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术企业群是我国改革开放的产物,大部分高技术企业都是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诞生的,而且这些企业大部分一开始并不具有高技术领域创新的雄厚实力。有些通过与国外合作进行高技术产品贸易,积累了大量资金后开始走向自我发展的道路,有些通过技术引进,逐步培育了高技术创新的功能,有些则是从一般企业中逐渐成长为今天的高技术企业。经过10年多的努力,我国已形成了年产值达1000亿元的高技术产业群体。
我国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历史可以通过三个方面来描述:第一是科技管理体制的改革,这是高技术产业得以发展的环境;第二是全国科技园区的发展,这是高技术产业得以发展的空间条件;第三是火炬计划,这是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最直接的推动力。而这三个方面在实践中又是相互渗透和交织在一起的。
1.科技管理体制的改革
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的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树立了“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提出了“科技经济一体化”,“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的思想,从而使我国高技术企业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在以计划经济为主的经济体制下,我国的科技工作地位开始发生了变化,党的十三大和十四大报告先后提出“把发展科技和教育放在首要位置,使经济建设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在这一政策的指导下,全国各地伴随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普遍实施了科技发展战略,科技资源配置逐渐由原来高度集中的计划配置变为国家宏观指导下,以市场调节为基础的配置。技术市场、信息市场、人才市场等高技术产业生产要素市场不断开拓和发展起来。与此同时,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体制不断改进和完善,由原来单一的科技攻关计划,发展到“三个层次”纵深部署的六大计划——科技攻关计划、星火计划、重点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八六三计划、火炬计划和攀登计划。
科技运行机制方面,科技拨款制度的改革促使大部分国有科研机构实现了转制变轨,由原来单独科研型向科研开发型发展,并逐步形成了迈向市场、面向社会、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创造了一大批具有研究开发功能的技术型企业。
随着深化科技体制的改革,我国科技机构的所有制结构也大为改观,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格局,促进了一大批民营高技术企业的成长。科技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也促进了大量的科技工作者走向市场,逐渐锻炼了一批技术型的管理人才队伍,并成为高技术企业的重要力量。
在投资环境方面,投资环境的改善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科技投入不足的问题。经过改革,过去那种单纯靠政府投资的局面已经打破,以金融市场为投资主渠道,以企业为科技投入主体,以政府重点投入为导向,以单位自筹为基础,以吸引外资为辅助的多方位投资新格局极大地促进了高技术企业的创新成长,缓解了高技术企业初期创新投入不足的问题。
科技体制改革,极大地促进了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的发展。科技兴国战略的推进,使科技与经济的结合日益紧密,科技进步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份额日益提高,包括高技术领域以外的技术贡献份额已由改革前的20%提高到目前的34%左右。高技术产业的规模有了迅猛的发展,高技术产业的投入产出比远远超过了一般经济建设项目的投入产出比。我国固定资产建设项目的平均投入产出比为1:1.3,而大面积推广的高技术成果和火炬计划项目为1:10以上。
2.科技园区的发展
全国科技园区和创业服务中心的不断发展和扩大,在空间条件和地域环境上促进了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壮大。80年代初期,席卷全球的新技术革命浪潮对正在进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中国产生了强烈的影响。国际上兴办科技园区、发展高技术及其产业的信息和经验引起了中国科技界、经济界的关注,1985年中央发布的“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指出“为加快新兴产业的发展,要在全国选择若干智力资源密集的地区,采取特殊政策,逐步形成具有不同特色的新兴产业开发区”,这个决定奠定了中国科技园区建设的政策法规基础。高技术产业园区是国家科委实施火炬计划的产物,从诞生伊始其方向和目的非常明确:把国内的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发展我国的高技术产业,为我国科技开发创造环境,培养一大批科学家和科技实业家,最终达到高技术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1991年国家批准成立了第一批国家级高技术产业园区,现已发展成52个国家级高技术产业园区,50多个省级开发区,认定了1.2万家高技术企业,高技术产业园区逐步成为我国高技术产业的重要基地。
