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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人生旅途(10)

靠,我就配得上你!我说这话,是有信心降住这匹烈马的。同为老乡,又是亲戚,且同在天涯,这样心高气傲的女子,怎能错过?于是托人说媒。

好一阵,媒人回话,说刚刚订婚了。

目瞪口呆。再问,说是她父亲身患肝癌,晚期,临死前逼她成家,否则绝不闭眼。花木兰把房门关了三天后,潦草地找了个人火速订婚,赶在父亲死前一个礼拜,嫁了。

呵呵,关于我和她的风花雪月消失了,永远停留在十年前那个让我伤心的下午。

我真正见到花木兰是在去年。

一切已面目全非。我不忍心用太多的形容词来糟践她。在她身上,我完全看不到当年那个奇女子在海口勇斗三个烂仔的风采。生活的磨砺,让她和平常的农村大嫂没有任何区别。她一脸菜色,目光空洞,和旁人一样,惊羡地看着我这个所谓的狗屁“成功人士”,同时嘴里说些肉麻的话,说发了财别忘了她这个穷亲戚。

我笑着说起当年自己在海口时对她的心意。她也笑,打趣说自己没有那个命。她一脸的苦涩。

我禁不住在内心检讨自己的残忍。

她老公是个极为懦弱的男人,在弟弟的庇护下,在东莞一工业区惨淡地经营着一家十几平方米的鞋店。至于夫妻间的感情,想来和普天下的芸芸众生一样平淡无奇。

生活真他妈的操蛋!当我坐在老罗操场一般空旷的办公室里时,依然感叹不止。老罗听着我的絮絮叨叨,眼睛一亮,操,身手这么厉害?我这里需要。

老罗是我的“狐朋狗友”,管理着一家三千来号人的公司,财大气粗。我问,你准备给她开多少工资?

无所谓,只要有真本事。

这我真不知道,事情过去这么多年,她现在已经是三个孩子的妈了。

老罗沉吟了一会儿,叫来保安队长和两个棒小伙,耳语了一番。保安队长有些为难。老罗喝道,怕什么,出了事我兜着,又不是叫你们去杀人放火!

保安队长他们唯唯诺诺地领命而去。

一个小时后,他们兴高采烈地回来了,每人脚上晃着一双油光锃亮的新皮鞋。他们说找了三双烂皮鞋往花木兰面前一丢,嚷嚷要赔鞋,否则就拆店。花木兰老老实实地赔了。老罗得意地看着我,揶揄道,你他妈的净吹牛!我急了,面红耳赤地以人格担保自己没有说谎。

老罗笑了,对保安队长说,你们再去一次,带上三双烂鞋,就说刚穿上又坏了,找借口动动手。

又是一个小时,三人鼻青脸肿地回来了,惊呼那女的太厉害了,我们仨都不是她的对手。还说那女的站在街上咆哮,我花木兰忍了多年,今天不忍了!

现在轮到我得意了。老罗挠了挠头,说,人才啊,难得!我明天亲自去请她,多少钱都行。

第二天上午,老罗带着我,牛气烘烘地开着他的大奔,来到花木兰的店里,发现已经是人去店空。左右隔壁说,昨天有三个烂仔来闹事,被花木兰打了,花木兰怕遭报复,连夜搬走了……

李小多的幸福生活

龚宝珠

李小多的幸福生活是从那顿年夜饭开始的。

那个年底,李小多没有拿到一分钱的工钱。工程结束后,黑心的工头拍拍屁股,溜了。

工地待不住了,身无分文的李小多流浪在除夕夜的街头。城市的街灯把李小多的身影扯得很单薄。饥寒交迫的李小多产生了一个不简单的念头:打劫。打劫的目的很简单:抢点吃的填饱肚皮,抢点钱做路费回家过年。

李小多选择了女人的小店作为目标。

可是,李小多失败了。女人察觉到李小多凶狠的眼神中夹杂着惶急和无奈。善良的女人收留了他。女人给了他丰盛的酒菜。女人带着六岁的女儿住了旅馆,把唯一的小店留给了落魄的李小多。

李小多犯罪的冲动被女人的善良及时地扼杀了。李小多感谢女人,他要报答女人。

李小多娶了这个大他三岁的女人,有了自己的家。

李小多的想法很简单,“老婆孩子热炕头”就可以了。

女人的想法也很简单。女人对李小多说,只要咱们在一起好好过就行。

李小多捧着女人的脸,眼里闪动着幸福和满足。李小多知道女人受过伤害——女人的前夫移情别恋,抛弃了她们母女。

李小多对女人说,你救了我,我要让你和女儿过得幸福。

李小多对幸福的理解也很简单:让女人过上好日子。条件成熟的话,再和女人生一个孩子。以前,在这个城市,李小多没有亲人。而现在,李小多有了一个善良的女人,有了一个管他叫“叔叔”的女儿。

