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医学内科急症救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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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急性心肌梗死

第十章 急性心肌梗死

急性心肌梗死(AMI)定义:长时间心肌缺血导致心肌细胞坏死,表现为临床、心电图和生物化学及病理学的特征性改变。

(诊断要点)

1.AMI诊断标准典型的AMI必须至少具备下列三条标准中的两条。

(1)缺血性胸痛的临床病史:典型疼痛位于胸骨后或左前胸,可向周围放射,也可位于上腹、颈部、下颌等部位,疼痛多持续30min以上,呈剧烈的压榨性疼痛或压迫、紧缩、烧灼感,常伴呼吸困难、出汗、恶心、呕吐。老年人、女性、糖尿病及再梗死者胸痛症状可不典型。

(2)心电图动态改变:急性心肌梗死的诊断条件如下。

①心电图两个以上的相邻导联上出现代表心肌损伤的弓背向上型ST段升高,抬高在V1V3导联≥0.2mV,其他导联≥0.1mV;

②出现代表心肌坏死的病理性Q波,Ⅰ、Ⅱ、aVL、aVF、V4、V5、V6导联Q波时限≥0.03秒,V1V3导联出现任何形态的q波(若为QS波时,应除外心室肥厚、束支阻滞等);

③代表心肌缺血的T波形态改变如高尖、低平、倒置等。心电图改变以动态衍变的价值最大。

(3)血清心肌标志物浓度的动态改变:常用的包括cTnT、cTnI、CK-MB、LDH、LDH1、肌红蛋白等。连续测定观察动态变化更具诊断价值。

2.特殊情况部分心肌梗死患者,特别是老年人,既往有梗死史或糖尿病患者,发病时心电图ST段并不抬高,临床上可能不出现缺血性胸痛或症状不典型。此时,血清心肌标志物浓度测定,特别是其动态变化在诊断中具有重要价值。

3.可疑病例对于临床表现可疑,心电图无确定性诊断意义,而早期又无血清标志物阳性结果的患者,应收住院严密观察,连续动态观察心电图变化,并分别于即刻、2~4、6~9、12~24h采血复检血清心肌标志物;对可疑再梗死患者,应连续测定存在时间短的标志物如肌红蛋白、cTnT/I、CKMB,以确定诊断及再发时间。

(治疗)

(一)治疗的总原则和目标

当AMI诊断成立后,处理原则包括最大限度地减轻患者痛苦,限制梗死范围扩大,具体归纳为以下4个方面。

1.发病早期,在迅速作出临床诊断和早期危险度分层后,立即着手缓解患者疼痛和预防治疗突发心脏停搏。

2.尽可能早地进行再血管化治疗,缩小梗死面积,预防梗死区梗死延展和梗死扩展,治疗随时发生的各种并发症,包括泵功能衰竭、心源性休克和致命性恶性心律失常。

3.观察和处理随后而来的其他并发症。

4.进行危险度评估和预测,预防冠心病进展、再梗死、心力衰竭和死亡的发生。

(二)紧急处理

一般应与诊断同时进行,重点是监测生命体征和防治AMI的不良事件或并发症。

1.持续心电图、血压、血氧饱和度监测:发现并处理心律失常、血流动力学异常和低氧血症。

2.绝对卧床休息对无AMI并发症者,卧床1~3天,高危患者应适当延长。

3.建立静脉通道:保持给药途径通畅。

4.镇痛:首选吗啡3~5mg缓慢静注,必要时可重复,须注意呼吸抑制不良反应;硝酸甘油10~20μg/min静脉持续滴注;伴高血压和窦性心动过速者可早期用美托洛尔2.5~5.0mg缓慢静脉注射,密切观察血压和心率。

5.吸氧:通常给予鼻导管吸氧。合并严重并发症时需面罩加压给氧或气管插管并机械通气。

6.阿司匹林:所有AMI患者如无禁忌证均应立即口服水溶性或嚼服肠溶性阿司匹林300mg,或氯吡格雷300mg;如有急诊经皮冠脉介入治疗(PCI)指征,则需两者同服。

7.纠正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失调:部分患者存在血容量不足和血钾偏低现象,应注意及时纠正。

