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的运用方式可分为刚性运用和柔性运用两种。所谓权力的刚性运用,就是把权力作用的强制性力量发挥到最大,仅仅留给权力客体两个选项:要么服从权力主体的意志,保全生命健康和财物安全,要么违背权力主体的意志,牺牲生命健康和财物安全。所谓权力的柔性运用,则是隐藏权力作用的强制性,把更多的选项留给权力客体,由其自主选择,尽管其所能选的选项仍然受到权力主体的意志限制。而权力越是刚性地运用,往往就越会损害权力客体的尊严,就越是会激起权力客体的反抗而致使权力主体寻求的管理目的落空。而权力运用的失败也都是失败在刚性运用上,柔性运用即使不能让权力客体顺从其意志,也不会导致与对方的对立和对抗,最多是达不成管理目的,但不会给权力主体的事业造成障碍和损害。权力的刚性运用,直接是漠视被管理者的意愿,毫无顾忌被管理者的尊严,粗暴地把被管理者对象化,否定被管理者的意志,扼杀被管理者的主体性,把被管理者当作牛马使唤,其结果也就是被管理者与管理者之间形成对立而使管理者的管理努力失败。这种走向失败的过程往往是由七个步骤构成的。
(1)被管理者的主体性觉醒。一当被管理者被置于服从权力主体的意志与牺牲生命健康和财物安全的选择之中时,就会使其主体意识立刻觉醒,明确地意识到自己被对象化为任人宰割的客体的处境。
(2)被管理者逆反心理泛起。被管理者在主体意识的指引下,谋求摆脱被对象化的办法,根本不思考服从权力主体的意志是否会有保全生命健康和财物安全之外的利益实现,而直接从不服从权力主体的意志这一选项中谋求保全生命健康和财物安全的办法,即表面服从,内心反抗。
(3)激起被管理者情绪行为。被管理者在表面服从的过程中感到主体性被剥夺的屈辱和内心的痛苦,屈辱和痛苦直接演化为不满对抗情绪。如果没有沟通疏导,不满对抗情绪就难免逐渐积累。
(4)管理活动双方对立冲突。被管理者的不满对抗情绪的显现直接招来权力作用的强制性降临,对其进行惩罚,剥夺其生命健康和财物安全。被管理者为维护自己的生命健康和财物安全,与权力主体的对立公开化,冲突由以形成。
(5)被管理者反权力主体意志而动。被管理者对于权力主体的权力刚性运用的表面服从也不存在了,选择直接与权力主体的意志相对立的选项而又作维护自己的生命健康和财物安全的努力。
(6)管理者寻求的目标落空。被管理者被推向了权力主体的对立面,权力失去了管理作用,甚至使管理活动的双方形成暴力对抗,被管理者的生命健康和财物安全受到威胁,权力主体所掌控的权力依据被无益地消耗掉。
(7)管理者的事业目标达成受阻。权力主体被被管理者抛弃,事业失去了众人的支持努力,其目标达成成了遥遥无期的未来时。
所以,要保证权力运用的效果,就必须避免损害被管理尊严的权力刚性运用。
四、权力运用的认同限制定律
权力依据的运用所形成的权力包括惩治权、立法权、奖赏权、专业权、恩报权、参议权六种,其管理作用不仅其大小不同,而且其作用方式在性质上也存在有明显的差别,相互之间可互补,但不可替代。也正是权力形式的多样化,为管理者多样化地设计管理情境提供了方便。但权力在管理实施过程中的作用,与其依据积累的多少不一定成比例,而却与被权力客体认同的程度一定成正比。
一定形式的权力直接是由对权力依据的运用而形成的,权力依据的运用也就是权力的运用,不同的权力运用方式,也就形成不同形式的权力。不同形式的权力由不同权力依据的运用支撑,并且相对于特定形式的权力,其运用支撑的权力依据往往可能不只是一个。而权力的形式不同,其独断性大小也不同。所谓权力的独断性也就是其权力的作用不依赖于权力客体的认同,权力主体把其意志强加于权力客体,不给对方以任何形式的自主选择。这也就是说,权力的作用越是依赖于权力客体的认同,其独断性就越小。但是权力的独断性越小,对权力客体的约束作用就越小,保证权力作为管理工具达成管理目的的作用也就越小。在此,权力作为管理工具,它的行使与目的就成了一对矛盾。
(1)惩治权。它是名副其实地把意志强加于人的强制,留给权力客体的只有服从权力主体的意志与放弃生命健康和财物安全的两个选项。所以是独断性最大的一种权力。支撑它的权力依据包括暴力、舆论、信息。暴力是打在身上的棍子,它直接造成生命健康和财物安全的损失;舆论是加上头上的谴责,它让人蒙羞受辱;信息是避免陷阱的路标,没有就可能是陷入困境的危机。权力客体不顺从权力主体的意志,就直接是棍子打在身上的疼痛、谴责加上头上羞愧和误入陷阱的灾难。所以它对于权力客体的约束作用最大。
