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诠释辩题,确定论点
赛场论辩,论辩双方是临场抽签的。一旦确定辩题,就要对其做出有利于己方的解释。确定己方论点,论辩时才可展开攻击,先发制人,攻守得体,游刃有余。
对辩题做出有利于己方的诠释通过论据的佐证,方可站稳脚跟,出奇制胜。
对辩题做出巧妙的诠释,方法有两种。
一、定义法
在1986年亚洲大专辩论会上双方抽到了“外来投资能够确保发展中国家经济高速增长”这一辩题。无疑,从命题上看,正方处于不利地位。对此,正方巧释题眼,别开新意,开场就提出“确保”并不是指“百分之一百地保证”。并通过例证说明,为己方论点开辟了广阔的活动舞台,牢牢把握了辩论场上的主动权,并最终获胜。
定义法是论辩中最常用的一种策略,在辩题对己方明显不利的情况下尤其适用。比如辩题“金钱万能”,正方明显处于被动地位。如果正方把“万能”理解成全称命题,几乎是无理可辩,无话可说。只能对“万能”做出符合于己方的巧妙的定义,并通过一些事例佐证,才能站稳脚跟,出奇制胜。
定义法是给辩题中某些关键字眼做出有利于自己利用事实、展开论点、争取观众的定义,从而先发制人,占据主动。
二、限制法
在一次大学生辩论会上,双方就“中学生异性交往利大于弊”展开了论辩。显然,这个辩题不利于反方。面对被动,反方在战略上对辩题进行了巧妙的限制,把原来的辩题改变成了“中学生异性交往任其发展必定弊大于利”。这样,就大大加固了己方的论辩基石,拓展了论辩领域。
限制法是指在形势对己方不利的情况下对辩题巧妙恰当地提出一些限制的技法。使用这种方法往往能够收到起死回生的效果。
运用限制法,关键在于其限制要恰当巧妙,既要在辩题限制后,使己方从原来的无话可说变成口若悬河,游刃有余,又要限制得天衣无缝,让人感觉没有篡改辩题之嫌。否则,留给对方把柄,必败无疑。
★首尾统一,前后完整
首尾统一,前后完整,这是对辩论逻辑最基本的要求。只有首尾统一,前后完整,才有完整的说服力。
论辩必须充满严密的逻辑思路。在进行逻辑思维时,人们的思想前后必须保持同一。保持同一,是指在论辩中,论辩者的思想必须具有确定性和首尾一贯性。违反了这一规律就会犯偷换概念和偷换论题的错误。
有位小伙子来到咖啡厅,先要服务员小姐来一杯咖啡,过了一会他又叫服务小姐将咖啡换成了牛奶,他喝完牛奶之后,背起背包就要出门。服务小姐连忙提醒他:
“先生,你还没付账!”
“我付什么账?”
“你喝了牛奶,二元钱一杯啊!”
“牛奶是我用咖啡换来的啊!”
“咖啡是我们的啊!”
“可是咖啡我不是给你了嘛!我没喝。”
服务小姐无言以答。
很明显,用没付钱的咖啡换没付钱的牛奶,还是等于没付牛奶的钱。这位小伙子故意偷换没付钱的牛奶和付了钱的牛奶之间的不同含义,违反了同一律,属于诡辩。
古希腊著名的寓言家伊索,年轻时曾经给贵族当过奴隶。有一次,他的主人设宴请客,客人都是当时希腊的哲学家。主人命令伊索备办酒席,要做最好的菜招待客人。伊索专门收集各种动物的舌头,准备了一席“舌头宴”。
开席时,主人大吃一惊,问:“这是怎么回事?”
伊索不慌不忙地回答道:
“您吩咐我为这些尊贵的客人备办最好的菜肴,而舌头是引领各种学问的关键,对于这些哲学家来说,‘舌头宴’难道不是最好的菜肴吗?”
客人们都被伊索说得频频点头,哈哈大笑起来。
主人又向伊索吩咐道:“那我明天要再办一次宴席,菜要最坏的。”
可到第二天开席时,上的菜依然全是舌头。主人一见此状,便大发雷霆。伊索镇定地回答道:
“难道一切坏事不是从口而出的吗?舌头既是最好的,也是最坏的东西啊!”
