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韩非子学院:韩非子的法制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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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法家学派与法家智慧(2)

申不害把这些原则用于人事,构成他的社会哲学思想。“无为”主张的渊源即《老子》的“绝圣弃智”,申不害的“无为”,要求的是君主去除个人作为的“无为”,以便听取臣下的意见。但是,申不害仅仅把这种“静因无为”的哲学思想用于“权术”之中。为了完善这种方法,他进一步发挥《老子》“柔弱胜刚强”的思想,要求君主“示弱”,决不是指君主无所作为,只是君主决策前的一种姿态。在关键时刻,申子要求君主决断一切,独揽一切。申不害的哲学思想,是君主哲学,也是政治哲学。这种哲学由道家的“天道无为”演化发展而来,是他的法家“权术”思想的基础。

申不害主“术”,但他所说的“术”,是在执行法的前提下使用的,而“法”又是用来巩固君主统治权的。因此他并不是不讲“法”与“势”的。

关于君主的权势,申不害认识得很清楚。在战国诸侯争霸的情形下,君主专制是最能集中全国力量的政权形式,也是争霸和自卫的最佳组织形式。他说:“君之所以尊者,令也,令之不行,是无君也,故明君慎之。”令是权力的表现,是一种由上而下的“势”能。“权势”是君主的本钱。

申不害提出“君必有明法正义,若悬权衡以秤轻重。”为了说明“法”,他提出“正名责实”的理论。“正名”主张,首先由孔子提出。申不害吸收了这个主张,是名分等级,不得错乱。与孔子“正名”不同之处在于包括责任、分工的内涵。申子“正名”的意义在于确定了“主处其大,臣处其细”的大原则,而且把这个原则具体化,即把名分按实际情况规定下来,然后进行任命,听取意见,检查监督。

什么是“术”?申不害没有明确规定。“术”是君主的专有物,是驾驭驱使臣下的方法。“法”是公开的,是臣民的行动准则,而术却是隐藏在君主心中,专门对付大臣的。申不害说,“君如身,臣如手”,既然如此,君主仍要对付大臣是由复杂的社会斗争所决定的。春秋战国时,臣下弑君,酿成习气。现实告诉申不害,人君的主要威胁不是来自民众或敌国;而是来自大臣。所以他一再告诫君主,对君臣关系要有清醒的认识,那就是不相信所有的大臣。

申不害认为,君主有了势,定了法,其地位还不是稳固的,必须有两面之术,不然势与法就会变得威严而不受用,刻板而不通达。如果以术来联通势与法,就如虎添翼,无论动静,都会使臣下慑服。他的术分两类,一类是控制术,像前面提到的“正名责实”,就是讲规定职责,考校监督的。还有如君主以静治动的,无为而治的,这些属于领导管理方法,有一定的合理性。另一类是搞阴谋,耍手腕,弄权术。

玩弄权术,当然不是自申不害开始,但他是第一个在理论上的系统研究者,这在官场的政治斗争中,很受历代统治者的喜爱。但从本质上说,无补于稳固政权。因为既然有驭臣之术,必有欺君之方,尔虞我诈,你争我斗,加剧了政权的不稳定性。

申不害研究术,有正面的领导控制方法,也有阴谋诡计,我们现在不能说他是否道德,但可以说,他的思想和研究是可以启迪后人的。

3.韩非子的生平及其著作

1.韩非子生平及其著作

韩非子是战国时期(约前280年~前233年)著名的哲学家、散文家和法家学说的集大成者,他创立的法家学说,为中国第一个统一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国家的诞生提供了理论依据。

韩非子生活在公元前3世纪,出身于贵族世家,是韩国的公子,也是著名儒家大师荀况的学生,和后来做了秦王朝丞相的李斯一道学习、切磋过。不过,他没有继承荀子的儒家思想传统,而受法家前辈的影响,吸取、综合他们思想的精华,成为那个时代法家学派的最杰出代表。

韩非子生活的时代,韩国国势日益削弱,他出于一片爱国之心,屡次上书韩国国君,建议变法,主张统治者应当以富国强兵为主要任务,但韩国国君并没有采纳。《史记》对此这样描述道:“非见韩之削弱,数以书谏韩王,韩王不能用。于是韩非疾治国不务修明其法制,执势以御其臣下。富国治兵而以求人任贤,反举浮淫之蠹而加之于功实之上。以为儒者用文乱法,而侠者以武犯禁。宽则宠名誉之人,急则用介胄之土。今者所养非所用,所用非所养。悲廉直不容于邪枉之臣,观往者得失之变,故作《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十余万言。”司马迁的这一评述道出了韩非著《韩非子》的原因。

韩非子的文章说理精密,议论透辟,文锋犀利,处处切中要害。比如《亡征》一篇,分析国家可亡之道达47条之多,实属罕见。《难言》、《说难》二篇,深入浅出的揣摩说者心理,以及如何趋避投合,周密细致,无以复加。

