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中国佛教与传统文化(第六卷)(方立天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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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佛教和中国传统文化的冲突与融合(3)

提倡“方便”、“圆融”和“自悟”:天台宗以《法华经·方便品》为根据,宣扬为了度脱众生可以采取各种灵活的方法,倡导方便法门,这就为调和中国传统思想开了方便之门。如天台宗先驱者慧思发大愿,入山得灵芝和丹药,先“成就五通神仙”,再成为佛。天台宗人还把道教的丹田、炼气等说法也纳入自己的学说,倡导修习止观坐禅除病法。这就是和道教信仰相融合。又如,华严宗宣扬圆融无碍思想,华严宗人宗密不仅把儒、道纳入佛教思想体系之中,而且以《周易》的“四德”(元、亨、利、贞)配佛身的“四德”(常、乐、我、净),以“五常”(仁、义、礼、智、信)配“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饮酒、不妄语),把佛教的理想境界、道德规范和儒家的德性、德行等同起来。再如,中国化佛教宗派的典型禅宗鼓吹“不立文字”、“教外别传”,不仅不提倡念经拜佛,甚至衍成可以呵祖骂佛,主张性净自悟,以为在日常生活中就可以实现成佛理想。这种对抗印度佛教的思想,实际上是深受道家的自然主义、玄学家的得意忘言理论以及旷达放荡、自我逍遥的影响的表现。

以心性论为宗派学说的重心:心性问题是中国传统思想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传统人性论关于性善性恶之争,绵延不绝。心性问题是有关个人的道德修养乃至影响国家安定的重大问题,也是所谓成佛的根本问题。自晋宋之际以来,佛教学者如道生受玄学家探讨宇宙本体思潮的影响,着重从对外的本体转向对内的人格本体即心性的探讨,以为人的本体即人类自身的“本性”,把本体论和心性论的研究统一起来,大讲佛性,即成佛的根据。迄至唐代,天台宗、华严宗和禅宗,都着重阐发心性问题。如天台宗在传统的人性善恶观念的影响下,也从善恶方面讲佛性,认为佛和一切众生的心中都具有先天的善恶之性,人的后天修行也有善恶之分。战国时儒家世硕首倡性有善有恶说,后又有董仲舒、刘向和扬雄等人的阐发。天台宗的佛性善恶说,正是这种学说的继承和发挥。天台宗人还把止观学说与儒家人性论相调和,说:“夫三谛者,天然之性德也。……含生本具,非造作之所得也。”(湛然:《始终心要》)宣扬空、假、中“三谛”是一切众生自然具有的“性德”,从而把佛教的修行实践说成是类似儒家的穷理尽性,即恢复人的本性的理论学说和实践功夫。至于禅宗,更是集中讲心性的宗派。它以性净自悟为宗旨,性净就是儒家性善论的佛教版。自悟、顿悟,直接渊源于道生的顿悟成佛说。据得到道生本人肯定的谢灵运的解说,这是综合儒佛两家学说长处的结果。他说,释迦牟尼的长处是注重“积学”,短处是主张“渐悟”。孔子相反,长处是注重“顿悟”,短处是不讲“积学”。顿悟说正是取两家的长处,避其短处(《广弘明集》卷18《辨宗论》)。禅宗的精神也与玄学家郭象的《庄子·逍遥游注》的说法极为相仿,郭象主张保持个体的独立,以自以为逍遥为逍遥,反对在个体之外去追求什么逍遥,这实际上也正是禅宗所追求的精神境界的归趣。