8.阿托品:AMI特别是下壁AMI时,静脉注射阿托品治疗窦性心动过缓、窦性停搏、房室传导阻滞。

9.饮食和通便:胸痛消失后可进食,依次为流质、半流质、普通饮食。所有患者均应使用缓泻药。

(三)再灌注治疗

1.溶栓治疗

(1)适应证:

①两个或两个以上相邻导联ST段抬高,发病时间在12h以内,年龄≤70岁;

②ST段抬高,发病时间12~24h,缺血性胸痛持续不缓解;

③ST段抬高,年龄≥75岁,治疗相对益处降低,但仍能降低总病死率,应慎重权衡利弊后选择;

④高危AMI,就诊时血压>150/90mmHg,出血风险增加,应权衡溶栓再通的益处和出血性脑卒中的危险性。若决定溶栓治疗,应首先将血压降至150/90mmHg以下。

(2)禁忌证:

①任何时间发生过出血性脑卒中,或1年内发生过缺血性脑卒中或脑血管事件。

②颅内肿瘤。

③可疑夹层动脉瘤。

④严重未控制的高血压(>180/110mmHg)或慢性严重的高血压病史。

⑤正在使用治疗剂量的抗凝药(INR=2~3),具有出血倾向。

⑥2~4周内创伤史,包括头颅外伤、创伤性或>10min的心肺复苏;2~4周内活动性内脏出血;3周内外科大手术;2周内不能压迫部位的大血管穿刺。

⑦妊娠。

⑧活动性消化性溃疡。

(3)溶栓药的应用:

①尿激酶推荐剂量120万~180万U,30min内静脉滴注,配合皮下注射肝素7500~10000U,每12h1次,或低分子肝素皮下注射,每日2次。

②重组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rtPA)50mgrtPA,其中8mg静脉注射,剩余42mg在90min内静脉滴注,用药前5000U肝素静脉应用,接着1000U/h,1~2d,使aPTT维持在60~80s,然后改皮下注射5000~7500U,1次/12h,4~6d。

2.介入治疗(PCI)

(1)直接PCI:适应证包括以下几方面。

①发病12h以内或超过12h但缺血症状持续者。

②急性ST段抬高/Q波心肌梗死并发心源性休克,发病时间<36h,年龄小于75岁者。

③适合再灌注治疗但有溶栓禁忌证者。

④AMI心电图无ST段抬高,但梗死相关动脉严重狭窄、血流减慢(TIMI血流≤2级)。

(2)补救性PCI:适合于溶栓治疗失败者,即溶栓治疗后仍有明显胸痛、抬高的ST段无明显回落,冠脉造影显示TIMI血流0-2级,应立即进行补救性PCI。特别适合于发病12h内、广泛前壁梗死、再梗死及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高危患者。

(3)溶栓治疗再通者+PCI:通常不主张在溶栓成功后立即进行PCI,对挽救心肌、预防再梗死和死亡并无益处,反而会增加不良事件的机会。因此,溶栓成功后若无心肌缺血复发,可在7~10d后行冠状动脉造影,确定有无必要择期行PCI。

3.药物治疗

(1)硝酸酯类:药物包括硝酸甘油、二硝基异山梨酯、5单硝山梨酯,其中以硝酸甘油最为常用。在无禁忌证的前提下,使用硝酸甘油静脉滴注12~24h或更久,然后改用口服硝酸酯制剂。静脉滴注硝酸甘油应从小剂量用起,15μg/min,逐渐增量,最大量通常不超过100μg/min。24~48h后易发生耐药,可增加剂量对抗耐药。低血压、显著心动过缓或心动过速(<50/min或>100/min)时禁用。下壁伴右室心肌梗死时慎用以防低血压。二硝基异山梨酯的剂量范围为2~7mg/h,开始剂量30μg/min,30min后逐渐加量。停止静脉滴注后可应用口服的硝酸酯制剂。

抗血小板治疗:常用药物包括阿司匹林、氯吡格雷。首次口服水溶性阿司匹林或嚼服肠溶性阿司匹林300mg,前3天150~300mg/d,后改为50~150mg/d维持。氯吡格雷初始剂量300mg,以后以75mg/d维持。

