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职业生活中度过的,一个人从参加工作、走向社会到“解甲归田”、“告老还乡”,很少有自始至终地从事同一种职业的。例如,作为一名运动员,他可以竞赛数年,却不能竞赛一辈子。随着年岁的增长,体力的下降,工作就要相应地发生变化,或作教练,或改作其它比较适合于自己的工作。舞蹈演员也是一样,很少终生以跳舞表演为业的。对从事这些职业的人来说,职业流动有其必然性。
从事其它职业的人,也常常需要职业流动。就我国情况而言,目前的劳动、人事制度还不够完善,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的发展。各行各业中都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学非所用、用非所长、大材小用、甚至有才不用等种种现象,造成了人才的积压和浪费。这是职业或说是人才流动的客观因素。
另一方面,在选择职业时,许多人往往不能一开始就对自己的能力、特长,以及兴趣和爱好有充足的认识或全面的把握,待走上工作岗位后,才发现:或者能力与工作不相适应,或者在本职工作中不能完全发挥出自己的特长;有些人起初是爱本职工作的,但因表现平平,兴趣渐渐转移,终于在其它方面有所突破,或做出了比较大的成绩。这是职业流动的主观因素。
由于以上诸多因素的影响,人们希望通过职业流动来寻找一种更适合于自己的工作,完全是合情合理的。这是件很自然的事情。也就是说,从业人员的稳定是相对的,而部分人员的合理流动则是必然的。
一个人的工作一成不变未必是件好事。人们长期蹲在一个地方、一个单位因不见什么起色,换换环境,寻找一个更适宜于驰骋的地方,是很有必要的。这既有益于事业的发展,也有益于个人的成长。
我国目前在人员使用上仍然存在着诸多不合理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允许职业流动,对那些学非所用、用非所长的人的工作进行适当地调整,人尽其才使他们能够充分发挥出自己的特长和优势。因此,对于职业流动的必要性,人们必须给予足够的认识。
职业流动,不管它是纵向或横向,都是检验社会进步的标志之一。人们在职业流动中自由选择的范围愈大,说明社会发展的文明程度愈高。马克思、恩格斯曾经预言过,到共产主义社会,任何人都没有特定的活动范围,每个人都可以在任何部门自由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活,因而使我们有可能随我们自己的心愿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但并不就使我们成为一个猎人、渔人、牧人或批判者。
当然,目前这还只是一种理想。
当前,我们国家的科学技术还比较落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还不高;劳动仍是人们谋生的最重要的手段;职业评价实际上也还存在着差别。在这种情况下,无条件的职业流动既不现实,也不合理。如果人们都从自己的意愿出发,重新去选择职业,那么,必然会造成职业分工上的紊乱,并且危害到整个社会的发展。
因此,在职业流动中,人们必须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国家、集体利益的关系,把个人需要与社会需要紧密地结合起来,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出发,去开拓事业、发展事业,充分发挥出个人的聪明才智。
那些因厌弃本职工作,想通过更换职业来满足个人私欲的行为,或只顾自身完善,忘记了为人类幸福事业而忠于职守,都是可鄙和不足取的。
四、不可或缺的职业道德
1.何谓职业道德一般说来,在我们这个社会中,道德可包括职业道德、家庭和婚姻道德、以及社会公德三个方面。
所谓职业道德,概括地说,就是人们在从事正当的社会职业,并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在思想和行为方面理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准则。
由于职业生活是人类社会实践的基本内容,所以,职业道德便成了整个社会道德的主体部分。凡是从事职业劳动的人,不管他是工人、农民、士兵、干部、服务员、医生、教师、科研工作者或作家,都有各自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但就其共性来说,一般应包括道德认识、道德感情、道德意志、道德信仰和道德行为、习惯等五个方面。
社会主义的各行各业没有高低贵贱之分,都是光荣、高尚的事业。因此,充分认识本职工作的意义,“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这是道德认识的基本要求。
人们都知道,要想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首先,就必须热爱自己的工作,有一种荣誉和幸福感,一种自豪感,并体现在日常的工作中,积极工作,热情待人,一个人职业道德的高下,常常在这个道德感情的过程中表现出来。
道德意志,一般是指人们在工作中克服困难的毅力、决心和对工作精益求精的精神。这是人们在工作中所必不可少的。因此,每个职业工作者,都应该有意识地、逐渐地培养自己的道德意志,在工作中不畏挫折,不怕困难,兢兢业业,勤勤恳恳。
所谓道德信仰和道德行为、习惯,实际上就是力争上游,永不满足的进取精神,忠于职守的献身精神,以及表现在行动上的高度自觉性等等。所以,我们应该把日常的工作,与实现共产主义这个总目标联系起来,养成良好的遵守职业纪律的习惯,自觉地去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不管是哪一个人,他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都将在职业生活中度过。也许,人们从事的职业会不一样,但是,都无一例外地要受到职业道德的制约。这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可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职业道德并不是包罗万象的,不要把什么都纳入到职业道德的范畴之内。另一方面,职业道德是靠人们内心的信念、传统习惯和社会舆论来维持的,而不是靠行政命令、经济制裁或物质鼓励来激励的。它也不同于法律,违反职业道德,并不等于违法,不能用法律的手段予以解决。至于因职业道德观念淡薄,以至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则又当别论。
2.要有职业责任感当人们投入到职业工作中以后,肩负的责任可以说是越来越重大了。人们不仅要对社会、家庭负责,更重要的是,还须对自己的具体工作负责。
人生一世,职业工作占去了生活的大部分时间,所以,一个人的责任感首先就在职业工作中突出地表现出来。
简单地说,职业责任就是人们在职业岗位上对社会、对集体履行的道德义务。在人们肩负的各种责任中,它往往占有最重要的地位。
人们对家庭负责与否,关系到的只是自己和家庭成员的利益,但对工作是否负责任,将影响到集体、国家和其他许多人的利益。
无论人们从事什么职业或行业的工作,高度职业责任感都是不可或缺的。比如,工人的主要任务就是创造物质产品,以满足国家经济建设和人们物质生活的需要。因此,不断地提高经济效益,拿出优质的产品,是他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军人以保证国家不受外敌侵略为首要任务,他们担负的责任就是保卫祖国的安全;人民教师以培养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一代为职责;司法工作者的天职是保障人民民主,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等等。
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是人们在工作中所要遵循的最起码的准则,也是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那些工作漫不经心,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甚至玩忽职守的人,不仅干不好工作,还可能铸成大错,到头来既损害了国家的利益,又害了自己。因此,人们在参加工作以后,首先就要树立起职业的责任感。
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劳动者不受雇于人,也不是哪一个人的奴隶,而是国家的主人;工作不是为了某一个人,而是为国家和集体,为了整个人类的幸福事业。所以,每一个人都要随时意识到自己的“主人翁”地位,并以这种态度去对待工作。在工作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对工作精益求精,认真负责,这是树立职业责任感的最重要的要求。
在我们今天建设社会主义,实现“四化”的奋斗中,为坚决履行职业责任,人们需要做好不惜牺牲一切、甚至生命的准备。但对大多数人来说,问题并没有这样严重,只是要求他们时刻以集体和国家的利益为重,兢兢业业,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与那些以身殉职的人相比,这难道不是一个再一般不过的要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