对于女儿的称呼,李小多不介意,丝毫都不介意。这个家让李小多很温暖。李小多的父母去得早,他唯一的亲人就是老家的叔。

叔待他刻薄。

没成家的时候,李小多每逢春节都回老家过年。

叔总是把李小多的行李和口袋搜刮得精光。钱整理好后,叔拿一个塑料袋装好,用皮筋扎好口,锁在一个小铁匣子里。叔的脸色取决于钱的数目:钱多的时候眯着眼慢慢点,钱少的时候两手简单一搓——挣这点钱还好意思回家。

叔还见不得李小多吃闲饭,过了初五,叔就催李小多出去打工。李小多收拾好破烂的行李和仅够路费的钱,踏着晨曦就上路了。

李小多的脚步总是及时地唤醒这座沉睡的城市。李小多像在城市行走的游击队员,从一个工地辗转到另一个工地。李小多的生活比较简单:早上馍菜汤,中午菜馍汤,晚上汤馍菜。李小多的想法也很简单:干活儿挣钱,过年回家交给叔。

三个年头过去了,李小多没有再回老家。叔的形象已模糊不清,逐步淡化在李小多的记忆深处。有时,李小多抱着一岁的儿子逗乐,偶尔也会想起这个老头儿。

李小多屈指一算,前前后后交给叔的钱也有三万多块。李小多不想再要了,毕竟叔养了自己十几年,不容易。有时李小多和女人谈起此事,女人的态度也很明确。女人说,钱坚决不能要。过几年日子好了,回老家看叔。

自从儿子出生后,李小多感觉压力挺大。女儿上学,儿子每月的奶粉,一家的生活开销,这些都是实打实的,需要的都是钱。小店的生意也不景气,李小多又去了工地。李小多甩开膀子,撅着屁股在工地的钢筋水泥中爬行,蜘蛛一般贴在高楼的脚手架上。就这样,也不过是维持一家人简单的生活罢了。

李小多经常对着高楼大厦里冒出来的万家灯火,痴痴地想攥紧未来。李小多感觉自己就像影子一样,永远融入不了城市的躯体。这种感觉让李小多很沮丧。

沮丧的李小多还常常被电视里的新闻所困扰,在城市里越来越没方向感的李小多被搅得乱了分寸。电视里经常报道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新闻:农民种地补贴了,路修通了,公交车到村了,农村合作医疗了……

前段时间,李小多害了一场病,挂吊针、吃药,折腾了几天,三百多块没有了。

李小多的心生疼。

在经过一番对比再对比、考证再考证的思想斗争后,李小多跟女人商量着回老家的事。女人就说了三个字:听你的。女人卖了小店。

腊月二十九,李小多带着女人和两个孩子回了老家。

家乡的变化让李小多不停地感叹:这几年在外边算白混了。一排排崭新的平房刺得李小多的眼睛发酸,有的甚至盖起了二层小楼。李小多眯着眼,彳亍在夕阳的余晖中。

叔家的门楼很气派,叔的精神也好得出奇。叔说,小多,你终于回家了。

李小多能敏锐地感觉到叔的情绪很激动,叔的眼角随时会弹出几滴眼泪。李小多不声不响地吃着饭,叔全家的热情让他有点惶恐和莫名的自卑。

吃完饭,叔拉着李小多进了里屋。叔拿出钥匙小心地打开了一个铁匣子,取出一个塑料袋,把扎口的皮筋去掉。叔说,这是四万块钱,是你前些年打工的钱和银行的利息,不足的部分我给你补上了,凑了个整数。

李小多愣住了。

这钱本来我打算一直存着,等你回来娶媳妇儿时盖房子用。前些年我怕你在外面胡来,一直没和你说。

叔说,你成了家我就放心了,拿上这钱先安定下来,村里的宅基地也一直给你留着。

李小多的喉结蠕动了一下,鼻子一酸,久违的温暖涌了上来。

门外,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响了起来——过年了。

李小多知道,他的幸福终于着陆了。

英雄

立夏

他二十岁的时候,她正好十岁。

她坐在台下,晶亮的眸子盯视着台上英武的他。

他是学校请来的英雄,笔挺的军装,一张黝黑却棱角分明的脸,因为激动透着健康的红晕。

他在台上大声地念着手中的演讲稿,只剩下三根手指的右手高高举起,如同一面夺目的旗帜。在一次实弹演习中,面对一颗嗤嗤作响的手榴弹,他毫不犹豫地捡起来扔向远方,挽救了被吓呆的战友。

