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医学常用中药配伍与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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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影响中药临床效应的因素

第3章 影响中药临床效应的因素

中药的临床效应,除了药物本身的性能外,还应该考虑其他一些因素。这些因素有:药物的品种、产地、采集、贮存、炮制、配伍、用量、剂型、给药途径、煎煮、服法等。

第一节品种与产地

中药的同名异物、同物异名现象普遍存在,常常导致中药品种使用混乱,影响了中药的临床效应。炒得沸沸扬扬的“马兜铃酸事件”,其中就有因为品种混乱的原因。目前国家已经取消了含马兜铃酸的关木通作为木通使用。

历来中药的计数单位是“味”而不是生物学分类基本单位的“种”,一味中药可能来源于一个品种,也可能来源于多个品种。划分“味”的依据不是植物、动物的形态特征,而是药物的临床性能和功效,具有类似的性能和功效,又有作为一味药应用的历史的几个品种,相沿将它们作为一味药应用,使用同一药名。这种情况还为数不少。目前虽有学者主张一物一名,即一个药名对应一个物种,但由于药物资源有限,供求矛盾难以解决等众多原因,使这一主张目前还难以真正执行。

药材品种是影响中药临床效应的重要因素。临床治病,如用到伪劣品种的药材,有的可能使用药无效,有的则可能使病情加重,甚至危及生命。如大黄本是一味泻下药,但波叶组的多种大黄很少甚至不含泻下成分。又如将丽江山慈菇的鳞茎当土贝母甚至冒名贝母使用就不行,因丽江山慈菇含有毒的秋水仙碱。

尽管历代大型综合本草的作者均将药材的基原考证作为主要内容,但由于种种局限失误仍然不少。《进本草纲目疏》说:“以兰花为兰草,卷丹为百合,此寇氏衍义之舛谬;谓黄精即钩吻,旋花即山姜,乃陶氏别录之差讹;酸浆、苦耽,草菜重出,掌氏之不审;天花、栝楼,两处图形,苏氏之欠明。”但即使《本草纲目》也与历代本草书一样并非尽善尽美。

一味中药如只来源于一个品种,则不存在品种优劣问题。一味中药如来源于同一科的多个品种,则各品种之间有优劣差异。如麻黄来源于麻黄科植物木贼麻黄、草麻黄和中麻黄3个品种,3种所含成分相似,但其生物碱含量以木贼麻黄最高,草麻黄次之,中麻黄较低。有的一味中药甚至来源于不同科的多个品种,其功效差异可能更大。如贯众一味,《全国中草药汇编》记载的就有分属于6个科的30多种。

中药的产地与质量密切相关,历来有“药材讲道地”之说。自然界的地形错综复杂,土质多种多样,气候千变万化,雨量大小不等,日照长短不一。众多原因导致生态环境也千差万别。不同的动植物在其繁衍、进化的过程中,对不同的生态环境产生了特殊的适应性,这不仅造成各种动植物品种分布有一定的地域性,而且造成不同地区所产的同种动植物药材,其质量、性能、功效及毒性作用都可能存在差异。因此,中药材的出产地不同,其内在成分的质和量都会存在差异,从而影响中药的临床效应。如南方的黄花蒿含截疟作用的有效成分的青蒿素要明显高于北方的;云南腾冲所产附子的毒性较四川所产附子大18倍;广西所产的地龙质量不及广东南海等县所产者。矿物药亦然,不同地区的同一矿物药的成因可能不同,矿物药形成后经历的地质作用可能不同,以致原矿物成分及其嵌生矿物成分变化也不同,致使不同地区所产的同种矿物药质量存在差异。

“道地药材”的概念是长期的用药实践中逐渐总结形成的。四川的川贝母、川芎、附子、黄连,东北的北五味子、人参,河南的地黄、牛膝、山药,宁夏的枸杞子,山西的党参,浙江的杭菊花、白芍,云南的茯苓,江苏的薄荷,广东的砂仁等都是著名的道地药材。

随着中医药事业的不断发展,人口的不断增加,中药材需求和消耗量不断增加,大多数的道地药材已无法满足临床需要,一方面在扩大道地生产,一方面也进行植物药的异地引种和动物药的人工驯养,这时要讲究科学,进行科学研究。越南产的肉桂挥发油明显高于国内引种的肉桂;原产广西田州的三七引种云南后质量反后来居上,对这种情况也要了解。

