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有关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及审判人员回避的法律规定;
【三】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有如实回答的义务及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四】犯罪嫌疑人有要求自行书写供述的权利,对侦查人员制作的讯问笔录有核对、补充、改正、附加说明的权利以及在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的义务;
【五】犯罪嫌疑人享有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向他告知的权利及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六】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辩护权;
【七】犯罪嫌疑人享有的申诉权和控告权;
【八】刑法关于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名的有关规定;
【九】刑法关于自首、立功及其他相关规定;
【十】有关刑事案件侦查管辖的法律规定;
【十一】其他有关法律问题。
3、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律师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会见犯罪嫌疑人后,如果认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符合下述取保候审的条件,可以主动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一】犯罪嫌疑人所涉案情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二】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
【三】犯罪嫌疑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的婴儿;
【四】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拘留逮捕措施已超过法定期限;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取保候审条件的。
4、代理申诉和控告
律师根据向侦查机关了解的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向犯罪嫌疑人了解的案件情况,认为确有根据的,可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代理其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要求予以纠正。
律师根据向犯罪嫌疑人了解的有关案件情况和其他有关证据材料,认为侦查人员在办案中违反法律规定,侵犯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诉讼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或者认为侦查机关管辖不当的,可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代理其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
5、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
【一】辩护律师可以向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二】辩护律师可以向其他证人或者单位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三】辩护律师在调查、收集案件材料时,可以录音、录像。
【四】辩护律师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
6、向检察院提出辩护意见。
【一】律师担任辩护人,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关于本案的辩护。
【二】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被超期羁押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三】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受到侵害或人格受到侮辱的,辩护律师有权代理其提出控告。
【四】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不服,要求申诉的,辩护律师可以在被不起诉人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代为提起申诉。
7、参加法庭审理,为犯罪嫌疑人提出无罪或者罪轻的辩护意见。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7、律师作为法律顾问,能起到什么作用?
法律疑惑:李先生新成立了一家网络科技公司,由于他对公司机构的设置以及用工、经济合同等事务一窍不通,所以就准备找个律师做法律顾问。于是,他就向一位律师朋友询价,当这位律师朋友告诉他需要几万元时,李先生觉得很意外,因为他觉得找个律师咨询咨询,一般就是几百块钱,有的时候,有些咨询的还不收费呢!为什么请一个法律顾问要这么多钱呢?法律顾问能为公司做写什么?
律师指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律师行业的通常规则,一般来说,律师作为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包括这么几项:
1、参与经济项目的谈判。律师参与谈判活动,可分为准备阶段、实质性谈判阶段和合同的签订阶段。
在准备阶段,律师应全面了解基本情况,明确具体工作目标,然后收集有关技术资料、情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从法律角度分析谈判项目的可行性。律师在此阶段还可制订解决谈判双方的差异与分歧的具体方案,并商定合同的基本条款,拟定合同草案。
在实质性谈判阶段,律师力争提出谈判方案和合同草案,掌握谈判的主动权,并对谈判中涉及的法律问题给予准确回答和说明。在谈判不符合法律规定和受托方利益时,及时调整以维护委托方利益;在双方取得一致意见时,及时制作合同条款加以确认。
在合同签订阶段,律师归纳双方的意见起草正式合同,交由双方认可,并审查对方签约人员的签约资格。如果合同需要批准、公正或者备案,律师应协助办理。
2、协助聘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法律顾问应协助聘方在内部管理过程中,把经济的和行政的手段最大限度地上升为法律手段,从而提高管理水平,促进聘方工作秩序化、规范化、合法化。为此,协助聘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如经济合同管理制度、专利和技术管理制度、商标和广告管理制度及环境保护、劳动保险、资金信贷、外汇和奖惩等管理制度等。
【1】协助聘方建立法律事务机构,培养从事法律事务的人才;
【2】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培训,提高聘方人员的法律意识及法律知识水平。
3、企业法律顾问的资信调查:【1】调查对方当事人的资格,包括企业是否合法存在及其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等;【2】调查对方当事人的信用,包括企业注册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生产经营情况等;【3】调查对方当事人的商业信誉,即了解对方企业的产品质量是否在市场上有良好信誉,又了解对方企业的合同履行以及对外发生纠纷的情况等。
4、法律顾问的其他工作范围:【1】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即对客户在业务上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及解决方案,供客户在解决问题时参考;【2】为客户草拟、审查或修改法律文书和其他法律文件;【3】代理客户参加诉讼活动、调解、仲裁或非诉讼活动;【4】为客户在经营管理或其他方面作出的重大决策从法律上进行论证,并提供依据。
8、向律师咨询,收费的好还是免费的好?
法律疑惑:孙先生因为公司自己公司编著的一些作品被其他网站侵权,所以想向律师咨询一下看看怎么办。于是就上网查找律师,经过查找,他发现有位办案经验比较丰富的律师,于是就打电话向这位律师预约。当这位律师告诉他咨询要收费时,孙先生心里就觉得“很不爽”。心想,我就简单的问个问题,这还要收费吗?