她的眼中噙满了泪水,泪眼模糊中台上的他是那么高大英俊,连他那浓重的口音都充满了亲切的味道。

“他真是个英雄,我会一辈子记住他的。”她在心里默默地想。

他三十岁的时候,她二十岁。

学校组织学生去农村体验生活。

如果不是村干部郑重地向大家介绍他曾经是个英雄,她是一丁点儿也认不出他了。

埋头在田里劳作的他跟其他的农民已没什么两样,披着一件灰沉沉的褂子,失却了红晕的脸还是那么黑,却变得暗沉。村干部介绍的时候,他憨憨地笑着,怎么也找不到十年前的影子。

他坐在田头抽着烟卷,好几次她都想走过去跟他说几句话。看着烟头一明一灭,最终还是没过去。

她实在想不出该对他说些什么。

他四十岁的时候,她三十岁。

他在她所在的城市摆了个摊儿,卖鸡蛋煎饼。

五岁的女儿吵着要吃煎饼,她先认出了他的手,再抬头看他的脸,恍若隔世般,已然很陌生了。

女儿香甜地吃着煎饼,她的心却一直不能平静。她忍不住悄悄告诉女儿,卖煎饼的是一个英雄。女儿懵懂地吵闹着,要去看英雄。

她带着女儿折回去,女儿仔细看着他那只残缺的手,然后“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她匆忙带着女儿离开,一边哄着,一边回忆自己十岁的时候第一次看见这只手,一点都不觉得害怕,只有深深的敬意。

她还记起来当时听完报告回到家,小小的她弯曲起两根手指,模仿三指的样子,想象着那种悲壮。

他五十岁的时候,她四十岁。

她在民政局坐上了科长的位子,工作还算清闲,生活不好不坏。

当他在她办公室外面探头探脑的时候,她根本就没认出他,原来他是来申请困难补助的。

她给他倒了杯茶水,他受宠若惊地捧着,只会一迭声地说“谢谢”。她陪着他办完了所有手续,而他不知道为何受到如此礼遇,越发惶恐不安,一个小时里说了不下五十声的“谢谢”。

望着他佝偻着背离开,她开始努力回想他年轻时的样子,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他真的曾经是个英雄吗?”问自己这个问题的时候,她觉得那么茫然。

她五十岁的时候,他已经不在了。

那天她在办公室喝着茶,翻着报纸,四十年前的他突然映入眼帘。犹如被雷击般,她手中的茶杯砰的一声落在地上。

他在回乡的公交车上遇到一伙劫匪,一车人只有他挺身而出,搏斗中,被刺数刀身亡。报道还提到,他的右手只有三根手指,年轻时他就曾因救人成为部队里的英雄典型。那张穿着军装的年轻时的照片,据说是他唯一的一张相片。

一瞬间,泪水又模糊了她的眼睛,恍如四十年前,小小的她坐在台下仰望。

独腿人生

罗伟章

朋友住在城南一幢别墅里。别墅是为有私车的人准备的,因此与世俗的闹市区总保持一段距离。我没有私车,只得乘公交车去。下车之后,眼看约定的时间就快到了,我顺手招了一辆人力三轮车。

朋友事先在电话中告诉过我,若坐三轮,只需三元。为保险起见,我上车前还是问了价。车夫说五元,并开导我说:“总比坐出租合算吧,出租车起价就是六元呢。”这个账我当然会算,可五元再加一元,就是三元的两倍呢。于是我举目张望,希望再有一辆三轮车来。这时车夫说:“上来吧,就收你三元。”这样,我高高兴兴地坐了上去。

车夫一面蹬车,一面以柔和的语气对我说:“我要五元其实没多收你的。”我说:“人家已经告诉我,只要三元呢。”他说,那是因为你下公交车下错了地方,如果在前一个站,就只收三元。随后,他立即补充道:“当然我还是只收你三元,已经说好的价就不会变。我是说,你以后来这里,就在前一站下车。”他说得这般诚恳,话语里透着关切,使我情不自禁地看了看他。他穿着这座城市经营人力三轮车的人统一穿的黄马甲,至少有五十岁以上的年纪。

车行一小段路程,我总觉得有点儿不大对劲,上好的马路,车身却微微颠簸,不像坐其他人的三轮车那么平稳,而且,车轮不是滑行向前,而是向前一冲。我正觉得奇怪,突然发现蹬车的人只有一条左腿!他右边只有一截黄黄的裤管,挽一个疙瘩,悬在空中,随车轮向前“冲”的频率前后晃荡着。他的左腿用力地蹬着踏板,为了让车走得快一些,他的臂部时时脱离坐垫,身子向左倾斜,以便把所有的力量都用在左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