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双皇
10938400000006

第6章 艳戕(2)

每当夜深人静,我批阅完成捆成捆奏简,在瞌睡袭来之前,我要取来太阿剑,一寸一寸地将它从鞘里抽出来,和我的目光相对应。剑只在细微变动的瞬间才闪烁光泽,这光泽洁净而坚定。剑光与目光在相互磨砺中露出它的锋芒。这是我每日必做的功课。一个王的内心秘密封存在剑里。我要让它的寒光照亮我的头脑,将冲动变冷,将沸血降温,慢慢地有耐心地收藏,使之逐渐在冷白中变得异加坚强。

布韦,我每夜在梦中都诅咒你的名字。

我要把你的名字咬碎,然后带着血丝吐出来。你的名字掉在地上,会是一只丑陋的毒蝎。

这天晚上,我在平时批阅奏简的黑色书案上读到了一本奇怪的帛书。我问,是谁送来的?内侍回答,是郎中令斯。

斯?

正是,陛下。

……

他总是给我送书来,上次送过一部《非》,是他的老同学韩国贵族子弟非子的著作。《非》里面是好多劝诫,都是针对国君的,我和斯讨论过其中一些文章,尤其《说难》《五蠹》等篇,我欣赏作者的观点。斯也欣赏,所以才会推荐给我读。我表示如果能见见他,跟他一席长谈,死为无憾。斯的脸上却露出古怪神情,他针对这位老同学,迂回曲折地向我谈了一些个人看法,意思是此人观点可用,人却不可用,更不可留此人让他国所用。我想我明白斯的意思,就叫他全权处理好这些事。

这次斯送来的又是什么书呢?

我翻阅这本书,它像一个预言,一百五十年前的预言。这本书是出自那个时代的一位辞章家之手,它却言之凿凿般,道破了今世的诸多大事。比如关于一位王的身世,它预言,王灭六国,统一天下,却会弑父、屠弟、拘母,最终暴卒,等等。

开始我以为是自己的误读,或在夜深阅读中陷入了某个梦境而进入了一册假想的书籍。可我很快清醒过来,这册书是真的,不存在于梦里,我的手能摸到,它像一个恶毒的诅咒。我推案而起,不由长叹。我想,一百五十年前怎么可能会有人准确预言到今天呢?这是一个谎言,还是无意的猜测?或者就是今人假托一百五十年前某个不存在的人之口来暗讽本朝。回到案前,我大叫,举烛!

陛下,这烛不是燃着吗?内侍绵软地说,他的声音空洞而黯淡。

我说,拿大烛过来,我要把黑夜照得亮堂堂的,快举大烛来!快去!

巨烛的光亮照彻着整个长条形的黑色书案,秦国的一代代先王都在这张案前秉烛夜读,秦国的国事,不,天下的风云,都在它的黑色案面上云卷云舒。先王的手、父王的手,都在一页页国事和天下风云中拂卷而过。什么叫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皆莫过于此。我平心静气,打算将那本怪书再读一遍,更令我惊奇的是,那些预言式的文字不见了,仿佛是刚才内侍举烛间,风吹掉了那些字迹。书上的内容一如书名:朝歌,里面是些歌功颂德的辞章。这就怪了,难道是我的幻觉,不,这不可能。翻到最后一页,隐约读到作者的名字——司马藏,一个很怪的名字。不像前代的,也不像当代的,怎么会是一百五十年前的,也许是一百五十年之后的呢!看来书是可怕的,著书的人更深不可测。我用剑压着随手翻到的一页,以便不让风吹乱,读了几行,眼竟有迷蒙,便朦朦胧胧睡着了。我想等我醒来,再看这页时,上面的文字是否又会变成那种预言。

我是个爱好阅读的爱书者,白天施政夜晚批阅奏章后读书已成习惯。应该说,其实我当时读得是简,文字全刻在竹片上,就是那一斤一斤称好重量的竹简,一斤一斤字字句句经过我的眼睛。但对于后世而言,我更愿意以为自己读的是和你们一样的纸书。纸——我喜欢这个词。一个处于宫殿中央的王,他每天亲临的国事,几乎都是在简章、帛书中进行的,当然,那是指公文,不是书。这个夜晚却觉出书的诡异。世界有很多真相是被蒙蔽的,其中书是蒙遮真相的重要部分,还有时间。我读的帛书《朝歌》,并非竹简,而是一册帛书。上面的字为一色漂亮工整的小篆,我知道,那是出自秦国第一书法圣手斯的笔下。我欣赏斯的那手好字。大篆烦琐,也难写,不便于迅速行文传达政令,小篆倒是可以。斯很聪明,他改进了文字,它将加速一个国家的运行与发展。

不管怎么说,《朝歌》的预言推迟了我对布韦下手的动作,至少我不希望自己的行为变成一百五十年前他人预言的应验,我不能那样,不能!

