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道教与基督教生态思想比较研究
12943000000044

第44章 全球化与道教、基督教的生态思想(3)

人类的存在和发展是以生产劳动获取生活资料为基础的。在生产劳动中,人类必然与自然界发生作用,然而现代科学已经证明,地球资源是有限的,人类过度地消费会加速自然资源的枯竭,对环境造成更大的压力。发展经济与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摆在了现代人的面前,于是,节制人们的欲望,在顺应自然循环法则和维护天地万物本身的和谐秩序的前提下,合理地利用各种自然资源,从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就显得至关重要。在这方面,道教崇俭抑奢的思想,基督教《圣经》中的节制思想以及基督新教主张的现世的“禁欲主义”,对于现代人一味盲目地过度消费具有借鉴意义。为了生存,人需要从自然界中获取生活资料,但这并不意味着人可以没有限度,可以为所欲为。道教“知足”、“知止”的思想,包含着对持续发展的社会至关重要的价值观。它要求人类在追求发展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自然生态环境的承受限度。道教从本原上提出了解决现代人与自然紧张关系的原则和方案。道教认为生命的价值取向应该是“返朴归真”,人应该清静恬淡、淡泊名利、顺其自然,追求“见素抱朴,少私寡欲”、“去甚、去奢、去泰”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

一方面,遵循自然,不是不开发利用自然,而是要求人类活动不能超过一定的生态限度,避免损害大自然的自动调节机制。道教也承认人们需要从自然界中取得必要的生活资料,因此道教并不是盲目地反对杀生,在世俗生活中,也不是绝对地禁杀。《藏外道书》所收的《石音夫醒迷功过格》就讨论了人的生存发展与保护动植物,也即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与保护生态环境的问题。《石音夫醒迷功过格》中乞儿与道长的对话可谓寓意深刻,引人深思。道长回答了什么是真正的“杀生”:“凡物当生旺之时杀之,方才为杀;至休囚衰弱之时杀之,不足为杀。可见生旺时,乃天地发生万物之情,不可违悖天意。至垂天地收藏之时而取之,则用无穷也。”只有不违背天道,不违背自然万物生长的规律,只有按照自然之道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这种发展也才会是可持续的。正如接下来乞儿所言:“凡事顺乎天理人心而为之,勿逆天理人心而行之,未有不心平意合者也。”《石音夫醒迷功过格》,《藏外道书》第12册,巴蜀书社1994年版,第88页。《太上感应篇》把“春月燎猎”视为罪过,李昌龄的注释表明了“春月燎猎”之所以被道教视为罪过是因为违背了自然万物生长的规律。他解释说:“太上戒人燎猎而以春月为言者,盖春月乃万物发生之际。”《太上感应篇》,《道藏》第27册,第134页。《太上感应篇集注》进一步解释说:“春为万物发生之候,纵猎不已,已伤生生之仁。乃复以纵之火,则草木由之而枯焦,百蛰因之而煨烬。是天方生之,我辄戕之,罪斯大矣!”《太上感应篇集注》,《藏外道书》第12册,巴蜀书社1994年版,第153页。人类要以维护和增添自然的美为己任,追求诗意的栖息。

另一方面,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时,又切不可“竭泽而渔”、“杀鸡取卵”,要为后代人留下生存和发展的空间。道教继承了道家关于自然界存在着极限的朴素思想:“保此道者,不欲盈;夫唯不盈,故能蔽不新成。”王弼:《道德真经注》,《道藏》第12册,第275页。“不盈”即是控制过极失当,而要做到“不盈”,就不能越过事物自身存在的限度,要对越过事物限度有可能破坏自然循环的行为进行一定的限制甚至禁止。1972年3月,罗马俱乐部在《增长的极限》中提出的地球自然系统存在着极限、人类的经济增长不能超越自然极限的思想,在全球各地激起了极大的反响。于是,世界各地的“绿色”环境保护运动方兴未艾,掀起了一股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与发展相协调的高潮。1994年,中国政府发表《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资源白皮书》,提出:“为了确保有限自然资源能够满足经济可持续高速发展的要求,中国必须执行‘保护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增值并重’的方针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利用谁补偿’的政策,依靠科技进步挖掘资源潜力,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有效配置资源,坚持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资源节约型经济发展的道路。自然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必须体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使资源开发、资源保护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转引自余谋昌:《生态伦理学——从理论走向实践》,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11页。

