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岱舆认为“后世”的幸福可以在今世预先“寻求”,“今世乃后世之田,栽花者得花,种棘者成棘”。人在今世可以为后世奠定基础,“切不可以浮生之微利,误却永久之荣华,倘然失误,苦无既矣,岂不悲哉”。
回族穆斯林认为,“信道”“行善”“去私”三者的统一是寻求后世幸福的条件和途径。怎样在今世寻求后世的幸福呢?《古兰经》上将其概括为两条:“信道而且行善”(14:23)。回族伊斯兰学者又在“信道、行善”之后加了一个“去私”,把“信道”“行善”“去私”三者的统一看做是寻求后世幸福的基本条件和重要途径。所谓“信道”,就是坚定的伊斯兰信仰,而信仰必须是真诚而又内在的,必须“入你们的心”。所谓“行善”,就是所有利人、利群、利社会的行为,如帮助人、救济人、劝导人等。信道与行善之间相互依存、相互联系:没有善行的信仰是没有价值的;而行善离开信仰的指导,就会失去动力和方向。所谓“去私”,就是要节制私欲,行善时动机要纯,目的要端正,绝不能为个人私利而行善,更不能以得到回报和虚荣去行善。沽名钓誉、患得患失,都是私的表现,有了私就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善,去私是行善、信道的前提条件。王岱舆说“以正道浇培者,结清真之果;用己私灌养者,开谬妄之花”,“不克己,不能归真入道也”。信道、行善、去私,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三者的核心是行善,行善是最基本的内容,去私是行善的必要前提和条件,信道则是行善的总指导,给行善以灵魂和精神支柱。回族穆斯林把“信道、行善、去私”看做是进入后世天园的基本途径;又把寻求后世幸福的过程,看做是实现人生价值的最佳过程;把“信道而且行善”并获得报酬看做是衡量人生价值的最高标准。把行善的人生看做是最有价值的人生,而价值的大小,则取决于行善的多少和信仰的程度。
回族穆斯林,在重视今世的人生观的影响下,形成了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像样的生,像样的死”是回族穆斯林对生死观的概括,就是说,不管是对待生或者是对待死,态度都应是积极的,都应用自己的智慧、知识、能力,为世人多做好事,要立功、立言、立德,办一些光辉的事业,只有不枉活今世的人,才会获得真正的幸福,才能实现有价值的人生。人们既要面对现实,积极进取,不消极避世、萎靡颓废或失望;同时又向往未来,企望在后世“魂有所安”,有美好的归宿。
(三)人生价值:两世兼顾
人应有怎样的价值观?回族穆斯林主张两世兼顾。
回族伦理文化主张两世吉庆,提倡和鼓励穆斯林追求来世的幸福,也追求现实生活与幸福,反对出家,脱离现世;既要追求来世的幸福,为后世而履行宗教义务,也不放弃现世的享受。倘若一个人借口宗教功修而忽略或放弃对家庭和社会应尽的义务,则是不符合回族道德观中两世吉庆原则的,因而是不道德的。同时,一个人若整日沉溺于现实的物质和感官的享受,无视宗教义务和精神上的追求,那也是不道德的。伊斯兰教认为,在后世,真主要对现世的一切,对人的行为进行全面、公正的审判和清算。信教并行善者的进天堂,不信教并作恶者受惩罚而入火狱。因此,《古兰经》中大量经文都涉及到善恶问题。回族穆斯林用“是不为也,非不能也”的成语教育鼓励回族群众:只要真正做到“信道、行善、去私”,实现后世的幸福是不难的,而一生行善、信仰坚定,就会真正实现穆斯林的人生价值。