某日,我又读到了另一部书。仍是斯送呈的,他说是相国布韦所撰的、尚未完成的巨献的一些章节。我说,既然尚未完成,那他送来干什么。斯恭恭敬敬地说,相国想听听陛下的意见。我只有淡淡说道,先放这里吧!

我知道郎中令斯原先是布韦的门客,布韦很看重他,所以斯才有今天。

我瞄了那部书一眼,看到春秋二字。看来,布韦真的是老了。只有老气横秋的人才会感到岁月不居、地老天荒,才会掰起指头来历数春秋。

我知道《春秋》是部大书,布韦曾跟我谈过这部书的编撰设想。它囊括天文、地理、医理诸多方面,打算分为八览、六论、十二纪。每览八篇,每论六篇,每纪分五篇,总计一百六十篇。当时布韦让斯呈给我看的是六论中的某些篇,布韦深知我会读的。可我偏不读,他或许不知道我正为帛书《朝歌》一书着迷,除了帛书《朝歌》,我大概不愿读别的书了,这本书让我又爱又怕,欲罢不能。一次,我看到书里出现了一座城和一座巨大的宫殿,覆压三百余里,五步一楼,十步一阁,廊腰缦迥,钩心斗角,这是篇文采斐然、想象奇崛的华章。一座史无前例的宫殿,宫中满是天下最美的女人,纵情欢娱,朝弦夜歌。世上的繁华莫过于此,天上的繁华或许在这里有所偶露。它是六国宫殿的总汇,每国最华丽的宫殿都在这里照样复制一座,每座宫殿住着该国最貌美的女子,一宫一国,一宫一国色。六国宫殿多达一百四十五处,各国美女多达万人安置于这座串联而成的似乎无穷大的宫殿中。王可以不出宫门,便能巡幸天下各国美色。书里的虚构极具诱惑,令人心醉神驰。王走到哪里,他的宫殿就会随着他的脚步一座座增加,他的脚步不停,宫殿也会无限增加。

朝歌,我说,这座宫殿应该以朝歌命名。我喃喃自语地说。

你是从哪里找来这么一本书的?一次在斯觐见之时,我问道,司马藏是谁?有没有这么一个人,他该不是一位巫师吧!

陛下,郎中令斯不慌不忙地说,这本书是我抄的。

抄的?我奇怪地问,从哪抄到的?斯说,书中摘取了古往今来天下所有书的精华,它便成了天下独此一本的智慧之书。书成之日,臣诚惶诚恐,不敢私有,赶紧献到宫里。因为臣知道这是一本天子之书,只有天子才配读它。天子有了这本书,其他之书都可以付之一炬,免得惑众了。

那你就是司马藏了?

没有司马藏。斯一脸淡定地说,书中文字对抄这本书的人而言只是过眼烟云,司马藏也不复存在。

我以手轻拍着帛书《朝歌》,一字一顿地说,这本书——的确非同一般!斯目光灼灼地看着我离开书案,来来回回走了几圈,对他说,你说天子有了这本书,其他之书都可以付之一炬,是危言耸听啊!

可是……斯还想强调什么。我堵住他的话,放大音量说,记住,每本书都是有神性的,不只是帛书《朝歌》,要善待著书、读书之人,千万记住喽!

是!

我朝欲说无言的斯挥挥衣袖,退下吧!

