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企业开始实施“走出去”的战略。例如,以海尔为代表的家电企业也开始登陆日本列岛进行直接投资,在日本设立了销售公司。上海印刷集团公司收购了日本着名印刷机械制造企业秋山公司,广东美的公司也收购了三洋公司的微波炉电磁管部门。对外直接投资开始走向双向化、对等化。然而,中国的对日投资仍处于起步阶段。如2003年仅为3亿日元,2004年则增至9亿日元,绝对数额虽然不多,但增长幅度却很大(300%)。随着日本“规制改革”的深入,市场会更加开放,中国的对日投资也将进一步增加。
(二)日本对华直接投资的特点
1.日本对华投资尽管有起有落,但在对华投资国别和地区排序中始终处于重要地位
从排列位次看,日本1995年超过美国,1996年超过台湾,仅次于香港而成为第二大对华投资伙伴。如果考虑到香港对内地的投资中,含有许多华侨投资和欧美的迂回投资等因素,日本对华投资额的实际地位应为更高。1999年,按国别排序,第一对华投资国的地位被美国所占据,日本降为第二位。到2004年末,日本对华直接投资累计共31839项、累计合同金额665.9亿美元,累计实际使用金额468亿美元。如表6-5所示,日本对华直接投资占中国实际使用外资累计总额的8.3%,低于香港和美国,而远高于欧盟。
2.近年来,日本对华直接投资在日本海外直接投资总额中所占比重呈上升趋势
1990年度H亥比重仅为0.6%。此后一路上升,但1995年度一度达到8.7%峰值后开始下降,到1999年度跌至1.1%。2000年又恢复当年数字。
到2%,2003年度又上升到8.7%,2006年度更上升到12.2%。而且,对华直接投资在日本海外直接投资中所占位次也迅速上升,从1998年度的第八位,上升到2000年度的第六位,2001年度为第五位,2003年度与2004年度均为第三位。对华直接投资在日本对亚洲地区投资中所占比重,无论从投资项目数量看,还是从金额上看,近年来都呈上升趋势。1999-2004年期间,该项目数量比重从15%上升到55%;金额比重从11%上升到49%。
3.多数在华日资企业效益良好
据日本经济产业省关于1999年度日本在外设立的当地法人销售利润率的调查,制造业全世界平均为3.2%,亚洲为4.0%,中国为4.6%,远高于平均水平最新问卷调查显示,约25%的日本在华投资企业承认赢利,约50%认为经济效益还算可以,回答亏损的企业只有25%左右,即约75%的日本在华投资企业是盈利的或比较盈利的日本开发金融研究所进行的2003年度海外直接投资问卷调查表明,日资企业对中国投资的“满意度”远高于欧洲、北美和南美地区气。
4.日本对华直接投资中,投向制造业的比例不断上升欧美企业的对华投资以金融、服务业为主,港资多投向不动产,而日资则以制造业居多,而且呈不断上升趋势。如表6-8所示,1990年,日本对华投资有46%投向制造业,而到1993年,这一比例猛增到81%,此后虽有所下降,但也始终保持在72%以上,2004年度则达到82.8%。从具体行业看,主要集中在服装、机电、汽车零部件、钢铁、化工及食品加工等行业。日本的对华投资之所以偏重于制造业,主要是日商看中了中国的廉价劳动力和中国国内的广阔市场。这种投资结构与中国的工业现代化和扩大就业的政策目标相一致,促进了中国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同时也促进了日本经济的结构调整。中日在生产领域的分工进展迅速,这不仅体现于数量上的变化,也体现于质量上的变化,即20世纪80年代以加工贸易为主,90年代开始向电器、电子和机械行业发展,目前又正扩展到信息通信产业和汽车产业。
5.从投资地区分布看,仍以沿海地区为主
就具体区域而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北京地区成为日本直接投资的三大据点。对这三个地区的直接投资,目的各自有所不同:选择华南地区(广东省)的以东莞和深圳为中心的珠江三角洲作为出口基地,意义在于利用丰富、低廉的劳动力和邻近香港的条件,有利于其产品经由香港出口;选择华东地区(上海附近)的苏州、昆山长江三角洲作为进入中国市场的基地,意义在于利用产业基础、技术人才和国内最大的消费市场等条件,建立打入中国市场的产品销售据点;选择北京的目的是以品牌地区中关村和上地为中心的研究与开发据点吸引留学归国人才到日资企业工作。