(2)立法权。它的独断性,尽管比惩治权小,但仍很大。承认了权力主体的合法性,认同了其意志要求形成程序的合理性,也就必须接受他定规立矩的权力以及在这种权力运用过程中所体现的意志。支撑它的权力依据包括财富、舆论、信息、魅力。财富是经济力量的存在,是其所掌控的稀缺资源。欲从对方获得稀缺资源,就得给予他以立法权。舆论是社会道义的存在,它代表了社会共同的价值判断,它既可给予美誉称道,也可加以挞伐批判。欲从对方获得美誉称道,减少被挞伐批判,就得给予他以立法权。信息是专业技术的力量,代表的是事物发展规律,认同与否,石头落在头上都会让脑袋开花而自己为自己开路。为了避免来自事物发展规律的惩罚,就得给予他以立法权。魅力是个人个性的力量,站在他背后的有大量的粉丝和追随者,认同其个性就是借其粉丝追随者的力量为我所用,不认同其个性难免遭到粉丝追随者的围攻。
(3)奖赏权。它的独断性较低。奖赏只是一种胡萝卜,也只有需要这个胡萝卜的人,胡萝卜才有引诱他使之调整其行为选择的作用。支撑它的权力依据包括财富、舆论和信息三种依据。财富是经济基础,谁也不会嫌钱多。希望得到其金钱奖赏的人就会遵循其意志而调整自己的行为选择。舆论可赋予美誉,谁也不会嫌美誉多。希望得到其美誉奖赏的人就会遵循其意志而调整自己的行为选择。信息包含有机会,谁也不会嫌未来机会多。所以,希望得到其信息所承载的机会的人就会遵循其意志而调整自己的行为选择。但是,对方不看重财富,钱财就是粪土;对方不认同其美誉,恭维的好话也就完全是噪音;对方不需要其信息,这种信息免费提供也难入耳入眼。
(4)专业权。它的独断性仍然存在。因为拥有特别知识信息的专家的意见代表的是一种客观规律的要求,反映的是事物发展的必然性,因而没有人敢忽视。支撑它的权力依据纯粹是信息。因为凡是涉及这一专业的事务决策缺少对应的信息,就难免是失误和碰壁,这就构成了专家的权威。但这种权威仅仅对其所掌握的知识信息有需求的人才存在。
(5)恩报权。所谓恩报权,也就是先施恩于对方后使对方知恩图报而不得不考虑施恩人的意志要求形成的行为选择约束。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软,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它的独断性较小,但远不是无。人情大如天,欠债可以讨价,但欠情却不能讨价。知恩图报作为一种道义约束着每一个人,因而使恩报权拥有了一定的独断性。支撑它的权力依据也包括财富、舆论、信息三个方面,只要能给对方带来恩惠的资源,都可成为其权力依据。接受他们财物,滴水之恩,以涌泉相报;得到他人褒奖和赏识,士为知己者死;授人以渔,大过授人以鱼。但是,如果对方没有在自己意识中形成知恩图报的心理约束,恩报权也就没有作用。所以它高度依赖于对方的认同。
(6)参议权。所谓参议权也就是在社会组织和他人的事务决策制定过程中参与其意见的权力,它往往体现的是对于权力主体的一种尊重,同时也是为避免决策偏颇而兼听的一种关系的平衡。暴力、财富、舆论、信息和魅力五个权力依据都可成为它的支撑。因为它们都体现为一种力量,对于其拥有者必须给予尊重,听听其意见,能容纳兼顾尽可能容纳兼顾,则可减少暴力、财富、舆论、信息和魅力五个权力依据拥有者的对抗和阻碍,减少决策不当的偏颇。它的独断性虽是最小,权力客体尊重权力主体,权力主体的权力就存在,不尊重权力主体,其权力就不存在。但也不完全没有独断性,权力主体所拥有的暴力、财富、舆论、信息和魅力五个权力依据,会让人感到漠视的风险。
惩治权、立法权、奖赏权、专业权、恩报权、参议权六种形式的权力,就其对被管理者的认同的依赖度分析,是依次递增的。它们发挥作用的过程,对被管理者的主体性的剥夺也依次越来越小,因而造成与被管理者的对立和冲突的可能也是依次越来越小,至止为零。但是,其对于权力客体的约束作用也是越来越小。而约束作用越小,其管理工具的作用也就越来越小。为强化其管理工具的作用,又避免造成与被管理者的对立和冲突,强化独断性权力的认同约束,提升认同依赖度高的权力的独断性和强制性,则是其途径。