高技术园区的发展从以下三个方面促进了我国高技术企业的发展:
第一,为现有的高技术企业创造了宽松的条件。通过扶植高技术企业的发展,使得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产生的科研成果尽快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通过中试、批量生产转化成商品,同时也带动了科研开发,并为产业化积累了一定的资金。
第二,一些大院大所大企业的科研成果与高技术企业融合在一起,促进了高技术走向产业化、国际化。
第三,已经在高技术产业园区实现了产业化的企业,通过他们向其他地区和老企业扩散,起到了高技术的全面扩散和带动作用。
1987年由联合国有关组织将孵化器成功的经验介绍到中国,推动了中国的创业服务中心这一发展高技术企业的有效组织形式。在创业中心初建期也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1993年各级政府向31家创业中心支持资金1.165亿元,凡是认定的高技术企业二年内免征所得税,从第三年起,所得税只征15%(一般企业为33%),这十分有利于新办小企业的资金积累,促进了高技术企业的初期成长。
创业中心对高技术企业的服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办公条件服务。
第二,资金筹措服务,银行进驻创业中心联系社会金融单位投资。
第三,信息咨询服务,与社会信息网络联网,并提供工商、税务、财务、法律、外贸、海关、市场等方面的咨询。
第四,人才培养服务,组织培训班、研讨会。
第五,社会联系服务,沟通大学、研究所和企业的联系,利用他们的设备、测试条件及信息和人才。
创业服务中心使中国的高技术企业在创办初期度过了积累资金的艰苦阶段,为高技术企业的崛起给予了有力的扶植。创业中心与高技术企业开发区都是为了火炬计划的实施建立起来的,创业中心接纳新组建的高技术企业,待三年左右发展到一定规模时进入开发区继续发展,在高技术企业的孵化过程中,创业中心向开发区输送成熟企业的同时,还输送一些技术和管理人才以促进高技术企业的成长。
3.“火炬计划”与我国高技术企业的成长
“火炬计划”是我国推出的旨在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计划,主要包括全国高技术开发园区发展,创业服务中心建设和企业三个层次,是立体推进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计划。这三个层次通过高技术项目,即火炬项目联系在一起贯穿与其中。“火炬计划”从1988年实施以来,取得令人鼓舞的成绩。现已实施近7000项“火炬计划”项目,形成了一支80余万人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大军,为我国科技进步和高技术产业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
“火炬计划”的实施已成为我国高技术企业群体的一面旗帜。“火炬计划”实施的指导思想是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在不到10年的实施中,已初步形成了一大批体现社会主义现代文明的高技术产业基地,即重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促进了一批新兴支柱产业的成长,有效地促进了我国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向合理化格局的调整。抓了一批具有现代企业制度,有自己名牌产品,销售收入逾亿元、10亿元以上的高技术企业集团和跨国公司。面对高技术产业激烈竞争的局面,许多高技术开发区在产权制度、分配制度、劳动人事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率先改革,一些着名的国际金融机构踊跃向“火炬计划”项目投资,许多世界着名的跨国公司在开发区合资建厂,预计到本世纪末2000年,我国的高技术产业将占国内工业增加值的35%~40%,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高技术产品出口额将占全国出口总额的30%左右,高技术企业全员技工贸总收入将达到50万元/人年。
总之,我国高技术企业成长的历史尽管比较短,但目前高技术企业的发展已经步入了迅猛发展的时代。
4.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地理分布
我国高技术产业在地理分布上有明显的特点:从三大地带看,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部分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带,沿海各省(区)创建的高技术开发区共17个,占全国总数的63%,其中广东省有3个,辽宁、山东和福建省各2个。中部地带9个省(区)中有6个高技术开发区,占全国总数的22%。西部地带9个省(区)中仅3个省有4个高技术开发区,占全国总数的14.8%。
