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天全一愣,半响才急着道:“大人,下官本无此意,下官只不过是一时直言,却不是为了海盗涂脂抹粉,下官这么做也只不过是想帮助朝廷想一个一劳永逸的好办法,却不是为了海盗涂脂抹粉啊?大人?”
叶枫转过身瞟了曹天全一眼,道:”以曹将军只见,对付海盗帮该当如何呢?”
曹天全抱拳微微想了想,开口道:“下官以为,万事都该以和为贵,谁不想天下太平,谁喜欢大动干戈呢?那些人虽说是海盗,但我相信他们倘若不是为生活所迫,也绝不会和朝廷对着干,只要大人给他们一条活路,我相信一定可以化干戈为玉帛的!况且如今,当今圣上继体守文,可称令主矣……盖亦宽恕有余,而刚明不足者欤!”他即位后,已经同意开同海禁,只要我们妥善处理海盗帮,我相信福建沿海一带的老百姓一定会过上好日子的!“开海禁的背景:明朝的海禁政策持续200多年,明太祖朱元璋成祖于洪武四年诏令“濒海民不得私自出海”
“原有海船者,悉改为平头船,所在有司,防其出入”。
所谓明朝禁海,是指明政府禁阻私人出洋从事海外贸易的政策,始于明初,明一代虽时张时弛,但直至明末,未曾撤销。明太祖朱元璋出于政治上的需要,除允许部分国家或部族通过“朝贡”的方式进行贸易外,其他私人海外贸易一律禁止。永乐、成化年间对官吏私通番国的贸易比较宽容。正德、嘉靖年间官僚豪强多与商人勾结,逃避禁令,与葡萄牙人进行非法贸易,有的勾结倭寇,构成了明一代的“倭寇之患”。
嘉靖元年,给事中夏言建议罢市舶,厉行海禁。朝廷接受建议,断绝海上交通。明朝实行的严厉海禁政策,特别是正德、嘉靖年间禁止所有的对外贸易,实际是闭关主义的表现形式。它阻碍了中国与邻近国家的商品交流和国内工商业的发展。隆庆初,曾一度开放海禁,“准贩东、西二洋”,以征收商税,财政收入有所增加。后来清代也继续执行禁海闭关的政策。
明世宗“倭乱”发生后,明朝朝野,还是有一些有识之士看到了“海禁”与海寇之间的关系,极力主张开放“海禁”,以根除海寇,1564年福建巡抚谭纶指出,“世人滨海而居者,不知其凡几也,大抵非为生于海,则不得食。海上之国方千里者,不知其凡几也,无中国续绵丝帛之物。则不可以为国。御之怠严,则其值愈厚,而趋之愈众。私通不得,即掇夺随之。昔人谓;弊源如鼠穴,也须留一个,若还都塞了,处处俱穿破。意正如此。”《《条陈善后未尽事宜以备远略以图治安疏》》。请求朝廷允许福建商民在近海与外通商,据《明史》记载当时很多人同意了谭纶的建议。其后不久,福建巡抚许孚远也在奏疏中说:“市通则寇转而为商,市禁则商转而为寇。”
1567年1月23日,明世宗病逝于乾清官。1567年2月4日,朱载垕登基后,年号隆庆。隆庆帝首先倚靠高拱、陈以勤、张居正等大臣的鼎力相助,实行革弊施新的政策。革弊即平反冤狱,宣布“自正德十六年以后,至嘉靖四十五年十二月以前,谏言得罪诸臣”,“存者召用,没者恤录”。
其中就有海瑞获释出狱,恢复官职。并罢除一切斋醮,撤西苑内大高玄殿、国明等阁、玉熙等宫及诸亭台斋醮所立匾额,停止因斋醮而开征的加派及部分织造、采买。施新,即“正士习、纠官邪、安民生、足国用。”所谓“正士习、纠官邪”,就是整治吏治。正因为隆庆帝加强对官吏的考察,即使一般不予考察的王府官员也在考察之列。对于廉政官员给予奖赏和提拔,对于贪官罢免官职,对于“赃多迹著者部院列其罪状,奏闻处治”。所谓“安民生、足国用”,即蠲免救济,减少百姓灾后的痛苦。所以《明史》中称他“继体守文,可称令主矣……盖亦宽恕有余,而刚明不足者欤!”他即位后,还是有重振朝纲的新气象的,他诏告群臣:“先朝政令有不便者,可奏言予以修改。”不久。谭纶之后的福建巡抚都御史涂****利用隆庆改元而政治布新之机,奏请在漳州月港开放海禁,准许中国商民出海贸易。奏议迅速得到穆宗朝廷的批准,从而形成了“隆庆开海,月港开放”的局面。这在明朝对待国民的海外贸易政策上,可谓是一个很大的转变,已完全更改了皇朝祖制。
隆庆开关是嘉靖时期中国海商海盗武装走私集团斗争的结果。明朝政府虽然用武力镇压了沿海的武装走私集团,但不少人也从中发现,这些武装走私集团是“海禁”政策结下的苦果。由于明朝政府面对这些武装走私集团也感到剿不胜剿,所以才不得不“易私贩为公服”,改弦更张,通过将走私贸易转化成严格控制的合法贸易,来消除海盗走私集团对其统治秩序的冲击。
