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有一个叫陈立兴的人,以砍柴为业。其母年届七十,瘫且盲。他母亲爱吃王家糕,他每天从乡下走到城里去买。对此,唐伯虎曾深为感动。也许是因为唐伯虎预感自己即将离开人世,或者人老了总会想起过去。他回忆过往的岁月,儿时的嬉戏,父母的斥责。一切都是那么美好,他一边慨叹着一边书写着,不禁对五亲俱亡悲痛不已,特别是对母亲的思念日益加重。因此,写了这首长诗,可惜还未写完,他就去世了。后来钱贵为之序,并写道:
元季有孝子,姓陈名立兴。结屋住蠡口,采樵以养生。有母年七十,瘫痪双目盲,居然卧床席,九年六月零。爱啖王家糕,其家住在城,地名临顿里,相去将一程。每日买一贯,持归母点心。如此以为常,不限晦与明。……我为赋其事,兼述旧所闻。五通为神仙,十号称世尊。诸佛证圆觉,群仙保长生。晋昌唐寅撰。
此上吾友唐君所作,凡百四十有六句。皆出等闲谈笑,而词源滔滔,出不容己,有非苦思剧学所能及者。然不及终篇,遂成绝笔,余窃悲焉。因效其体,作五十四句续而成之,殊愧不相似也。
道远名徒在,忙昧未足凭。试泛鑫日塘,近以白年征。……既永尔庙食,子孙更绳绳。我歌宁有极,为尔传云仍。
嘉靖乙酉春仲一日,致鸿肿寺漕湖钱贵。
除此之外,唐伯虎最典型的思想就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因为儿子早死,又娶了一房但没有生养。最后,娶了沈九娘也仅是生了一个女儿。为此,唐伯虎极为苦恼。
令人欣慰的是,弟弟唐申生了一个儿子长民,弟弟将他过继给了唐伯虎,不幸的是长民夭折。在唐伯虎51岁时,再次有幸看到弟弟又得了次子兆民。52岁时又得第三子阜民。在唐伯虎54岁故去之前,弥留之际他最担心的也是没有儿子。为此,唐申当即将唐兆民立为唐伯虎的过继子。
在唐兆民所写的《遗命记》将唐伯虎的一生进行了介绍,其间记录了一段感人肺腑的话,令今人读之无不落泪:
父抚予长,述以前事,率祭墓前,语伯曰:“噫!而今而后,兄无若敖之叹矣。”予是时始知有蓼莪之感,然而事父之心,益敬而孝,其晚景偷乐,晏如也。忽于二十一年壬寅九月,予父病危,召予曰:“尔伯向日所言,我当更其说以示后人,汝须记之。”益抚掌而言曰:“昊天之聪,不翦唐宗。今有二子,以送我宗。兄有兆儿,予有阜童。泉台含笑,尔我何穷。”言毕大笑,俄顷而逝。
看到这里我的头脑中立刻闪现出这样一幅场景:晚秋的风,强劲地吹着坟前的一老二少。“哥哥,你安心地和爸妈在一起吧。兆民是你的儿子,我有阜民,你安心吧。”说着,唐申伸出了右手,掌心贴在了唐寅二字之上。满脸泪痕。“兄妹三人,唯有我今天还孤单地活着,你们等着,我过几年就去看你们。”几年后,唐申病故。
也许,这个场景对于女权主义者来说非常气愤,因为,他们兄弟二人都没有将“女儿”考虑在内。然而,历史归历史,今人归今人。他们的兄弟之情,让人感动。
第一娇娃金莲最佳
唐伯虎是一位天才,但他的“天才”也有时代局限性,如他对美女的审美品味显然没有脱离于那个时代的限制。他曾写过《咏纤足俳歌》。
第一娇娃,金莲最佳,看凤头一对堪夸。
新荷脱瓣月生芽,尖瘦帮柔绣满花。
从别后,不见他,双凫何日再交加。
腰边搂,肩上架,背儿擎住手儿拿。
