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杏花春日,那次鬓边簪花……
那天是清笛第一回意识到,这孩子对她动了情。那天原本是凤熙来,听闻她挨打,他便从杭州日夜加鞭而来,带回了蜡冻佛手——那佛手其实原本是她幼时最爱。
那样大的蜡冻佛手,除了皇宫大内,哪里会有?而恰好,凤熙的府邸原本就是吴越国的皇宫;吴越国向居江浙富甲天下之地,宫中的珍玩便比汴京大宋宫廷更胜一筹,那蜡冻佛手便是吴越国宫中的。
清笛自幼不爱金银,却偏爱了吴越国宫中的这柄蜡冻佛手。她走的那年,原本国太夫人要将它送给她,可是清笛却明白这东西定然贵重,坚辞不受。知道她挨打,凤熙不远千里带去给她的不是金银,反倒是当年的那枚佛手……凤熙的心如何不重?于是她虽然抗拒着,可是语气里定然也添了软意。没想到,那孩子便听出来了。
他原本在她榻上躺着养伤,那一刻竟然丝毫不避,便那般昂扬走出帘来,与凤熙直面相对。
以凤熙的智慧,如何能怀疑小六的身份?可是他就那么直剌剌地出来,竟都忘了自保——她那一刻便惊,明白他的所为全是因为醋意。
那一刻心内说不清是苦是甜,虽则那一刻也在感念凤熙的心,可是却又如何能装作没看见他豁出去一般的锐气?于是她只能将那佛手退还给凤熙;凤熙不肯收回,她再转赠给横波……只为让他安心,她便宁肯割断了幼时曾经的记忆。
蜡冻佛手最贵重,却抵不过那一刻他不肯退让的目光。
她便忍不住捉了他到妆奁前为他篦头,明白告诉他,虽然凤熙龙骨凤姿,可是他丝毫不逊于凤熙——便是这样委婉地告诉他,他在她心中实则已经重过了凤熙去。
她亲手为他簪花,不过是要让他安心。
如今想起,早已恍如隔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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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笛手指微微停过,便已经恢复常态。她望着铜镜中少年清俊的容颜,浅淡一笑,“六皇子定然是盼望婚礼今日,说不定平日神思不属地便都想象着这一刻的更衣妆束,便一并连本位也想象进来了。
“本位从不曾这样为六皇子妆束过,六皇子记错了。”说罢接过玄宸手上的金枝宫花,帮玄宸簪在金冠之上。
霸州初见他,他只穿着刑囚的白衣;在契丹,他便只穿彩绣青衫。白与青色都是素淡的颜色,虽然更能凸显他的骨骼清贵,却终究带着遗世独立的冷,总缺少了红尘繁华的气息。
而今日,清峻少年身着绣金大红吉服,腰缠玉带,上挂金刀、角弓——便仿佛人间红尘扑面而来,盛世繁花都赶来绽放在他身上。他骨子里的清贵里便又多了一番辉煌气象,好看得令人眼睛酸涩,不敢多看……
清笛急忙转过了眼睛,含笑说,“已经好了。六皇子便静待新娘到来吧。”
“你去哪里?”玄宸在清笛身后轻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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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笛却没回答,只含笑轻步走出帐外——她去哪里?她只想走回她原来的地方去。
走出他的生命,走向尚未遇见他的那个地方。
从未敢憧憬过,他今生会为她穿上大红的吉服;即便当年便知道自己情生意动,却从来没有过这样的念想。她明白,今生原本无缘。
可是今日却能亲眼看见他这般装扮,虽然不是为了她,却也让她心中快慰。
他穿白色和青色都好看,可是他穿大红同样好看——她其实想告诉他,他穿大红好看,可是却也不像个好人。周身的邪气如血色漫延开,让人的心只能跟着不停不停惊惶地跳。他日后还是不要随便穿红色了,否则岂不是要扰乱了所有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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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平淀的冬风和缓,契丹宫帐正在筹备六皇子的婚礼大典。可是广平淀外的大草原上却是朔风呼号,千里茫茫。
天地悠远,连绵的青山都缩小为一行行起伏的曲线,这样浩大的天地当中,一匹孤单的马自然就更缩小为一个极小极小的黑点。踯躅在苍莽衰草之间,不用力去看,都看不到。
若走得近了,才能发现那马匹的疲惫。原本是神骏的马匹,可是此时看上去却狼狈不堪。冬季马匹原本该养膘来抵挡冬寒的,可是这匹马却瘦得连肋骨都透过皮毛显露出来。
它站在衰草间茫然四顾,仿佛压抑不住内心的某种情绪,便仰首向天,长声嘶鸣!
天地悠悠,青山回声。便仿佛这广大的草原上不只是它孤单一马,还有其它的马与它回应。
实则,若是它想,它是可以做到这一点的——因为它原本就是草原上野马群的头马,只要它肯回归野马群,它依旧可以一呼百应!
可是它甩了甩长尾,还是终究放弃了。因为它这回回到草原来,不是为了它的亲族而归,也不是为了重新找回自由……它这回只是为了寻找一头驴而来。
这匹马正是霁月。黑丫失踪了的那个早晨,它发疯地冲断了马圈的镔铁门闩冲了出来。可是却天地茫茫,根本找不见了黑丫的踪影!原本雪地上还能找到黑丫的蹄印,可是越想草原腹地奔去,雪地就越发凌乱,到后来全然失去了黑丫的踪迹!
连续多日,它不停不停地奔跑,几乎不肯停下来休息。它只是怕倘若自己稍微休息一下,便有可能与黑丫擦肩而过!
可是草原茫茫,它不吃不睡、不眠不休地这样奔跑寻找,却终究还是没有黑丫的踪迹!
腿伤未愈、身子又那般虚弱的黑丫,她能跑到哪里去!以他的脚程,怎地竟会追不上她!难道说——在他赶来之前,她便遭遇过了不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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