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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皮肤病总论 (2)

第1章 皮肤病总论 (2)

目前大多数病毒性皮肤病主要仍根据其流行病学特点及临床表现进行诊断,但近年来一些新的快速诊断技术如血清学的免疫荧光检测、ELISA、颗粒凝集试验及分子生物学的核酸电泳、分子杂交、PCR、核酸测序分析等也得到迅速发展和应用。这些方法简便、敏感、特异性较强,可用于检测病毒的特异性抗体或抗原,不仅能满足病毒性疾病诊断的需要,还有助于对疾病预后的判断、疗效监测等。而病毒分离培养技术的不断简化,也为病因学研究提供了更好的条件。另外,疱液涂片细胞学检查对诊断水痘、带状疱疹、单纯疱疹及生殖器疱疹等病毒性水疱性皮肤病仍有意义,组织病理检查也可为临床提供诊断依据。

3.病毒性皮肤病的治疗病毒性皮肤病的临床表现多种多样,临床治疗的方法也很多,对于不同的病毒性皮肤病,药物治疗、物理治疗、外科治疗都可采用。

抗病毒药物的治疗是针对病原的特异性治疗,许多抗病毒药物已广泛应用于病毒性皮肤病的治疗并取得良好疗效。但由于病毒没有自己的代谢系统,必须依赖宿主细胞进行复制,某些病毒又极易变异,目前还没有一种抗病毒药物可真正完全治愈病毒感染性疾病。因此,临床上治疗病毒性皮肤病应采取综合措施,既要强调针对相应感染病毒的特异性治疗,也不能忽略包括一般治疗的其他治疗措施。

由于最常见的一些病毒性皮肤病如寻常疣、传染性软疣、单纯疱疹等往往没有或只有轻微的全身症状,一般治疗在病毒性皮肤病的治疗中常被忽略。但实际上,对于大多数病毒性皮肤病,一般治疗措施仍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病毒性感染多为自限性疾病,一般治疗能支持患者的多种功能与疾病作斗争,适当的对症处理加上休息、营养,往往能使疾病较快康复;另一方面,当病毒感染性疾病转入恢复期或变为慢性阶段,病毒已不再于发病机制中占重要地位,抗病毒治疗已失去其主导作用,加强一般治疗及对症治疗对防止其复发更有重要意义。

病毒性皮肤病一般治疗主要包括隔离、消毒、休息、营养及护理等。如对麻疹、水痘的患者进行呼吸道隔离,可营造良好的治疗环境,避免疾病传染他人;对传染性软疣、扁平疣、尖锐湿疣的患者进行接触隔离,包括自身隔离(避免搔抓),可避免患者间的交叉传染及自身接种。休息对一些有全身症状的病毒性皮肤病的治疗也很重要,如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麻疹、传染性红斑等,一般早期均应卧床休息,同时给予合理的营养,足够的热量。

对症治疗包括全身的对症治疗和局部对症治疗两方面。全身对症治疗主要有降温、给氧、维持水电解质平衡、改善机体反应性等几方面;局部对症治疗,则是针对皮损、瘙痒等局部症状给予合适的对症治疗;另外,一些理疗的措施,如紫外线及红外线照射、针灸、按摩、高压氧治疗等对一些病毒性皮肤病的皮损消退及改善其可能的后遗症(如带状疱疹后遗神经痛)也是有帮助的。

4.病毒性皮肤病的预防

病毒性疾病是传染病的主要组成部分,在我国规定的传染病中有12种传染病属病毒性疾病,占传染病的1/3以上(其中病毒性皮肤病又占其2/3左右)。因此,病毒性皮肤病的预防尤为重要。预防病毒性皮肤病的原则同其他传染病一样,主要是针对传染源、传播途径及易感人群的3个环节,采取综合性的预防措施。

(二)细菌性皮肤病

1.常见病因

正常人皮肤上有大量的正常菌群寄居。皮肤上的正常菌群分为常住菌与暂住菌,常见的常住菌有表皮葡萄球菌、痤疮棒状杆菌、短小棒状杆菌、肉芽肿棒状杆菌等;常见的暂住菌有金黄色葡萄球菌、八叠球菌、链球菌属、大肠埃希菌等。皮肤上的正常菌群可随年龄、部位、皮肤pH、温度、湿度等因素的不同而变化。正常人体皮肤具有生理性保护作用,表皮上虽然有大量的细菌存在,但一般不会引起感染。