这首《咏纤足俳歌》将女子缠裹后畸形的足看作美好的事物,境界不高。可以说,缠足是中国古代对人生理方面摧残的两大现象之一(一为缠足,一为将男子阉割)。一些国家也曾出现过太监这一特殊群体,而相较于太监制,缠足则属中国独创。南唐后主李煜被认为是这项制度的始作俑者。他命人做“金莲”令嫔妃们穿,由此,风行全国。结果到了宋末,汉族女子“以大足为耻”,而到了明代则成为顶峰。尽管清朝前期,孝庄皇后发布命令:凡缠足女子入宫者皆斩的命令,但汉族民族风气难以禁止。终于在康熙七年(1668年),缠足禁令被废止,由此,汉族缠足扩张到了其他少数民族,部分满蒙贵族妇女也开始学习起来。
作为缠足风气最盛的明朝,唐伯虎显然也受这种思想的影响,对缠足的七大特点“小”、“瘦”、“尖”、“弯”、“香”、“软”、“正”仍然津津乐道。当然,唐伯虎咏缠足放在古时并不算特例,文人才子咏足者为数不少。如文坛巨匠苏东坡,他也写过一首《菩萨蛮》对“金莲”进行讴歌:
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
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
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我们谈到唐伯虎对于缠足的津津乐道,并非是要批判古人,以今人的眼光批评古人是最不厚道的行为之一。同时,唐伯虎对于女性的看法尽管没有超脱于那个时代,但也写出了一些亮点。
从唐伯虎为女性撰写的一些墓志铭看,他对女性的歌颂多是传统意义上的孝妇贞节。
古代妇女只有“极尽恭敬”、“备极孝谨”,才能受到“父母奇爱之”、“得舅姑欢心”的评价。唐伯虎留下来的文字也体现了他对这些要求的认同。在《吴东妻周令人墓志铭》中他写道:“夫子宜之,有琴瑟之和;舅姑称之,尽桑梓之敬。”在《许天锡妻高氏墓志铭》写道:“令人早值家艰,遄车就聘,温淑闲静,与性俱成。历堂仰侍,由房下抚,恭舒并得,非仪靡闻。及乎徬接妯娌,既云贤妻;外应宾客,亦称服鸟母。”
“相夫教子”也是当时传统社会对女性的要求,如此才能成为“贤妻”。唐伯虎对这种观点也十分认同。他在《吴君德润夫妇墓表》中写道:“有贤德行,以君允嗣未繁,为纳侧室陈氏,以恩礼接遇之,有姜妫之风焉。”
再比如,弘治九年(1496年)八月二十八日苏州发生了一件震惊全苏州的事情,秀才顾春要死了,临死前总是怕妻子改嫁,妻子俞氏为表贞节,竟然用剪子刺瞎了自己的双目。唐伯虎、仇英、周臣等人纷纷表示赞赏,画画的画画,题诗的题诗。《过云楼书画记》卷八中有《仇十洲唐六如刺目双图卷》,其画主要表现了当时的场景。
“十洲设色画松下节妇眇一日,左乎支颐,右乎把剪坐,一媪对之摇乎作惊诧状,榻上杂置镜台针箱,盖当时情事也。六如白描画节妇挑灯凭几坐,旁一儿才扶床若课之读者,后绘松筠以表劲节。接装吴县慰恤票云:‘适闻顾春秀才物故,妻俞氏引刀刺日与诀。死者固大可怜,而俞感发激烈,尤足以振颓俗。兹专香纸四盒用吊春灵,布二匹米二斗用慰俞哀,少将勤恤,免谢。弘治九年九月二十五日。吴县票。’后装沈启南挽诗,又有枝山和韵,及王文烙、陈白阳各题一绝。石田款云:‘正拟拜吊,借马有妨,挽诗冥楮,专人奉去,入目为荷,沈周拜,唯寅乡兄执事’。”
可见,唐伯虎对于这件事情并不是悲痛,而是一种出于礼教的敬佩。
僧尼孽海话色情