第二节采集与贮存

不同季节,动植物中药的各种成分的积累有所不同,因此,中药采集的时间是否恰当也是影响临床疗效的重要因素。采集的时间包括药材的生长年限、药材生长成熟期的季节性,甚至一天中不同的时间;影响的内容包括药性的强弱、疗效的高低、毒性的大小等。例如,鹿茸以生长3~6年的鹿为最佳,甘草生长三四年的其所含主要有效成分的甘草酸含量几乎是仅生长1年的甘草的2倍。总的原则是:其药用部位越成熟则其有效成分含量越高,药效最好。一般而言,以全草入药的草本植物,除特殊(如用嫩苗)外,一般在花前期或初见花时采收;叶类药材应在植物已生长成熟并全枝满叶时采集,少数例外,如桑叶冬天经霜为佳;花类只能在花期采集,其时间性很强;果实类一般,应在果实接近成熟或成熟后采集,容易变质的浆果要防止过熟;种子类在果实成熟后干燥脱粒而成;除半夏、延胡索等少数块茎应夏季采收外,多数根或根茎药以二、八月采集为佳,尤以深秋采集为佳;树皮类药材一般在清明至夏至剥采。动物药的采集既要保证疗效,又要保护资源并容易获得。矿物药大多随时采集。

中药材内所含生物碱、苷类、色素、挥发油、糖类、脂肪、蛋白质等有效成分或非所要用的成分都是不稳定成分,容易受湿度、温度、日光、空气、微生物等外部因素影响,所以,贮存保管也直接影响药物的效应。微生物的繁殖、生物酶的作用、许多如苷类分解等化学反应、许多如受潮溶化等物理变化的进行都离不开水分,因此,湿度关系很大。温度过高能使挥发油散失,所含油脂类溢出表面,固体树脂类发软粘连等。日光照射可使药材温度升高,所含成分发生变化。另外,贮存时间也有讲究,除陈皮、麻黄、半夏等少数药外,一般不宜贮存过久。

第三节炮制

炮制是药物在应用之前或者制成各种剂型以前必要的加工过程,包括对原药材进行修治整理和部分药材的特殊处理。由于中药材大多都是生药,其中不少药材必须经过特定的炮制处理,才能更符合治疗的需要,充分发挥疗效。因此,按照不同的药性和治疗的要求而有多种的炮制方法。炮制是否得当,直接关系到药效,而少数毒性药和烈性药的合理炮制,更是确保用药安全的重要措施。药物炮制的应用与发展,已有很悠久的历史,方法多样,内容丰富。

(一)炮制的目的

中药来源于自然界的植物、动物、矿物,这些天然药物,或质地坚硬、粗大,或含有杂质、泥沙,或含有毒性成分等,都要经过加工炮制后才能应用。中药炮制的目的是多方面的,往往一种中药可有多种炮制方法,一种炮制方法兼有几方面的目的,这些既有主次之分,又彼此密切联系。一般认为中药炮制的目的有以下几方面。

1降低或消除药物的毒性或副作用有的药物生用有较好的疗效,但因毒性或副作用太大,临床应用不安全,则须通过炮制降低其毒性或副作用。历代对有毒药物的炮制都很重视,各代本草均详加论述。如草乌有用浸、漂、蒸、煮、加辅料等炮制方法,以降低毒性。又如相思子、蓖麻子、商陆、萱草根等可用加热炮制以降低其毒性。这些方法都沿用至今。

炮制也可除去或降低副作用。汉代张仲景提出,麻黄“生令人烦,汗出不可止”。说明麻黄生用有“烦”和“出汗多”的副作用,用时“皆先煮数沸”,则可降低其副作用。柏子仁具宁心安神、润肠通便等作用,如果用于宁心安神则需避免服后产生滑肠致泻的作用,通过去油制霜法炮制后即消除了滑肠致泻的副作用。

2改变或缓和药物的性能中医采用性味(如寒、热、温、凉)和(辛、甘、酸、苦、咸)来表达中药的性能。性和味偏盛的药物,在临床应用时,会带来一定的副作用。如过寒伤阳,过热伤阴,过酸损齿伤筋,过苦伤胃耗液,过甘生湿助满,过辛损津耗气,过咸助痰湿等。为了适应不同病情和患者体质的需要,一方面可通过配伍的方法,另一方面可用炮制的方法来转变或缓和药物偏盛的性和味。唐代孙思邈曾提到桂枝应生用,但在妇女怀孕的情况下,为了防止“胎动”,所以要“熬”(即炒)后用。明代罗周彦曾说枳壳“消食去积滞用麸炒,不尔气刚,恐伤元气也”。麻黄生用辛散解表作用较强,蜜炙后辛散作用缓和,止咳平喘作用增强。中药往往通过炒、麸炒、蜜炙等炮制方法来缓和药性,故有“甘能缓”“炒以缓其性”的说法。