其具体办法是通过规则强化独断性较大的三种权力——惩治权、立法权、奖赏权的权力客体认同限制,强化独断性较小的三种权力——专业权、恩报权、参议权的权力客体的约束限制。前者是通过规则约束权力主体,把权力客体对权力的认同作为运用权力的前提,以使之形成自我约束,淡化其独断性,减小其强制性,以减少造成与被管理者的对立和冲突的可能性,提升和保证权力的管理工具作用。其实施就是减小惩治权、立法权、奖赏权三种权力运用的随意性,强调通过建立健全完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都认同的规则,通过都认同的规则约定这三种权力运用的方向和方式,让权力客体感到权力的强制性约束不是外部强加的,而是一种自我约束。后者是通过规则约束权力客体,赋予缺少独断性和强制性的权力以一定独断性和强制性,以使权力客体不能忽视这种权力的存在,以增加对权力客体的约束的强制性,进而提升和保证权力的管理工具作用。其实施是增加专业权、恩报权、参议权三种权力的刚性约束,强调通过建立健全完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都认同的规则,约定这三种权力运用的程序方法,以强化其约束作用,让权力客体自我约束以接受权力的作用。
就其保证管理工具的作用而言,后者的必要性就要小得多。既然权力本身是以认同为前提的,权力客体认同其权力,权力才存在,权力客体就会自我约束以自主地接受这种权力的约束。而前者则不同,它要约束的是权力主体,只有权力主体接受规则的约束,减少和消除权力运用的随意性,按规则行使权力,才能保证权力的管理工具作用。
由此可得到权力运用的认同限制定律:权力在运用过程中,越是能得到权力客体的认同,权力也就越是具有管理工具的作用。
五、保证管理效果的权力运用方式
权力的运用可以起到强化管理者的主体地位的作用,但不一定能提升其主体性。管理者的主体性的提升得靠管理目的的达成来实现。而权力运用的管理工具作用效果的好坏又与权力独断性的大小相关,即越是让被管理者感觉不到权力强制作用的存在,就越是能得到其认同,就越是对其行为选择的调整具有影响作用。因此,为保证管理工具作用效果的权力运用必须减少刚性运用。尽管权力的运用往往不仅仅是为了达成管理目的,但为达成管理目的的运用就必须对权力运用的形式进行规划设计,对应被管理者的实际,有针对地选择权力运用的形式,以保证管理目的达成的确定性。就其贯彻思路分析,其要点有四个:
(1)承认被管理者的主体性。这就是承认被管理者也是主体性存在,剥夺其主体性不仅于管理目的的达成无用,而且有害。所以,在权力运用上只能重点选择专业权、参议权两个独断性较低的权力,作被管理者的朋友、教练、导师,从对方价值需求满足最大化的角度给对方提出行为选择建议,由被管理者为了自身的利益最大化,在其意识范围内作最合目的性的行为选择。专业权是基于信息依据的权力,没有强制。参议权是严格基于对方认同的权力,不认同其影响力,参议权也就不存在。给予对方参议权,也就是认同对方意志意见的价值。
(2)维护被管理者的主体性。这就是孔子强调的推己及人。一方面“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不希望被剥夺其主体性,也就必须尽可能不剥夺被管理者的主体性。另一方面,“己欲立,立人,己欲达,达人”,自己希望主体性得到保全,也就必须尽可能保全被管理者的主体性。这也就是对于独断性较大的惩治权和立法权,事先让被管理认同其运用的方向和方式,把行为选择的要求和与要求相违选择的不利后果之间的联系由被管理者自我设定确立,由被动接受约束,变为自我立法约束,其重点在于避免单边地把意志强加于被管理者。
(3)提升被管理者的主体性。这就是为被管理者的主体性的发展发挥创造机会,通过授权,在使之明确目标的前提下,自主运用所授权运用的资源——管理者所掌控的权力依据——自主安排自己的具体行为方式方法。管理者除了通过规则确立的跟踪监督之外,不能对对方多加干涉,尤其要避免掣肘式的检查监督导致的被管理者行为活动程序打乱。在大的目标上管控住,在具体细节上把充分多的自主权留给被管理者,使之由单一的权力客体转化为权力客体和权力主体双重身份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