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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国际业务的发展(3)

20世纪60年代末,有几家美国公司开始作为承销商参与欧洲债券市场,最先发挥领头作用的是怀特维尔德,它建了一个虽然复杂但有创造性的合资公司,合资方是瑞士第二大银行瑞士信贷银行。这家合资公司把怀特维尔德发行新券的专业能力和瑞士信贷广泛的发售能力结合在了一起。1978年,怀特维尔德被美林证券收购,瑞士信贷便安排第一波士顿取代怀特维尔德在合资公司中的地位,合资公司更名为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新合资公司的管理发生了一些混乱,其间好几位高层经理被替换,此后,这家合资投行由迈克尔·凡·克莱姆掌管,他是一个经历多姿多彩的美国人,一度身为人类学家和餐馆经营者,他为寻找新业务跑遍了全世界。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的欧洲债券承销团组织和销售事务,完全由汉斯·约格·鲁道夫管理,他是一位年轻的很有才华的欧洲债券销售员,1980年从基德–皮博迪证券欧洲承销岗位上被解救出来,这年市场正开始爆炸式地发展起来。鲁道夫对欧洲债券市场了如指掌,自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来便参与其中了。他虽是德国人,却与一帮排外的瑞士债券交易员打成一片,和他们用苏黎世的瑞士德语方言交谈,分享他们的内部笑话,成了他们中的一分子。

鲁道夫一开始就赢得了雷恩纳·格特的信任,格特是行为方式已美国化了的瑞士信贷银行董事长,他有着勃勃雄心,要让银行在欧洲债券市场大展身手。鲁道夫是一个大胆的创新者,他接下来采取的一些举措,都会与格特仔细谋划,这样,如果计划失利,也可以确保得到必要的支持,保护自己免受事后批评。只要他坚持与瑞士信贷银行组合经理认可的客户做生意,他也可以利用他们的分销能力。

鲁道夫与凡·克莱姆不久就变得非常有名,因为他们主动向发行人——美国、欧洲、亚洲的蓝筹公司——提出:以包括我们在内的市场上其余公司都认为极低的利率,购买大量欧洲债券。鲁道夫早在基德–皮博迪证券时,就曾让市场大吃一惊,他于1975年提出买下新西兰政府发行的整宗债券,致使公司在没有承销团的情况下承担巨大的承销风险;他这样做的目的是对发行人施加压力,让发行人当场接受激进的定价,新西兰政府真的马上接受了。这是欧洲市场上出现的第一宗全数包销,也有一些迹象表明,基德–皮博迪证券纽约合伙人为此深感震惊,但是,鲁道夫到了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之后,包销交易又一阵风似的再次出现了。一旦他获得控制债券的授权,他便会要求报恩,施加压力,许下激进的销售承诺,但他能这样做,主要还是依靠两点,一是与格特的关系给他提供了保护,一是瑞士信贷组合经理热切地希望为客户买下以美元为面值的欧洲债券,几乎不论价格如何。那些组合经理的客户富裕,有保密意识,又想规避税收,他们对市场利率并不熟悉,似乎也不太担心拿到的是否最好的利率。不管怎样,他们即便不高兴,又能去别的什么地方呢?

对于投资银行来说,如果没有瑞士银行所拥有的自投罗网的客户和宽容的董事长,这实在是很难做的业务。譬如说,高盛公司就不能把欧洲债券卖给机构投资者,除非债券打了折,能达到市场收益率,而且折扣还得来自属于我们的那部分佣金。这让我们只有很小的余地来适应市场,而这个市场有时会波动很大,其他承销商尽快抛售未售出债券的行为也可以毁了二级市场。

但是,鲁道夫和他的同事能给自己喜欢的知名公司打电话,向它们提出可以不用等待测试市场,就能以低于市场利率的成本融资,拿到授权之后,又开始给其他正力求确立欧洲债券承销商声誉的著名欧洲银行打电话(但不包括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的瑞士竞争对手),邀请它们参与交易,拿下2/3以上的债券承销份额。很多这类银行都能把债券塞入自己的承销账户,或者一承诺拿下便在市场上售出,有时也会持有一段时间,希望随着美元进一步走强,利率持续下降,债券市场价格会上涨,这也是1983~1986年的市场大势。

