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第十六届新概念获奖者作文精选(B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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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鸢尾纪:我等不到你了(3)

唉谁知道她呢,我也是听她上次说会来这个地方待几天于是才叫上她,她毕业后就没继续上大学了。丁丁又讲了一些关于她的事。

我觉得我不能只在这听着吃着,至少是在某方面有义务去挑动着什么话题,但的确有些有心无力的困惑。我开口想说起叶一闻,但我内心又害怕失望,我这学生时代最值得的回忆是他。我想让谁知道,让谁去了解,懂得当初那几年我一直以来鲜活的跳动,为着谁的笑而笑,为着谁的哭而哭,为着幼稚天真而显得美丽的时光,我想我又舍不得说,舍不得把那种人人都皆有但人人却都特殊的情怀放上台面,我怀念的毕竟是我怀念的,最害怕的是人们反问,他是谁?哦,是他啊,想起来了,那谁谁谁吧。

叶一闻,你绝对不会只是我的谁谁谁,而且事实是,也再没有机会成为我的谁谁谁。

落地大窗外继续是阴得发慌的天,连舒芙里的颜色都有点冷。回忆里却是暖得不真实,比鼓点节奏更快的幸福。

到了这里,我基本上可以把那天是星期几,我所坐的座位是哪一行哪一排,几点,第几节课如数家珍地说出来,因为我后来真的很多次小心翼翼地把它写在纸上很多很多遍。

表白得突如其来,那个表白不是人生里的第一份,却是最平淡也最激动的,当暗恋叩响了向你反馈成功的门,我却好笑自己当初竟不懂如何办。

叶一闻他在我的右手边,我埋下头又悄悄打量着他在动手制作什么稀奇古怪的小玩意没有,就感觉到他微微的体味热了一度,那种对爱人变化所特有的细心让我细致地从他的种种隐藏中挑了出来,后来直到等我到了大学,我才明白曾经相爱过。

我第一次见领了叶一闻的害羞,教室里没有老师监守,气氛乱哄哄,他迅速转过头来对上了我的鼻尖,极快地说出我喜欢你。我没有大本事让自己淡定,我顿迟了两秒,两个字两个字地从我嘴中吐出来:你说……什么?我这次一直勇敢注视着他的眸,湛亮亮,他随后狡猾地嘿嘿一笑,竟转过了头,说没什么。

好笑的是他说没什么,我就也以为没什么,我就也以为是他口误。放学后,我推掉了一切约,一直坐到整个学校只剩麻雀在叫,我还闭上眼睛感受右边男孩留下的影子,然后抓起了笔,紧张地撕下一张稿纸,慌忙地写下五个字。然后对折,放在他抽屉里最深处,调换了很多种角度,最后才忐忑地回家去,当晚一夜未眠。

一年后,高中毕业。大学四年平淡无奇。

往后的日子分水岭越来越多,然后上了研究生,头发都掉了一把。

丁丁现在依然坐在我对面,我揉揉疲惫的眼,竟然就那么快,现在她脸上那颗痣越发明显,原因是粉底过厚。黄发的电话没有等来,我却看见她接了几道电话,对面应该是男朋友。她接电话时我就喝咖啡,光明正大地揣测她的想法。我和我好朋友碰头呢,在我们喝咖啡这个老地方,聊得可起劲呢,讲以前好多有趣的事,哎哟天,我的这个朋友现在可风光了,你有没有喜欢的明星你要多少签名都没问题,你赶快来见见,一会儿顺道去那家新开张的馆子。

我自是有点不自然,忍着想打断的冲动,笑盈盈地看着她,她的头发后来保养得不错,看上去手感肯定很好,不再粗糙。

我不知道叶一闻有没有看见我留给他的字条,他应该是有看见,但不过他也从来没发表过相关的言论,我也再没有去关切那件事,惶惶的一无所知地毕了业。

我读了研究生,独身一人继续待在象牙塔,一天在食堂闲逛,看到了叶一闻。惊讶地上去,他也惊讶,相逢后又才知道,他也考研,来到这所大学。我一开始以为是为我,但我肯定不是当年的小女生,马上明白地告诉自己这只是幸运的偶然。

