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费曼,在童年时代就对各种实验特别感兴趣。11岁时,他在自己家的地下室里开设了一个”实验室“,学会了电灯的并联和串联,学会了把酒变成水,并用这些学会的东西为小朋友们变魔术。
费曼为了搞清楚为什么狗的鼻子特别灵,便亲自实验,自己像警犬一样在地上爬来爬去。结果他用自己的实验证明,狗的嗅觉能力的确强于人,但是人的嗅觉能力也被低估了。他认为由于人直立行走,使得人的鼻子离地面太远,很难闻到地面上的气味。
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他经常向别人演示:他自己先走出书房,让书房里的其他人各自从书架上抽取一本书堆放在一起。在这之后,当费曼走进来时,他能够正确无误地指出哪本书是哪个人碰过的。
大家都以为他又在变什么魔术,其实这就是费曼亲身实验的结果,因为人手的气味差异很大,人的嗅觉是可以辨别这些差异的。
一天,费曼来到研究所的餐厅里,他发现有人在拿餐厅的碟子玩耍:把一个碟子抛向空中。费曼发现,碟子飞出去的时候,边飞边摆动,碟子上的红色花边也随之转来转去。他被碟子转动的方式吸引住了。他发现当角度很小的时候,碟子上图案转动的速度是碟子摆动速度的两倍。由此,他进一步思考电子轨道在相对状态下的运动,为以后取得的成就--发现费曼图奠定了基础。
在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后,费曼感叹道:“后来我之所以获得诺贝尔奖,全来自于那天我把注意力放在了一个转动的碟子上。”实践出真知,仅仅了解书面知识是不够的。书中的知识。如果不拿来与实际相结合,就无法分辨真伪,不能为我们真正拥有。与此同时,实践还是发现新知识的必经途径。只有通过实践,我们才能更深入地认识身边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