明末清初著名回族伊斯兰教学者王岱舆、马注、刘智、马复初等人在其教义中反复论述了今世和后世、劝善戒恶、行善施恩和舍施济贫等道德观。鼓励穆斯林追求来世幸福,看重对现世生活与幸福的追求,但这种道德追求是建立在以伊斯兰教法为基础的行为规范上的。只有遵从有关的教规,才能在今世生活幸福,才能在来世进入天堂,享受永久的幸福。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一是受伊斯兰教教法关于宗教礼仪规定的影响,回族穆斯林对宗教功修很重视,把履行宗教功修看做衡量一个穆斯林是否虔诚的标准,并且对礼拜、斋戒、天课、朝觐等“五功”的具体时间、功修内容、戒律等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制度和礼仪,进而形成了回族穆斯林宗教道德观的核心。二是受《古兰经》的启示影响,回族穆斯林都积极地致力于培养公正、宽恕、忍耐、诚实、洁净、乐于济贫等思想观念和道德观。把宗教道德伦理与社会道德伦理结合在一起,把后世视为归宿,把今世看做通往后世的桥梁。这种道德伦理观在经济生活中的具体体现便是对生活的热爱和积极进取的精神;在处理婚姻、家庭、财产问题上,持积极严肃态度,合乎伊斯兰教教义与社会伦理要求和道德规范;在社会生活中,既要热爱自己的民族传统,又要遵守所处的社会环境与道德规范,对整个现实生活持积极向上的态度,以此作为通向后世天园的必经之路。所以,回族穆斯林主张“为现世而后世”与“为后世而现世”的两世兼顾观。
(四)生与死:重生贵死
如何对待生和死?这是人生观的重要问题,回族穆斯林主张重生贵死。
回族思想家王岱舆对回族穆斯林生死观作了系统论述。首先,他把死看成是生物的必然现象、人的必然归宿。《古兰经》上说:“人人都要尝死的滋味。”(3:185)应把真主的“使人生、使人死”(50:43)看成是“新陈代谢”的规律。“人生自古谁无死,试看从来放过谁?”更进一步说明死的不可避免性。其次,他以三种品性说明人的形神关系。王岱舆认为:“人之生死,乃身形之觉性,非人之灵性也。”人与其他生物的生命一样具有“生性”“觉性”“灵性”三种品性,“生性”是生长的品性,“觉性”是对外界感知能力的品性,“灵性”是天赋智慧的品性。人所具有的这三种品性不仅能扶持人生长培养,提供人的视、听、闻、尝、知、觉等能力,还使人能够推断事物的发展变化,这是人所特有的。人的身体死亡后,人的“灵性”将永远存在。并认为“凡知觉之事,倚托于身者,身形若止,知觉之性,亦无所用”。但具有推测事物变化懂得事物规律的品性,不必依靠身体,这种品性能自动发挥作用,所以人死亡后肉体虽然不存在了,但其灵性仍然能够发挥作用,因此人与其他生命物质大不相同。再次,王岱舆将生死问题与信仰问题联系起来。他在《正教真诠·生死》中认为,对生死、形神问题的探讨关系“主仆之大义”,“非虚心神会,必不得也”。在他看来,生死的实质是“有无”,他认为“有”分为三种:一是真主独一之有。这个有是“无始无终之有”。二是天仙、神鬼之有。这个有是“有始无终之有”。三是“‘有始有终之有’,乃水陆飞行、草木、金石倚赖之有也”。而人的死亡,实际上是身躯的“觉性”消亡,不是“灵性”的死亡。“惟以身有、身无之更易,方知能生能死之权衡。”他用宗教信仰的观念来劝导世人,说:“到此田地,确认得独一之真主无始无终。惟兹无始无终之原有,方能使生而死,能化死而生。”第四,王岱舆还从性灵的角度说明死的本质。他认为人与禽兽、草木不同的地方,在于人有性灵。“故草木鸟兽之性,以身为本;身死,其性即随而灭。”而“灵慧之命,乃人之性”,“此身虽死,其性长在”,“人死之后,其性灵长在不灭,与禽兽之觉性散灭而不归者别也”。这种性灵不灭的观点,决定了人们对待生死的态度,“须知生亦非生,因其有死;死亦非死,缘彼还生。本无生死,终朝怕死贪生,眼前昏寐,醒后方知是梦。浮云富贵,撇于他人;真实善恶,不离当体。生死两途,原系行人宿处,有无超越,方才不死不生。”