斯的嘴唇小心而无声地动着,身子却在毕恭毕敬地向后移,一步一步倒退着,退到巨大的屏风前,背向右转,在绛紫色的帐帷后离开我的视线。

零 伍

人除了照镜子之外,还能怎么看到自己。

我在宫里见到一个人,他与我年岁相若。我和他交谈,像是朋友,仿佛早就认识。我们不可能谈国事,因此只谈朋友间轻松快活的话题,偶尔也跟他开个玩笑,总之谈话是欢愉的。谁说王没有轻快的话可说?我跟这人交谈,不会感觉自己是王,没有身份的负担,这甚至是我久违的,使我想起童年,偶尔头脑里还会闪过一丛飘忽的红发——赵国的男孩赵牧的影子,像一匹布在风中逐渐展开。

他告辞转身欲走,我叫住他,慢。你是谁,能不能让我看看你?我怕他会像那部奇怪的书中的文字—样,突然消失,就再也见不到了。我很乐意的是,生活在朝歌般的宫殿里,但我又怕待在里面。我怕身边的乃至在宫中所遇到的每个人都是被虚构的,在游移的光泽与线条中不可确定,甚至转瞬即逝。

当看清他的面目时,我大吃一惊,这个和我说话的人居然跟我长得一模一样。我的第一反应是赶紧逃开,逃开另一个自己,这太可怕了。往哪儿逃?逃出这座宫殿,它难道真是朝歌那么诡异吗?可这是我的家,王怎么能离开他的宫殿呢?

片刻过后,我回过神来,我怀疑自己是否有过一位孪生兄弟。我说,你是我兄弟吗?他摇摇头。我说,你怎么会在这里?他不吱声。

这时,郎中令斯从紫黑色的帐幔后出现,对我说,陛下,这是我为你找来的替身。

替身?我要替身干什么?我在战场上戴面具迎敌,从来不需要什么替身!

陛下,你难道没听说,其他国家的国王早就使用了替身来防止行刺者的毒刃吗?斯提醒道,他尽量说得很慢,一字一顿,清清楚楚。

我说,那都是别国的事。

别国?我认为别的国家针对陛下的疯狂阴谋随时可能出现。作为大秦的王,不仅仅是要出现在战场,还有更多的地方需要王的驾临呢,斯说。

战乱时期,每位王都有一位或多位替身,以掩护王的存在,使之更安全。也使王的替身出现在王不便出席而又应该出现的场合,以彰显王的威仪,让更多人敬仰。随着秦国的强大,王是需要在很多场合和很多人面前出现的,但真正的王却必须留在宫里。斯继续解释道。

为什么我不能亲自去?

为了陛下的安全,也为了陛下更好地坐镇宫廷,一心一意处理国事。

他有名字吗?我问斯,同时指了指那个跟我极像的人。他现在垂手侍立一旁,已经变得温顺而恭敬。

陛下,他的名字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像陛下,他就是陛下的影子和化身。斯说,影子和化身不需要名字。

那我总该叫他什么吧!我说,总不能叫他影子?我调皮地一笑。

对,陛下。陛下就可以叫他影子。

我背着手,回头看看自己的身后,不无疑问地问,影子?

对,影子!斯慢条斯理重复道,我是说陛下的影子。

怪,怪,太怪了。我禁不住笑起来,故意拉长调子对斯说,我本来是需要一个朋友的,你却为我找来一个影子。

斯满脸认真地说,陛下,影子就是自己最忠实的朋友。

噢,我又仔仔细细看了那人一遍,几乎是从头到脚地看,我内心不得不承认,这世上的事太奇妙了,嘴上也不得不说,但愿吧!他确实很像我,比我更像。

不,陛下,那是我的失职,为了弥补失职,我必须把他杀了。

为什么?

因为他比陛下更像陛下,就是不像,所以要把他杀了。我们需要一个像陛下的人,仅此而已。像,而不是比陛下更像,更像,就是他自己,我们就必须把他那个自己给杀了。

不能让他活着吗?

不能。因为他是为了像陛下而存在的,他不像就没有任何存在的理由,我们也不能让这样一个人活在世上。

我用一种质疑的眼光盯着斯的脸,仿佛突然发现他内心像铁一样冷酷,就是这么个人,竟有那么好的文采,又那么善于辞令。他的狠看来比他的文才更甚百倍。

事实上他没有杀那个人,当斯再次向我引见一个人时,我觉得是那个人的复制,而不是我的替身。他只是复制了一个比我更像我的人,至少在外形上,这次我没有说破,只点头道,很好,我需要这个替身。

这个替身勾起了我一个比斯更大胆的设想。我甚至不能告诉他,不能!