总之,在价值观上,不以经济增长为唯一目标,实现科学技术应用“生态化”,开发生态技术,建设生态产业,发展循环经济。只有兼顾当代人的利益、子孙后代的利益以及地球上其他生命的利益;只有用参天地之化育的方式来代替征服自然以表明人类力量的方式,才能重新建立起人与自然之间原本存在的亲和关系,真正实现生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五反对战争,建设人类和平与安全的世界

战争作为一种毁灭性力量,它既严重损害文化价值,又严重损害自然价值,因而它既不人道,也不自然。和平是在战争、战乱中升华出来的人类理想,是自古以来人类追求并为之奋斗的目标。和平是全人类的共同利益,是当今世界的主流,也是全球化的当代国际关系所共同关注和倡导的价值观之一。反对战争,反对战备升级,成为战争生态伦理的基本原则。

我国著名的环境伦理学家余谋昌先生,从反对毁灭生态的战争和反对掠夺性开发资源两个角度,对这一原则进行了深刻的分析。他认为,战争不仅给人类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而且给其他生命和自然界也造成了毁灭性的破坏,现代战争对生命的灭绝尤其剧烈。如美国在20世纪60年代对越南和印度支那进行的战争、90年代的海湾战争,都对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的长期性的灾难性影响。为了反对毁灭生命和自然界的战争,新的安全概念不仅仅是没有战争和军事威胁,也不仅仅是全球社会的共同安全,而是还必须包括生命和自然界的安全。因而我们需要从“人—自然”系统这个更广阔的角度考虑安全问题,并以此制定新的伦理准则,反对生态灭绝战争,反对军备竞赛升级,把用于军事的资源更多地用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阻止世界环境继续恶化,并通过这种新的生态伦理准则调节和控制人类的行为参见余谋昌:《惩罚中的醒悟——走向生态伦理学》,广东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145-155页。

古往今来,和平可贵而来之不易。在当今建设和维护和平与安全的世界进程中,道教和基督教思想中所蕴涵的和平意识可为人类走向持久和平提供可资借鉴的思想资源,特别是道教取法自然的和平观念以及强调人、社会、自然的整体和谐,还可为当今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智慧和启示,这也是在现代语境下审视道教和基督教和平理念的意义之所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既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又是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只有自我身心和谐、人与人和谐、人与社会和谐、人与自然和谐,世界才能和谐。在这方面,继承包括道教和基督教在内的宗教文化传统中的合理因素,可以促进人类从道德上调节人与自然的关系,维护人—社会—自然共同体的正常秩序,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协同进化。

余论:道教与基督教生态思想异同原因分析

道教和基督教是在完全不同的社会环境和历史中形成的伦理化宗教。它们作为一种完整的、自足的价值体系,在各自社会里发挥一定的特殊功能。但是无论各民族的文化、历史和性格特征有多大差异,人都是自然存在,不离其天地之间、万物之中的生态处境。天地虽然可能在人们的眼中呈现出不同的景象,在人们的心里引发不同的联想,但天地万物本身是一个整体,自然界是人类共同的家园。神、人、自然及其相互关系是各大宗教共同关注的问题,这也是今天作为我国传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道教与作为西方文化传统的基督教在人与自然关系上进行对话的基础。也正是对人类共同问题的热切关注,使道教、基督教在某些问题上呈现出相似甚至一致的看法。

撇开社会的、历史的以及价值功能等方面的不可比因素,我们可以把这两种价值体系分析为几个可对应的层面,在相应的层面上比较道教与基督教生态思想的异同。道教与基督教生态思想的趋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神圣本体层面,道教和基督教生态观都是以神圣本体(道教之“道”,基督教之“上帝”)为最高价值的价值体系。道教和基督教分别在“道”、“上帝”作为世界万物的本原的问题上趋于一致。

道教的最高信仰“道”是宇宙万物的本原,万物和人类都是道化生的,道在生成天地万物之后,并未就此离去,而是存在于每一事物之中,这就是德。道化生宇宙万物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价值创造过程。道教贵人重生,以得道成仙为最高价值,追求“与道合一”的最高境界。道教生态伦理传统中的这种人与万物的价值同根同源,并且在实现过程中相互依存。人与万物一体的有机自然观,是中国道教对生命存在及其所处环境关系的具体体验的产物,有其相当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