宣扬儒家伦理道德:中国古代****社会,实行中央集权的君主****主义制度,以及与农业经济基础相适应的宗法制度,由此忠君孝亲被视为伦理道德的基本规范。尤其是孝,更被视为伦理道德的根本。“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欤!”(《论语·学而》)“夫孝,德之本也。”(《孝经》)孝成为社会家族伦理的轴心,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的杠杆。僧人出家,不拜皇帝,不拜父母,被视为悖逆人伦的行为,所以“沙门应否敬王者”之争,到唐初又再度兴起。唐高宗曾命令沙门应向君主和双亲礼拜,后因遭道宣等人反抗,改为只拜父母。但到了中唐,沙门上疏的自称就由“贫道”、“沙门”改为“臣”了。元代重编的《敕修百丈清规》,更是先颂祷崇拜君主的“祝厘章”和“报恩章”,而后才是供养佛祖的“报本章”和尊崇禅宗祖师的“尊祖章”,这标志着永远结束了这个问题的争论。所以,远至祖国西边的拉萨布达拉宫殊胜三地殿里,至今仍竖立着清康熙皇帝长生牌位,上面赫然写着:“皇帝万岁万万岁”。自唐代以来,佛教还大力宣扬孝道。在儒家名教的刺激和影响下,佛教学者专门编造了讲孝的佛经,如《父母恩重经》,宣扬应报父母养育之恩。还注疏《盂兰盆经》,此经被中国人视为印度的佛教孝经,经内叙述释迦牟尼的弟子目连入地狱救饿鬼身的母亲的故事。宗密曾亲撰《盂兰盆经疏》二卷,强调释迦牟尼出家和目连出家,都是为救济父母。中国佛教寺院每逢七月十五日还举行盂兰盆会,追荐祖先,影响深远。宋代著名禅僧契嵩作《孝论》十二章,总结以往佛教学者论孝的观点,系统地阐发了戒孝合一论。宣扬戒就是孝,持戒就是为父母修福,并由此论定,佛教比儒家还要重视和尊崇孝,佛教讲的孝超过即高于儒家的孝。

佛教信仰和佛教文化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渗透是广泛而深刻的,佛教的信仰、哲学思想和伦理观念对道教和儒家都产生过巨大的作用。

道教一直反对佛教,但是它的思想体系和佛教相比可谓是“小巫见大巫”。道教原本没有什么像样的经典,古代文化遗产基本上为儒家所继承。它只能把儒家以外的一些著作作为经典。道家老庄学说也没有给道教的创立留下足够的思想资料,它只能把《列子》、《文子》也搜列为自己的经典。此外,它只得大量模仿佛经,摄取佛经的教理,来编造道教经典。可以说,许多道教经典都是直接在佛教经典的影响下形成的。如道教的《洞玄灵宝太上真人问疾经》就导源于佛教的《法华经》,《太上灵宝元阳妙经》是篡改《涅槃经》而成。《太玄真一本际经》是深受《般若经》的空观思想影响的产物。道教也把佛教的佛性说改为道性说,佛教天台宗讲无情有性,道教也讲草木道性,等等。虽然道教主张长生成仙,佛教追求无生成佛,在教旨上有所不同,但是作为宗教信仰,道教确又带有许多佛教的色彩。

佛教对儒家的影响也是重大的,它为宋明理学——新儒学所吸取,从而标志着佛教与中国传统文化的融合的彻底完成。

佛教对宋明理学的渗透,首先是促进了儒家要典的确定和学术旨趣的转移。宋代《孟子》升为经,《礼记》中的《大学》、《中庸》也被表彰出来,与《论语》相配合,合称“四书”。朱熹撰《四书章句集注》,这是由于佛教讲心性、重修持,儒家学者也就提出涉及心性修养问题的《孟子》、《大学》、《中庸》,以与佛教相抗衡,表示儒家自有家宝,不必求之于佛学。四书在儒学中的地位的确定,就是受佛教间接影响的表现。与此相联系,理学和以往侧重社会政治伦理、少言性与命的儒学风格不同,转而重视修心养性,是心性之学。儒学的学术重心的转移,也是和佛教的影响直接相关的。

其次,佛教禅宗等对理学的心性论影响很大。禅宗的“知为心体”、“知觉是性”,即人心本性是灵知不昧的观念,转变了以往仅从善恶论人性的观念,而使心性富有智慧的属性。佛教宗派强调众生本性清净、觉悟,只为妄念浮云盖覆,为各种****蒙蔽,此说也为儒家学说所缺,它为唐代李翱所取。宋代理学家也受此启发,发明“义理之心”和“物欲之心”,即天理与人欲的对立。理学家的人生哲学和道德学说,依据的是《大学》的著名公式:“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同时又吸取禅宗的“直指本心”论,以人格的自我完善为齐家治国的出发点;又以遵循包含天地、君臣、父子、夫妇、长幼的“天理”为自身人格完善的唯一途径。这样,如同成佛信仰是佛教徒的内在要求一样,儒家伦理也由外在的规范转化为内心的自觉要求,人欲由一种自身的自然需要变成了外在的罪恶渊薮。佛教所讲的人心的本性是与万物的本体统一的,理学家受这种思维途径的影响,也将心性论和本体论统一起来,从人生本原和宇宙本体的结合方面加以论说,把封建伦理观念上升为宇宙的规律、本体。此外,理学家还吸取佛教禅定的修炼模式,提倡主静、主敬,以为习静才能去私欲,合天理,打通小我与大我(天地宇宙)的关涉,与大我相通,以与天地合其德。可以说,佛教的心性学说为理学的心性论铺设了理论基石。

