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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应急响应机制(1)

应急响应机制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中心,是保证应急处置快速、有效的关键。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颁布,进一步明确了应急启动、指挥决策、应急响应处理、应急恢复直到应急终止的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和机制,为我国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第一节 应急响应机制概述

一、应急响应的概念

应急响应指响应主体对应急事件进行的反应和控制。应急响应的主体范围广泛,包括治理理论中所指的政府、公民、社会乃至市场等。响应有两层含义,一是响应主体对突发事件作出反应;二是响应主体根据突发事件的特点及时采取响应措施,有效控制事态,并使事态向正常状态转化。【1】

应急响应机制是应急事件响应系统中的组织及其内部相互作用关系,是适用于各种具体突发事件响应而又凌驾于具体突发事件响应的普遍方法。突发事件的起因、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影响范围、表现形式都不同,响应不同突发事件的方法也各不相同。但是,只有建立突发事件响应机制,才能有效地响应各种突发事件。

对突发事件的响应要考虑两点,一是响应时间,二是响应品质。响应时间指响应主体从得到突发事件信息到对突发事件进行有效控制所用的时间。缩短响应时间对保护生命、减少财产损失都具有关键意义。响应品质是指响应主体进行应急响应及处理突发事件的质量,表现为如何获得更多的信息及如何降低人员伤亡和资源损耗。

研究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建立科学、高效运转的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和理论意义,表现为:①抵御各种风险,保证国家安全、稳定。②应对国内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③提升政府治理危机的能力及公信力。

二、应急响应机制的原则

做好突发事件响应机制工作,需要遵循以下具体原则:

(一)属地为主的原则

根据突发事件发生的地域、影响的范围以及严重程度,以最有利于突发事件问题解决的组织为主,组成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构。我国的应急响应主体一般是政府应急管理机构。任何其他应急组织都要坚定地服从领导机构的指挥和任务安排,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协助完成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二)快速反应的原则

由于突发事件本身具有突发性和不确定性,因此一旦突发事件发生,就需要在短时间内作出反应。决策者需要在有限的时间内迅速作出果断的决策,调动各个部门的力量,调集所需要的各种资源,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恢复社会秩序。如果能够做到及时、准确地应对,则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破坏就会大大降低。因此,在应急状态下,必须立即响应、行动快速、争分夺秒,任何时间的延误和失误,都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三)统一指挥的原则

突发事件的性质、城市安全应急体系的宗旨以及应急活动的特点,都决定着突发事件响应机制必须实行统一指挥。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统一行动、步调一致,才能有令则行、有禁则止。否则,你干你的,我做我的,不仅工作做不好,而且会造成更大的混乱,不利于突发事件的解决。《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指出,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国务院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国务院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地区、部门开展处置工作。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分工协作的原则

突发事件的响应往往需要多个部门的共同参与,既有政府部门,又有社会组织,还可能有周边地区的政府、军队、国际组织和志愿者等。例如,突发事件发生后,需要卫生、物资、交通、公安等部门的共同参与。这些人员和力量需要协同开展工作,既要有明确的分工,也要有相互之间的默契配合,形成一个有机的应急整体。《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指出,需要国务院多个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事件,由该类突发事件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五)专业的原则

突发事件引发的问题各式各样,并具有专业性。在应急响应和制定各种决策时,必须依靠相关专业人士的知识、经验和力量,开展各种突发事件的响应活动。专业人士可通过专家小组、顾问团队、指导小组、抢险成员形式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工作,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六)生命优先的原则

生命是不可逆转的,对每个人来说生命都只有一次。从某种意义上讲,人类所做的一切都应服务于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应急管理活动也不例外,其最终的目的是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过程中,应将生命放在第一位。

三、应急响应的活动

了解应急响应机制,我们必须明确应急响应活动。应急响应活动是指人们主要开展的应急响应行动。应急响应行动是在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趋于稳定之前所采取的一系列紧急处置措施。美国发布的《国家应急响应框架》中指出,应急响应是立即采取行动以挽救生命、保护财产与环境、满足人的基本需要。应急响应还包括实施应急预案及支持短期恢复的活动。

应急响应活动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保护公众,减轻原生灾害的损失,最大限度地减轻二次灾害的损失。应急响应不仅要解决迫在眉睫的问题,如开展急救、搜索与救援、提供应急避难场所,而且还包括为解决这些问题而进行的协调与支持行动。此外,关键基础设施的快速恢复也属于应急响应的范畴,如打通交通干线、恢复供电与通信等。

当突发事件发生后,救人成为应急响应活动的重中之重,在此过程中,应急响应活动包括:

(一)搜索与救援

搜索分为农村搜救、城市搜救、水上搜救及空中搜救,主要目的是寻找被困者,并将其转移到安全地带。具体活动包括五个方面:寻找失踪者;确定被困者位置;制定、实施搜救战略,将其安全解救出来;提供初步的急救应急响应处理;将被困者转移到安全地带实施进一步治疗。

(二)医药急救

在伤者众多、医疗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应急响应者应对伤者进行检伤分类,分轻重缓急予以救治。对于伤势严重且有死亡可能的伤者,要马上进行手术或住院集中治疗;对于伤者受伤须医疗救治的情况,在对患者进行住院治疗或当场救助后送往医院;对于伤者伤势无大碍的情况,则只需要现场简单的急救。

(三)疏散安置

疏散要求人们按照指示,沿着安全的疏散线路到达安全的避难场所。避难场所要确保安全,不至于再次受到灾害的影响。应急管理者要为疏散人群提供水和食物,并稳定他们的情绪。管理者要对危险源进行人为干预和处置,保证收容场所和避难所的安全。

(四)卫生与治安管理

卫生管理要求对人和动物尸体进行妥善处理,防止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原生灾害可能会引发次生灾害,如地震可能引起有害物质泄漏。在应急响应过程中,扑救震后的城市火灾、净化洪水过后被污染的水源等都属于消除次生灾害的行动。卫生管理人员要采取安全措施防止次生灾害发生。治安管理要求应急管理者维持社会秩序,避免出现趁火打劫、哄抬物价等形式的犯罪活动。治安管理人员要负责维持灾区的稳定与安全。

(五)灾害评估

灾害评估包括灾情评估和需求评估。灾情评估包括灾害的影响范围、影响人数、伤亡人数、基础设施的损坏程度等。需求评估包括搜集内部信息、访谈受灾公众代表、监测观察灾害特征和预警信号等。应急管理者在响应阶段必须经常进行灾害评估,以便协调装备和物资,并将其送达最需要资源的地方。

(六)社会心理咨询服务

突发事件发生后,人的情感、认知、生理及人际关系都会出现问题,如恐惧、易怒、焦虑、失落、疲惫、头痛、人际冲突等。应急管理者应为症状严重者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使他们尽快冲破灾害的阴霾。

对于应急响应的具体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章中,作了如下具体规定: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2)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区域、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3)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4)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风险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5)启用本级政府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和工具。

(6)组织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

(7)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8)依法严格惩罚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

(9)依法严格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10)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对于社会安全事件,法律也作了相应的规定。例如,强制隔离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者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控制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燃料、燃气、食品等物质供应;进行一些必要的封锁、查证,加强对核心机关和单位的警卫,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