韩非子的文章描写大胆,语言幽默,于平实中见奇妙,具有耐人寻味、警策世人的艺术效果。韩非子还善于用大量浅显的寓言故事和丰富的历史知识作为论证资料,说明抽象的道理,形象化地体现他的法家思想和他对社会人生的深刻认识。在他文章中出现的很多寓言故事,因其丰富的内涵,生动的故事,成为脍炙人口的成语典故,至今为人们广泛运用。

虽然韩非子没有纵横家口若悬河的演讲之能去谋取高位,但他那文釆飞扬的文章却给韩非子带来了施展其才华的机遇。他的著作传到了秦国,得到了秦王的仰慕。《史记》中说:“人或传其书至秦。秦王见《孤愤》、《五蠹》之书,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李斯曰:‘此韩非之所著书也。’秦因急攻韩。”意思是说,韩非的《孤愤》、《五蠹》传到秦国,秦王赢政读了以后十分赞赏,感叹:“我要是能见到此文的作者并和他交个朋友,死也无憾了。”刚巧李斯在他身边,听了这话,顺势说:“这是韩国的公子韩非写的。”秦王赢政于是紧急发兵攻打韩国,只有一个要求,就是得到韩非子。韩子非在韩国不受重用,韩王有他无他没什么关系。在秦军兵临城下之际,便拱手把韩非子交给了秦王。

在秦国,秦王很喜欢韩非子,但却并不信任他,更谈不上重用他,他就像秦王的一件稀世古玩,陈设在架子上,只是茶余饭后观赏一下,或来人之时作为炫耀之用。然而即使这样,仍有人怕他、恨他,希望将其置于死地而后快。这人就是姚贾和李斯。姚贾对韩非不满,是因韩非曾批评他不应该用财物贿赂燕、赵、吴、楚四国,并嘲笑他出身卑贱。李斯忌妒他,是因为李斯自认为才能不及韩非,怕秦王重用韩非而轻视他;李斯、姚贾联合起来在秦王面前诋毁韩非道:“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遗患也,不如以过法诛之。”(《史记》)秦王听信他二人的谗言,将韩非子打入监狱。李斯抓住这个绝好的机会,派人送毒药给韩非,要韩非自杀。韩非想见秦王为自己申诉,李斯、姚贾从中作梗而不能,不得不含愤自杀,在异国他乡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韩非子的一生,虽没有辉煌的政治业绩,但却留下了十余万言的政治理论、治国方略,后人辑为《韩非子》,又称《韩非》。韩非子的法家学说坚决反对复古,主张因时制宜。韩非子攻击主张“仁爱”的儒家学说,主张法治,提出重赏、重罚、重农、重战四个政策。韩非子提倡君权神授,自秦以后,中国历代封建专制主义极权统治的建立,韩非子的学说是颇有影响的。

《韩非子》是一部帝王书,在这本书里,春秋以来的法家思想得到了高度的融合和创造性的发展,它劝诫帝王应该怎么样,不应该怎么样,宗旨只有一个:大到天子,小到诸侯,如何才能雄踞君主之位,不发生动摇,并避免自己身亡国灭。全书共分五十五篇,但据考证,有几篇不是韩非子所著,可能是后人纂集《韩非子》时,修改凑合成篇的。不管怎么说《韩非子》一书大部分是出于韩非子之手是肯定的。

2.韩非子年谱

前280年(韩釐王十五年)一岁

韩非子出生于贵族之家。《史记·老子韩非列传》:“韩非者,韩之诸公子也。”“诸”为“众多”之义,是韩姓众多公子中的一员,也可能是韩王的同宗公子。

前278年(韩釐王十七年)三岁

秦强大,在七雄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周君朝秦。毗邻的韩国直接受到秦国的威胁。

前275年(韩釐王二十年)六岁

韩为秦所败,斩首四万余。韩国难深重。韩非始读“家有之”的商、管之书和孙、吴之书,也读各类杂书。

前270年(韩桓惠王二年)十一岁

秦任范睢为客卿,定远交近攻之策,指出:“闭关十五年,不敢窥兵于山东,穰侯为谋不忠”,“穰侯越韩、魏而攻齐,非计也”。进攻的矛头直指韩。

前262年(韩桓惠王十年)十九岁

此前接连三年秦对韩攻城略地,这一年,秦将白起率兵攻韩,一下攻取五十城。韩国上党郡守降赵。韩国统治层开始分崩离析。估计也在此前后,青年韩非开始上书,所谓“非见韩之削弱,数以书于韩王”。(《史记·老子韩非列传》)