细菌是否会造成皮肤感染取决于两方面的因素,一是细菌的毒力,二是机体的免疫力。无论是细胞毒力的增强还是机体免疫力下降,一旦二者之间的平衡被打破,感染随之即可发生。常见有以下几种原因可促发皮肤感染。

(1)由于不注意清洁卫生,造成致病菌在皮肤上大量繁殖。

(2)皮肤接触到毒力较强的外来菌株。

(3)各种原因引起的皮肤完整性被破坏,如搔抓所致的皮肤破损(常见于湿疹、虫咬皮炎或其他瘙痒性皮肤病),以及皮肤开放性外伤、手术切口、烧伤等。

(4)糖尿病。

(5)营养不良或一些慢性消耗性疾病所致机体整体免疫力下降。

(6)小儿皮肤由于免疫力尚不健全,较容易引起细菌感染。

2.治疗细菌性皮肤病按其致病菌的不同,可分为球菌性皮肤病和杆菌性皮肤病。

球菌性皮肤病指由化脓性球菌引起的皮肤病,简称脓皮病,主要由葡萄球菌、链球菌或两者混合感染所引起。由于菌种及其毒力强弱的不同,其临床表现有较大差异。葡萄球菌在自然界、人类皮肤及黏膜等处广泛存在,婴幼儿的皮肤黏膜带菌量较成人为多。引起脓皮病的链球菌主要为乙型溶血性链球菌,链球菌毒力较强,常侵及皮肤深部组织引起丹毒、蜂窝织炎,并可诱发肾炎等全身性疾病。

脓皮病的发生不仅与细菌的数目和毒力有关,还决定于人体的抗病力。正常皮肤分泌的皮脂被微生物分解为游离脂肪酸,使皮pH保持在5.5左右,具有抑制细菌生长的作用。如果去除皮脂,则皮肤干燥,易发生皲裂,细菌经皲裂或经皮肤损伤处侵入皮肤,从而发生脓皮病。长期用糖皮质激素、贫血、营养不良、卫生习惯差、糖尿病、结核病、瘙痒性皮肤病、免疫功能缺陷者以及幼儿皮肤发育不健全等,均易发生脓皮病。

球菌性皮肤病的治疗,轻型患者一般不需内用药,只需应用抗菌的外用药即可,以杀菌、清洁、消炎、干燥为原则。如表浅性毛囊炎、须疮(发生于男子胡须部的慢性化脓性毛囊炎)、疖、秃发性毛囊炎等。这些病情如果出现明显的全身症状,或者其他不适于单纯局部治疗的,则需要全身性抗生素治疗与局部对症治疗等综合应用。病情更重的,也可以考虑应用激素类药物、外科治疗等。

此外,球菌性皮肤病有一些是比较危急或严重的,如新生儿脓疱疮、金黄色葡萄球菌性烫伤样皮肤综合征(过去称新生儿剥脱性皮炎)等,需要及时地更加复杂的专业诊疗。尤其是一些易发于婴儿的急性病症,应当警惕,及时到医院就诊。

对于杆菌性皮肤病,如麻风病、皮肤结核、皮肤炭疽等,诊疗更为复杂,此处不再介绍。

(三)真菌性皮肤病

1.真菌病的分类

真菌病是由真菌引起的疾病。真菌(fungi)的名字来源于拉丁文,是蘑菇(mushroom)的意思。以后其意义延伸,认为真菌的概念是包含着无叶绿素、异养性(腐生,寄生,共生,超寄生)、真核、产苞、有分支、有性和无性生殖、细胞壁含有许多复合有机分子及营养方式为吸收等特征的微生物,近期还有补充真菌的另一些特点,如细胞壁含有β-葡聚糖,细胞内含有线粒体等。

真菌病按其感染的范围临床可分为以下3类。

(1)浅部真菌病:浅部真菌病是指一群密切相关的寄生性真菌,寄生或腐生于表皮角质、毛发和指(趾)甲甲板的角蛋白组织中而引起的病变,包括体癣、股癣、手癣、足癣、甲癣、叠瓦癣等。

(2)皮下组织真菌病:如孢子丝菌病、着色芽生菌病、鼻孢子菌病、足菌肿等。

(3)深部真菌病或系统真菌病:如念珠菌病、隐球菌病、曲霉病、毛霉病、马尔尼菲青霉病、组织胞浆菌病、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副球孢子菌病等。由于念珠菌病、曲霉病、毛霉病等是一种条件致病菌,也称条件致病菌病。