王岱舆这一生死观,是回族穆斯林“两世观”的逻辑延伸和必然结论,他说:“有今世,毕竟有后世;有浮生,毕竟有暂死。”“灵性在身,若拘于狱,此身若死,如囚出禁,其灵倍增”,“因人能为万古不朽之功,方证彼有不灭之灵神”,因此,“凡知命者不以死为难,归回原所,各有定位,不得自迁”。就是说,人死“身形虽灭”,而灵魂不死,“归回原所”。把生看成是“浮”的,而死是“暂时”的,自然对待死就应该是坦然的。宗教信仰决定了他的宗教生死观。王岱舆的生死观与他的两世观一样,都是为宗教信仰服务的。生死、形神与鬼神观是中国传统哲学的重要范畴。王岱舆对这一问题也很关注,但王岱舆论述这些问题的真正目的在于借助这些范畴来宣扬和阐释伊斯兰教信仰,展示出回族民族思想意识的自觉。
回族穆斯林信仰的“两世并重”的人生价值观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的伦理价值和意义。
第一,它主张“两世并重”,鼓励人们对人生持积极、进取的态度。在历史上,受伊斯兰文化熏陶,回族重今世(现实)、信后世(死后),养成两世进取的人生态度。回族穆斯林大都深信:“谁想获得今世的报酬,我就给谁今世的报酬;谁想获得后世的报酬,我就给谁后世的报酬。”(3:145)凭着这种两世进取的人生态度,一代代回族穆斯林散布在丝绸之路或交通干线上、都市乡镇中、山川村庄里,或上穷天文,或下究地理,或博通经史,或激扬文字,或行医制药,或经商营利,或男耕女织,或兼营畜牧……在中华广阔的土地上,开拓进取,甚至逆境求生。回族穆斯林为现实的幸福而孜孜奋斗,却又不媚事权贵、贪恋浮华,大多数富贵者都能不同程度地为回族公益事业解囊,一般群众也都能尽力照顾穷亲贫友,扶持孤寡。
第二,它既重后世的幸福,又不放弃对现世幸福的追求,可以唤起人们对今世文明生活的追求。它既主张虔诚信仰独一真主、履行教法规定的宗教功课,又致力于培养公正、宽恕、忍耐、敬畏、坚忍、舍施济贫等美德,把宗教伦理道德与社会伦理道德结合在一起,把后世视为归宿,把今世看做通往后世的桥梁。这种伦理道德观在社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便是对整个现实生活的热爱,对生活积极进取的精神和乐观向上的态度,以此作为通向后世天国的必经之路。在处理婚姻、家庭、财产问题上,持积极严肃态度,合乎宗教教义与社会伦理要求和道德规范;将死亡看做“正命”“返璞归真”,主张“节哀顺变”;在葬礼中,主张速葬、薄葬、土葬;在社会中,既要热爱自己的民族传统,又要遵守所处的社会环境与道德规范,服从国家政策法令,并能与兄弟民族团结互助,和睦相处。一个人倘若借口宗教功修而忽略或弃绝对家庭和社会应尽的义务,则是不符合回族道德中“两世吉庆”原则的,从而是不道德的。同时,一个人若是整日沉湎于现实的物质和感官享受,无视宗教义务和精神上的追求,那也是不道德的。