前257年(韩桓惠王十五年)二十四岁

韩非“数以书于韩王,韩王不能用”,我们假定这个历程为五年。韩非愤怒于“治国不务求人任贤,反举浮淫之蠹而加之功实之上”,于是开始埋头著述。

前253年(韩桓惠王十九年)二十八岁

荀子离开稷下后,来到楚国,春申君任命其为兰陵令,继续受徒教学。在此前后,韩非投奔荀子门下,“学帝王之术”,同学者有李斯等人。

前247年(韩桓惠王二十五年)三十四岁

李斯学成告辞老师荀子,西行入秦。估计在此前后韩非也返回韩国,潜心于写作,积之年月,成“五十五篇,十万余言”。此年,秦国全部占有上党郡。

前246年(韩桓惠王二十六年)三十五岁

秦王政元年。韩王欲疲秦,使之无力伐韩,使郑国赴秦,作郑国渠。此事直接关系到秦王痛下灭韩之决心。

前237年(韩王安一年)四十四岁

韩入郑国间秦事发,秦王迁怒于一切士人,下逐客令。李斯力谏,取消逐客令。这时“李斯因说秦王,请先取韩以恐他国”。(《史记·秦始皇本纪》)

前236年(韩王安二年)四十五岁

李斯奉秦王命到韩国,促其速降。在这次出使韩国过程中,会见到十五六年未见的韩非。韩非出示《孤愤》《五蠹》等篇章,李斯看后,把作品带走,传至秦王手中。《史记》说的“人或传书至秦”,这“人或”,就是李斯。

韩王在危急关头召见韩非,“与韩非谋弱秦”。

前235年(韩王安三年)四十六岁

秦王见《孤愤》《五蠹》之书,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李斯曰:“此韩非之所著书也。”秦因急攻韩。韩王安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只得派韩非出使秦国。

前234年(韩王安四年)四十七岁

韩非到秦国,上《存韩》书,批评李斯,揭大臣姚贾之短。由此得罪了李、姚二人,二人在秦王面前说:“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遗患也,不如以过法诛之。”

前233年(韩王安五年)四十八岁

秦王下令治非。李斯使人遗药,令非自杀。“韩非欲自陈,不得见。秦王后悔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史记·老子韩非列传》)

4.韩非子的法家智慧

韩非集法家之大成,形成了法、术、势相统一的理论体系。法、术、势有机结合的法治思想的践行,取得了很大成功,在中国历史上具有深远的影响,秦王赢政十分赞赏韩非的这种思想,践行这一思想的结果,使秦国开始强大起来,最终统一了中国,建立起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的王朝,秦王赢政也因此称为秦始皇。从秦始皇到清朝的末代皇帝博仪,虽然朝代改了又改,京城迁了又迁,治国之法变了又变,但秦朝形成了的官僚帝制没有变,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思想没有变,始终成为帝王将相统治民众的思想武器。

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开始,儒家学说逐步成为封建统治阶级的正统思想。两汉后,法家思想融入儒家,德刑并用成为地主阶级的统治工具,独立的法家逐渐消失。

(1)韩非的历史观

韩非继承了商鞅等前期法家关于古今异势,因时变法的思想,并深入吸取了老子和荀子等人的观点,提出应根据盛衰存亡之理来“变古易常”,主张“美当今”,反对“法先王”。

韩非讲了两个讥笑儒家“法先王”的故事。一个叫“守株待兔”。宋国有个种田的人,他的田里有一棵树。有一天,一只兔子触树而死。这个农夫无意中得了一只死兔子,高兴得无心种田,他就丢掉耕具,守在树下,还希望得到兔子。兔子没有等到,他却成了宋国的笑柄。另一个故事叫“尘饭涂羹”。小孩子做游戏,用尘土当饭,用泥浆当汤,用木片当肉,玩了一天,到晚上还要回家吃饭,因为尘土之饭、泥浆之汤根本不能充饥。在韩非看来,历史条件发生了变化,统治措施也要做相应的改革。他说:“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古今异俗,新故异备。”应该看到“事因于世”,做到“备适于事。”(《韩非子·五蠹》)韩非的这些观点,对于商鞅以来地主阶级的变法活动,做了有力的理论论证,反映了历史发展的某些实际和战国时期社会变革的客观要求,是符合历史发展的辩证法的。

(2)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思想

韩非继承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慎到的“势”,集法家之大成,构成了一套以“法”为主,“术”、“势”相结合的政治学说。他说:“人主之大物,非法则术也。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故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韩非子·难三》),意思是说,法是国家的成文法令,应该公布全国;术是君主驾御群臣的权术,只能藏在心里。有法有术,还要有势。强调没有势位,法和术都是空的。

“法”,旨在富国强兵。

治国要有法,行法就要有刑有赏。韩非认为国家与法律就是在;“民众而货财寡”的历史条件下,适应制止争夺的需要而产生的。因为人人都是自私自利的,这种自私的本性不能通过后天人为的力量加以改变,“德”不足以止乱,所以治国必须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