主人被伊索弄得无言以对。
从一个方面去考察,舌头的确是最好的;而从另一方面去考察,它又是最坏的,舌头正是“好”与“坏”的统一体。伊索正是把握了“舌头”这一事物的矛盾属性进行辩论,从而征服了对手,同时留给了人们以深刻的理性思考。
保持同一、首尾贯一是指在辩论中辩论者的思想观点必须具有确定性和首尾一贯性。我们要正确地认识客观事物,展开辩论,就必须遵守同一律。而辩论中思想的确定性、首尾一贯性正是同一律对辩论者的最基本的要求。
在辩论中,辩论者不仅需要抽象逻辑思维,同时还需要具体辩证思维。这是因为,客观世界是非常丰富和具体的,每一个具体的对象都包含着一定的差别和矛盾。要正确地认识把握客观事物,取得辩论的胜利,就必须把握事物的差别和矛盾。这样,在思维中包含着对立面的统一,包含着多样性的统一,包含着差异性的同一,这就是辩证逻辑学的具体同一律。将同一律具体运用于辩论之中,就是具体同一术。要想在辩论赛中立于不败之地,需要我们恰当地运用具体同一术。
★有因有果,寻找联系
任何现象的产生都有一定的原因,任何原因都会产生一定的结果,因果联系是客观事物最普遍的必然联系,也是现象之间普遍联系的表现形式之一。“析因论果,寻找联系”就是通过找出某一现象的原因,以因果联系为根据得出结论的辩论方法。
◎寻找事物之间的联系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常常使用因果论证来表达看法和说服别人,因此,有因就有果,有果必有因,我们可以通过这个逻辑来找到事物之间的联系。
一、探因求异
一位生物学教授通过试验,发现蝙蝠具有以耳代目的活雷达特性,而另一位学者则持有不同意见。于是,两人展开了辩论。
生物学教授:“蝙蝠能在阴暗的岩洞里准确无误地飞行,这是为什么?”
学者:“因为它的眼睛特别敏锐,能在微弱的光线下看清周围的障碍物。”
生物学教授:“为什么蝙蝠能在黑夜穿过茂密的树林?”
学者:“也许它有异常的夜视能力。”
生物学教授:“当我们把它的双眼遮住,或让它失明,它仍能完全正常地飞行,这又是为什么?若去掉它双眼的蒙罩,将它的双耳遮住,它飞行时就会到处碰壁,这又该如何解释?”
学者无言以对,只好认输。
生物学教授考察了蒙住蝙蝠耳朵与不蒙住耳朵的不同情况:蒙住耳朵不能正常飞行,不蒙则可以正常飞行,这两个场合其他情况都相同,只有蒙住与不蒙住耳朵不同,因而得出结论:蝙蝠是以耳朵探测方向的。生物学教授由于正确地运用了探因求异法,所以得出了无可辩驳的结论。
这种方法和上面的探因求同基本相同,只是探求的结果是“异”而非“同”。所谓探因求异,是指在被考察现象出现和不出现的几种场合中,其他的情况均相同,只有一种情况不同,于是得出结论:这个不同的情况就是被考察现象的原因。
二、探因求同
18世纪俄国科学家罗蒙诺索夫在一次学术会议上,在为自己的观点辩护时,这样论证:
“我们搓擦冻僵了的双手,手便慢慢暖和起来;我们使劲敲击冰冷的石块,石块能发出火光;我们用锤子不断地锤击铁块,铁块也可以热到发烫……由此可知:运动能够产生热。”
罗蒙诺索夫考察了搓擦双手、敲击石块、锤击铁块等发热情况出现的不同场合。这些场合其他的情况都不相同,而只有一种情况相同,就是运动,于是他得出结论:运动是发热的原因,运动可以产生热。
探因求同是根据被考察现象出现的几个场合,如果其他情况都不相同,而只有一个情况相同,于是得出结论,这个相同的情况就是被考察现象的原因。
三、从许多相同的事情中找出原因
有研究者考察某城市地面下沉的原因时,发现“抽取地下水少的地区,地面下沉得便少;抽取地下水多的,地面下沉得就多”。因此他得出结论“抽取地下水是地面下沉的原因”。这里使用的就是这一方法。
这个方法是指当某一种现象发生变化时,被研究的现象也随之发生变化,从而判断出该现象就是被研究现象的原因。
