子淮痞痞地笑着,“你不知道你和他是什么关系?”
茉歌的脑子飞快地转了一圈,灵光一闪,笑道:“俗话说得好,一表三千里。况且,你们又不是不知道,我是一个不受宠的九小姐,孤苦伶仃这么长时间,从没见过他,就是路上迎面碰上他了也不认识。我管他是谁!”
“真无情。”晴天说道,“把自己的表哥绑上台拍卖,如风,你绝对是历史第一人。”
“过奖了!”茉歌干笑两声,转而看着前面鱼贯而出的人群,嘈杂非凡,突然似笑非笑地转身,“说到历史第一人,你们不觉得,被人绑上怜人馆拍卖台的堂堂一国王爷才是历史第一人吗?”
林子淮再也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茉歌暗忖,看来这阵子她要躲起来,不能再出来闲晃悠了。柳家是最安全的地方,逍遥王爷再聪明也想不到卖了他的会是他自己的表妹。
她摸了摸身上的银票,为了这一百八十两,在家躲一段时间还是值得的。
“你可别粗心大意,轩辕霄经常去柳家。”林子淮说道。
茉歌漫不经心地回答:“住了十几年也不见得能见到传说中的爹爹一面,何况是表哥。”
翌日,全城通缉柳如风。
她的画像很快贴遍了全城的每一个角落,柳如风和逍遥王爷顿时成了热门话题。街上的五岁孩童都知道,柳如风把逍遥王爷绑上了怜人馆的拍卖台,还卖得二百五十两白银的高价。
茉歌坐困愁城。平时闲不住的她总是翻墙往外跑,如今倒好,只能关在柳家的小院子里。玲珑成了她和晴天之间的“信鸽”,专门传达她们的消息。
有了银子,晴天如愿地在街上买了一家酒楼。酒楼原来的老板好赌,欠下不少银子。正好晴天看中酒楼地段好,她和茉歌一商量,便买下了酒楼。
轩辕霄出事后,万花楼和怜人馆一并被官府勒令停业。茉歌的脑子一转,想要重建一家青楼。茉歌的财力有限,只能接手万花楼。她让有三寸不烂之舌的晴天和万花楼的姑娘谈好条件,只等这一阵风波过去,茉歌和晴天就能联手让青楼重新开业。
这几日,城里风声很紧。尽管很想去看看自己的酒楼和重新装修过的青楼,茉歌还是极力忍住了。玲珑出去给晴天帮忙了,茉歌一个人在家里闲得发慌。
一闲下来,她总算有时间看看柳芷絮的院子了。院子很荒芜,却有一个十分漂亮的小花圃,花圃旁边有几棵翠竹。她觉得极为漂亮。
小花圃里没有种什么名贵的花,红黄蓝紫,各色都有,远远看去像一幅锦绣。茉歌心想,九小姐生前应该很喜欢这个小花圃,所以花才会这么漂亮。
院子里有花,有竹子,还有个秋千架子,可见她是个标准的林黛玉。可惜却没有一个贾宝玉来疼爱她,所以她孤零零地活了十几年,受尽屈辱。幸亏有玲珑如此细心地照料她,她十几年来才能十指不沾阳春水,可见玲珑有多么贴心能干。玲珑没有什么亲人,与柳芷絮就像亲姐妹那般相依为命。这种感觉她懂,就像她和林优。
刚想到玲珑,小丫头就从墙角处钻了进来。因为院外是僻静的小巷,茉歌也懒得爬墙,所以就拆了拐角的一堵墙,只能钻得进一个人。她们在墙上做了掩饰,根本看不出来墙被人动过手脚,她们进出也方便。
“小姐,大事不好了。”玲珑跑过来,把一幅画像交给茉歌。茉歌一看,原来是官府见通缉几日未果,竟然悬赏一千两黄金通缉她。
“小姐,官兵在挨家挨户搜查,奴婢真怕他们找上门来。”
“玲珑,你说若是我自己走到龙霄面前,他会不会给我一千两黄金?”
“小姐!”玲珑不悦地喝了一声,“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情开玩笑!”
茉歌扑哧一笑,“好啦好啦,我不过是说笑罢了,又不会真的自寻死路。不过,这个画师的技术可真是太烂了。玲珑,你觉得这个人和我有几分相似?”
哪个笨蛋竟然把她画成这样?
不知道轩辕霄是真的气疯了,还是没脑子,竟然这么风风火火地追缉她。堂堂一个王爷受了辱,却弄得天下皆知,难道他还当这是什么值得炫耀的事情吗?
“画得有五分像。”玲珑实话实说,“小姐,现在外面的官兵真的在严查。晴天小姐让你暂时不要出门,酒楼的事情她会处理。”
“知道了,全天下就属柳家最安全,你家小姐很爱惜生命,不会乱跑的。”茉歌笑眯眯地说。玲珑表示自己很不信任她。茉歌笑着推她去准备吃的。玲珑一慌,急急忙忙地跑去准备晚膳。
柳家几位小姐常来刁难柳芷絮,茉歌想了一个法子杜绝她们的来访,那就是装病。她利用自己的化妆技术把玲珑弄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脸上红斑点点,嘴唇黑中带紫。她故意让玲珑从柳家三小姐的阁楼前经过,去求夫人请郎中来医治身染重病的九小姐。柳家三小姐吓得尖叫,以为她们得了什么传染病,硬是把玲珑给轰了回去。茉歌见目的达到,自然乐得清净。
她穿越的时候,运气真是不怎么好,竟然穿越到柳芷絮身上,只空有一副好样貌。在这么复杂的家庭里,若不是动动脑子,日子真的不好过。
闲的时候,茉歌把相府的地形研究透了,她发现一个好去处,那就是柳家大小姐的阁楼。柳家大小姐是当今皇后,她出嫁前的阁楼没人敢随意去走动。除了有人定期打扫外,几乎没什么人去。茉歌喜欢天黑后去阁楼看书,因为柳大小姐阁楼里的书籍实在是太多了。
听玲珑说,柳家大小姐柳芷雪出嫁前颇维护柳芷絮,还教她读书识字,对她十分疼爱。茉歌心想,最起码这个家里还是有一个人疼爱她的。
正因为有这样的想法,茉歌对没见过面的柳大小姐印象十分好,也喜欢去她的阁楼。有时候,她直接睡在阁楼里。这几天,她几乎把书架上的书看了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