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反垄断法的国际冲突与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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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反垄断法国际冲突的缘起

百余年来,反垄断法从无到有,成为现代市场经济社会最重要的法律制度之一。但从反垄断法的历史来看,其最初仅为一项用以对付国内限制竞争行为的经济立法。反垄断法是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飞速发展,国内反垄断实施机构越来越多地卷入到国际反垄断案件中,才出现了立法之初未曾考虑的反垄断法国际冲突问题。冲突的根源,在于垄断现象对各国经济利益的巨大影响力以及由此带来的滋长其他社会问题的能力所引发的国家利益碰撞。在利益争夺的夹缝中,反垄断法发展形成了自身的固有特性。这些特性促成了反垄断法国际冲突的产生。首先,反垄断法追求多元的法价值目标,使得各国反垄断法之间出现价值目标冲突成为可能。各国反垄断法价值目标追求的侧重点互有不同,导致各国反垄断法对同一垄断现象作出不同的价值目标取舍,并由不同的价值目标追求传导得出不同的反垄断法制度和规则。在处理国际垄断问题时,牵涉各方不同的反垄断法价值目标追求和制度、规则,令反垄断法国际冲突成为必然。其次,反垄断法显著地受到政策目标的影响。在和平与发展的世界主题下,国家经济利益跃升国家利益的首要位置,国家经济管理政策的重要性凸显,产业政策、贸易政策等国家经济管理政策对反垄断法立法和实施的影响力表现得尤为显著。由于国家经济管理政策的本质是国家经济利益,各国基于自身经济利益考虑而制定实施的某些经济管理政策甚至会损害国际竞争良性发展和国际福利整体提高,因此,各国经管政策的介入令反垄断法国际冲突更为复杂。再者,反垄断法具有公法特性,致使各国处理反垄断问题时存在严重的单边主义思维定式,主权保护与国际协作的冲突在反垄断法领域表现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