从以上叙述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一些基本看法:

(一)佛教和中国传统文化的冲突与融合,是一种在彼此的击撞中寻找契合点的矛盾统一运动,是推进各家思想的多向演化进而达到多元融汇的过程。在佛教传入之后,除了主要基于政治经济原因而由封建统治者发动了几次灭佛事件以外,真正在思想文化上的斗争不是十分突出的,也不是主要的。中国传统思想除了在政治伦理问题和有神无神问题上曾发动对佛教的挑战和批判外,并没有对整个佛教的宗教思想体系作出理论上的否定。相反,彼此的融合则是经常的、普遍的现象,后来更是达到了“三教合一”的程度。可以看到,两种文化的冲突,推进了文化的进步,两种文化的融合,意味着新文化的创造。外来佛教的传入,丰富了中华民族的文化,推动了中国文化的发展。当然,佛教作为宗教,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消极、落后的影响。

(二)佛教传入中国后,经过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冲突、融合,流传两千多年,在中国历史上产生重要的影响,应当说是取得了成功的。从佛教这方面来说,这种成功的基本原因在于:第一,佛教是一种非常庞杂、十分繁复的宗教,具有中国文化所缺乏的特定思想内容,在流传过程中,又保持了自身某些固有的特性,这就使得它可以对中国传统文化发挥补充的作用。第二,佛教自传入之日始,就表现出灵活的适应能力,试探、迎合、比附、格义、创造、改革,通过种种途径以适应士大夫文化层和俗文化层的精神需要。也就是不是强行使中国人的精神去适应印度文化的特性,而是逐渐使自身朝着适应中国固有文化,即中国化的方向发展。如禅宗扎根于中国固有思想的深层基础之中,继承中国儒家、道家的思想,改革了印度佛教,在一定意义上,成为披着佛教外衣的专注心性修养的流派,十分适应士大夫和平民的心理要求,因而流传的时间也最长。

(三)中国传统文化面对外来佛教文化的输入、挑战,并没有被取代,强大的****主义皇权、牢固的儒家正统地位、传统文化形成的大气候,成为佛教难以在中国思想文化领域取得垄断地位的不可逾越的障碍。中国传统文化有效地吸取了佛教文化的成果,将它吸收和改造为中国文化的一部分,这显示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充分开放性、高度坚韧性和善于消化的能力,表现了中华民族的强大而鲜明的主体意识。也就是以我为主,实现了成功的文化交流。中华民族文化的独立性和自觉性,不仅体现了浓厚炽烈的民族感情,而且蕴含着丰富的独特内容。这种文化的“入世”精神、自强不息思想、人格价值观念、顺应自然观念,不仅没有被佛教文化所改变,相反还改变了佛教文化。可见,在吸收外来文化的过程中,保持和发扬民族文化的主体意识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四)一种文化的命运,归根到底决定于历史、时代、阶级和群众的需要。社会是复杂的结构、庞大的机体,人群的政治文化素质也有高下之分。外来文化的积极、进步成分和消极、落后成分都可能为不同的人群所接受;同样,传统文化中的精华能否发扬、糟粕能否剔除,也决定于人群的构成和素质。在对待外来文化和传统文化上,知识分子具有关键性的作用,而上层人士和平民百姓则最终决定着文化的命运。因此,完善和健全社会机体、培养和提高社会成员的素质,对于文化的建设和发展,具有最根本性的意义。

佛教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冲突和融合,是宗教文化和封建时代文化的交涉。现在时代不同了,我们面临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任务,其中包括建设社会主义新文化这项十分严峻而迫切的任务。根据历史经验和现实条件,看来应该明确以马克思主义为主导,大力批判继承传统文化的精华,积极学习外国一切先进的文化,并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基础上,加以综合、改造、创新、发展,才是我们应走的康庄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