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财务工作规范化管理推行实务
10401400000031

第31章 货币资金管理(6)

第十八条营销部收到货款后,应将所收货款及时解缴出纳,出纳应将解缴凭证送交会计部门,并据以编制传票。

第十九条本公司所有依法应扣缴的所得税款及依法应贴用印花税票,若因主办人员的疏忽发生漏扣、漏报、漏贴或短扣、短报、短贴等情事以致遭受处罚者,以及劳工保险费的滞缴,其滞纳金及罚金应由主办人员及其直属主管负责赔偿。

十五、现金盘点制度模板

第一条本公司财务部在现金盘点前,必须由出纳员将现金集中起来存入保险柜。

第二条出纳员编制“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必须根据现金实存数,同时分币种面值列示盘点金额。

第三条在盘点保险柜的现金实存数的同时编制“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分币种面值列示盘点金额。

第四条日后盘点资产负债表时,应调整至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

第五条核对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作出记录或适当调整。

第六条在盘点过程中如发现冲抵库存现金的借条、未提现支票、未作报销的原始凭证,应在“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中注明或作出必要的调整。

(第三节)货币资金管理实用表单

一、现金收支日报表

二、现金收支预算表

三、现金存款日记表

四、资金调度日报表

五、银行借款登记卡

六、资金调度表

七、资金差异报告表

八、现金银行存款结存表

九、现金与银行存款逐日登记表

十、应收账款控制表

十一、付款登记表

十二、预付款申请表

(第四节)货币资金管理规范化细节执行标准

一、出纳直接收款工作细则

出纳人员根据有关收款凭据办理收款事宜,收款的工作细则如下:

1.查看收款依据是否齐备。

2.审核现金来源是否合乎相关法律与规定。

3.当面清点现金,做到收付两清。

4.根据相关规定开具收款凭据,并将“现金收讫”印鉴加盖在收款凭据和收款依据上。

5.编制记账凭证。

6.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登记现金出纳账。

二、假币的处理规范

1.单位的财会出纳人员,在收付现金时发现假币,应立即送交附近的银行鉴别。

2.单位发现可疑币不能断定其真假时,发现单位不得随意加盖假币戳记和没收,应向持币人说明情况,开具临时收据,连同可疑币及时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鉴定。经人民银行鉴定,确属假币时,按发现假币后的处理方法处理,如果确定不是假币时,应及时将钞票退还持币人。

3.发现假币,应立即就近送交银行鉴定,并向公安机关和银行举报及提供有关详情,协助破案。

三、损伤人民币的处理规范

残缺人民币是指有的人民币由于某种原因明显缺少了一部分的票币,称之为残缺人民币。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的规定,凡残缺人民币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持币向银行营业部门全额兑换:

(1)票面残缺部分不超过五分之一,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

(2)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变色、但能辨别真假,票面完整或残缺不超过五分之一,票面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

凡残缺人民币属于下列情况者,可半额兑换:票面残缺五分之—以上至二分之—,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应持币向银行营业部门照原面额的半数兑换。但不得流通使用。

凡残缺人民币属于下列情况之—者,不予兑换:

(1)票面残缺二分之一以上者;

(2)票面污损、熏焦、水湿、变色不能辨别真假者;

(3)故意挖补、涂改、剪贴、拼凑、揭去一面者。

不予兑换的残缺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收回销毁,不得流通使用。

及时回收市场流通中的损伤、残缺人民币,保持人民币的整洁,维护国家货币的信誉,需要企事业单位、广大群众、银行等各方面的配合。不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如果留有不宜流通的损伤、残缺人民币,不要再次使用或对外找付,应挑拣、粘补整理好,随时送存银行或办理兑换。

四、出纳员点钞的基本规范

点钞方法主要有手工点钞和机器点钞两种。一般企事业单位使用的主要还是手工点钞方法。常见的手工点钞方法有:手持式单指单张点钞法、手持式单指多张点钞法、手持式四指拨动点钞法、手持式五指拨动点钞法、手按式单张点钞法、手按式双张点钞法等。

