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养生毒品的危害与戒毒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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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康复治疗与回归社会 (2)

第10章 康复治疗与回归社会 (2)

②我国康复治疗的模式。我国现在主要是采取已推行于世界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美国“戴托普”社区模式进行康复治疗。这种模式的治疗原理是综合应用心理学、行为学及社会学的方法,通过建立一种“提倡有责任的关心和爱,相信人是可以改变的”特殊的社区文化,使患者在一种温暖而和睦的氛围中得到康复。这一模式能够有效治疗吸毒者在生理、心理和行为上的障碍,推迟复吸的发生并降低复吸率,因此,有较为广阔的良好的应用前景。

例如,云南省药物依赖防治研究所暨云南中美戴托普康复村,就是采用这一方法来进行康复治疗的。湖北省武汉小洪山戒毒所也借鉴这一模式举办了康复训练班。结果显示,72例接受康复训练的患者,都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吸毒的欲望和行为。同时,复吸率有所降低,在治疗6个月后,患者的复吸率降到931%,而同期只经过脱毒治疗、未经过康复训练的352例海洛因成瘾者在6个月后的复吸率则为100%。

综上所述,康复治疗是戒毒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不仅对于消除复吸有重要作用,而且也关系着戒毒工作能否取得长期、彻底的胜利。而由于不同民族、不同地区往往具有不同的社会条件和文化背景,因此,康复治疗的方法和成效也各不相同,但总的来说,都需要综合发挥社会和家庭的作用来使患者彻底康复。

家庭在戒毒过程中的作用

在短期的脱毒治疗后,往往需要很长时间才能使患者逐步摆脱对毒品的心理依赖,因此,患者身心的彻底康复通常需要经历一段非常长的时期。而这一时期更多的时候是在家庭而不是在医院或戒毒所中进行,因此,家庭的支持对于戒毒工作无比重要。

虽然吸毒者有种种不是,给家庭造成了种种经济危机和其他问题,但作为亲人的家庭成员不应嫌弃、埋怨或敌视他们,而应敞开胸怀,用爱心和温暖去拥抱他们,积极地帮助他们戒毒,耐心地引导他们走出吸毒的黑暗深渊,重建对生活的信心和热情。具体来说,家庭成员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家庭人员首先自己不能吸毒,才能要求自己的家人戒毒。“身教甚于言传”,如果家庭成员自己都不能以身作则的做出表率不去吸毒,又怎么能说服自己的家人远离毒品呢?

(2)要随时密切注意家人的戒毒情况,防止其在戒毒后复吸,一旦发现其复吸的,应迅速与戒毒所或治疗医师取得联系,及时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疗。

(3)要耐心地疏导吸毒者,给予他们亲情的温暖,从而帮助他们戒除毒瘾。吸毒者吸毒后性格往往会发生异变,容易出现脾气暴躁、情绪冲动,这时,家人要冷静地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要和他们争吵,要耐心地对他们进行疏导和安慰,热情地鼓励他们戒毒,坚定他们戒毒的信心和决心。

(4)要密切关注吸毒者在戒毒过程中的情绪波动和心理问题,并及时输导他们的情绪,了解他们的心理并帮助其解决之,使他们能够克服戒毒中的困难和问题。

(5)要营造明朗欢乐的家庭氛围,使吸毒者能够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和幸福,从而在戒毒中保持一种相对愉悦及平和的心情。

总之,家庭是吸毒者生活中最重要的舞台,家庭成员在其中扮演着最重要的角色,他们和吸毒者的关系最为密切,对吸毒者的戒毒起着非比寻常的重要作用。

对待戒毒者的护理原则

护理是针对患者对其已经出现的或潜在的身体健康状况所产生的反应,做出诊断和治疗;而对戒毒者的护理,是针对戒毒者由于戒毒而产生的或与戒毒同时发生的所有的健康问题,加以预防和控制的护理行为。

(1)戒毒护理的原则

①戒毒护理时,应当密切注意患者产生的戒断症状,并根据症状的轻重适当用药;

