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长大有意思
11773800000016

第16章 天天天蓝

心里有了倾慕的人以后,你会全心全意地喜欢他(她),爱他(她),不知不觉模仿他(她),长大了也要成为那样的人。天当然很蓝,阳光当然灿烂,因为他(她)是你轻盈的梦,把你希望的风帆鼓得满满的。

有首好听的歌一直在唱“那时候天总是很蓝……”六岁时,偶像是幼儿园里的曹老师。她那时候已经三十多岁了,而且很胖。

她的舞跳得实在是好,腰间挂着的一大串钥匙宛如响铃般清脆地响个不停。幼儿园外边的小操场上,天空湛蓝湛蓝,小朋友都用晶亮晶亮的眼睛望着老师,像一群笨拙的小鸭子学跑步。

在曹老师的巧手下,小女孩扎起大辫子成了李铁梅,画上抬头纹成了沙奶奶;小男孩插上小木枪成了郭排长……在台上表演时,爸爸妈妈把手掌都拍红了。

我回去一个劲地求妈妈:“幼儿园老师最神气,妈妈也去当幼儿园老师好不好,好不好啦?”大了一点点的时候,我崇拜妈妈。她眼睛大大的,脸庞光洁红润,软软的手常常抚着我的脸。

爸爸妈妈一个月加起来只有七十元工资,可妈妈把生活安排得好好的,每天牵着我走过小镇的街时,在许多小孩羡慕的眼光里给我买一根弯弯的金黄的大香蕉。

香蕉很贵的,听说是从万分万分遥远的巴拿马运来的。

夏天的傍晚,妈妈给我洗完澡,打开收音机,收听好听的歌曲——苏联的《三套车》《红莓花儿开》《莫斯科郊外的晚上》……

所以,现在我的朋友们常常诧异于我对这些老歌情有独钟,卡拉OK唱得很有味道。年轻的妈妈穿着天蓝的泡泡纱睡裙,浑身散发着清香。我倚着妈妈,听她在一天劳累后愉快深情地哼着老歌。

我常常想有一天我也要成为这样一个年轻的妈妈,即使在困窘的日子里,也要买小月亮般的金黄香蕉给女儿吃,毫不犹豫用三个多月的工资买一台音质很好的昂贵的收音机,唱美丽的歌给小小的女儿听。

再大一点的时候,我羡慕轻描淡写说“我刚从上海回来”的爸爸厂里的采购员,自然更敬佩走南闯北的人。有一天下午,妈妈把一床旧棉絮送到弹棉花的铺子里重弹,一整个下午我就坐在门口看那个快活的小伙子在飞扬的洁白的棉絮里弹奏乐器般忙碌,嘴里反反复复地哼着两句歌:“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位好姑娘……

”小伙子的声音在两个半音之间滑动,倒是富有韵味,姑娘般修长的手指有节奏地灵活地不知疲倦地一弹一跳。他说他们家乡的雪像这棉絮一样厚一样软。他又说只要你沿着任何一条铁轨走,你就可以去任何你想要去的地方。他在铁轨交叉的地方选择了一条路,就一直走到松江来了。

小伙子的头冒出了晶亮的汗珠,他得意扬扬地报了一大串的地名,都是我刚刚从地理书上学到的,而我那时最远只到过松江。那一次是去参加作文比赛,我提早交了卷后到县城最热闹的大街自己做主买了几个本子和两支铅笔。

过了一会儿,小伙子把那床旧棉胎整治得松软洁白、焕然一新。我开始迷恋起这个职业来,天天跑去听那单调的弹棉花声,回去总弄得跟白毛女似的。很想也背着一张曲线优美的弹弓沿着铁轨到处走。弹棉花的小伙子成了我的第一个职业偶像。

高中时正时兴牛仔裤与吉他,然而校规很严,课业很重,住宿的我一样也不能拥有。香港歌星钟镇涛把这两样结合得完美和谐。

那时的钟镇涛绰号叫阿B,非常非常年轻,瘦瘦的,英气勃勃,穿着明黄的T恤,束着帅气的牛仔喇叭裤,拨弄着一把老吉他深情款款地唱过好多首我们喜欢的歌。吉他宛如一把形状美好的钥匙,开启着我心中那扇美好的门。我想象自己就是他身边那个娇俏的戴着小红帽的女孩,我们一起唱着:“啦啦啦啦……她摇摇头/对我笑一笑/送我一枝小小铜铃花。”十七岁时的天空多多少少有点儿灰暗,整天念书,一天三顿饭都是要站着吃,桌长从木桶里一勺勺分饭菜给大家。我一心想做阿B身边的那个小红帽,在蓝天下放风筝,唱着老吉他的歌谣,不惜逃了夜自修去看他的《聚散两依依》。回来时一路奔啊,奔过大街穿过小弄堂跑进校门飞奔过操场,像捧着要融化的冰一样把记着的歌词赶快“倾倒”在纸页上。夜深人静时,用手指在胸前拨弄,哼着阿B的《聚散两依依》:“晚风啊,晚风啊/化为一句一句的低语/聚也依依,散也依依。

”我还动脑筋改写这本书,用热烈的语言和眼神向要好的女伴灌输我构思的每一个细节。当然,故事里,阿B只和我一个女孩玩了。

于是,故事里的每一个人物都像真的一样站在面前,仿佛可以听到他们轻轻的呼吸,故事如我所愿地重新演绎。

我是傻丫头,不美丽,却总是制造梦境,让偶像向我靠近。每每设计好这些煞有其事的浪漫场景后,我开始饰演某段美丽故事的主人公。

那时对偶像有了一点春心萌动的意思,虽然每每想起“女朋友”这几个字都会吓一跳。

大一的时候,我写了第一篇小说叫《偶像》。故事很简单,一个女孩迷上了红歌星达利,可她只能远远地看着众星捧月的他欲近不能。为了补偿,她找了一个很像达利的男友小林,他是公共汽车上卖票的,会把一分分、一角角、一元元的纸币整理得平平整整。女孩伴着这个形似神不似的家伙恍然若失。可当她真的有一次离她的偶像很近时,达利正在卸妆,女孩发觉他只不过是个有点儿臭脾气的普通的男人。豁然开朗的她从此回到尘世,以珍惜的心情享受男友小林每天买给她吃的话梅。

故事里头有我的真实心情,那时的我已把偶像的位置一点点摆正。

偶像是梦,令你在梦境里飘飘欲仙。对我而言,历数过一个个曾经追逐的影子,有的率真,有的成熟;有的虚幻,有的真实。

偶像是我对爱情、对信念、对人生方方面面的优美生动的比喻。

在成长的每一个阶段,偶像就是未来,闪闪发亮的新鲜与美丽。有偶像的日子,天天天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