手持式单指单张点钞法是最常用的点钞方法之一。其基本操作要领如下:左手持票,手心向下,拇指按住钞票正面的左端中央,食指和中指在钞票背面,与拇指一起捏住钞票;左手无名指自然卷曲,捏起钞票后小拇指伸向钞票正面压住钞票左下方;左手中指稍用力,与无名指、小拇指一起紧卡钞票;左手食指伸直,拇指向上移动,按住钞票的侧面,将钞票压成瓦形;左手将钞票从桌面上擦过,钞票翻转,拇指借从桌面上擦过的力量将钞票撑成微开的扇面并斜对自己面前;右手三个指头沾水,用拇指尖向下捻动钞票右下角,食指在钞票背面配合拇指捻动;用右手无名指将捻起的钞票往怀里弹,边点边记数;点钞时注意姿式,身体挺直,眼睛和钞票保持一定距离,两手肘部放在桌面上。

手按式单张点钞法也是最常用的点钞方法之一。其基本操作要领如下:将钞票横放在桌面上,正对自己;用左手无名指、小拇指按住钞票的左上角;用右手拇指托起部分钞票的右下角;右手食指捻动钞票,每捻动一张,左手拇指即往上推动送至左手食指、中指之间夹住,即完成了一次点钞动作,以后依次连续操作。

五、出纳支付款项的程序

本公司支付款项的付款程序,悉依照下列步骤办理:

1.内购、工程发包款:应根据统一发票、普通凭证,以及收到货物、器材的验收单并附请购单,经有关单位签章证明及核准,始得送交会计部门开具传票。

2.预付、暂付款项:应根据合同或核准文件,由总办单位填写请款单,注明合同文件字号,呈报核准后送交会计部门开具传票。

3.一般费用:应根据发票、收据或内部凭证,经有关主管签章证明及核准,始得送交会计部门开具传票。

4.会计部门应根据原始凭证开具传票。

5.会计部门开具传票时,应先审核原始凭证是否符合税务法令及公司规定的手续,然后办理。

6.传票经主管及总经理核准后,送交会计部门转出纳办理支付工作。

六、现金收款凭证复核内容及标准

本公司出纳人员在办理每笔现金收入前,必须复核现金收款凭证,以确保收款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主要符合内容如下:

1.现金收款凭证的填写日期:现金收款凭证的填写日期应为编制收款凭证的当天,不得提前或推后。

2.现金收款凭证的编号:有无重号、漏号或不按日期顺序编号等情况。

3.现金收款凭证记录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准确:摘要栏的内容与原始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是否相符。

4.使用的会计科目是否正确。

5.复核收款凭证的金额与原始凭证的金额是否一致:原始凭证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有无印章。

6.复核收款凭证“附单据”栏的张数与所附原始凭证张数是否相符。

7.收款凭证的出纳、制单、复核、财务主管栏目是否签名或盖章。

七、现金付款凭证复核内容及标准

本公司出纳人员在办理每笔现金支出前,必须复核现金付款凭证,以确保付款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主要符合内容如下:

1.对于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的收付业务,只填制付款凭证,不填制收款凭证。如将当日营业款送存银行,制单人员根据现金解款单(回单)编制现金付款凭证,借方账户为银行存款,贷方账户为现金,不再编制银行存款收款凭证。

2.发生销货退回时,如数量较少,且退款金额在转账起点以下,需用现金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不得以退货发货票代替收据编制付款凭证。

3.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遗失,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有关印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始凭证的名称、金额、经济内容等,经单位负责人批准,方可代替原始凭证。

八、现金收付凭证的审核程序

本公司出纳人员在进行所有现金收付凭证工作时都要进行认真的核对,主要符合内容如下:

1.审核现金收付是否符合现金管理制度规定。

2.审核经济业务是否真实,有无批准人、经办人签章。

3.进行原始凭证技术性审核,即规定项目是否填写齐全,数字是否准确,手续是否完备。

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使用细则

1.对本公司购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视同现金管理一样,建立账簿,严格领、发、存手续。

2.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开具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到商店购买商品,如需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出示盖有一般纳税人认定专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由商店会计室负责办理。

3.填开给购货方的发票注意事项

(1)要填列单位名称,购销双方的税务登记号。

(2)交易价格与税款分别填列。

(3)专用发票金额栏是不含税的金额,若为含税价格则应用下列公式换成不含税价格。不含税价格=含税价格/1+增值税率。

(4)金额栏与税额栏合计必须与价税合计栏(大写)相等。

(5)按照规定专用发票的开户银行及账号栏和购销双方的电话号码也要填写清楚。

4.厂家开具的专用发票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入账:

(1)没有填列售货方或购货方增值税纳税人登记号码;

(2)填列的纳税登记号与购货方或销货方的真实号码不相符;

