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敢说我学妹疯了?”秀枝学姐放下筷子,握了握拳头。
“哈哈……哈哈……哈哈哈……肉不要煮太久,趁软吃,趁软吃。”
柏森干笑了几声。
一个月后,明菁的小说终于写完了,约三万字。
篇名很简单,就叫《思念》。
“不是说写完后要让我当第一个读者?”
“哎呀,写得不好啦,修一修后再给你看。”
不过明菁一直没把《思念》拿给我。
我如果想到这件事时,就会提醒她,她总会找理由拖延。
有次她在客厅看小说,我走过去,伸出右手:“可以让我看吗?”
“你也喜欢村上春树的小说吗?”
“我不是指这本,我是说你写的《思念》。”
“村上春树的小说真的很好看哦。”
“我要看《思念》。”
“这样好了。我有几本村上春树的小说,你先拿去看。”
明菁从背包中拿出两本书,连手上那本,一起塞在我手里。
“你全部看完后,我再拿我的小说给你看……”
话没说完,明菁马上背起背包,溜掉了。
我整夜没睡,看完了那三本小说。不知不觉,天就亮了。
躺在床上,怎么睡也睡不着,脑子里好像有很多文字跑来跑去。
那些文字是我非常熟悉的中文字,可是却又觉得陌生。
因为念研究所以来,接触的文字大部分是英文,还有一堆数学符号。
我离开床,坐在书桌旁,随便拿几张纸,试着把脑中的文字写下来。
于是我写了:
我,目前单身,有一辆二手机车、三条狗、四个月没缴的房租,坐在像橄榄球形状的书桌前。台灯从左上方直射金黄的强光,我感觉像是正被熬夜审问的变态杀人魔。书桌上有三支笔,两支被狗啃过,另一支则会断水。还有两封信,一封是前妻寄来的,要求我下个月多寄一万元赡养费,因为她宾士车的前轮破了。“我好可怜哦。”她说。另一封是玫仁杏出版社编辑寄来的,上面写着若我再不交稿,他就会让我死得像从十楼摔下来的布丁。我左手托腮,右手搔着三天没洗澡而发痒的背,正思考着如何说一个故事。我是那种无论如何不把故事说完便无法入睡的奇怪的人哦。
要说这个故事其实很难启齿,即使下定决心打开牙齿,舌头仍然会做最后的抵抗哦。等到牙齿和舌头都已经沦陷,口腔中的声带还是会不情愿地缓缓振动着。像是电池快要没电的电动刮胡刀,发出死亡前的悲鸣,并企图与下巴的胡渣同归于尽,但却只能造成下巴的炙热感。
这还只是开始说故事前的挣扎哦。
不过当我开始准备说这个故事时,我的意思是指现在,我便不再挣扎了。或许我应该这么讲:不是我不再挣扎,而是我终于了解挣扎也没用,于是放弃挣扎。然而即使我放弃挣扎,内心的某部分,很深很深的地方,是像大海一样深的地方哦,仍然会有一些近似怒吼的声音,像一个星期没吃饭的狮子所发出的吼叫声哦。
好了,我该说故事了。
可是经过刚刚内心的挣扎,我渴了,是那种即使是感冒的狗喝过的水我也会想喝的那种渴哦。所以我想先喝杯水,或者说,一瓶啤酒,瓶装或罐装的都行。我只考虑四又三分之一秒的时间,决定喝啤酒,因为我需要酒精来减少说故事时的疼痛。我打开冰箱,里面有一颗高丽菜,两杯还剩一半的泡沫红茶,几个不知道是否过期的罐头,但就是没有啤酒。
下楼买吧。可是我身上没钱了。现在是凌晨两点四十六分,自从十三天前有个妇女深夜在巷口的提款机领钱时被杀害后,我就不敢在半夜领钱了。最近老看到黑猫,心里觉得毛毛的,我可不想成为明天报纸的标题,“过气的小说家可悲地死于凶恶的歹徒的残酷的右手里的美工刀下,那把刀还是生锈的”。应该说故事,于是想喝酒,但没钱又不敢去领钱。我不禁低下了头,双手蒙住脸,陷入一股深沉的深沉的悲哀之中。
悲哀的是,我甚至还没开始说故事啊。
写了大约九百字,眼皮觉得重,就趴在桌上睡了。
后来明菁看到这篇东西,说我这叫“三纸无驴”。
意思是说从前有个秀才,写信托人去买驴,写了三张纸,里面竟然没有“驴”这个字。
“姑姑,我学村上春树学得像吗?”