有一天,做了很久的斟酌,终于是下了决心,来到他们寝室楼下,叫一个男生把他喊了下来,我对他说:我们交往吧。他当场同意了。

和当年一样我飞奔回了寝室,有一种圆梦的解脱。冷清的寝室我也觉得天旋地转,我似乎又回到了青春,在最后还有力气争取时博到了它,一个人,孤凄地笑着。

我等不及其他人的赴约了,困意是其次,主要是我认为这一切毫无意义。我本来已经戒掉了香烟,此时我又从包里抽出一根来,半年来我第一次点上,抽了几口被侍者提醒禁止吸烟,深吸最后一口我轻轻地将它掐了。丁丁也挂了电话。

一会儿我男朋友就来了,咱不等黄发了,下次再说吧,看,外面都下雨了。我没有接丁丁的话,我也不想再接了。我早就知道下雨了,这雨已经憋了好久。

二楼不高,我看见街上每个人都穿着黑色的风衣,举着白色的雨伞,没有表情地走去,走来,奔向城市的每个角落,每座大楼,或者和我一样去寻找片刻的安宁。

生活戏剧着,我在百忙中找到了叶一闻这样的慰藉,当然,这只是我开头这样想的。

我的快餐爱情,连作料也没有。一个星期便分手了,我不傻,不过是叶一闻提的罢了。如今我对青春的印象与回忆也只局限于暗恋才是王道的美好。去找叶一闻吃饭,他闷着声不说话;叫他等着我一起吃,没等;和他散步,无话;和他歇息时,无言。

你是不是恰好长得像我喜欢的那个叶一闻,也恰好也叫叶一闻呢?原来,谁没有在变化?谁没有在成熟地奔向世故与冷漠?他是这样说的:我们要不要先做朋友?在QQ上。连分手都带有咨询的意味。

我回复:哈哈,好啊。外加一个笑脸。我是他猜不透的,于是我猜他肯定没有想通,所以他才回复的是:额。

然后从此至今后再无交集。而对于我自己,我却什么也没说,我只是不敢回头去探看那个在时光深处跌跌撞撞奔跑的女孩子,我对她,也没有话说了。

续了好几杯咖啡,丁丁没有再找我说话,识趣地埋头玩手机。我内心的冷漠与拒绝没有掩饰地写在了脸上。外面的雨越来越大,已经打起了雷,啪啪的雨声我从玻璃内看到。我意识到不该再沉浸在这种情绪当中,我还要吃饭,我还要找钱,我还要为那个喜欢的包包加班。我掏出手机,计算交任务的日期,还有那些柴米油盐还要几袋几克,这一杯咖啡我一个月又能喝几次。说实话,我也不喜欢这样的自己。

我唤了一声丁丁,她抬起头来,嗯?那是不是你男友。我隔着玻璃指着一个刚从出租车上下来冒雨冲进来的男人。丁丁欣喜地点头,我也笑了,说挺帅的。

男人上了二楼看到我们,然后走过来坐到丁丁旁边,又是一个我从来没在她人人网相册上看到的陌生脸孔。

我和他寒暄了一番。然后丁丁勾着他的臂弯,咯咯地笑,说咱们吃饭去吧。男人宠溺地摸摸她的发,对着她点头。我反而不习惯地避开了目光,揉揉发胀的脑袋说那走吧。

出了咖啡馆,才意识到雨下了那么大,我的包里只有一把伞,丁丁和男人手牵着手。我把刚才那半只烟接上继续抽。抽完了,雨还是没停。我对她说:丁丁,下次再约个时间吃饭吧。丁丁表情夸张地看我,说怎么改下次了,不行就今天,你哪也不能去。我把伞拿出来,递给她说伞你们拿去打了,我打车回家。男人推掉我的伞说你带着,我们两个人有个伴都好,我直接送丁丁回家,伞你自己打了就好了。丁丁瞪了男人一眼说,说什么呢,还要去吃饭呢大家,涂涂,赶快的,一起走。