2.发病机制与治疗

真菌病的传染来源可以是外源性的,如从土壤、植物、腐败植物、水、肥料、皮肤、毛发和甲、食物等传染而来,也可以是内源性的,如念珠菌病、放线菌病等。传染方式可以是直接接触,也可以是间接接触,如头癣、体股癣、手足癣等均既可通过分泌物直接接触传染,也可通过接触患者的衣物、鞋帽间接传染,念珠菌还可通过性交感染;自然界的真菌感染则多数为接种感染,如木刺、树皮、鱼骨等可将真菌带入组织而感染。而细胞免疫力低下,如艾滋病时可有多种感染方式。

真菌的发病机制一般包括3种类型:过敏、中毒、致病。发病因机体抵抗力不同而不同。

(1)非特异性防御机制:如吸入气管中的真菌,可被黏膜纤毛作用排出;在病理组织中可见到的肉芽肿反应、中性粒细胞浸润和组织细胞呑噬等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机体的一种保护机制;皮肤是一个天然屏障,如果破坏了皮肤的完整性,真菌可以侵入;黏膜易被真菌侵入,但温度过低或过高、胃酸、血清抑菌因子和唾液等,均不利于真菌生长。以上因素可因诸如维生素缺乏、内分泌异常、抗生素、免疫抑制药的使用而受影响。

(2)体液免疫,特别是细胞免疫对真菌的发病有很重要的作用。细胞免疫力低下易受条件致病菌的侵犯。

真菌病的治疗除传统治疗外,新的外用和系统抗真菌药大大改进了真菌病的治疗情况。两性霉素B仍是治疗系统性真菌病的首选药。特别是近年来开发出两性霉素B脂质体,更增加了抗真菌药的疗效,目前已开发了一些新的更强有力的药物。

(四)变态反应性皮肤病

变态反应(allergy)过敏反应是同义词,是指机体受同一抗原物质再次刺激后产生的一种异常或病理性免疫反应,表现为组织损伤和(或)生理功能紊乱。其机制主要涉及抗原物质的刺激和机体的反应性两个方面。根据变态反应发生的机制和临床特点可分为如下4型。

(1)Ⅰ型:速发型变态反应。引起此型变态反应的抗原物质很多,主要有食物、粉尘、花粉、真菌、羽毛、皮屑、昆虫、寄生虫、药物、其他化学物质等。Ⅰ型变态反应的特点是反应发生快,消失也快,多数发生在接触抗原物质后数分钟至1小时内;整个反应过程无需补体参与。荨麻疹、血管性水肿属于Ⅰ型变态反应,异位性皮炎的发病也与Ⅰ型变态反应有密切关系。

(2)Ⅱ型:细胞溶解型或细胞毒型。引起此型变态反应的抗原物质存在于细胞膜上,根据抗原物质的来源分为2类,机体细胞表面固有的抗原成分和吸附在组织细胞上的外来抗原或半抗原。药物引起的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天疱疮与类天疱疮等皮肤病属于Ⅱ型变态反应。

(3)Ⅲ型:免疫复合物型或血管炎型变态反应。引起此型变态反应的抗原物质根据来源可分为内源性抗原和外源性抗原2类。内源性抗原,如变性IgG,核抗原、肿瘤抗原等;外源性抗原,如各种病原微生物、寄生虫、药物、异种血清等。药物性血清病样综合征、血清病、某些类型的荨麻疹、血管炎及系统性红斑狼疮(SLE)的肾小球肾炎等皮肤病属于Ⅲ型变态反应。

(4)Ⅳ型:即迟发型变态反应。其发生机制与抗体和补体无关,而是由T细胞介导的免疫损伤。引起此型变态反应的抗原物质有微生物尤其是某些细胞内寄生菌(如结核杆菌)、寄生虫、组织抗原和某些化学物质(二硝基氟苯、镍、铬)等。接触性皮炎、湿疹及结核菌素型皮肤反应(结核菌素试验、麻风菌素试验、念珠菌素试验等)属于Ⅳ型变态反应。Ⅳ型变态反应在临床上可用皮肤试验来检查,如斑贴试验。

属于变态反应的皮肤病很多,湿疹是其中最常见的一种。关于此类型疾病的诊疗内容,本章不再介绍。后面章节针对湿疹进行了更为系统的介绍,包括其病因病机和诊断治疗等内容。

(五)神经精神障碍性皮肤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