这样的情况产生的结果便是,捆在市场身上的绳索会更紧,迫使银行竞价,以更低的利率包销债券发行,接下来还要低。市场开始进一步创新,帮助把低成本的融资交易带给热切的发行人。附带认购权证的债券开始出现,权证让投资者能购买更多相同债券,或者其他东西。当时权证的定价很不精确,但在那些市场价格上升的日子里,有足够大的需求。还出现了零息债券,这类债券的利息部分在债券到期时包含在更高的本金中偿付给投资者(类似于美国的储蓄债券)。

在日本,税收部门不将自然增长的利息收入算做应税正常收入,所以,对日本投资者来说,零息债券(其增值部分作为资本利得征税)收益率可能很低,但仍然会提供很好的税后投资收益。市场不断有创新出现,渐渐地,评级为A级以上的美国公司在欧洲新发行债券的利率下降了。1983~1986年间,欧洲债券新券发行量增长了两倍,多数投资银行不得不设法留住公司客户,因为这些客户会接到鲁道夫和凡·克莱姆及其美国同事保罗·道尼和查尔斯·墨菲不请自来的电话,向它们提供无法拒绝的交易。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主导了很大比例的欧洲债券发行交易,多年里在欧洲债券承销榜上占据统治地位。当然,发行债券的公司也趁机利用了这样几个有利条件:银行对它们的债券发行业务展开竞争、利率很低、可以迅速进入市场,在电话上通过短暂的讨价还价便敲定了融资成本。

415规则让美国欧化

美国证券法要求,发行证券必须向证交会递交证券发行注册申报文件,申报之后便开始了该委员会对注册进行审核的一段时间,这段时间结束之时,证券获得发行允许,便可以向公众出售,整个过程大约需要30天。这样一个等待期是无法避免的,而在此期间,市场可能会恶化;发行人也没有机会根据为该次发行所做的最低成本竞价来选择承销商;承销商无法在允许销售证券前竞价。结果,发行证券的公司看到,与多家承销商保持关系并没有什么有利之处;它们都有自己的主办投资银行,可能还有一个副主承销商,这些都很少有变动。可是,它们一旦开始从伦敦接到电话,便改变了态度。它们对较低利率的发行交易感兴趣,也高兴看到投资银行竞争它们的债券发行业务,所以会尽其所能鼓励竞争。

随着时间的推移,美国证交会意识到大量的公司债券发行业务在离开美国市场,于是也提供类似欧洲盛行的新券发行条件,努力吸引债券发行业务回归。这实际上意味着对美国新券发行规则放松管制,以此做到与更加自由的欧洲市场相匹敌,这个市场已经发展成了美国公司债券市场的重要竞争对手。证交会不想承认过去50年来监管市场的方式有什么错,但它必须找到办法,说明有理由对新券发行规则作出重大改变,以便使美国市场能与更容易、更快捷、发行成本更低的欧洲市场相匹敌。于是,它酝酿出了“一体化披露系统”,依靠金融学者提出的“完全市场理论”来支持这一构想——完全市场理论声称,一旦信息向市场发布,信息会被充分吸收和传播,会立即对价格产生影响。

证交会说,如果情况果真如此,那么包含了新券发行信息的注册申报书一旦递交,就可以认为信息已经发布,因此针对已受监管的发行公司的冗长审核过程便没有必要了。这是一个很好的保护美国公司债券市场竞争能力的举措,虽然并非一个自愿的举措。1984年,证交会批准了415规则,这个所谓的“诸架注册制度”使公司能够提前注册证券,然后,当证券准备好发行时,便“离架”发行。这对美国投资银行关系具有巨大影响,因为这意味着公司可以通过讨价还价,将新债券发行交给出价最高的承销商,当然很多公司正是这样做了,由此结束了排他性投资银行关系的时代,开启了以定价为基础(不同于多年来的以关系为基础)竞争各种投资银行业务的新时代。这同时也降低了公司发行新债券的成本,因为承销费用可以商量确定,或者,因为随着新债券开始在美国以“全数包销”的方式,按照包括一切的利息成本卖给承销商,承销费用实际上消失了。