从所在城市规模来看,大多集中在特大城市。27个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分布在特大城市的有19个,占70.3%,其中属于200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有9个,100~200万人口的特大城市有10个,分布在大城市、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别为2个、5个和1个,其总和尚未达到全国高技术开发区总数的1/3。从所在城市的开放程度看,4个特区中有厦门、深圳、海口设立了高技术开发区,14个沿海开放城市有5个有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其中大连、福州的高技术开发区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之内。
(二)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形成特点
高技术企业在形成过程中必须要有高技术作为有力的支持。同时也需要有适合高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环境,这是高技术企业形成中区别于传统企业的显着特点。从高技术的形成特点可以把高技术企业创建过程分为三种形式。环境方面主要表现为创业服务中心对高技术企业创建和初期成长中的孵化作用。
1.高技术企业的创建形式
依据高技术的形成可分为三种,即利用积累技术的自创型;与科研院所或其他企业形成技术联盟的联合型;通过引进技术,并在引进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的引进型。
(1)利用积累技术形成高技术企业
大部分高技术企业在创建时已经有了一定的技术创新成果。随着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开发型的科研院所由过去单纯的科研型向科研经营型转变,将自己的研究成果推向市场,从而成立了高技术企业,逐步形成了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服务一体化的经济实体。这种从科研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入手形成的高技术企业在我国较为普遍。
利用积累技术创办高技术企业的另一种方式是具有高新技术知识的科技人员离开原来的研究机构或高等院所,创办了高技术企业。一般这些人员都具有较高的技术素质,他们有些通过进行适当的高技术产品代理业务积累研究与开发资金,有些则是直接投入研究开发,并在创业之初推出自己的高技术产品。比如:TIME公司,1986年由几位科技人员创办,初期通过代理国外的量具仪器积累和维持公司的研究与开发活动,经过几年的努力最终推出自己的拳头产品硬度测量仪,该产品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从而带动了公司成长。
(2)通过技术联合形成高技术企业
这种形式一般有三种情况:
第一,企业与企业之间通过技术联盟形成新的高技术企业。比如:一个公司拥有某方面的技术成果,但又不愿涉足较宽的经营领域时,就会寻找该经营领域中具有实力将成果商品化的企业进行合作,技术拥有方可以技术入股,或者共同出资组建新公司。
第二,研究机构与企业联合形成新的高技术企业。比如:我国一着名研究机构与美国某着名公司在利益互补基础上,发挥各自优势合资创办的专用电子设备公司。再如:1992年,邮电工业总公司与邮电部五所签署了协议书,五所出技术,总公司出前期投入,双方共出人力,目标是以最快的速度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产业,从而建立了高技术企业,使科研直接面向市场,推出了国产SDH光通信系统和设备。
第三,研究机构联合组建高技术企业。一项复杂的高技术产品往往需要不同的技术合作才能取得成功,尤其是一些工程量较大,技术含盖面较广的产品,这就形成了研究机构之间通过技术合作组建高技术企业的形式。比如:航空航天领域的项目,一般都是各研究机构协作而组建起来的。
(3)通过技术引进形成高技术企业由于我国高技术发展与国外有较大的差距,因此适当选择一些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对我国发展高技术产业有着战略意义,尤其对大规模生产性技术的引进和二次开发。比如:BK公司就是通过引进日本的彩电玻壳生产线,并进行二次开发而形成的。
2.创业服务中心的孵化作用
创业服务中心又称为“孵化器”,这一高技术企业初期成长的组织形式能提高高技术企业的成功率,因此被世界各国广泛采用。高技术企业通过“孵化器”得到顺利地诞生,并找到得以成长的合适的产业化方向和产品。我国各地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时,把孵化器即创业服务中心作为一种重要的促进高技术企业诞生的方式。
创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培育高技术企业顺利形成,为高技术企业提供各种综合性服务,让它羽毛丰满后送入开发园区,以便在竞争中扩大自己。高技术企业的创业者一般在创业服务中心停留两到三年,到规定期限还未独立的高技术企业将必须迁出,以便让新的创业者迁入。
因此,高技术企业形成中创业服务中心的作用构成了区别于一般企业形成的重要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