第三,它摒弃苦修与禁欲,避免消极厌世的悲观主义,鼓励人们在入世中追求两世幸福。托马斯·李普曼在《伊斯兰教与穆斯林世界》一书中指出:“伊斯兰教不是苦行主义的宗教,《古兰经》鼓励人们利用和享受真主赐予人类的各种幸福。”尽管在经训中有关两世生活和两世幸福问题并不是同等看待的,两世幸福的基点是后世的幸福,但是作为一种宗教的人生价值观,回族人生价值观主张“两世并重”“两世吉庆”,为两个世界祝福,它特殊的积极意义在于:不仅注重后世的幸福,以后世乐园的幸福美好和火狱的残酷来诱导人们遵从伊斯兰教信仰,而且重视今世的生活,注重以现实的幸福来鼓励人们去积极奋斗,重视并鼓励穆斯林为获得两世幸福而奋斗不息。提倡和鼓励穆斯林既追求来世的幸福,也追求现世的生活与幸福;既要追求来世的幸福,为后世而履行“五功”,也不放弃现世的享受;行善施恩是善行,为今世的生活享受而奔波、奋斗、劳作也是善行。所以,回族穆斯林并不以否定现世(今世)的幸福为前提来承认后世的幸福,而是重视现实,面向现世、耕耘现世、眺望远景、眺望后世,反对和禁止人们隐居山林、出家修行、脱离现世、逃避人生。《古兰经》上说:“他们自创出家制——我未曾以出家为他们的定制”(57:27),穆圣也坚决反对轻视今世的出家行为,他说,现世是来世的栽种场,主张立足现世,珍惜现世,努力奋斗。《古兰经》中对奋斗者的人生给予高度的评价:“借自己的财产和生命而奋斗;这等人是有福的,这等人正是成功的。”(9:88)
第四,它主张珍惜人们的生命,鼓励人们积极勇敢地活着,反对轻生和自杀。《古兰经》上说:“你们不要自杀,真主确是怜恤你们的。”(4:29)穆圣说:“你们切勿因身遭祸难而企盼死亡。”据说,穆罕默德反对那些在圣战中负伤后,因忍受不了伤痛的折磨而企图自杀的行为和念头,而鼓励他们坚强地活下去。他还说:“你们不可盼望死亡,遇善事要希望努力去干,逢恶事要希望悔过自新。”既不要贪生怕死,也不要自去寻死,生命是宝贵的,对生命的珍惜,实际上是对今世生活的重视。故虔诚的回族穆斯林绝少自杀轻生。
第五,它对生老病死持达观、坦然的态度。回族穆斯林不惧死,对待死持坦然的态度。回族穆斯林认为,“两世吉庆”,今世并不唯一,死亡是人生的最终归宿,既然死是新陈代谢的规律,对待死就应有一个坦然的态度。但回族穆斯林也不消极地等待死亡,而是充分利用有生之年行善止恶,以现实的奋斗谋求后世天堂的幸福。伊斯兰教希望人们能够“在今世和后世,他们都将得到佳音”(10:64),即“两世吉庆”,并鼓励人们去为之奋斗。但当两世发生矛盾时,就应牺牲“微不足道的”(9:38)今世生活去换取“后世的幸福”。因为“今世生活,只是游戏、娱乐,点缀、矜夸,以财产和子孙的富庶相争胜”;“在后世,有严厉的刑罚,也有从真主发出的赦宥和喜悦”(57:20)。“为主道而奋斗”是崇高的,就不要怕牺牲。《古兰经》上说:“为主道而阵亡的人,你们不要说他们是死的;其实,他们是活的,但你们不知觉。”(2:154)
第六,它主张对两世幸福的向往和追求,为回族注入了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活力。回族穆斯林认为,既要积极寻求和创造今世美好的生活,又要认真履行宗教功修,认主拜主,为后世永恒的幸福创造条件。因为当真主给每个人以生命的时候,也同时赋予他独特的资质、才能与应尽的义务。作为一个人,对于生命不能徒然枉费,视同儿戏;应当珍惜生命,并尽一切努力去达到人生的目标。即在履行自身的义务,领悟生命的意义的同时享受生活的乐趣,只有这样才能不枉费生存的价值。回族穆斯林重视现世,崇尚勤劳、鄙视不劳而获的人生价值观念,为回族注入了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活力。对两世幸福的向往,尤其是对后世永恒福乐的追求,成为回族人生价值观的出发点和归宿。回族穆斯林“两世并重”的人生价值观,构成了回族精神的深刻内涵,对回族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