律师指点:客观的来讲,律师收取咨询费是很正常的。免费咨询则是不正常的,或者说是律师为了承揽业务的一种手段或者途径。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律师咨询的收费问题做了很多规定,而从没有一个法律法规说律师咨询不应该收费【法律援助和公益律师除外】。相反,在某些学者看来,免费咨询实际上是一种不正当竞争的手段。而不正当竞争,最终损害的不是同行的利益,而是客户的利益【即咨询者、当事人】的利益。
当然,有些问题是不必花钱咨询的,比如说你被人打了该怎么办,那么律师一句话“去起诉”就给你解决问题了。但是,如果说案情复杂,你希望律师能给你客观全面【注意“客观”这个词】的分析一下的话,那么就最好是付费咨询。因为这样的话,律师才能真正的做到“客观全面”。虽然咨询需要花些钱,但总比你没有经过认真客观的分析判断就冒然起诉要好的多。
9、如何聘请律师?
法律疑惑:周女士有一个案子,情况虽不是十分复杂,但标的额也将近50万元了。她想找一位律师代理,但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告诉她,律师费大约2万元左右。周女士觉得有些太高了,就准备去法院自己办理。她到了某法院门口之后,有一位自称是“律师”的过来跟她说:“免费咨询,便宜代理。”于是,周女士就跟这位“律师”谈了自己的案情,这位“律师”听了后,当即拍胸脯说:“没问题,我保证给你搞定,律师费4000元。”周女士觉得这个价格自己还是比较能接受的。于是,她在给了这位“律师”4000元钱后,就在家里等消息了。但等了好几个月,也没有等到通知。于是,周女士就给“律师”打电话,但却不料这位律师已经处于关机状态了。周女士非常郁闷,于是就到法院去查询自己的案子。一问之下,周女士更加生气了:法院根本就没有她的案子,她的案子竟然根本没有立案。无奈之下,周女士就到了司法局,准备投诉该“律师”,但结果却被告知司法局的律师名册里根本就没有这么一位律师。周女士彻底给搞晕了,自己在法院边上找的“律师”,怎么却不是律师呢?
律师指点:我国的律师市场,可以说是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然后又“从有到乱”的一个过程。而现在的法律服务市场,正是处于一个非常混乱的状态【在百度上可搜索本律师文章《法律服务市场,乱乱乱》。在这种环境下,当事人在聘请律师的时候,一定要“慧眼识律师”了。下边,就为大家介绍一些聘请律师的基本知识,从而让大家练出一双“火眼金睛”。
首先,在决定聘请律师之前,你应该了解这么几个方面的知识:
【1】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应到律师事务所,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向当事人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私下达成的协议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2】聘请律师要查看律师事务所是否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所委托的律师是否持有经当年注册的律师执业证,要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并手持一份,交费要开具正式发票。
【3】司法行政机关每年将对年检注册合格的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进行公告。如不确定,可与当地司法局或市律师协会联系以防上当。
【4】军队的律师不准接受地方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室【处】工作人员只为本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不得接受其他公民、法人的委托从事法律服务活动。
第二,在了解上上述知识后,聘请律师的流程如下:
【一】接触洽谈案情:
1、民事诉讼案件、非诉讼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仲裁案件需要聘请律师,应向承办律师详细介绍案情。
2、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仲裁案件等聘请律师可按一审、二审分别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也可以一次性签订全程委托代理合同;刑事案件聘请律师,可按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聘请,也可将三个阶段合为一次聘请。
3、聘请律师担任企业或者私人法律顾问,应先了解事务所律师的专业特长,指定专业承办律师并与承办律师洽谈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及工作方式等情况。
【二】签订聘请或代理合同:
1、当事人决定聘请法律顾问,由双方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合同。
2、民事诉讼案件、非诉讼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仲裁案件双方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明确代理权限、代理费用等。
3、刑事案件聘请律师,双方签订刑事委托合同。
【三】缴纳律师代理费用、工作费用:
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或者聘请法律顾问合同后,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到律师事务所财务室缴纳代理费或者顾问费。
至此,聘请律师的程序结束,律师就可以以代理人或者法律顾问的身份开始为你工作。
10、律师事务所根据什么标准来收费?
法律疑惑:赵先生因为一起房产纠纷,到法院打官司。聘请律师时,双方约定律师费为15000元。后来,案子到法院立案,法院收取了1000多元的诉讼费。赵先生心里就不平衡了,为什么法院才收了1000多元,而律师就收了1万多元呢?律师收费标准有什么法律规定吗?
律师指点:律师收费比法院收取的诉讼费要高,这是很正常的。因为我国法院收取的诉讼费,其实只是一个带有“公益”性质的“象征性”收费。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党和政府当然要保证“人人都打得起官司”。而律师费,则是一种带有“经营”性质的业务收费。因为律师是没有人给发工资的,而且律师的学习、办公成本都是由自己来承担的。所以,律师费高于诉讼费是十分正常的。
那么,律师费的标准有统一的规定吗?
在我国,由于各地经济条件不一样,律师费的标准不可能是统一的。但是,由于律师这一行业又属于比较特殊的行业,所以,虽然不能达到全国统一的收费标准,但地区内的统一标准还是可以尽力达成的。根据我国价格法的规定,价格的制定方式有三种:市场定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而律师的收费则属于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定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