从月港看隆庆开关:月港,位于福建省漳州市九龙江出口处,是明朝民间冲破海禁政策,进行对外贸易的港口,被官方认为是走私贸易中心。至今此港仍有走私者出没。
明洪武三年以后,政府实行海禁政策,福建正常的海上贸易受阻,民间出海贸易被迫转入走私方式。四大明政府认定的走私港口:双屿、浯屿、梅岭以及月港,其中月港乃最活跃的港口之一。
明朝末年海禁松弛,明政府允许民间出海贸易,但严查外国商船的进出海贸易,是为“月港制度”:所有出洋的商船,必须从月港出发,并在从月港到厦门的九龙江水道上,接受明政府层层关卡的盘查。也因此,顾炎武在《天下郡国利病书》中,有“闽人通番,皆自漳州月港出洋”之说。
而实际上,月港为一内河港口,港道不深,当年来说出海也不方便。无动力时代的船只从月港到厦门,需一宿的时间。由于港道不深,大船装满货物以后需用几条小舟拖曳,大船才能航行。当年明政府为方便管理而一锤定音。明政府为了方便管理月港,在月港设立了海澄县,明政府取“海澄”县名,是为其“海疆澄清”的幻想。得益于明政府的照顾,月港迅速繁荣起来,据《海澄县志》记载:“月港自昔号巨镇,店肆蜂房栉蓖,商贾云集,洋艘停泊,商人勤贸,航海贸易诸蕃”,当时已是“农贾杂半,走洋如适市,朝夕皆海供,酬酢皆夷产“,成为“闽南一大都会”。
到嘉靖时期,以月港为中心的漳泉地区走私商民的活动,更为频繁,并为全国之甚。据《明世宗嘉靖实录》中记载了几则文字可以看出当时月港的真是情况。
“初,浙江巡按御史潘仿言:“漳、泉等府憨猾军民私造双桅大船下海,名为商贩,时出剽劫,请一切捕治。”
“十二年九月辛亥兵部言:浙福井海接境,先年漳民私造双桅大船,擅用军器、火药,违禁商贩,因而寇劫。”
“二十六年三月乙卯,朝鲜国王李恒遣人解送福建下海通番奸民三百四十一人…”
估计皇帝觉得在属国面前丢了脸面,不久后下了个诏书:“…诏:沿海奸民犯禁,福建尤其,往往为外国所获,有伤国体……”
面对着福建商民依托月港进行频繁的走私贸易活动,明政府也加强了对月港这个“俗同化外”之地的控制。1530年,很据福建巡抚胡琅的建议,福建巡海道驻漳州,又在月港东北的海沧建立安边馆,并委漳、泉等府通判一员轮流驻扎。安边馆又称捕盗馆,其职责是为了弹压当地商民的走私贸易和海盗活动。1536年,明朝政府接受了御史白资的建议,放松了对当地商民近海贸易的限制,“民有出海货卖在百里外者,皆诣捕盗官处自实年貌、贯址,以符给之,约期来销,使去有所由,归有所止。”但“仍禁制汉民不得下海通番。”由于实效不大,1551年,明朝政府正式在月港设立靖边馆,“以通判往来巡缉”。
1557年,各方海盗势力大闹月港。无奈之下,福建巡抚谭纶只好招抚这些海盗,并在月港设海防同知,更靖海馆为海防馆。但这些措施仍不见效,明朝政府遂于1567年正式以月港为治而设立海澄县,试图以民政来管理这个走私贸易的中心。因此,1567年月港的开放,只是明朝政府对于月港地区海上走私贸易的被迫承认而已,以因势利导之举来稳定福建南部的统治秩序。
总的来说,“隆庆开海”的主要措施“月港开放”,由于从一开始就以“于通之之中,寓禁之之法”为原则,不允许漳泉二府以外地区商民对海外贸易的参与,以月港地区的开放来成就全国绝大部分沿海地区的“海禁”,它只能导致走私贸易的兴起。月港的开放十分有限,对本国海商非但未能提供任何方便的贸易条件,相反却制定了许多苛刻的限制,从而使中国海商在国际贸易中最终因没有国家实力为后台,不敌西方殖民势力的竞争和剿掠而无法扩张贸易规模;明朝政府把对外贸易口岸限定在地处偏僻远离内陆商品货源地并且有重山相隔的闽南,其本身就是为了使月港开放对内地的影响降到最小,这也就大大降低了对全国经济发展的意义;月港排斥外地商民参与开海贸易的活动,从而在全国商民中造成了一种不公平的海外贸易环境,也没能达到消除海盗源头的目的,反而因此激起走私贸易的泛滥,明末中国沿海又兴起一个“中国海盗的黄金时代”,走私贸易的大规模泛滥,就是明证。
开关影响:自1572年“隆庆开关”到1644年明朝灭亡,这70多年的时间里,全世界生产的白银总量的1/3涌入中国,共计约3.53亿两。并且全球2/3的贸易与中国有关。中国资本主义得到一定的发展。但是由于满清入关后的一系列高压政策,使得明末的资本主义发展进程被扼杀,未能使中国走上西方国家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