我清清嗓子,说丁丁,等下次大家什么时候真正在一起了,人齐了,咱们再聚也热闹。然后把伞又塞给了她,塞在怀里,她抱住了,尴尬地笑着又送了回来。

手机响了,是同事,接通了问我工作上的事,我讲完后挂掉电话,一脸无奈地对丁丁说我老妈打电话问我怎么一晚上没回去家里电话都没人接,她今天来我这里住上几天,我要去车站接她了。丁丁也不知道是否确有其事,我也不知道她脸上的遗憾是否的确发自内心。

交代了几句之后,我撑开了伞扭头往雨里走去。一脚一脚地慢慢走过积水的路,高跟鞋啪啪用力蹬在地面上。不知道什么时候雨忽然间小了,不久后就不知觉地停了,手上的伞柄上有高中时候刻的YYW,我收了这把蓝色的小伞,雨后的空气很清新,我看到前面有个垃圾箱,走过去把伞放在了上面,然后晒着小小的太阳回家。

葬我以风

段立文

是十年重聚之时再见他和她。此时她是一岁幼儿的母亲。眉眼之间成长为单纯而有力的妇人,为心爱之人蓄起长发,青丝如梦。牵着孩子的右手干净有力,手指尖带着热心于家务和电脑键盘的味道。不似手工创作者一般苍白,它们呈现一种健康的粉红色。看到这双手,就像看到下午的咖啡,看到有阳光味道的白床单和被罩。一个家的样子。

此时他是年轻有为的白领精英。西装紧身、挺括发亮。脸上比十年前有肉,圆圆脸盘,仿佛早早被岁月磨去棱角。也是,戴金丝边眼镜扎深蓝领带的高大男子有宽厚肩膀,早已不是抱起篮球就往外跑的追风少年。世事沉浮,责任的刀光剑影在少年时期就开始打磨这水晶原石一般的人。他终于变得晶莹通透。二十八岁,男人人生刚刚开始。

此时我是宴会迟到的普通女子。无恋人孩子及其他。十年来漂泊于所爱的城市,离家千里。做着一份自己喜欢但不赚钱的职业,和梦想死磕至今。单眼皮眼角长出细纹,手背上青筋凸起。穿华丽惊艳的土耳其蓝色缎面细高跟凉鞋,恋恋风尘。

我上前与他们拥抱。我看到他们安好且向荣地活着。这十年也许就是人生中最重要的日子,纵岁月欺了我它不曾欺了我所爱。那一刻在心中的天平上,对世间的抱怨与感念突然平衡,剩下的心中一切四平八稳不再危险摇晃。我似乎能够妥协了,为着他们的岁月静好。

这么些年,我们过得没有彼此,过得细水流长。静静地,却只在深处看见暗礁和旋涡。它们悄无声息,隐藏于波光粼粼的青春河床中,无波澜一般向远方流逝。时间用其独特的刻薄方式令我们渐渐宽宏。所有精心刻画与表达,在这一刻因了咫尺天涯的熟悉面孔,而欲说还休。

我想,沉默是成长的标志,而成熟的标志,就是学会如何去沉默。

Letlifebebeautifullikesummerflowersanddeathlikeautumnleave.泰戈尔说,生如夏花。

我会忘记我与她自何时开始。也有一种可能是我们之间友情来得太过悄无声息以致在一开始无人记得。如同长江源头细如发丝的河网,若在时光滚滚之前无人让彼此提前知晓,我们如何了解这一点活水最终能够奔流到底直到遇见汪洋。

有人说寂寞就是你想说话的时候没人听,有人听的时候你无话可说。岁月定然在吝啬之余还为我保留一丝慷慨。三年相伴,使我不致如今日寂寞。高一某一个下了晚自习的晚上,当时都有伙伴的我们不知为何会一起回宿舍。女孩眉毛浓黑,眼角飞扬。戴全嘴牙套,笑起来牙齿上不同颜色的铁片会发光,非常可爱。