有因必有果,这是一种重要的辩论方法。这种方法对于某一事物来说,不仅可以使听众知其然,而且也可以使人知其所以然。
正确使用这一方法是辩论中逻辑关系运用的基础。
◎演绎推理,揭穿对手
演绎是指由一般性的前提推出个别性的结论的逻辑方法,这是一种由一般到个别的方法。由于前提中必然蕴涵结论,所以,只要前提是真的,其结论也必然是真的。作为一种由已知推出未知的推理过程,演绎对丰富辩论者的知识、增长辩论者的经验、加强辩论者的能力有很大的帮助。在辩论中,正确地掌握和使用演绎推理方法,不仅有利于我们周密地进行论证,滴水不漏地表述自己的观点,不给对手以可乘之机,同时,使用这种方法可以及时抓住对手的把柄,揭穿对手诡辩的伎俩。所以,演绎推理也是出色的辩论者常常使用的逻辑方法之一。
有一位美国参议员对美国逻辑学家贝尔克里说:
“所有的共产党人都攻击我,你攻击我,所以,你是共产党人。”
贝尔克里当即予以反驳:
“这个推论实在妙极了,从逻辑上来看,它同下面的推论是一回事:所有的鹅都吃白菜,参议员先生吃白菜,所以参议员先生也是鹅。”
从逻辑学的角度来考察,贝尔克里反驳对方观点使用的是演绎法。
参议员辩论中使用的是逻辑上中项不周密的错误三段论形式,贝尔克里模仿这种推论形式,得出了“参议员先生也是鹅”的结论,对方自然难以接受。这样对方推论的荒谬性就暴露无遗了。
在演绎推理中,最常见的类型就是由两个直言判断组成大、小前提推出结论的“三段论”。由于三段论是一种必然性推理,也就是说其结论是从前提中推导出来的,因此,三段论是一种很有力的辩论方法。我们知道,人们经常要对个别事物有所断定。而对个别事物的断定,最方便、最有效,同时也是最有说服力的方法,就是引用一般原理作根据进行论证,这种引用一般原理来论证个别事物的演绎方法就是三段论法。
意大利都灵大教堂内珍藏着一件圣物,据说这是耶稣遇难后包裹尸体的细亚麻布幅。600多年来,信徒们一直就其真伪问题争论不休。有一年,神学院的5名学员来到这里,他们看了这块裹尸布后,各自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学员甲:我认为这件圣物是真的。‘如果是假的,它就不可能在600年内一直被教友所珍藏、敬奉。
学员乙:我也认为它是真的。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死的时候手腕与大腿流了许多血,现在我亲眼看到它上面有斑斑血迹,可见它是真的了。
学员丙:我认为它是假的。据专家考证,细亚麻布直到2世纪才出现,而耶稣遇难是在公元1世纪,由此可见,这块细亚麻布不可能是圣物。
学员丁:我无法肯定它是真是假,最好用“碳14同位素”测定一下它的年份,如果确实是公元1世纪的织品,那就可以肯定它是圣物。
学员戍:我同意乙的看法。另外再补充一点,最好能够用仪器测定一下它上面血迹的年份,若与耶稣遇难的年份相近,那就更有说服力了。
从论证的角度来分析,以上5位神学院学员的议论中,只有学员丙的论证方法是正确的,而其他人都是错误的。因为他们所使用的是条件推演方法,但学员甲的条件命题的前提就是假的,而学员乙、丁、戍使用的则是条件推演中的肯定后件的错误形式。
在辩论中,我们要达到反驳对方论证的目的,既可以直接指出对方推论的错误,也可以模仿对方的错误推论形式,推出令对方感到难堪的结论。这种方法也能有效地达到揭露谬误的目的。
◎顺水推舟,乘势反击
19世纪末,在英国国会的议堂中,曾经发生过一次名留青史的激烈论战。
当时,有名的政治人物格莱斯顿曾对另一位有名的政治人物狄斯累里,展开猛烈的攻击,揭发了足以毁灭对方的隐私内幕。
“狄斯累里先生,我对你平日的言行颇不以为然。先不提别的,根据可靠的消息说,你得了性病,可有这回事吗?”
