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衙门绝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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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京官

“不到北京,不知道官小;不到广东,不知道钱少。”这是现在的说法,往前三百年,同样也这样。在地方上,奋斗半生,当个知县算是到头了,能晋升知府的少之又少。但是处在京城就不一样,六部九卿,发展空间要大得多。

京官是相对于地方官而言的,他们在皇帝眼皮子底下干活儿。明清两朝,京官以不同的官阶分别隶属中央政府的各个衙门。当时有个说法:“以天下官人之额数而计之,京省大小之职不啻二万有奇。”也就是说,京官至少要占去官员总额的一半以上。在这样一个庞大的官僚群体中,一、二品的大员毕竟还是极少数,绝大多数是中下级官员和七品以下的小角色。

在京城的大、小京官,很多人都是出自翰林院。对于一个初涉官场的人来说,能够混上一个翰林身份应该说是无上的荣耀。翰林作为皇家人才的储备基地,成天与皇帝和高级大臣们打交道,经常出席朝廷各种重大典礼,是个让人感觉很有面子的职业。从一个官员的资历,吏部就可以掌握他的为官经验以及取得功名的先后。虽然说资历这种东西不靠谱,但至少能看出一个人的职业经历。

在清朝,“资历”是衡量京官最重要的一项硬性指标。尤其在一些地位显贵、政务又不怎么繁忙的清要衙门,更是将资历看得极为重要,比如说翰林院、都察院、内阁、军机处、吏部、礼部等。光绪年间曾做过内阁中书的朱彭寿说:“京署各官,最重资格……对于同僚之先进者,不论年齿,皆称为前辈。初谒时,必具红白柬三分,登堂拜见,执礼唯谨。至其他各署,则但以同辈相称矣。”

这种论资排辈的做法,在客观上造就了官员晋升的公平环境。当然,这种公平也只是相对的。论资排辈虽然不能保证良币淘汰劣币,但至少可以让京官们安于本分,心无旁骛地干工作。乾隆年间有的京官根本不愿意空降到地方上任职,他们宁愿碌碌无为地老死在京官的任上。纪晓岚就曾经书挽联嘲讽道:“道不远人人远道,卿须怜我我怜卿。”当然,在这些重资历的衙门中,官员的升迁速度也要比其他衙门来得快。

说到明清时期的京官,给人的第一印象是“穷”。比如说翰林,他们的收入与地位极不相称,当时有“穷翰林”的说法。在清朝的俸禄体系中,一个七品京官的年俸把钱粮放在一起,折算成今天的人民币也就两万五千多块钱。那么他一年需要花去多少钱呢?

张之洞在《请加翰林科道津贴片》中为七品京官们算了一笔账:“计京官用度,即十分刻苦,日须一金。岁有三百余金,始能勉强自给。”也就是说,一个很会过日子的七品京官每天也需要花一两银子,一年算下来要花销三百多两银子。收支对比,一个七品京官每年要欠下二百多两的债务。如果真是这种境况,做京官真就成了一桩赔钱的买卖。

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朝廷任命张集馨为四川按察使(省高院院长)。在赴任之前,他晋见了皇帝。皇帝无非是交代些勤政廉洁的话,算是敲敲警钟。见完皇帝,张集馨并没有拍拍屁股走人,他还要履行官场应该遵守的潜规则。按照当时的官场规矩,他需要向各部门的官员道个别,打个招呼。招呼并不是空口说白话,而是有讲究的。一个官员去向昔日的同僚打招呼,是需要带上礼物的,称为别敬。不要小看了这“临别一敬”(别敬),京城各部门里的大小官员,落下一家,将来都可能给自己的工作带来麻烦。

当时新官赴任前的别敬有个标准,张集馨在他自叙性质的传记《道咸宦海见闻录》里有记录:军机大臣,每人四百金;军机章京,每位十六金,其中有交情,或者有较大实权的,则八十到一百金不等;六部尚书、总宪一百金;侍郎、都御使五十金;同乡、同年及年家世好,一个都不能少。张集馨在赴任之前,把京城里但凡有些权力的官员都敬了个遍,仅此一项,就花去银子一万五千余两。

张集馨就任的按察使是正三品。在他送礼的京官中,军机大臣虽然没有品级,但是作为皇帝的机要秘书,其地位也是不可小觑的。六部尚书、总宪、侍郎都是三品或者三品以上的大员。而军机章京只是正四品。这说明地方高官在赴任前,送礼并不仅仅局限于级别比自己高的官员。别敬虽然中间有一个“敬”字,但从官员的内心来说,这与“敬”没有半点儿关系,与人品、感情、级别统统没有关系。如果非要和这个“敬”字拉上关系,那么张集馨所“敬”的只是官场中人遵守的规则。这种“敬”是圈子里的约定俗成。你不愿意进入这个圈子也可以,那就只好请你靠边站,候补队员多的是。

作为一个京城官员,在得到自己将要到地方赴任的消息后,想的一定不是喝酒庆贺,而是想办法凑钱来度过这临别一“敬”。当然这凑来的钱并不指望用自己微薄的薪水去偿还,那样的话,全家人就是把嘴巴都缝起来,也难以偿还。曾国藩当时也在北京做了整整十三年的京官,借贷和哭穷一直是他居京经济生活的主旋律。因为“胸中无学手无钱”,连家里的仆人都看不起他,卷铺盖另寻高枝。虽然中了进士,但与其感情最为亲密的大舅依然“陶穴而居,种菜而食”,过着一种半野人的生活。而他的二舅也是贫病交加,直到去世,也没能沾到外甥一点好处。

来看一看张集馨上任后,他的工资标准应该是多少。按照当时的工资标准,作为一个正三品官员,张集馨的合法收入为:岁俸银一百三十两,米一百三十斛。清廷从雍正年开始发放大约为岁俸十倍的养廉银,张集馨一年的合法收入在两千两银子左右。就这两千两银子既要负担全家人的生活,又要为雇用的幕友支付薪水。也就是官家支付给张集馨的年薪只有一千多两银子。他临别一“敬”花去的一万五千余两银子,单靠自己合法收入,不知道要还到猴年马月。由此可见,张集馨“别敬”花去的费用是薪水之外的灰色收入,也就是他在地方上捞到的好处。

作为一个省级官员,张集馨进京出公差的频率还是相当高的。每一次回京,张集馨都要将京城里的那些大小官员们打点一番。这些真金白银还是要从自己的灰色收入里拿。这样一来,“张集馨们”在地方刮地皮的任务就很重。这就好像一个输血管道,地方官肩负着为京城官僚集团输血的任务。要保证整个权力管道不因为失血而堵塞,那些地方大员也是想尽一切办法,提高自己权力管道的造血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