(2)抗凝治疗:普通肝素的常用方法是先用5000U冲击量静脉注射,继之以750~1000U/h维持48h,根据aPTT或ACT调整肝素剂量。48h后改为皮下注射肝素5000~7500U2/d,治疗4~6d。或用低分子肝素1mg/kg,皮下注射,1/12h。

(3)β受体阻滞剂:在无禁忌的前提下尽早常规应用β受体阻滞剂。常用药物有美托洛尔、比索洛尔和阿替洛尔。前壁梗死,特别是伴有高血压或剧烈胸痛者,可用美托洛尔静脉注射,每次2.5~5mg,间隔5~10min可再追加给药1~2次,然后改口服维持。通常美托洛尔口服25~50mg,2/d;比索洛尔2.5~5.0mg,2/d,阿替洛尔6.25~25mg,2/d。

(4)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药(ACEI):通常在溶栓治疗后血压稳定时,即可应用ACEI。ACEI的剂量和使用时限应视患者情况而定,早期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剂量。常用的药物包括卡托普利、依那普利、雷米普利、福辛普利、贝那普利等。

(5)钙拮抗药:二氢吡啶类钙拮抗药不作为AMI治疗的一线药物。地尔硫对于减慢AMI并发心房颤动的心室率、降低再梗死有一定意义,适合于无严重左心功能障碍、频发梗死后心绞痛。维拉帕米不降低AMI病死率,适合于无严重左心功能障碍、室上性快速心律失常而又不适合β受体阻滞药的患者。

(6)洋地黄制剂:AMI发生24h内一般不使用洋地黄制剂。AMI急性期合并左心功能不全并快速心房颤动时,可使用毛花苷C0.2~0.4mg静脉注射,此后可根据情况追加0.2~0.4mg。恢复期在ACEI和利尿剂治疗下仍然存在心衰症状的患者,可使用地高辛。

(7)他汀类药物:在无禁忌证的情况下,应在AMI后尽早使用他汀类药物,目标使LDLC≤2.0mmol/L。常用药物有辛伐他汀、普伐他汀、氟伐他汀、洛伐他汀、阿托伐他汀、瑞舒伐他汀等。

(8)其他:AMI早期补充镁剂十分有益。极化液(GIK)有可能降低复合心脏事件的发生率。

4.并发症处理

(1)左心功能不全:急性左心功能不全,静脉注射利尿药,静脉滴注硝酸甘油,从10μg/min用起,逐渐加量,直至收缩压有效下降;尽早口服ACEI,急性期以短效为主,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加量;肺水肿合并高血压时应首选硝普钠,从10μg/min用起,根据血压逐渐加量;最初24h洋地黄制剂不适合使用,但合并快速心房颤动时可使用毛花苷C和地高辛;急性肺水肿合并严重低氧血症时可行人工机械通气治疗。

(2)心源性休克:静脉注射多巴胺并静脉滴注维持,加用多巴酚丁胺3~10μg/(kg·min)可减少多巴胺用量;若血压持续不升,可行主动脉内气囊反搏(IABP)、急症PCI或急诊冠脉搭桥(CABG)。

(3)右室心肌梗死和心功能不全:表现为右心室面导联(V3R~V4R)ST段抬高≥0.1mV,常伴有低血压、颈静脉充盈或Kussmaul征。治疗上避免使用利尿药和硝酸酯。通常给予扩容治疗,静脉滴注多巴胺,若合并高度房室传导阻滞且对药物反应不佳时,安装临时心脏起搏器。

(4)心律失常:AMI时可出现各种类型的心律失常,首先应积极针对病因治疗。并发室上性快速心律失常时,可选择硫氮酮、维拉帕米、美托洛尔、洋地黄制剂、胺碘酮等治疗;并发室性快速心律失常时,可应用胺碘酮、利多卡因,同步直流电复律;缓慢性心律失常可应用阿托品、麻黄碱,必要时安装临时心脏起搏器。

(5)机械性并发症:包括左室游离壁破裂、室间隔穿孔、腱索断裂、乳头肌功能不良,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对症处理、IABP及外科手术修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