②用药时,要观察患者是否有不良反应产生,应随时准备好抢救药物和器材以供应急之需;

③对于患者心态变化要时时关注,避免他们出现危险;

④对患者应实行封闭化管理,防止其从不当途径获得毒品或从医院逃跑。在戒毒的第1~5天,对患者要加以极度关注,此时很多患者往往会由于无法承受痛苦的戒断症状,而要求提前出院或偷偷逃跑;

⑤要让患者多卧床休息,避免不必要的体力损耗,此外,要增多巡房次数;

⑥要密切注意患者的饮食状况,确保营养能够得到及时、充分的供应,对于无法进食或进食困难的患者,应向其静脉注射、滴注或鼻饲营养物质;

⑦严格监督患者的作息情况,提高其睡眠质量;

⑧严格防止患者间的交叉感染,消毒时必须要隔离。

(2)对戒毒者的心理护理

在戒毒的不同时期,戒毒者往往会呈现出不同的心理特点,因此应区别情况来加以不同的护理。

①患者刚入院时,心理往往会感到孤独和恐惧,这时,护理人员应积极主动地将医院的具体规定和情况、治疗护理的方法详细地介绍给患者,并通过各种方式了解、掌握病人的病史和症状。

②在脱瘾治疗期,患者往往会由于难以忍受戒断症状的疼痛而动摇戒毒的决心,这时,应当转移患者的注意力,鼓励他们积极参加各种娱乐活动。

③在康复治疗期,患者往往由于已经意识到自己以前吸毒的错误而感到自责,这时应当开导解脱他们的这种自责心理,并向其宣传成功戒毒者的事例,从而有效地预防他们复吸,最终使他们彻底戒断毒瘾。

什么是治疗社区及内容

(1)治疗社区

治疗社区(TC)最初是国外的戒毒研究人员,于1958年创办的一种特定的治疗吸毒成瘾的康复机构。它主要是通过治疗影响患者的思维和情感,从而使其脱离毒品的控制,并积极融入社会,承担起其应有的社会责任。

(2)治疗社区的内容

在不同的时期,治疗社区的内容也有所不同。

①社区的第一期治疗是患者住院后的治疗初期,这时主要是让戒毒者学习并遵守一些诸如不能吸毒、对他人不能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了解并遵守生活居住规范等社区中的基本规则和制度。这一时期一般延续2个月。

②社区的第二期治疗主要是开展各种不同的活动,使患者的心理状态恢复正常,并健全和发展其个性。这一时期通常延续1年。

具体来说,在治疗的前4个月,主要是让患者进行一些自由度有限的简单的体力劳动,从而使他们认识到吸毒的错误,以及自己的性格可以重新可塑。在第5~8个月,则可以适当地让他们进行一些自由度较高的单独活动,培养他们的自尊心和自重感。在第9~12个月,则让他们在教导员的指导下担任小组长等简单管理工作,以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自信心。对于康复情况较好的患者,还可培训他们的行政管理能力,作为管理助理的后备力量。

③社区的最后一期治疗主要是对患者进行回归社会的培训,通常应持续6个月。这时主要是对患者进行各种职业培训和生活财务管理培训,并让其学习各种文化知识。在第18~24个月,可以让患者生活自理,并外出参加全日制的职业培训活动。此时教导员应定期同其联系,每月至少要对其进行一次面试。

经过这三期治疗成功戒除毒瘾,从社区“毕业”的康复者,每年应定期参加社区年度结业典礼,从而起到对新学员的示范作用,促进他们的戒毒和康复。

[附录]

附1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

(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为了严惩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等犯罪活动,严禁吸食、注射毒品,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特作如下决定:

一、本决定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三、禁止任何人非法持有毒品。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依照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四、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掩饰、隐瞒出售毒品获得财物的非法性质和来源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五、对醋酸肝、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经常用于制造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严禁非法运输、携带进出境。非法运输、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较小的,依照海关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单位有前两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或者予以罚款。

六、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小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七、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八、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

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予以强制戒除、进行治疗、教育。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除。

九、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并出售毒品的,依照第二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