有了415规则,进行一次新券发行,其中的增加值很多便从承销商转给发行人了。但415规则还有一个同样重要的影响。它鼓励公司不但在国内,也在国际上为债券发行寻找最好的报价,不仅在同一市场的投行,也在所有市场的投行之间进行讨价还价——包括欧洲债券市场和诸如日本、澳大利亚或瑞士之类国家的国内市场,在这些国家内,本币债券发行时,可以附带货币掉期或其他形式的衍生品合约,这实际上以较低的成本创造了合成美元债务。这种在全世界债券市场寻找最佳融资机会的努力,是以税收、外汇、监管以及其他市场变化为基础的,有助于促成全球同类市场的一体化,如此一来,异常定价和其他类似的异常现象也会因套利而消失。

1990年,证交会又引入另一规则,允许外国债务和股权发行人在美国发行证券时,可不必向证交会注册申报。144a规则规定,只要投资者是“合格的机构买家”,外国发行人发行证券可按“私募发行”对待。私募发行没有注册申报要求,但必须只卖给成熟的投资者:合格的机构和富有的个人。然而,144a规则,允许这样的投资品再出售给其他合格的机构买家,先前的私募发行规则并没有这样的许可。这样一来,证券可以在合格的机构买家之间进行交易,不久便形成了流动性相当大的市场,这个市场给证券的定价与同一发行人注册发行的证券大致相同。这对新兴市场证券来说,尤其是一个有益的突破,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渐渐对这些证券有了胃口。譬如,随后中国、巴西或俄罗斯等国公司发行的债务或股权证券,即使只是在它们的国内注册,也可以在美国卖出。

英国金融市场的新规

1986年10月27日,一个惊天动地的事件在英国伦敦仅有1平方英里的金融中心伦敦城发生了——这个地方的历史可以追溯到诺曼征服时期。英国某些爱说笑的人把这次事件称为“宇宙大爆炸”,它将永远改变在伦敦城工作的几乎每个人的业务和生活。这城里的生活永远不再和从前一样。股票交易所的规则已经改变,由此,长久存在的各种传统也随之沉入了泰晤士河。新的规则,像小小的绿苗一样出现,现在已开始生效,但这些显得天真无邪的新规则将把英国金融市场改变到无法辨认的程度。

结果,英国最大的20家股票经纪公司中有19家被出售,所有的功能类似于纽约证券交易所“做市商”的交易商也被出售。现在伦敦将通过一个崭新的、刚安装的电子做市系统进行股票交易,这个系统与纳斯达克很相似。像在纽约一样,经纪佣金将通过协商确定,不再固定不变,股票交易所的会员资格也将向所有合格的申请人开放:银行、经纪人、交易商或外国投行。这些简单的变革毁灭了一个古老的资本市场体系,《经济学人》杂志编辑沃尔特·白芝浩于1873年曾把这个体系描述为大英帝国王冠上的一颗宝石。将替代它的是一个充满活力的更具竞争力的新市场,这个市场富有效率,仍旧位于伦敦城,但将不再属于英国,也就是说,数年之后,在市场领导者中没有一家英国所有的公司。

所有这一切开始时是够单纯的。1976年,工党政府考虑到纽约的“五一”改革,通过了一部新法,将有关商业限制性惯例的法规延伸应用于服务领域。公平交易局要求伦敦证券交易所,与旅行社和房地产经纪商一道,呈示各自的“规则手册”,以备检查。公平交易局发现伦敦证券交易所历时百年的规则中有150条违反了限制性惯例法,于1979年对交易所提起诉讼,这事正发生在玛格丽特·撒切尔当选首相之前。伦敦证券交易所把此事看做完全妨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以为新的保守党首相会予以取缔。但他们对新的国家领导人并不很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