许多药物,根据中药临床观察,发现生、熟作用有别,如蒲黄生用活血化瘀,炒用止血。生甘草味甘性平,能清热解毒;蜜炙甘草性温,能补中益气,故有“补汤宜用熟,泻药不嫌生”之说。通过炮制改变或缓和了药物的性能,临床应用各有所长。

3增强药物作用,提高效应中药除了通过配伍来提高疗效外,炮制是达到这一目的的又一有效途径和手段。作为药物,起作用的是物质。药物所含的活性物质,通过适当的炮制处理,可以提高其溶出率,并使溶出物易于吸收,从而增强疗效。明代《医宗粹言》写道:“决明子、萝卜子、芥子、苏子、韭子、青葙子,凡药用子者俱要炒过,入煎方得味出。”这便是现代“逢子必炒”的根据和用意。因为种子被有硬壳,不易煎出有效成分,炒后表皮爆裂,有效成分便于煎出。款冬花、紫菀等化痰止咳药经蜜炙后,增强了润肺止咳作用,则是蜂蜜甘缓益脾,润肺止咳,作为辅料应用后与药物有协同作用而增强疗效。现代实验证明,胆汁制南星能增强镇痉作用。甘草制黄连或甘草栓皮(含黄酮苷)可使黄连抑菌效力提高5~6倍。

4改变或增强药物作用的部位和趋向中医对疾病的部位(病所)通常以经络、脏腑来归纳,对药物作用趋向以升降沉浮来表示。疾病在病机和证候趋势上常表现为向上的,如咳嗽、气喘、吐血等;趋势向下,如泻痢、崩漏、遗尿等。医者可以利用药物升降沉浮的作用趋向以纠正机体功能的失调。炮制可以引药入经及改变作用部位和趋向。大黄苦寒,其性沉而不浮,其用是走而不守,酒制后能引药上行,能在上焦产生清降热邪的作用,治疗上焦实热引起的牙痛等症。黄柏禀性至阴,气薄味厚,主降,上清丸中黄柏经酒制后,转降为升。一种药物往往归入数经,在临床上常嫌其作用分散,通过炮制进行适当调整,使其作用专一。如柴胡,入心包络、肝、三焦、胆经,经醋制后,作用专于肝经,使其更有效地治疗肝经的疾病。前人从实践中总结出“大凡生升熟降”“酒制升提”“盐制入肾”等一些规律性的认识。

5便于调剂和制剂植物根及根茎类、藤木类、果实类经炮制后加工成一定规格的饮片,如切成片、丝、段、块等,便于调剂时分剂量和配方。矿物类、贝壳类及动物骨甲类药物,如自然铜、磁石、代赭石、牡蛎、石决明、穿山甲等,这类药物质地坚硬,难于粉碎,不便制剂和调剂,而且在短时间内也不易煎出有效成分,因此必须经过炮制,采用煅、煅淬、砂烫等炮制方法使质地变为酥脆,易于粉碎,而且使有效成分易于煎出。

6有利于贮藏及保存药效药物在加工炮制过程中都经过干燥处理,使药物含水量降低,避免霉烂变质,有利于贮存。某些昆虫类、动物类药物经过加热处理,如蒸、炒等能杀死虫卵,防止孵化,便于贮存,如桑螵蛸等。植物种子类药物经过加热处理,如蒸、炒、等,能终止种子发芽,便于贮存而不变质,如苏子、莱菔子等。某些含苷类药物经加热处理破坏酶的活性,避免有效成分被酶解损失,以利久贮,如黄芩、杏仁等。

7矫臭矫味,便于服用动物类或其他有特异不快臭味的药物,往往为病人所厌恶,难以口服或服后出现恶心、呕吐、心烦等不良反应。为了利于服用,常将此类药物采用漂洗、酒制、醋制、蜜制、麸炒等方法处理,能起到矫臭矫味的效果。如酒制乌梢蛇、紫河车,麸炒僵蚕、椿根皮,醋制乳香、没药,常流水漂洗人中白等。

8提高药物净度,确保用药质量中药在采收、运输、保管等过程中,常混有沙土、杂质、霉烂品及非药用部位,因此,必须加以净选、清洗等加工处理,使其达到一定的净度,这对保证临床用药剂量准确有着重要的意义。如种子类药物要去沙土、杂质,根类药物要去芦头,皮类药物要去粗皮,动物类药物要去头、足、翅等。有些药物虽属同一植物,但由于药用部位不同,其作用也不同,更应区分入药。如麻黄茎发汗,根止汗,故要分开入药,以适应医疗的需要。