(3)单联填写或上下联金额,增值税额等内容不一致;

(4)交易价格与税款计算有差错;

(5)适用税率与税款计算有差错;

(6)抵扣联没有加盖规定的印章。

以上规定、采购、合同、物价、财会各个环节都要认真执行,严格把关,避免疏漏。

十、发票和资金往来专用发票的管理办法

1.企业会计室应责成专人对营业部的发票领取、使用、保管等情况进行经常的检查核对。

2.企业会计室对营业部门交来的旧发票,按日、号码归类整理打捆,妥善保管。

3.发票、资金往来专用发票存根保管期为五年。销毁发票存根,必须造册登记,并向所在税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方可销毁。

4.商店营业部门变动时,财会人员和营业部门主任应将未使用和已使用的发票收回。交商店财会人员注销,统一管理。

十一、内部员工借支规定

本公司财务人员在进行内部员工借支工作时,必须以以下规定为操作守则:

1.员工因公出差,填写旅差费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按财务部门审定的额度借支差旅费(其额度通常按出差地点的远近和出差天数、运输工具加以确定),出差完毕回单位后一周内必须到财会部门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报视作挪用公款处理。

2.员工因公受伤需到外地治疗,可借支差旅费,借支和报销手续同上。

3.员工因病住院治疗,允许借支医药费(最高限额一次××××元),由本人填写内部借款单,经领导审批,方可借支。出院后应及时将支票存根及医药费收据送交财务部报销,按规定标准核销医药费,应由个人负担的医药费,少则当即付清,多则由个人填写还款计划,由财务部门按月从其工资中扣还。

十二、识别真假人民币的方法

水印观察法——真人民币的水印,不论是固定水印,还是满版水印,都是在造纸过程中做在纸张中的,将人民币平放时,一般看不出水印的迹象。但只要迎光透视,均可看到纸币中含有层次丰富、立体感强的水印;而假币一般没有水印,即便有也是用印模后盖上去的,平放时有水印轮廓。迎光透视时,有的反面看不清楚,有的则特别明显,其水印图案结构简单,无立体感,且图像失真。

真币对照法——真人民币的各种颜色光泽鲜亮,图案轮廓清晰,层次分明,立体感强,印制精细,迎光透视时,可看到正面右侧有一条上下贯通的黑色金属线;而假币由于粗制滥造,多数票面颜色浑浊、色泽灰暗。

手感触摸法——现行流通的纸币,5元以上的券,都采用了凹印技术,用手指反复触摸币面主要图案及“中国人民银行”字样,真币有凹凸感,假币同部位则没有这种感觉。

紫光检测法——将真币置于紫光灯下,票面颜色无刺眼现象;假币则出现刺眼的蓝白光。但用这种方法检测时,有时个别真币由于接触过肥皂粉等,也会出现刺眼的蓝白光。因此,用紫光检测时还须观察其它特征。

红色百元人民币简单识别法——将100元币钞正面左下方的100字样,对着亮光正侧面一看,凡是变色的(正面垂直角度观察是绿色的,侧面倾斜一定角度观察则是蓝色的)应是真币,反之,则是假币。现在,银行还发现,红色百元假币也有“100”变色字样,但色泽比较模糊,制作比较粗糙,感觉像洒上去的荧光粉。

笔试水印法——用薄纸蒙在钞票的水印部位,用较软的铅笔在纸上相应部位轻轻地摩擦,在薄纸上显现出水印图像轮廓的才是真的。

尺量钞票尺寸法——人民币的每一种券别都有固定的大小尺寸,用尺一量,不规范者必假无疑。如1980年版人民币的票幅为:1元券,140mm×63mm;2元券,145inm×63mm;5元券150mm×70mm;10元券,155mm×70mm;50元券,160mm×77mm;100元券,165rran×77mm。其中50元券和100元券的票幅,1990年版和1980年版相同。

使用验钞机——用机器检测,一般可与点钞相结合,机器查验,一般是查验钞票的荧光反应。人民币用纸是无荧光反应的,但某些部位用的油墨中有荧光反应,如第四套人民币1990年版中50元券和100元券,其中汉语拼音“WUSHI”、“YIBM”和阿拉伯数字“50”、“100”都有荧光反应。该有的没有或不该有的有了,都是假人民币。这种类型的机器多为小型简易式的,价格便宜,企、事业单位出纳部门购置比较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