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创伤后应激障碍康复的原理,遭受创伤者往往不敢面对事件本身,但在意识中会经常闯入那些负性经历的画面片断,他们既不想回忆,又控制不住自己不去回忆。严格说,为了能让他们从创伤应激障碍中走出来,除了要有认知、行为甚至药物的调整和干预外,还应该训练他们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脱敏训练,达到能够面对事件本身的目的。同时,根据精神分析的原理,所有神经症性的行为,都是潜意识的作用所导致,如果能帮助当事人揭示行为产生的成因,或者回到造成异常行为出现的场景中(情景重现)进行干预,使当事人能够对事件本身进行“改释”(即重新对事件进行自我解释和理解),就有可能接受事件,使症状消除。
就战瑶的个案来说,其在遭受创伤后脑海里经常出现她赶到医院而没有见到父亲最后一面的负性画面片段,尽管在前一阶段的认知“领悟”方面已经有了一些进步,然而真正意义上的“修通”还需要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因而不会完全杜绝那些画面片段的闯入。另外,在是否进到父亲生前居住屋子的选择中,已经开始出现强迫和反强迫的情况,其结果是不论是否进入都不能摆脱内心伤痛的局面。就神经症的判别标准方面,战瑶在认知、痛苦感、想要摆脱伤痛的方面都符合,即便由于病程条件以及是否泛化的限制,至少已经表现出强迫性思维性质的状况。依据这些原理和对战瑶情况的分析,我进行了上述的干预。
在实施干预的准备过程中,我曾有另一个设想:采用精神分析学说中的催眠技术,让她回到医院的场景中,与父亲做最后的道别,完成当时的心愿,使这个事件完成。这是精神分析领域中处理“未完成事件”的核心。然而由于三个原因,我没有这样处理。其一,以我过去的经验,未完成事件的处理多应用于当事人童年时期的境遇,对成年人的情况我还没有确切把握。其二,假设再现医院的那个场景,由于战瑶当时的反应比较强烈,如果其当时的情绪也依然重现,我不能有把握给予很妥善的处理。其三,由于她三次梦到父亲的事情,提醒我可以借助她对父亲的思念而不是单纯的悲哀进行半催眠状态下的冥想对她意识深层的干预,完成对事件的“改释”可能效果会更好一些。基于上述三项理由,我对战瑶实施了与父亲“分离”的第一步过程。
战瑶与父亲完成“分离”的第二步,是需要她自己在家里完成的,这个过程可能会遇到来自她本人的阻碍。
我们继续讨论了她回到家后的一些具体做法:
第一,征得其他家庭成员的同意,尤其是她母亲的同意,暂时把父亲的遗像和以前经常使用的个人物品收起来。
第二,把自己那些认为要对父亲说的而没有来得及说的话和对父亲的思念之情以及表示自己要与父亲分离、好好生活下去的想法都写下来。
第三,把父亲原来住的房间的家具、摆设变换一下位置。
第四,每天不必强迫自己必须来到或者不要来到父亲原来住的房间,顺其自然。
第五,寻找一个适当的机会,在自己一个人的情况下,把写好的那些话对着想象中的父亲读一遍,然后烧掉。
第六,每当出现对父亲思念而感觉内心痛苦的时候,要对自己说出与父亲分离、让自己好好生活下去的那些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