(二)炮制的方法

炮制方法是历代逐渐发展和充实起来的,参酌前人的记载,根据现代实际炮制经验,炮制法大致可分为五类。

1修治主要有纯净、粉碎、切制等处理。纯净处理是采用挑、拣、簸、筛、刮、刷等方法,去掉灰屑、杂质及非药用部分,使药物清洁纯净。粉碎处理是采用捣、碾、镑、锉等方法,使药物粉碎,以符合制剂和其他炮制法的要求。切制处理是采用切、铡的方法,把药物切制成一定的规格,使药物有效成分易于溶出,并便于进行其他炮制,也利于干燥、贮藏和调剂。

2水制用水或其他液体辅料处理药材的方法称为水制法。水制的目的主要是清洁药物、软化药物、调整药性。常用的有淋、洗、泡、漂、浸、润、水飞等。这里介绍三种常用的方法。润法又称闷或伏。根据药材质地的软硬,加工时的气温、工具,用淋润、洗润、泡润、浸润、晾润、盖润、伏润、露润、包润、复润、双润等多种方法,使清水或其他液体辅料徐徐入内,在不损失或少损失药效的前提下,使药材软化,便于切制饮片。漂是将药物置宽水或长流水中浸渍一段时间,并反复换水,以去掉腥味、盐分及毒性成分的方法称为漂。水飞系借药物在水中的沉降性质分取药材极细粉末的方法。将不溶于水的药材粉碎后置乳钵或碾槽内加水共研,大量生产则用球磨机研磨,再加入多量的水搅拌,较粗的粉粒即下沉,细粉混悬于水中,倾出,粗粒再飞再研。倾出的混悬液沉淀后,分出,干燥即成极细粉末。此法所制粉末既细,又减少了研磨中粉末的飞扬损失。常用于矿物类、贝甲类药物的制粉。

3火制主要有炒、煅、煨几种方法。炒有炒黄、炒焦、炒炭等程度不同的清炒法。炒黄、炒焦使药物易于粉碎加工,并缓和药性;种子类药物炒后则煎煮时有效成分易于溶出。炒炭能缓和药物的烈性、副作用,或增强其收敛止血的功效。煅是指将药物用猛火直接或间接煅烧,使质地松脆,易于粉碎,充分发挥疗效。煨是指利用湿面粉或湿纸包裹药物,置热火灰中加热至面或纸焦黑为度,可减轻药物的烈性和副作用。

4水火共制主要有煮、炙、蒸、淬、等方法。煮是用清水或液体辅料与药物共同加热的方法。如醋煮芫花可减低毒性,酒煮黄芩可增强清肺热的功效。炙是指用液体辅料拌炒药物,使辅料渗入药物组织内部,以改变药性,增强疗效或减少副作用的炮制方法。通常使用的液体辅料有蜜、酒、醋、姜汁、盐水等。蒸是利用水蒸气或隔水加热药物的方法。如酒蒸大黄可缓和泻下作用。有些药物经反复蒸、晒,才能获得适合医疗需要的作用。如何首乌经反复蒸晒后不再有泻下力而能补肝肾、益精血。淬是将药物燃烧红后,迅速投入冷水或液体辅料中,使其酥脆的方法。淬后不仅易于粉碎,且辅料极易吸收,可发挥预期疗效。是将药物快速放入沸水中短暂潦过,立即取出的方法。常用于种子类药物的去皮和肉质多汁类药物的干燥处理。

5其他制法常用的有发芽、发酵、制霜及部分法制法等。其目的在于改变药物原有性能,增加新的疗效,减少毒性或副作用,或使药物更趋效高质纯。如稻、麦的发芽;发酵法制取神曲、淡豆豉;巴豆的去油取霜,西瓜的加工制霜;法制半夏等。

