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实验表明,个人在场依存性和场独立性连续维度上的相对位置是相对稳定的。人类的认知方式和性格特征在发展上具有一致性。威特金等人在1967年起对1584名大学生(男女各半)进行为期十年的追踪研究。他们发现,场独立性的学生比较一贯地偏爱需要认知改组技能的、与人联系较少的学科(如自然科学),场依存性的人比较一贯地对认知改组不感兴趣,偏爱人际关系的学科。此外,进入大学时所学学科与认知方式不符合的学生,在大学毕业或进入研究院时,大多转向与自己认知方式一致的学科,而认知方式与所学学科符合的学生,一直保持原来所选择的学科,他们的成绩也是比较好的。
关于场依存性和场独立性与内外向性格关系,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观点。艾温斯(F.L.Evans)、托尔斯塔(P.T.To wrstud)等人的研究表明,两者相关程度很高,很可能是性格的一种特质的反映。费恩(B.L.Fine),塞格里斯(J.ACegalis)等人的研究表明,两者没有相关,它们是性格的两种不同的特质。张厚粲教授等认为:“场依存性——独立性认知方式与内外向性格有着本质的区别,二者之间无显著相关,可以认为是人格的两种不同特质(维度)……但是,二者之间存在着某种程度的一致性,因此,它们在人格表现中互相影响,互相制约,共同存在于人格这一统一体中。”
场依存性的研究是现代研究性格问题的一大趋势,在国外很受心理学界的重视。场依存性是性格的一个重要维度,他们的研究丰富了性格心理学理论,对教育、医学和管理等具有重大实践意义。例如,场依存型人适合于学文科,场独立型人适合于学理科等。威特金等人所运用的几种测验,使用方便,与实际情况对照,有相当高的符合程度。
(三)文化-社会价值类型论
斯普兰格和莫利斯等人用价值观来划分人的性格类型,这一理论称为文化-社会价值的类型类,在本书中仅介绍斯普兰格的类型论。
德国教育学家和哲学家斯普兰格,曾任莱比锡大学和柏林大学的教授。他认为,人的性格以固有的气质为基础,同时也受文化的影响。他在《生活方式》一书中提出,社会生活有六个基本的领域(理论、经济、审美、社会、权力和宗教),人会对这六个基本领域中的某一领域产生特殊的兴趣和价值观。据此,他将人的性格分为六种类型(理论型、经济型、审美型、社会型、权力型和宗教型)。这种类型划分是一个理想模型,具体的个人通常是主要倾向于一种类型兼有其它类型的特点。(1)理论型的人。该类型的人以追求真理为目的,能冷静客观地观察事物,关心理论性问题,力图根据事物的体系来评价事物的价值,碰到实际问题时往往束手无策。他们对实用和功利缺乏兴趣,多数理论家和哲学家属于这种类型。(2)经济型的人。该类型的人总是以经济的观点看待一切事物,以经济价值为上,根据功利主义来评价人和事物的价值和本质,以获取财产为生活目的。实业家大多属于这种类型。(3)审美型的人。该类型的人以美为最高人生意义,不大关心实际生活,总是从美的角度来评价事物的价值,以自我完善和自我欣赏为生活目的。艺术家属于这种类型。(4)社会类型的人。该类型的人重视爱,有献身精神,有志于增进社会和他人的福利。努力为社会服务的慈善、卫生和教育工作者属于这种类型。(5)权力型的人。该类型的人重视权力,并努力去获得权力,有强烈的支配和命令别人的欲望,不愿被人所支配。(6)宗教型的人。该类型的人坚信宗教,有信仰,信奉上帝,富有同情心,以慈悲为怀。爱人爱物为目的的神学家属于这种类型。奥尔波特指出,每个人或多或少地具有这六种价值倾向,并不表示真有这六种价值类型。
(四)其他重要的类型论
1、弗洛姆的类型
论弗洛姆是当今新弗洛伊德主义的理论权威,精神分析社会文化学派的主要代表。弗罗姆在1947年出版的《寻找自我》一书中,为了探讨符合人性的道德规范,对人的性格结构也进行过分析研究。他把人的性格分为“非创造性”和“创造性”两大类。非创造性性格是一种内在潜力还没有得到完全发展的性格特征,大体包括接受型、剥削型、囤积型和市场型四种。弗罗姆认为这四种“非创造性格”并不是天生的,而是资本主义环境对人性的歪曲。具有“创造性性格”的人则与此不同,他们把培育和发展自己的潜力作为唯一目标,使自己所有的一切活动都服从于这一目标。这种人通过“创造性”的活动和思维既“超越”了他们自己所处的环境,也“超越”了自我。他们自信心很强,有决心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并以“创造性”的爱和别人建立良好关系,既独立自主,又摆脱了孤独,这是一种最理想的性格。人们都应以“创造性”性格模式来塑造自己,才能找到满足自己心理需求的有效途径,才能成为具有完整人性的道德高尚的人。弗罗姆承认性格受生活环境制约,并通过批判“非创造性性格”揭露批判了资本主义制度。但他离开革命实践,从抽象的人性出发,提倡的所谓“创造性性格”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连他自己也说只是一种“乌托邦”