“这哪是村上春树?你这叫耍白烂。”
明菁虽然这么说,还是忍不住笑了起来。
“等你认真写篇小说,我的《思念》才让你看。”
升上研二后,我和柏森大部分的时间都待在系上的研究室。
有时候还会在研究室的躺椅上过夜。
因为赶论文,技师考也没去考,反正改作文的老师不会喜欢我的文章。
我是山羊,没必要写篇只为了拿到好成绩的文章。
我和柏森开始煮咖啡,以便熬夜念书。习惯喝咖啡提神后,便上了瘾。
研二那段期间大约是1996年中至1997年中的事。
这时大学生上网的风气已经很兴盛,我和柏森偶尔会玩BBS。
为了抒解念书的苦闷,我有时也会在网络上写写文章。
明菁如果来研究室找我时,就会顺便看看我写的东西。
系上有四间研究室,每间用木板隔了十个位置,我和柏森在同一间。
如果心烦或累了,我们就会走到研究室外面的阳台聊天。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有和柏森聊天的习惯。
聊天的地点和理由也许会变,但聊天的本质是不变的。
我们常提起明菁,柏森总是叫我要积极主动,我始终却步。
有次在准备“河床演变学”考试时,柏森突然问我一个问题:
“如果爱情像沿着河流捡石头,而且规定只能弯腰捡一次,你会如何?”
“那要看是往河的上游还是下游啊,因为上游的石头比较大。”
我想了一下,回答柏森。
“问题是,你永远不知道你是往上游走,还是往下游。”
“这样就很难决定了。”
“菜虫,你就是这种人。所以你手上不会有半颗石头。”
“为什么?”
“因为你总是觉得后面的石头会比较大,自然不会浪费唯一的机会。
可是当你发觉后面的石头愈来愈小时,你却又不甘心。最后……”
柏森顿了顿,接着说:
“最后你根本不肯弯腰去捡石头。”
“那你呢?”
“我只要喜欢,就会立刻捡起。万一后面有更大的石头,我会换掉。”
“可是规定只能捡一次啊。”
“菜虫,这便是我和你最大的不同处。”柏森看看我,语重心长地说,“你总是被许多规则束缚。可是在爱情的世界里,根本没有规则啊。”
“啊?”
“不要被只能捡一次石头的规则束缚,这样反而会失去捡石头的机会。”
柏森拍拍我肩膀,“菜虫。不要吝惜弯腰,去捡石头吧。”
当我终于决定弯腰,准备捡起明菁这块石头时。
属于荃的石头,却突然出现在我眼前。
那是在1997年春天刚来到的时候,孙樱约我吃午饭。
原来孙樱也看到了我那篇模仿村上春树的白烂文章,是明菁拿给她的。
孙樱说她有个朋友,想邀我写些稿。
“孙樱,你在报社待久了,幽默感进步了哦。”我认为孙樱在开玩笑。
“菜虫。我说,真的。”
“别玩了,我根本不行啊。况且……”
“出来,吃饭。不要,啰嗦。”
孙樱打断我的话,我只好答应了。
我们约在我跟明菁一天之中连续去吃两次的那家餐馆,很巧。
约的时间是十二点四十分,在餐馆二楼。
可是当我匆忙赶到时,已经快一点了。
我还记得我前一晚才刚熬夜赶了一份报告,所以眼前有点模糊。
爬楼梯时差点摔一跤。
顺着螺旋状楼梯,我上了二楼。
我一面喘气,一面搜寻。
我见到了孙樱的背影,在离楼梯口第三桌的位置。
孙樱的对面坐了个女孩,低着头。
她静静地切割着牛排,听不见刀子的起落与瓷盘的呻吟。
我带着一身的疲惫,在离她两步的距离,停下脚步。
她的视线离开午餐,往右上角抬高30度。
我站直身子,接触她的视线,互相交换着“你来了我到了”的讯息。
然后我愣住了,虽然只有两秒钟。
我好像见过她。
“你终于出现了。”
“是的。我终于看到你了。”
“啊?”我们同时因为惊讶而轻轻啊了一声。
虽然我迟到,但并不超过二十分钟,应该不必用“终于”这种字眼。
但我们都用了“终于”。
后来,我常问荃,为什么她要用“终于”这种字眼?