格莱斯顿出言露骨,咄咄逼人。此话一出,震惊四座,所有的国会议员都屏住气息,四下顿时变得鸦雀无声,一片死寂。大家都想看看,狄斯累里面对此一严重的侮辱性攻击,到底如何答辩。每一个人都把视线集中在狄斯累里身上,引领期盼着他的回答。
“你的话一点儿都不假,我是跟你的情妇睡觉才染上性病的。”
谁也没有料到,遭此奇耻大辱的狄斯累里,居然面无愠色、不慌不忙、轻轻松松地说了这么一句话。
话音刚落,整个议堂顿时爆出一阵笑声,震动屋宇,余音绕梁,久久不散。
狄斯累里顺势接招,然后乘势重重反戈一击,使格莱斯顿饮恨落败。
按照对方的思维模式往前推,或者以对方的核心论点为前提进行演绎推论,最后得出一个明显错误或荒谬的结论,这种方法叫顺水推舟法。
1982年秋,在美国洛杉矶举行了一次中美作家会议。
在一次宴会上,美国诗人艾论·金斯伯格请中国作家蒋子龙解个怪谜:“把一只5斤重的鸡装进一个只能装1斤水的瓶子里,您用什么办法把它拿出来?”
蒋子龙略加思索,便回答说:“您怎么放进去的,我就怎么拿出来。您显然只凭嘴一说,就把鸡装进了瓶子,那么我就用语言这个工具再把鸡拿出来。”
金斯伯格说:“你是第一个猜中这个谜语的人。”
蒋子龙顺水推舟,把这个难解之谜给解开了。
在论辩中,可以运用此法化解对方犀利的话锋,先顺着对方的来势,再借力使力,反戈一击,让对方措手不及。
南北朝时,范缜曾着《神灭论》,认为形体和灵魂是一体的,形体存在则灵魂存在,形体毁灭则灵魂也随之毁灭。他说:“神即形也,形即神也,形存则神存,形谢则神灭。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是则形称其质,神言其用,形之与神,不得相异。神之于质,犹利之于刀;形之于用,犹刀之于利。利之名非刀也,刀之名非利也,然而舍利无刀,舍刀无利。未闻刀没而利存,岂容形亡而神在。”
这种论述一提出,朝野喧哗,信奉神佛的人纷纷起来非难范缜,可是却没有人能使范缜屈服。
太原王琰乃撰写文章嘲弄范缜:“呜呼范子,曾不知其先祖神灵所在。”他想用此堵住范缜的嘴巴,让他俯首认输,不再回驳。
没想到范缜却马上回敬王琰,说:“呜呼王子,知其祖先神灵所在,而不能杀身以从之。”
王琰嘲笑范缜“不知道”自己祖宗的神灵在哪里,范缜顺着他的话锋,认为既然你说我“不知道”自己祖宗的神灵在哪里,想必你一定知道自己祖先的神灵在哪里;范缜至此话锋一击,既然你知道祖灵之所在,为什么不干脆杀身到祖灵那儿去呢?范缜“顺手牵羊”,顺势而攻,然后发动致命的反戈一击,终于在这场论战中获胜。
★识破矛盾,赢得辩论
识破矛盾也是逻辑的一种方法。找到对方的漏洞,识破对方的矛盾,对于快速攻下对手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识破矛盾,是我们赢得辩论的有效方法。
◎识破矛盾攻击对方
古时候有个穷秀才,住在两条河中间的一个地方。有一天,他请来风水先生,看看自己住的地方是否吉利。风水先生发现秀才家境贫寒,便说:
“这两条河把你家的风水都冲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