在这个秘密成为国家的秘密之前,还只是我个人的秘密,我绝不会轻易说出我的想法。我要斯把替身留下,最好留在我身边,为了让他更像我,或为了使他接近我,我突然产生的一个令我激动的隐秘想法。

我现在说,斯,你去吧。

我迫不及待要斯从我身边离开,而让我的替身留在我身边。

斯迟疑着,倒退着步,仿佛不情愿,他磨蹭着,一步一步瞻前顾后。我用黑色的宽大衣袖朝他挥动,将一团凉凉的影子扇到他脸上。他低下头,慢慢地好不容易才在我的眼前消失。

这是个微妙场合,如他人所说,恰似仿佛没有归路的回旋曲,激烈而沉静,它决断着一种走向,一条新路或找寻的出口。

而在此时,宫中却在为我即将举行大婚仪式而忙碌不已。我没有说一句话,作为王,也不能说。事实上我不喜欢女人!包括我的母亲和所能见到的美丽女人。

零 陆

女人令我厌恶,这种厌恶或许就来自于我的美丽而又淫荡的母亲,那至今还被我软禁在雍邑咸阳宫的王太后,我不能原谅她的所作所为。或许正是她使我对女人失去了起码的兴趣。

我的宫里不乏女人,尤其不乏好看的年轻女人。在我十五岁之后,她们中的任何一个都巴望得到我的垂幸。也许在她们眼里,我是大群母鸡中昂首阔步的唯一雄鸡,只要有所暗示,她们中的任何一个就会随时恭顺地趴下来,让我临幸。宫女不明白,在我眼中,她们形同纸人,已引不起我的基本欲望。

十五岁以前,我不止一回摸过一个面孔清纯、身体却过于饱满的宫女的胸部。我已很熟悉,就像幼时面对母亲的胸部。我说,你想做王后吗?宫女只是笑,然后跪下。

我问,你叫什么名字?

红鱼,奴婢是侍候陛下的红鱼。她低首敛眉道。

好!我不禁赞叹,很好听的名字嘛!

当时我以为这个宫女会用母性般的身体拥抱我,她有宽大的母腹,可以为我诞下龙子,她有姣好的容貌,足以勾起我的向往,她是母亲和情人的混合体,我不能拒绝。

但事实是,给我做王后的女子已早有安排,她就是相国布韦的千金——术香小姐,一个美丽而又任性的女孩,小时候我们就认识。

或许当年我和赵牧在赵国钻草洞时,她被撇在洞外,我们不让她进去。她伸进一头,又被我的手推出去,如是再三。最后没有办法,她只有待在洞外,跟另一个孩子玩,那个孩子是太子丹。他总向我表示愤怒和不满,嬴政,你不让我进去,你会后悔的!我记得丹那张气得发紫的脸。从草洞里爬出来,看见丹气呼呼的样子,我掏出一块饼子,对丹说,饿了吧?丹面色缓和,不吱声。我把饼子递给他,说,这是我母亲做的。丹接过饼子一分为二,递另一半给我。我给女孩术香,术香接过又给赵牧。牧说,我不饿。术香又将饼子还给我。我是真饿了,大口咬一口,我见丹也在狠劲嚼着饼子,嘴里说,嗯,真香。

我们席地而坐,赵牧得意地出示一管铁箫,黑漆漆的,光滑而圆润,不无炫耀地说是他祖父的,偶尔偷出来玩。我们好奇,拿在手上摆弄,沉甸甸一管铁,尚不知何物。是兵器吗?丹问。赵牧使劲摇头。是笛!术香显得内行地纠正。赵牧还是晃脑袋。我一只眼闭着,另一只眼睁开,对着它朝里看,从黑暗的铁管中看到了那一头的光亮。正想说什么,赵牧一把抓过去,将铁箫一头含在嘴里,鼓起小腮帮子吹,使出吃奶的气力吹!看得我们都为他着急。我说,用力吹呀,用力。术香和丹跟着叫。

赵牧脸涨得通红,在我们的一块鼓劲下,顽铁似乎开了窍,突然发出奇怪的一声响,像放屁。赵牧松开嘴,脸上却露出一丝成功的笑意。

丹说,不对呀,怎么这么难听的声音?

呸,你懂啥?术香道,长大了吹,声音就好听了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