“我不知道。那是直接的反应,就像我害怕时会哭泣一样。”
荃是这么回答的。
所以我一直不知道原因。
我只知道,我终于看到了荃。
在认识明菁三年又三个月后。
“还不,坐下。”孙樱出了声。
我有点大梦初醒的感觉,坐了下来。荃在我右前方。
“你好。”荃放下刀叉,双手放在腿上,朝我点个头。
“你好。”我也点了头。
“这是我的名片。”她从皮包里取出一张名片,递给我。
“很好听的名字。”
“谢谢。”
荃姓方,方荃确实好听。
“我的名字很普通。我姓蔡,叫崇仁。崇高的崇,仁爱的仁。”
我没名片,每次跟初见面的人介绍自己时,总得说这番话。
“名字只是称呼而已。玫瑰花即使换了一个名字,还是一样芬芳。”
我吓了一跳,这是《罗密欧与茱丽叶》的对白啊。
“你只要叫我‘爱’,我就有新名字。我永远不必再叫罗密欧。”
我想起大一在话剧社扮演罗密欧时的对白,不禁脱口而出。
荃似乎也吓了一跳。
“你演罗密欧?”荃问。
我点点头。
“你演茱丽叶?”我问。
荃也点点头。
“我们是第一次见面吗?”荃问。
“好像是吧。”我不太确定。
孙樱把MENU拿给我,暗示我点个餐。
我竟然只点咖啡,因为我以为我已经吃饱了。
“你吃过了?”荃问我。
“我……我吃过了。”我这才想起还没吃饭,不过我不好意思再更改。
“不用替我省钱的。”荃看了看我,好像知道我还没吃饭。
我尴尬地笑着。
“近来,如何?”孙樱问我。
“托你,的福。”
“不要,学我,说话。”
“已是,反射,习惯。”
“还学!”
“抱歉。”
孙樱拍一下我的头。荃偷偷地微笑着。
孙樱还是老样子,真不知道她这种说话方式该如何去采访?
“你也在话剧社待过?”荃问我。
“算待过吧。”我总不能告诉荃,我被赶出话剧社,“你呢?”
“我是话剧社长。”
“啊?怎么差那么多。”我想到了橘子学姐。
“嗯?”
“没事。只是忽然想到一种动物。”
“因为我吗?”
“不。是因为橘子。”
“这里没橘子呢。”
“说得对。”
荃又看了我一眼,充满疑惑。
“我们的对白有点奇怪。”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嗯。”荃也笑了。
“可以请教你一件事吗?”
“别客气。请说。”
“茱丽叶的对白,需要声嘶力竭吗?”
“不用的。眼神和肢体语言等等,都可以适当传达悲伤的情绪,不一定要透过语气。而且有时真正的悲伤,是无法用声音表现出来的。”
“嗯?”
“比如说……”
荃把装了半满果汁的高脚杯,移到面前。
右手拿起细长的汤匙,放进杯中,顺时针方向,轻轻搅动五圈,停止。
眼睛一直注视着杯中的漩涡,直到风平浪静。
然后收回眼神,再顺时针搅动两圈,端起杯子,喝了一口。
“我在做什么呢?”
“你在思念某个人。”
荃赞许似的点点头。
“你很聪明。”
“谢谢。”
“再来?”
“嗯。”
荃将高脚杯往远处推离十公分,并把汤匙拿出杯子,放在杯脚左侧。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搁在杯口,其余三指轻触杯身。眼睛凝视着汤匙。端起杯子,放到嘴边,却不喝下。停顿十秒后,再将杯子缓缓放下。杯子快要接触桌面前,动作突然完全静止。视线从头到尾竟然都在汤匙上。
“这样呢?”
“你很悲伤。”
荃愣住了。
过了一会,荃又缓缓地点头。
“我们是第一次见面吗?”荃又问。
“好像是吧。”我还是不确定。
荃想了一下,轻轻呼出一口气。
“再来一个,好吗?”
