鸽子是文明的象征。我梦想有一天我们在天安门广场疾行时,脚步间杂着悠然自得的鸽子群。不知怎的,我会想起美国作家约翰·契弗写的小说《公寓管理人》中那个天天给街头鸽群施食的老太太,契弗专门写纽约人,而且写得深刻细致,别具一格。当然北京也有鸽子,但只是在天空飞翔,如果有一天它们在地上漫步,我怀疑它们会不会遭遇到十年浩劫中天安门广场四周的玫瑰花同样的命运。
[鉴赏]
冯亦代(1913年生),浙江人。人稼、翻译家。著有《龙套集》、《书人书事》、《漫步纽约》及译著《第五纵队及其它》等。
冯亦代的这篇散文以柔婉的笔法徐徐展示出中美两种文化之间的差异,并由此而抒写出自己对中国文化发展的忧思与期望。
作者一开始就直写自己在纽约街头见到行人间夹杂的鸽子。写鸽子在飞驰的汽车与仓促的步履间昂首自若,置身世外的超然姿态。由鸽子的慢步在人的脚步下,很自然地与人的疾行作了对比,由此写出了美国文化的特点——“在不协调中有和谐,在和谐中又有不协调。这中间显出一种美来。”由于和人的行走联系起来,文章很自然地放开写人,先是写美国人走路的特点——以疾行为标准,继而写自己对疾行的感受,由感受而探索到这种疾行文化的社会背景。由于自己置身于其中又很自然地写出中国人的走路,这一比较正如罗素曾作过的结论:“希腊人充满活力而中国人散漫”。作者写出这一对照正是表达自己对中国文化发展的忧思与期望。写到这里文章似难收回到鸽子的漫步。然而作者却以一词勇折千军力挽狂阔,使文章又回到鸽子的议论上来。“鸽子是文明的象征”。“文明”正上承中美人走路的文化,下启文章的结意。有了“文明的象征”就有了作者的梦想与联想,在这基础上又照应前文把美国鸽子与中国鸽子作了对照,由设想而结束全文。文章由写鸽子放开写人最后又回到写鸽子,有开有合,有纵有收。开合自然,纵收奇妙。文章前半篇写亲眼所见,是实写;后半篇又是思考联想,则是虚写,文章又能虚实结合,意境隽永而深邃。文章虽写两种文化的比较,然不发一句怨词,使人能够领略到中国传统文论所谓“温柔敦厚”的艺术美感。
微使人感到不足的是文章的结尾。表面上看,这一句似乎联系了现实,实则其义已在倒数第二段表露出来,属于重复,而又伤感;另外上一段作者明显表示对我们还留在历史的重重阴影中踱着方步不满,而结尾自己也未能迈出重重阴影而有自相矛盾之嫌。这里就可以看出,这篇新时期反思阶段出现的文章,还难免表现出伤痛初愈的惊悸与忧思。
王充《论衡·自纪》言:“人羹必有淡味,至宝必有瑕秽,大简必有不好,良工必有不巧”。这篇文章虽然结尾不太理想,但仍是一篇少见的佳作,值得好好玩味。
敬礼
丰子恺
像吃药一般喝了一大碗早巳吃厌的牛奶,又吞了一把围棋子似的、洋钮扣似的肺病特效药。早上的麻烦已经对付过去。儿女都出门去办公或上课了,太太上街去了,劳动大姐不知在什么地方,屋子里很静。我独自关进书房里,坐在书桌面前。这是一天精神最好的时光。这是正好潜心工作的时光。
今天要译的一段原文,文章极好,译法甚难。但是昨天晚上预先看过,躺在床里预先计划过句子的构造,所以今天的工作并不很难,只要推敲各句里面的字眼,就可以使它变成中文。右手握着自来水笔,左手拿着香烟。书桌左角上并列着一杯茶和一只烟灰缸。眼睛看着笔端,热衷于工作,左手常常误把香烟灰敲落在茶杯里,幸而没有把烟灰缸当作茶杯拿起来喝。茶里加了香烟灰,味道有些特别,然而并不讨厌。
译文告一段落,我放下自来水笔,坐在椅子里伸一伸腰,眼梢头觉得桌子上右手所靠的地方有一件小东西在那里蠢动。仔细一看,原来是一个受了伤的蚂蚁:它的脚已经不会走路,然而躯干无伤,有时翘起头来,有时翻转肚子来,有时鼓动着受伤的脚,企图爬走,然而一步一蹶,终于倒下来,全身乱抖,仿佛在绝望中挣扎。啊,这一定是我闯的祸!我热衷于工作的时候,没有顾到右臂底下的蚂蚁。我写完了一行字,迅速地把笔移向第二行上端的时候,手臂像汽车一样突进,然而桌子上没有红绿灯和横道线,因此就把这蚂蚁碾伤了。它没有拉我去吃警察官司,然而我很对不起它,又没有办法送它进医院去救治,奈何,奈何!