第四节组方与配伍

配伍是指有目的地按病情需要和药性特点,有选择地将两味以上药物配合同用。前人把单味药的应用同药与药之间的配伍关系称为药物的“七情”。“七情”的提法首见于《神农本草经》。其序例云:“药……有单行者,有相须者,有相使者,有相畏者,有相恶者,有相反者,有相杀者。凡此七情,合和视之。”其中首先谈到“单行”。单行就是指用单味药治病。病情比较单纯,选用一味针对性较强的药物即能获得疗效,如清金散单用一味黄芩治轻度的肺热咯血,现代单用鹤草芽驱除绦虫,以及许多行之有效的“单方”等。它符合简便廉验的要求,便于使用和推广。但若病情较重,或病情比较复杂,单味应用难以避免不良反应,则往往需要同时使用2种以上的药物。药物配合使用,药与药之间会发生某些相互作用,如有的能增强或降低原有药效,有的能抑制或消除毒性及副作用,有的则能产生或增强毒性及副反应。因此,在使用两味以上药物时,必须有所选择,这就提出了药物配伍关系问题。前人总结的“七情”之中,除单行者外,其余6个方面都是讲配伍关系,分述如下。

1.相须即性能功效相类似的药物配合应用,可以增强原有疗效。如石膏与知母配合,能明显增强清热泻火的治疗效果;大黄与芒硝配合,能明显增强攻下泻热的治疗效果;全蝎、蜈蚣同用,能明显增强止痉定搐的作用。

2.相使即在性能功效方面有某些共性,或性能功效虽不相同,但是治疗目的一致的药物配合应用,而以一种药为主,另一种药为辅,辅药能提高主药疗效。如补气利水的黄芪与利水健脾的茯苓配合时,茯苓能提高黄芪补气利水的治疗效果;黄连配木香治湿热泄利,腹痛里急,以黄连清热燥湿、解毒止泻为主,木香调中宣滞、行气止痛,可增强黄连治疗湿热泄利的效果;雷丸驱虫,配伍泻下通便的大黄,可增强雷丸的驱虫效果。

3.相畏即一种药物的毒性反应或副作用,能被另一种药物减轻或消除。如生半夏和生南星的毒性能被生姜减轻或消除,所以说生半夏和生南星畏生姜。

4.相杀即一种药物能减轻或消除另一种药物的毒性或副作用。如生姜能减轻或消除生半夏和生南星的毒性或副作用,所以说生姜能杀生半夏和生南星的毒。由此可知,相畏、相杀实际上是同一配伍关系的两种提法,是药物间相互作用而言的。

5.相恶即两药合用,一种药物能使另一种药物原有功效降低,甚至丧失。相恶,只是两药的某方面或某几方面的功效减弱或丧失,并非两药的各种功效全部相恶。两药是否相恶,还与所治证候有关。如用人参治元气虚脱或脾肺纯虚无实之证,而伍以消积导滞的莱菔子,则人参补气效果降低。但对脾虚食积气滞之证,如单用人参益气,则不利于积滞胀满之证;单用莱菔子消积导滞,又会加重气虚。两者合用相制而相成,故相恶配伍原则上应当避免,但也可利用。

6.相反即两种药物合用,能产生或增强毒性反应或副作用。如“十八反”“十九畏”中的若干药物(见“用药禁忌”)。

上述6个方面,其变化关系可以概括为4项,即在配伍应用的时候,有些药物因产生协同作用而增进疗效,是临床用药时要充分利用的;有些药物可能互相拮抗而抵消、削弱原有功效,用药时应加以注意;有些药物则由于相互作用,而能减轻或消除原有的毒性或副作用,在应用毒性药或烈性药时必须考虑应用;一些药物因相互作用而产生或增强毒性及副作用,属于配伍禁忌,原则上应避免配伍应用。

对具体的药物来说,药物之间的七情可能因多种因素的变化而改变。主要有:病情、剂量、入药部位、炮制、给药途径、剂型。

两药间的七情关系视具体病情而定,如两药合用后作用增强的方面是所要的治疗效应,则其七情为相使或相须;所增强的并非所用甚至是毒害效应,则其七情为相反。两药合用后,某方面作用减弱,所减弱的是治疗效应,则七情是相恶;如减弱的是毒害效应,则其七情是相畏、相杀。

有时,两药配伍时,不同的剂量比例,有不同的七情关系。有研究表明:甘遂与甘草合用时,甘草用量小于等于甘遂用量时可减轻甘遂毒性,其七情属于相畏、相杀;如甘草用量大于甘遂时则毒性增强,其七情属相反。

有研究认为,人参与藜芦地上部分配伍,呈减毒效应,其七情属于相畏、相杀,与根茎部分配伍,则呈增毒效应,其七情应属相反。

由于中药成分是非常复杂的,两药合用、越多的药合用其成分越复杂,各种成分之间存在产生多种复杂的物理、化学变化。同时,疾病是复杂的,同一个病人可同时存在不同的证、症,药物治疗的目的就不尽相同,因而使药物之间也存在复杂的七情关系。如附子配干姜在回阳救逆方面是相须,但附子畏干姜,干姜能杀附子之毒。由于科学发展的限制,中药甚至食物以及药与食之间的七情关系远未真正弄清楚。中医药这种七情理论还很不完善,只能随着临床实践与实验研究的深入而逐步完善,随之,中医临床用药也将会更有效、更安全、更合理。