“好。”
荃再将汤匙放入杯中,左手托腮,右手搅拌着果汁,速度比刚刚略快。
用汤匙舀起一块冰,再放下冰块。拿起汤匙,平放在杯口。
眼睛注视杯脚,挑了一下眉头,然后轻轻叹一口气。
“答案是什么?”
“这太难了,我猜不出来。”
“这表示果汁很好喝,不过快喝完了。好想再喝一杯,可惜钱不够。”
荃说完后,吐了吐舌头,笑了起来。
我也笑了起来。
“轮到,我玩。”孙樱突然说话。
我看了孙樱一眼,很想阻止她。
孙樱将她自己的高脚杯放到面前,右手拿起汤匙,快速地在杯中搅动。
汤匙撞击玻璃杯,清脆响着。
左手按着肚子,皱了皱眉头,也学着荃叹了一口气。
“如何?”孙樱问。
“你吃坏肚子,想上厕所。但厕所有人,只好坐着干着急。”
“胡说!”孙樱骂了我一声,“这叫,沉思!”
我左边嘴角动了一下,眯起眼睛。
“你不以为然,却不敢声张。”荃指着我,笑着说。
“你怎么会知道?”
我很惊讶地望着荃,荃有点不好意思,低下了头。
等荃抬起头,我问她:
“我们是第一次见面吧?”轮到我问了。
“应该是的。”荃似乎也不确定。
“我该,走了。”孙樱站起身。
“你朋友家的母狗又生了三只小狗吗?”
“我要,赶稿!”孙樱瞪了我一眼。
孙樱拿起皮包,跟我和荃挥挥手:“方荃,菜虫,再见。”
我转身看着孙樱的背影消失在楼梯口,然后再转身回来。
接触到荃的视线时,我笑了笑,左手抓抓头发。
然后将身子往后挪动,靠着椅背。
“咦?”
“怎么了?”
“你和孙樱是好朋友吧?”
“是啊。”
“那为什么她离开后,你心里却想着‘她终于走了’呢?”
“啊?你怎么又知道了?”我有点被吓到的感觉。
“你的肢体语言好丰富呢。”
“真的吗?”
我右手本来又想搔搔头,但手举到一半,便不敢再举。
“没关系的。”荃笑了笑,“这是你表达情绪的方式。”
“嗯?”
“有的人习惯用文字表达情感,有的人习惯用声音……”
荃指着我僵在半空的右手,“你则习惯用动作。”
“这样好吗?”
“这样很好。因为文字和声音都会骗人,只有眼神和下意识的动作,不会骗人。”
“怎么说?”
“又要我举例吗?”荃笑了笑。
“嗯。”我也笑了。
“你的杯子可以借我吗?”
“当然可以。”
我的杯子装的是水,不过我喝光了。
荃拿起空杯子,作势喝了一口,然后放下。
嘴唇微张,右手在嘴边扇动几下。
“这杯果汁真好喝,又冰又甜。真是令人愉悦的事,呵呵……”
荃的笑声很轻淡,像深海鱼的游水动作。
“懂了吗?”
“嗯。其实你喝的是热水,而且舌头还被烫了一下。但你却说你喝的是冰果汁,还有非常兴奋的笑声。文字和声音都是骗人的,只有嘴唇和右手的动作表达了真正的意思。我这样说,对吗?”
“对的。”
荃点点头。然后再歪了一下头,微笑地注视我,说:
“那你还不赶快点个餐,你已经饿坏了,不是吗?”
“啊?我又做了什么动作?”
我把双手放在腿上,正襟危坐,不敢再做任何动作。
“呵呵。我不是现在看出来的。”荃指着我的空杯子,“你刚进餐厅,一坐下来,很快就把水喝光了。”
“也许我口渴啊。”
“那不一样的。”荃摇摇头。
“哪里不一样?”
“口渴时的喝水动作是……是激烈的。对不起,我不擅长用文字表达。”
“没关系。我懂。”
荃感激似地笑了一下,“可是你喝水的动作是和缓的,好像……”
“好像你不知道你正在喝水一样。你只是下意识做出一种进食的动作。”
荃又笑了一下,“对不起。我很难用文字形容。”
“嗯。你真的好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