后来我时常默念她名字。瑞雪,瑞雪。瑞雪兆丰年呵。

她是成绩非常好的女孩子。做事认真性格倔强。我们俩的不同自十五岁开始,但这并不妨碍我们成为彼此青春时代最亲近的人,亲如手足。她的倔强,几近不能与任何人有分歧因为那样会导致吵架。这来自一种对事物本身非常清楚的认识。她明白什么是正确的,客观的,不能改变的。与人交流时表达清晰准确,稍有分歧十之八九也是自己正确,因而学会不认输不妥协。我的屈服,有时更多是自己迷糊自己不屑。我明白我心中正确的,原则的,很有主观意味的。这些我所信奉的规则不会被大多数人接受,我不会去争也不能去争。没什么关系。是接近本质的世界观层次的差别。这亦导致她理科成绩很好而我的理综当年烂至一塌糊涂。那又如何。

就像夏天下着暴雨的傍晚,我们吃完晚饭,走在校园里。她打着伞,我不喜欢打伞,就走在伞外面。雨水将头发和脸颊打得湿透。身边走过的人如看怪物一样看着我们。她在伞下对我笑,不说话。我闻到自己头发中散发出雨水清香。那时我想,若仅有一刻仅有一人懂你并在身边相伴,现世是多么足够。

彼此之间发生过很多事,有悲喜有失落。很多记忆因被埋葬已深不可测。青春像一段火车隧道,让人看见时间呼啸着奔驰。成长中有隐秘而艰涩的疼痛。彼时我们未长大,想寻找一条通往世界的路途,而这个进入的切口,只能是给予彼此的爱。

恍如年少时的一场恋爱。我只想她好,不哭不受伤。顺利下去,在未知的我不能陪伴的日子。

瑞雪高考时发挥正常,去清华学理工。我因理科成绩太烂,跑去北京一所普通学校,凭借浅薄天分在艺术圈混迹多年,渐渐长成天性中放荡不羁模样。她最终结婚生子,平淡工作,安稳生活,富足幸福。不过这些都是后来听说。我们在同一座城市,却有十年不曾见面。彼此消失在生活中,似浪迹天涯杳无音讯。

只是,我那颗少年的心里,为你留了小小一隅。聚会后几天她邀我去家中。依旧是暴雨的夏日午后,窗外雨声滂沱。她扎着髻,眉毛浓黑修长,眼角飞扬。一岁幼儿已在怀中酣然睡去。在经历过繁华至极的恋爱之后,她做了母亲,我孤身一人。我们没什么话说,一径微笑、沉默。她领我看房间里一大缸的热带鱼,空气中有寻常生活的奶粉和灰尘气味。

此去经年之后,你我各自成为虽然心怀感伤但甘心承担的女子,没什么怨悔。在一场大雨中平静地挥手告别。

那么他呢。

他终究还是一个忘不掉的人。

当年与瑞雪玩笑,我常说,等将来上了大学,我就单号去清华找你蹭饭双号去北大找他,留下来的钱租一间大房子咱们仨在里面住着。少年梦境毕竟太过美好。高中时代他与我一起学竞赛一起失利。有一年半时间在一间教室里学习生活,竞赛生整日看书做题不停,几乎从一天睁开眼到第二天睁开眼看到的全部是这个人。以至于后来没考上回到人群拥挤的高中教室感觉极不适应,需得跨越人海,找到他的脸,方觉心安。

我欺骗自己说只是依恋他,像依恋父亲兄长老师那样。事实上渐渐地究竟是怎样一种感情自己也无法说清。惦念变成了习惯,反而真的富富足足快乐起来。心里有个人放在那里,是件收藏,如此似可填补生命空白。我们有时接连好几天一句话也不说,可跟他说话的时候,又是那么自然。我把下巴枕在他胳膊上,眼睛看窗外明灭灯火。他在看着那里呢,或许看云,或许看我。

记得一夜看书至凌晨,读到这样的句子:但你不会忘记我,你不需要忘记我。我对你来说是那么轻。你可以把我当作星期日下午的棉花糖一样不时吃一下,调调生活的味儿。你一个人的时候会想念我,想念我对你的执恋,想:我遇到过一个热烈的女子。

我却要花一生的时间去忘记,去与思念与希望做斗争。事情从来都不公平,我在玩一场必输的赌局,赔上一生情动。

……我反复看这一段,心里动容到疼痛。忍着眼泪,提笔与他写信。很多深夜里我会提笔写下很多东西,在演算纸末页在日记本上在卷子边缘。这些文字一点都不曾让他见到。仿佛写下水中,一边书写一边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