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日本对中国内陆地区的直接投资也呈扩大趋势。1991年该种投资项目数仅为35件,仅占当年日本对华投资总项目数的5.8%;而1998年该种投资项目数量上升到97件,比例上升到12.2%(见表6-9)。从2000年起,中国决定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为在该地区吸引外资制订了一系列更加优惠的政策。日本企业纷纷去西部考察,并扩大了对内陆地区的投资。到2002年,对内陆地区投资项目数增加到259项,但比重却下降到了9.5%。2003年,中国开始实施东北经济振兴战略后,日本许多企业也将目光投向东北,向东北派出了各种层次的考察团,同时也增加了对东北的直接投资。今后日资企业可能会以东部的独资企业以及合作企业和基地为依托,进一步加大对内陆地区,特别是西部和东北地区的投资力度。
6.与欧美国家相比,日本对华直接投资的项目规模仍然较小,但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有所扩大
过去人们的印象是日本对华直接投资项目的规模一般都比较小。关于日本对华直接投资的项目规模,中日两国的统计结果有所不同。日本统计的项目,1989-1994年之前为3000万日元的项目,1994年以后为1亿日元以上的项目,总体来看属于大中型项目(如表6-10所示)。根据日本大藏省(后改为财务省)公布的日本对华直接投资项目数和金额数,我们可以大致得出如下结论:日本对华直接投资的大中型项目,1990-1993年期间,平均每项规模约为200万美元,1994年达到404万美元,1996年达到688万美元,2000年更高达972万美元,此后平均规模有所下降,但2004年平均规模又高达1257万美元。投资项目规模的扩大带来了企业规模的扩大。这标志着附加价值高和技术含量高的投资项目开始增多。这种变化必然会提高中国企业的竞争能力,增强中国企业入世后的应对挑战能力。
尽管日本对华直接投资中的大中型规模投资项目规模在不断扩大,但是,从中国的统计看,即从日本对华直接投资全部项目看,与欧美相比,平均单项数额仍然偏小。日本对华直接投资平均规模1996年之前呈起伏、波动、上升趋势,1996年到达峰值294万美元后一路下滑,1997年降为243万美元,1999年又降为222万美元,2004年更下降到157万美元。
日本对华直接投资的平均投资项目规模逐步减小,既表明日本企业家在对华直接投资方面仍然较谨慎,也表明日本中小企业家对华直接投资在增加。过去主要是具有对外投资经验的大企业家向中国投资,而现在则是并不具备对外投资经验的中小企业家也开始对华投资。在日本,中小企业占企业数的90%,占企业利润的60%,
可以说中小企业是支撑其国民经济增长的中坚力量。中小企业家也开始大举向中国投资,意味着真正意义上的日本对华投资的开始。这种投资尽管其金额上升缓慢,但投资趋势很有后劲。
7.存在本地化水平低等问题
主要是使用当地人才和利用当地半成品的比例较低。从日本留学归来的中国商务人员从总量上看未必比从欧美回国人员少,但他们在日资企业工作时,却很少有人能做到正职,官衔前面的“副”字很难去掉。由于他们在公司内升迁的可能性极小,因此对企业的归属意识较差。在人才使用方面,日企仍远远落后于欧美企业,长久以往,日本在激烈变化的中国舞台上大有被淘汰之风险。近来,这种状况出现了一些变化迹象,一些日企开始启用中国人做首席代表或事业部部长等正职从投资总额看,1999年以来日本开始落后于美国,2004年又超过美国,但又落后于韩国。这说明日本对华直接投资还不很稳定,企业和投资家对中国市场前景尚疑虑,因此对华投资过分慎重。决策上的患得患失和优柔寡断已使日本企业在中国失去了许多机会。2000年以后,中国形势已经大大改观。
三、日本对华ODA
(一)日本对华ODA的演变
在中国改革开放之初的1979年12月,当时的日本首相大平正芳访问中国,首次正式表明向中国提供ODA资金1980年4月,双方首次签署日本向中国提供日元贷款的协议,第一年为500亿日元,援助中方6个基本建设项目,年利率3%,偿还期30年,宽限期忠政府开发援助(OfficialDevelopmentAssistance,即ODA)是日本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符合经合组织(OECD)的援助标准的政府援助资金,以低息、长期偿还的日元贷款为主,以无偿援助和技术合作为辅。