弗洛姆把文化与经济、政治、社会意识形态等结合起来,强调社会的大切面对性格的影响。他把性格分为两个部分:“社会性格”和“个人性格”。“社会性格”是同一文化群体中一切成员所共有的,“个人性格”是同一文化群体中各成员之间行为的差异。人的性格主要由社会性格决定,在此基础上表现出个人性格的差异。他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观点是“性格的形式受社会和文化的影响”。他指出,性格是由气质和体格受生活经验的影响所决定的。《逃避自由》、《为自己的人》、《健全的社会》等都是有关性格的著作。
从上述四类人的性格来看,实际上是揭示了人与现实世界的关系及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尽管弗洛姆的分析并不是准确的,但是这种分析把人与世界的关系具体化了。同时我们也可以了解一下当代西方世界中人的一些情况,西方现代人不同于马克思时代的人了,那时主要的体现是阶级与非阶级的人。而现在这种阶级关系从现象上看不像马克思时代那样鲜明了,但是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种阶级关系更复杂了,它已深入到人的心理过程了。
2、霍莱的类型论
美国学者霍莱是著名的职业指导专家,经过几十年研究和一百多次的实验,他提出了系统的职业指导理论。他指出,学生的性格类型、学习兴趣和将来的职业匹配密切相关。他把性格划分为六种类型:社会型、调查型、现实型、艺术型、企业型和传统型,并认为社会上的每个人都可以划分为一种主要的性格类型,每一种性格类型的人,对相应的职业感兴趣。社会型的人喜欢社交,关心社会问题,对教育和宗教活动感兴趣。相应的职业有护士、教师、教授、社会学家、社会工作者等。调查型的人喜欢智力活动和抽象的工作。相应的职业有数学、物理、化学和生物等自然工作者、电子学工作者和计算机程序编制者等。艺术型的人喜欢文学和艺术,善于用艺术作品表现自己。相应的职业有作家、艺术家、雕刻家、音乐家、管弦乐队指挥、编辑、文学和艺术方面的评论员等。实际型的人喜欢有规律的具体劳动和需要基本技能的工作。相应的职业有修理工、机械工、电工、制图表和农民等。企业型的人富有冒险精神、性格外向、乐观、爱社交、健谈、支配和领导的特征。相应的职业有董事长、经理、营业部主任、推销员等。传统型的人喜欢有条理有系统的工作。相应的职业有办事员、办公室人员、打字员、档案工作者、会计、出纳、秘书、接待员等。
霍莱认为,大多数人可以主要划分为某一种人格类型,每一种人都有一种相近的人格类型、两种中性关系的人格类型和一种相互掩护的人格类型。他认为,如果人格类型与职业类型相符,个人会感到兴趣和内在的满足,并最能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如果人格类型与职业类型相近,个人经过努力,也能适应并做好工作;如果人格类型与职业类型相斥,个人对职业毫无兴趣,不能胜任工作。
二、性格的特质理论
特质理论是西方主要的性格理论。与前面所述的流行于欧洲大陆的类型理论不同,流行于美国和英国的特质理论是用“特质”来解释性格(个性)的。在西方心理学家中,主张和赞同特质理论的人很多,下面选几种有代表性的特质理论加以介绍。
(一)奥尔波特的特质理论
奥尔波特是美国著名心理学家、现代个性心理学创始人之一,也是特质理论的始创者。他在1929年第九届国际心理学大会上提出将特质作为个性的基本单位。奥尔波特认为:特质是个人所特有的、一般的、现实焦点的神经心理结构。由于有特质,很多刺激便等值起来,从而使人在不同情况下的适应行为和表现行为具有一致性。例如,一个具有强烈攻击性特质的人,对不同的情境会做出相类似的反应。又如具有“谦虚”特质的人,对不同的情境也会做出类似的反应。与此相反,具有不同特质的人,即使对同一个刺激物,反应也会不同。一个具有友好特质的人和一个具有怀疑特质的人对陌生人的反应是很不同的。奥尔波特认为,特质是概括的,它不只是和少数的刺激或反应相联系。一个特质联结着许许多多的刺激和反应,使个体行为产生广泛的一致性,使行为具有跨情境性和持久性。但是,特质又具有焦点性,即它与现实的某些特殊场合联系着,只有在特殊的场合和人群中才会表现出来。例如,具有攻击性特质的人,不会在任何场合对任何人进行攻击,如对亲戚朋友,一般就不会表现出攻击行为。