第五节用量

药物功效的发挥,既决定于其质量,同时与其用量也密切相关。因此,中药的用量,也是保证药物功效正常发挥的重要因素。准确地掌握中药的剂量,不仅对于保证中药的临床疗效非常重要,而且也为保证用药安全所必要。

中药的计量单位,从古至今有过较多的演变。古代有重量(铢、两、钱、斤等)、度量(尺、寸)及容量(斗、升、合等)等计量方法。此外,还有可与上述计量方法换算的“刀圭”“方寸匕”“撮”“枚”等较粗略的计量方法。后世多以重量为计量固体药物的方法。明清以来,普遍采用16进位制,即1斤=16两(1两=10钱)。现在我国的中药计量规定采用公制,即1kg=1 000g。为了处方和配药进行换算时的方便,按规定以如下近似值进行换算:一两(16进位制)≈30g;一钱≈3g;一分≈03g;一厘≈003g。

中药的用药量,通称为剂量,一般是指成人在1天中每一味药的用量。但也可为一剂药物中每味药的份量。在方剂中则是指药与药之间的比较分量,即相对剂量。准确地掌握用药剂量,也是确保用药安全、有效的重要因素之一。中药的剂量不是一成不变的,主要依据药物因素、病人情况及季节环境来确定。

(一)药物因素

1 药材质地一般来说,花叶类质轻的药,用量宜轻(一般用量为3~10g);金石、贝壳类质重的药物用量宜重(一般用量为10~30g);鲜品一般用量也较大(一般用量为30~60g)。

2 药物性味一般作用温和、药味较淡的药,用量可重;作用强烈,药味较浓的药,用量则宜轻。

3 毒性强弱无毒或毒性较小者用量变化幅度可稍大;有毒药物,尤其毒性较强者均应严格按照药典控制剂量。

4 方药配伍一般药物单味应用时,用量可较大;入复方应用时,用量宜小。在复方中作主药时用量可大,作辅药时用量宜轻。

5 剂型在汤剂中,用量可大;在丸、散剂中,用量宜轻。

6 用药目的在临床用药时,有些药物,由于用药目的不同,同一药物的用量也应不同。如槟榔用作消积行气,可选常用剂量;用作杀虫,即须按要求重用。再如泻下药牵牛子,同是用以泻下,用于通便导滞,用量宜轻;若用于峻下逐水,则用量宜重。

(二)病人情况

1 年龄小儿身体发育尚未健全,老年人气血渐衰,对药物的耐受力均较弱。药物的用量应低于青壮年的用药量。小儿5岁以下通常用成人量的1/4,6岁以上的可按成人量减半用。

2 性别一般药物,男女用量区别不大,但妇女在月经期、妊娠期,用活血祛瘀通经药用量一般不宜过大。

3 体质体质强壮者用量可重;体质虚弱者用量宜轻,即使是用补益药,也宜从小剂量开始,以免虚不受补。

4 病程新病患者正气损伤较小,用量可稍重;久病体虚,用量宜轻。

5 病势病急病重者,用量宜重;病缓病轻者,用量宜轻。若病重药轻,有杯水车薪之嫌,病势难以控制;若病轻药重,则恐诛伐太过,以致损伤正气。

另外,在患者方面还应考虑到所在职业、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差异。如体力劳动者的腠理一般较脑力劳动者致密。使用发汗解表药时,对体力劳动者用量可较脑力劳动者稍重一些。

(三)季节环境

1 季节气候春夏季节,气候温和,肌肤疏松,发表、温热之品,用量宜轻;寒凉之品,用量可重;秋冬季节,气候寒凉,肌肤致密,发表、温热之品,用量可重;寒凉之品,用量宜轻。所谓“因时制宜”也。

2 居住环境居于高寒地区,肌肤多致密,温热发散之品,用量可大;地处低洼潮湿之所,祛湿药物,用量宜重。所谓“因地制宜”也。

第六节剂型与给药途径

现代中药在剂型方面已有了较大的发展,已不再只有古代那样的汤剂和丸散膏丹,注射剂、栓剂、颗粒剂等新剂型不断出现。由于不同剂型的中药其药物在体内被吸收的情况不同,因而呈现的生物利用度不同,这主要取决于药物中的活性物质从该制剂中释放出来的速率。现代药代动力学证实几种不同剂型的中药其吸收速率从慢到快的顺序是:丸剂、片剂、散剂、栓剂、汤剂、酒剂、皮下注射剂、肌内注射剂、气雾剂、静脉注射剂。