唐伯虎写过不少色情小说,对于今人来说这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然而,在那个时代,这类小说还是有一定进步意义的。原因很简单,当一种思想从上往下要求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要按照“存天理灭人性”去做,而余下的百分之一的人可以为所欲为的时候,被禁锢了许久的“性”的观念自然便崭露无疑。当然,我们不是在为情色小说的出路呼号。毕竟对于今天的社会来说,没有存在的积极意义。可这并不代表封建社会没有。
唐伯虎存在世间的色情小说,以《僧尼孽海》为代表作,其中第一个故事讲述的是:有一位外来和尚,在齐武帝时来到了中国。21岁的他生得浓眉大眼、身高七尺,标准的国字脸,非常帅气。而且“房中术”非常厉害,“那话”可以收缩自如。他一来到中原,便与各色人等展开了肉搏战。
虽然只是一部色情小说,但这部作品文学水平高出同时代同类作品不少。可以说,这本书的出现对于当时的市井文学来说是一种催动。另外从本书中也可以看出唐伯虎的某种思想。由书名我们就可以看到,唐伯虎儒释道三合一的信仰,使他将三者的精华留在其身,能够站在客观者的角度来批评一些丑恶现象。
唐伯虎对儒释道都进行过批评。对于儒家,他的诗词本身就是一种批判,对于佛家道家我们可以举一些实例。
对道士,他写过《讽炼金方士》:
破衣衫中破布裙,逢人便说会烧银。
君何不自烧些用,担水河头卖与人。
对于道教经典著作《列仙传》,他讽刺道:
但闻白日升天去,不见青天走下来。
忽然一日天破了,大家都叫阿哙哙!
第一首诗简单明了,我们日常生活也能碰到过。有的人看手相、看面相、批八字,说人家何时富贵,但算来算去却算不出自己何时不必风餐露宿。特别是那些所谓的“炼金道士”,四处说教人家炼金烧银,为何不自己烧些用,这么辛苦作甚。
第二首则提出了一个简单的问题只听说有人“升天而去了”,却从来没有看到一个神仙走下来。如果说神仙长生不老,即使仙人不结婚不会有计划生育问题,但每个大人物死了就成神仙,那么天上容纳得了吗?如果有一天天上仙口大爆炸,容纳不下这些人了该怎么办?其实,世上根本没有神仙,假如有一天人们都知道了这种道理,肯定会羞得大叫“阿啥啥”。
由此可见,唐伯虎崇信的是道家而非道教。对于一些佛教徒的行为,唐伯虎也进行了严厉批斥,正如《僧尼孽海》书中的第一首词,便如此批判:
漫说僧家快乐,僧家真个强梁,
披缁削发下光光,妆出恁般模样。
上秃牵连下秃,下光赛过上光,
秃光光秃秃光光,才是两头和尚。
两眼偷油老鼠,双拳叮血蚂蝗,
钻头觅缝唤娇娘,露出佛牙本相。
净土变成欲海,袈裟伴着霓裳,
狂言地狱狠难当,不怕阎王算账。
“披缁削发下光光”这句很有意思,明明是上面光光,他却说“下光光”很明显,是在讽刺那些表面上出了家,但身体却还在俗世的人。更近一步地说,就是一切台面上正义道德油光光,台面下却是污浊、下作、脏兮兮的人。对此,唐伯虎怒骂道“妆出恁般模样”。第二段的四句话更是有趣,两头光光是和尚,唐伯虎崇信佛教,他不可能对佛教进行攻击。此处仅仅是攻击那些穿着袈裟的假和尚而已。如果说第二段是损,第三段就是开骂了。第四段,则是对这些假信徒的诅咒。
由此可见,他反的不是佛教,而是佛教徒中的一些害群之马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