奥尔波特认为,特质是一种实际存在于个体内的神经心理结构,它比习惯更具有一般性,特质是对习惯整合的结果。例如,父母亲鼓励孩子刷牙,孩子天天早上和饭后刷牙,这是习惯。以后刷牙这一行动溶化于更为广泛的习惯系统中,进一步又整合于个人的清洁倾向中,清洁就成为个人的特质了。不仅如此,特质还具有指引人行为的能力,它使个人的行动具有指向性。特质是行为的基础和原因,它支撑着行为。奥尔波特认为,特质可以与动机等同。特质不能直接观察到,但可以从观察一个人多次重复的行为中推测并证实特质的存在。个性是一种网状的和重叠的特质结构,在特质和特质之间仅仅是相对的独立。不能把特质看作“孤岛”。特质和道德判断或标准不能混为一谈。行为或习惯与特质不一致时,并不能证明这种特质不存在。这是因为一种特质在不同个体上可能具有不同程度的整合,同一个人可能具有相反的特质,刺激情景和一时的态度左右了行为。人的行为在短暂的时间内就可能和特质不一致。特质可以作为具有此特质的个体的性格来研究,也可以就其在群体中的分布来研究。特质具有独特性和普遍性两个方面,从特质的独特性来探讨,就是研究这种特质在某一个人的性格结构中的作用和意义;从特质的普遍性来探讨,则要确定人与人之间在性格方面的个别差异。
奥尔波特首先把特质分为共同特质和个人特质两类。共同特质(connontrait)是同一文化形态下群体都具有的特质,它是在共同的生活方式下所形成的,并普遍地存在于每一个人身上,这是一种概括化的性格倾向。个人特质(individualtrait)为个人所独有,代表个人的性格倾向。他认为,世界上没有两个人具有相同的个人特质,只有个人特质才是表现个人的真正特质。他主张心理学家应该集中力量研究个人特质。
奥尔波特又把个人特质按照它们对性格的影响和意义不同,区分为三个重叠交叉的层次。首要特质(cardinaltrait)。这是个人最重要的特质,代表整个个性,往往只有一个,在个性结构中处于支配地位,影响一个人的全部行为。主要特质(centraltrait)。这是性格的“构件”,性格是由几个彼此相联系的主要特质所组成,主要特质更不象首要特质那样对行为起支配作用,但也是行为的决定因素。次要特质(secondary-trait)。这是个人无足轻重的特质,只在特定场合下出现,它不是个性的决定因素。
(二)卡特尔的特质理论
卡特尔是著名的个性心理学家和特质论者,其特质理论除了深受奥尔波特的特质分类的影响外,麦独孤的本能说和情操说,以及门捷烈夫的化学元素分类说,都对他的特质分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卡特尔认为,个性中的各种特质并不是彼此松散地存在,所有的特质都相互关联着,从而构成个性。
卡特尔认为奥尔波特所列举的特质数目过于繁多,他在1954年将奥尔波特所收集的一万多个形容特质的词加以浓缩,归纳为171个,然后用群集分析法(clusteranalysis)将171个特质合并为35个特质群(Traitclust-ers)。卡特尔将这些通过群集分析法得到的特质群称为表面特质。他进一步对35个表面特质进行因素分析,得出16个根源特质。卡特尔认为,表面特质直接与环境接触,常常随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是从外部可以观察到的行为。根源特质隐藏在表面特质的后面,深藏于个性结构的内层,必须通过表面特质的媒介,用因素分析法才能发现。它是制约表面特质的潜在基础和性格的基本因素,是“建造人格大厦的砖石”。例如,大胆、独立和坚韧等人格特质可以在个体身上直接表现出来,都是表面特质,但它们在统计学上彼此有高度的相关,经过因素分析可以得出它们的共同根源特质是“自主性”。表示自我、根源特质和表面特质之间的关系,自我居于中心位置,自我的外围是根源特质,根源特质各自独立,相关极小,并且普遍地存在于各种不同年龄的人和不同社会环境的人身上,但在每个人身上的强度是不同的,这就决定了人与人之间个性的不同。他进一步指出,各个根源特质的深度也不一样,根源特质越深刻,则这些特质就愈稳定,对行为的效应也就愈全面。把特质划分为表面特质和根源特质是卡特尔对个性心理学的一个重大贡献,得到许多心理学家的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