溶解过程是影响吸收速率的重要环节,丸类固体制剂内服后需要崩解、分散、溶解,转变成溶解型后才能通过生物膜而被吸收,一般只有以溶解而分散的呈分散状态存在的物质才容易被吸收,所以丸剂崩解吸收缓慢,奏效迟缓,片剂、散剂次之,再是栓剂,而酒剂、注射剂吸收较快。栓剂是一种新型制剂,常温下是固体,纳入肛门、阴道、鼻腔等体腔后很快软化溶解,并被吸收而产生效用。酒剂以乙醇为溶剂,酒能畅旺血行,促进有效吸收,故比汤剂吸收和奏效更快。气雾剂可在肺部及气管部位迅速形成很高的血药浓度,吸收速率快,对肺部和气管疾病作用最好。因此,中药的剂型直接关系到临床效应。

不同的剂型用于不同的给药途径,而不同的给药途径当然有不同的临床效应。由于机体的不同组织对药物的吸收性能存在差异,药物在不同组织中的分布、消除也不一样,给药途径会影响药物的吸收数量、速度及作用强度。有些药物只有特定的给药途径才有某种疗效,如枳实的升高血压的作用只有制成注射剂静脉注射时才有。

不同的给药途径各有特点,口服给药安全方便,但有些药物在胃肠会被消化酶或酸碱破坏,而影响胃排空时间的各种因素(如食物成分、食物量等)都能影响药物有效成分的吸收。皮肤给药如穴位敷贴不受消化影响,不刺激胃肠道,非常安全,但未损伤的皮肤不易透过非脂溶性物质。经眼结膜、咽喉、口腔、耳、阴道、尿道等黏膜给药主要用于局部治疗,所有通过黏膜给药的方法都要防止局部太大的刺激。栓剂直肠给药要注意插入深度,一般认为以距肛门2cm最佳。注射给药与传统的口服给药比较,毕竟应用时间不长,经验有限,而中药成分太复杂,所以要特别注意安全性,防止不良反应的发生。

第七节煎煮与制剂方法

中药的疗效与剂型类别的选择及制剂工艺的操作是否得当有着密切关系。由于汤剂是临床应用最为常用的剂型,且大多由病家自制,因此,掌握正确的煎煮方法,也是保证临床用药疗效发挥的重要条件。尤其是用水与火候的掌握,更是煎药的关键。

1.煎药器皿最好选用陶瓷器皿,如沙锅、砂罐。因其化学性质稳定,不易与药物成分发生化学反应,并且导热均匀,保暖性能好。其次可用白色搪瓷器皿或不锈钢锅。煎药器皿切忌用铁、铜、铝等金属器具。因这些金属元素易与药液中的化学成分发生化学反应,致使疗效降低,甚至还可产生毒性及副作用。

2.煎药用水煎药用水以无污染的井水、长流水为好,现在城市里,则多以自来水为主。一般来说,凡人们在生活上可作饮用的水都可用来煎煮中药。但必须是无异味、洁净澄清,含矿物质及杂质少。加水多少也是煎好药的重要一环。加水量的掌握,原则上应根据饮片质地疏密、吸水性能及煎煮时间长短来确定。一般用水量为将饮片适当加压后,液面淹没过饮片约2cm为宜。若质地坚硬、黏稠,或需久煎的药物,加水量可比一般药物略多;而质地疏松,或有效成分容易挥发,煎煮时间较短的药物,则加水量可略少。为了有利于有效成分的充分溶出,缩短煎煮时间,避免因煎煮时间过长,导致部分有效成分耗损、破坏过多,煎煮之前多数药物宜用冷水浸泡,一般药物可浸泡20~30min,以种子、果实为主的药可浸泡1h。夏天气温高,浸泡时间不宜过长,以免腐败变质。

3.煎煮火候一般药物宜先武火后文火,即未沸大火,沸后用小火保持微沸状态,以免药汁溢出或过快熬干。解表药及其他芳香性药物,一般用武火迅速煮沸,改用文火维持10~15min即可。有效成分不易煎出的矿物类、骨角类、贝壳类、甲壳类药及补益药,一般宜文火久煎,以使有效成分能充分溶出。