然而反复一想,这不能完全怪我。谁教它走到我的工场里来。被机器碾伤呢?它应该怪它自己,我恕不负责。不过,一个不活不死的生物躺在我眼睛面前,心情实在非常不快。我想起了昨天所译的一段文章:“假定有百苦交加而不得其死的人;在没有生的价值的本人自不必说,在旁边看护他的亲人恐怕也会觉得杀了他反而慈悲吧。”(见夏目漱石著《旅宿》。)我想:我伸出一根手指去,把这百苦交加而不得其死的蚂蚁一下子捻死,让它脱了苦,不是慈悲么?然而我又想起了某医生的话:延长寿命,是医生的天职。又想起故乡的一句俗话:“好死勿抵恶活。”我就不肯行此慈悲。况且,这蚂蚁虽然受伤,还在顽强地挣扎,足见它只是局部残废,全体的生活力还很旺盛,用指头去捻死它,怎么使得下手呢?犹豫不决,耽搁了我的工作,最后决定:我只当不见,只当没有这回事。我把稿纸移向左些,管自继续做我的翻译工作。让这个自作孽的蚂蚁在我的桌子上挣扎,不关我事。
翻泽工作到底重大,一个蚂蚁的性命到底藐小;我重新热衷于工作之后,竟把这件事完全忘记了。我用心推敲,频频涂改,仔细地查字典,又不断地抽香烟。忙了一大阵之后,工作又告一段落,又是放下自来水笔,坐在椅子里伸一伸腰。眼梢头又觉得桌子右角上离开我两尺光景的地方有一件小东西在那里蠢动。望去似乎比蚂蚁大些,并且正在慢慢地不断地移动,移向桌子所靠着的窗下的墙壁方面去,我凑近去仔细察看。啊哟,不看则已,看了大吃一惊!原来是两个蚂蚁,一个就是那受伤者,另一个是救伤者,正在衔住了受伤者的身体而用力把他(排字同志注意,以后不用它字了)拖向墙壁方面去。然而这救伤者的身体不比受伤者大,他衔着和自己同样大小的一个受伤者而跑路,显然很吃力,所以常常停下来休息。有时衔住了他的肩部而走路,走了几步停下来,回过身去衔住了他的一只脚而走路:走了几步又停下来,衔住了另一只脚而继续前进。停下来的时候,两人碰一碰头,仿佛谈几句话。也许是受伤者告诉他这只脚痛,要他衔另一只脚;也许是救伤者问他伤势如何,拖得动否。受伤者有一两只脚伤势不重,还能在桌上支撑着前进,显然是体谅救伤者太吃力,所以勉力自动,以求减轻他的负担。因为这样艰难,所以他们进行的速度很缓,直到现在还离开墙壁半尺之远。这个救伤者。以前我并没有看到。想来是埋头于翻译的期间,他跑出来找寻同伴,发现这个同伴受了伤躺在桌子上,就不惜劳力,不辞艰苦,不顾冒险,拼命地扶他回家去疗养。这样藐小的动物,而有这样深挚的友爱之情、这样慷慨的牺牲精神、这样伟大的互助精神,真使我大吃一惊!同时想起了我刚才看不起他,想捻死他,不理睬他,又觉得非常抱歉,非常惭愧!
鲁迅先生曾经看见一个黄包车夫的身体大起来。我现在也如此:忽然看见桌子角上这两个蚂蚁大起来,大起来,大得同山一样,终于充塞于天地之间,高不可仰了。同时又觉得我自己的身体小起来,小起来,终于小得同蚂蚁一样了。我站起身来,向着这两个蚂蚁立正,举起右手,行一个敬礼。
1956年12月13日子上海作。
[鉴赏]
丰子恺(1898—1975),浙江崇德石门镇人。现代作家、画家,文学翻译家。主要作品有《谷诃生活》,《车厢社会》、《子恺近作散文集》及译作《初恋》、《苦闷的象征》等。
丰子恺深于国学,而且于音乐美术诸艺术也有极高造诣,弘一大法师及颇有居士风度的夏丐尊先生对他都有过极多的影响,所以他能于极深邃渊博的知识之中参悟出人生天地的大智慧,以自由完满、自在超绝的心灵领会这世界。于是便能泛爱万物,而万物与我为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