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社会发展历史决定个人的“品质理念”缺失必然性
对于当前社会道德品质环境恶化、个人品质缺失的种种现象,若要追究其责任,谁之过?有人说是体制缺陷所致,有人说这是现代的社会问题也是政治问题所致,也有人说是国人在传统文化方面的缺失所致,还有人说是国人在精神方面的严重缺失所致。然而,针对以上种种说法,通过以下分析后,我认为有欠全面,并且也不恰当。
一、分析60年来几个阶段的社会理念
综观现代中国的发展历史,民众个人的“品质理念”受执政党的“执政理念”和国家的“管理理念”所引导和影响。也就是说,执政党的“执政理念”和国家的“管理理念”决定了民众个人的“人生理念”和“品质理念”的形成。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每一个中国社会成员个人的“人生理念”和“品质理念”均随着各时期执政党的“执政理念”和国家的“管理理念”不同而形成的。主要分以下几个阶段的理念:
1.第一阶段:“新中国成立前”的理念
从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这28年时期内,党的“建设理念”是“推翻旧中国,解放全中国,建立新中国”的“革命理念”,为此,所有的言论和行为基本是围绕着“造反”、“砸碎”、“破坏”等“革命理念”而进行。同时,我们的革命先辈们也坚定持有“闹革命”、“为革命奋斗终身”的“人生理念”和“抛头颅洒热血”、“不怕流血牺牲”、“英勇奋战”等各种形式的个人“品质理念”。这样,先辈们的“人生理念”在“政党理念”指引下,在个人的“品质理念”的配合和作用下,实现了“推翻旧中国、解放全中国、建立新中国”的“革命理念”或“革命目标”。
2.第二阶段:“新中国建立后至‘文革’前”的理念
从1949年至1966年“文革”前的17年中,执政党基本上是推行“以阶级斗争为纲,纲举目张”的“国家管理理念”。在这个国家大理念的指导下,形成了与此对应的“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艰苦奋斗”、“为人民服务”和“无私奉献”等不同形式的“洗心革面”式的个人“品质理念”。同时,我们的父辈们经过“三反、五反、四清、人民公社、大跃进”等多次政治运动的洗礼,提高了心中对执政党的无比热爱,在思想认识上对执政党的无限信仰,并在工作中体现“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的“人生理念”。
3.第三阶段:“文化大革命”期间的理念
从1966年到1976年的十年“文革”中,整个社会基本上还是围绕“阶级斗争”这一“国家管理理念”,而且“阶段斗争”的无限扩大化是有过之而无不极。与此相适应的个人的“品质理念”表现为“破旧立新”,“革命无罪、造反有理、一反到底、就是胜利”,“三忠于”,“划清界限”和“斗私批修”等多种形式。为了这些极端的理念,父母与子女、丈夫与妻子、兄弟与姐妹、亲戚与朋友、工人与农民、学生与老师、党员与干部、孩子与老人等均狂热地投身于这场声势浩大的人民战争中去。人人通过互相“揭发”去体现对革命理念的忠诚,个个通过“斗私批修”表现出对革命理念的忠心,在“揭发、抄家、批斗会、大字报、下放、劳动改造”等参与过程中,更是考验每个人对革命理念真假的试金石,以体现“革命到底就是胜利”的“人生理念”。
4.第四阶段:“理念”的空档期和“个人品质”理念的模糊期
从1977年到1978年这两年中,围绕着“两个凡是”,社会仍然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国家管理”理念。自1978年底至1979年初起,中国社会开始从“以政治为中心”逐渐转向“以经济为中心”的经济体制改革开放的道路上行驶,并以“摸着石头过河”试探式的方法步入“市场经济”。在抓“经济改革为中心”的探索过程中,执政党在“执政理念”和国家的“管理理念”方面,除了出现对“姓资还是姓社”、“实事求是”等有关政治方向的问题讨论之外,对于个人的“品质理念”建设和管理方面,既没有明确否定原有的“阶段斗争”理念,也没有补充和创新“新”的规范标准。也就是说,从1977年初至2001年止的将近25年的时间里,造成了事实上的个人“品质理念”空档期,从而也使社会成员的“个人品质”理念进入了一个模糊阶段。
5.第五阶段:构建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个人的“品质理念”
十年的“文化大革命”,对老祖宗的传统道德观的“扫荡”,如同二战中德国法西斯对“犹太人”的追杀,其后果是“对社会道德品质环境造成毁灭性的灾难”。当人们低着头全神贯注拉着车、一心一意搞经济建设的过程中,终于有一天突然发现苗头不对头。为什么?政府试图创立的经济环境和推出的新经济改革,不断被“无品质理念”的执行人及其“无品质”的行为破坏和干扰。鉴于此,结合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纵深发展,自2001年10月到2006年3月,在短短的5年时间内,中国第二代领导人和第三代领导人为了寻找与市场经济相配套和协调的公民个人的“品质理念”,分别构建并提出了公民道德建设的标准,以求规范社会全体成员在中国社会向工业化、城市化和民主化的现代化转型进程中的行为,并且通过创新又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和谐世界”的“和谐理念”,试图通过“和谐”理念,希望达成政府与社会成员之间的默契配合,希望实现国家经济协调发展,希望达到中国社会健康有序的发展,期望实现平衡过渡到现代化社会之目的。
二、个人的“品质理念”缺失和模糊几乎影响了整整三代人
虽说“文革”前的中国社会是“以阶段斗争为纲”,但也提倡“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也还保留了祖宗文化中传统道德观的精华部分。然而,“十年浩劫”,人性中最丑陋部分彻底的大曝光,为了一个虚无的“忠”字,人们不知廉耻的进行一层层的从外套到内衣、从内衣到人皮、从人皮到心肺的“自剥”和“他剥”行为。甚至有人恨不得将自己一颗红心掏出来献上以表忠心。十年的磨难,不仅摧毁了人们心底内仅存于少得可怜的传统道德观,而且摧残了人们的自尊心和信他心。更为可怕的是,原来持有的爱人民和爱国家、恨敌人和恨坏人之心,演变成了一颗仇恨的种子,深深地埋在了人们的心里。从此,敌人的概念改变了,恨的人范围也扩大了。因为恨,所以人与人之间相互猜疑、相互提防、相互不信任、相互告状、相互指责的行为越演越烈;也是因为恨,人们无需顾及他人的感受而自说自话;还是因为恨,某些人变得越来越自私失信骗人。这种“恨”所造成的“告状、指责、提防、不信任、口无遮拦、失德和缺信”的演变和传播,流传至今,几乎影响了整整三代人。人们不仅面临心理不健康和“亚”健康的问题,更严重的是在道德层面上的不健康和“亚”健康现象普遍存在,而且大有扩大之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