4.煎煮次数一般来说,一剂药可煎3次,最少应煎2次,因为煎药时药物有效成分首先会溶解在进入药材组织的水液中,然后再扩散到药材外部的水液中。到药材内外溶液的浓度达到平衡时,因渗透压平衡,有效成分就不再溶出了,这时,只有将药液滤出,重新加水煎煮,有效成分才能继续溶出。为了充分利用药材,避免浪费,一剂药最好煎煮2次或3次。汤剂煎成后应及时榨渣取汁。因为一般药物用水煎煮后冷却下来再滤汁就可能会倒过来渗入和吸附一定的有效成分。如药渣不经压榨取汁就抛弃,会造成有效成分丢失,影响疗效。

5.特殊药物的煎煮方法一般药物可以同时入煎,但部分药物因其性质、性能及临床用途不同,所需煎煮时间不同。有的还需作特殊处理,甚至同一药物因煎煮时间不同,其性能与临床应用也存在差异。所以,煎制汤剂还应讲究入药方法。动物的甲、角及金石、矿物、贝壳类药物宜先煎,因其有效成分不易煎出,如水牛角、鹿角、鳖甲、海蛤壳、石决明、石膏、磁石等,一般需先煎30min左右。川乌、附子等毒性较大的药物,也宜先煎。制川乌、制附片、雷公藤也应先煎,制川乌、制附片要先煎05~1h,而雷公藤则要先煎1~2h,因经久煎可以降低其毒性烈性,以确保用药的安全。

薄荷、沉香、鱼腥草、肉桂、青蒿、钩藤、谷麦芽、白豆蔻、大黄、番泻叶等有效成分容易挥发或破坏而不耐煎的药宜后下,即待他药煎煮将成时投入,煎沸几分钟即可。蒲黄、海金沙等,因药材质地过轻而漂浮在药液上面;车前子、葶苈子等药材较细,又含淀粉、黏液质较多的药,煎煮时容易粘锅、糊化、焦化;辛夷、旋覆花等药材有毛,对咽喉有刺激性;这几类药入药时宜用纱布包裹入煎。一些贵重药物,如人参等宜另煎,以免煎出的有效成分被其他药渣所吸附,影响疗效,以致造成浪费。胶类药物,如阿胶、龟甲胶、鹿角胶等,容易黏附于其他药渣及锅底,既浪费药材,又容易熬焦,宜另行烊化,再与其他药汁兑服。一些粉末状、或液状类药物,如芒硝、竹沥等药,宜用煎好的其他药液或用开水冲服。

第八节服 用 方 法

(一)服药时间

根据病情需要和药物特性,选择适当的服药时间,也是合理用药的要求。一般中药汤剂,每日早、晚2次分服。具体服药时间应根据病情需要及药物特性来确定。

1 清晨空腹服因胃中没有食物,所服药物可避免与食物混合,因此可以迅速到达肠中,充分发挥药效。峻下逐水药晨起空腹时服药,不仅有利于药物迅速入肠发挥作用,且可避免晚间频频起床影响睡眠。

2 饭前服胃中亦空虚。驱虫药、攻下药及其他治疗胃肠道疾病的药物宜饭前服用。因饭前服用,有利于药物的消化吸收,故多数药宜饭前服用。

3 饭后服胃中存在较多食物,药物与食物混合,可减轻其对胃肠的刺激,故对胃肠道有刺激性的药物宜于饭后服用。消食药亦宜饭后及时服用,以利充分发挥药效。一般药物,无论饭前或饭后服,服药与进食都应间隔1h左右,以免影响药物与食物的消化吸收与药效的发挥。

4特定的时间服药为了使药物能充分发挥作用,有的药还应在特定的时间服用。如安神药用于治失眠,宜在睡前服用;缓下剂亦宜睡前服用,以便翌日清晨排便;涩精止遗药也应晚间服1次药;截疟药应在疟疾发作前2h服药。

(二)服药量

一般疾病服用汤剂,多为每日1剂,每剂分2服或3服。病情急重者,可每隔4h左右服药1次,昼夜不停,使药力持续。呕吐病人服药宜小量频服。药量小则对胃的刺激性小,不致药入即吐,多次频服,方可保证一定的服药量。

(三)服药冷热

服药的冷热适度,应根据病情和药物性质来具体确定。服药的冷热,多指汤剂而言。一般汤剂,多宜温服。若治寒证用热药,更宜热服。至于治热病所用寒药,如热在胃肠,患者欲冷饮者可凉服;如热在其他脏腑,患者不欲冷饮者,寒药仍以温服为宜。至于丸、散等固体药剂,除特别规定外,一般都宜用温开水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