10年。鉴于2004年底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表示未来几年内将停止对华ODA,而且日本政府已宣布从2005年度起停止对华无偿技术援助,这预示着给中日两国带来双赢效果的政府间资金合作可能在不久的将来画上句号。
日本对华ODA包括对华日元贷款、无偿援助和技术合作。其中日元贷款规模最大,从1979年到现在,累计总额已达3.2万亿日元,约占中国接受外国政府贷款总额的50%。另外,这一时期日本对华无偿援助和技术合作约为3千亿日元(见表6-11)。2000年,中国是日本的第三位受援国,按单年度算仅次于印度尼西亚和越南中国在改革开放初期,建设资金严重短缺、技术十分落后,当时日本政府的ODA确实起到了“雪中送炭”的作用。20世纪80年代以来,日元贷款在中国基本建设投资中始终占有重要地位。日元贷款援建项目均为规模大、周期长、技术要求高和施工难度大的基础项目。在中国,几乎所有省份都有日本的援建项目,颇具代表性的有京秦铁路电气化改造、南昆铁路、北京首都机场扩建、上海浦东机场、武汉长江第二大桥、北京污水处理、环境示范城市(重庆、大连和贵阳)的环保工程等。中国政府对日元贷款高度重视,管理得力,在日本ODA的众多受援国当中,堪称成功的典范。
(二)日本对华ODA的基本特点
1.双方战略明确,效果双赢
应当说,1979年底日本政府决定对华提供ODA和中国愿意接受日本ODA,双方都有明确的战略意图。日方的战略意图,从政治方面看,主要是旨在维持稳定的日中关系;从经济方面看,一是从中国进口能源的需求,二是开拓中国市场的需求。而中国接受援助的目的也很明确,那就是利用日资加快经济建设步伐,促进中日经贸合作,早日实现“翻两番”的宏伟目标。可以说,无论是援助方的日本,还是受援方的中国,目标是一致的。这一段时期,中日舆论中流行着“日本对华ODA其实是一种变相的战争赔款”的说法。虽然中日两国政府对此尚无正式表态,但此说也并非空穴来风。许多日本学者都认为“历史的负债”成为20世纪70年代以来日本政府对华政策以及对华提供ODA决策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因素。日本外务省官员也坦承:“对华ODA的提供以及日元贷款的优惠程度较高,都带有对中国政府放弃战争赔款的宽宏大量给与回报的性质和意义。”总之,日本对华ODA是当时中日友好关系的象征和体现。
日本政府决定对华提供ODA的一个重要经济动因是希望从中国进口更多的能源,特别是煤炭。20世纪70年代两次石油危机以后,日本欲增加从中国的能源进口,旨在减少在能源上对中东的过度依赖,实现能源进口多元化,以此确保能源安全。据当时日方估计,如果用日元贷款援助中国提高煤炭的生产和运输能力,日本从中国进口的煤炭将由1979年的300万吨上升到1985年的750万吨,占日本进口煤炭的8%左右。因此,在早期的对华日元贷款中,与能源开发和能源运输相关的项目占了最大比重。1993年底,对华日元贷款总额为1.4万亿日元,其中有74%投向能源及运输项目,使用ODA资金建设的秦皇岛输煤码头和大秦铁路的电气化改造就大大方便了中国对日煤炭出口。
当然,从中方的情况来看,当时能源供应紧张、基础产业落后已经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日元贷款投向能源产业,亦符合中国的产业发展需求。除ODA以外,日本还向中国提供了三批能源和其他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总金额约1.7万亿日元。这些贷款主要用于油田、煤矿的建设,极大地缓解了中国能源和资金紧张局面。
从总体上看,以日元贷款为主、以无偿援助和技术合作为辅的日本对华ODA已构成中日经贸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日本政府提供的ODA-方面支援了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和经济建设,改善了国民感情,另一方面也为日本企业进入中国市场提供了更多机会,促进了双方的经贸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