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衙门绝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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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酷吏

这个词本来没准备列进来,后来发现不行,不列不足以让人见识到万恶的旧社会有多么冷血和严酷。识别这个群体,我靠的是嗅觉,嗅出的是血腥之气。他们停留于史书的面目,只能用面目模糊来形容。

在秩序井然的衙门体制内,酷吏无疑是一伙善于投机之人。当皇权在历史的转角处遇上麻烦,需要他们站出来清除障碍时,他们也就迎来了自己事业上的春天。这样一个群体的存在,于一个王朝体制而言,犹如一柄双刃剑。用好了可以为君王实现个人政治目的服务,用不好反为其所累,在这里有一个度的考量与把握。

通常情况下,当斗争出现“白热化”时,皇帝才会亮出这把双刃剑。就算是伤人一千、自损八百,他也顾不了许多。西汉时期,汉武帝刘彻利用酷吏张汤诛灭豪强,并借此推行他那一套严酷路线。在打击豪强的过程中,由于程序正义的缺失,酷吏捞取政治资本心切,有时会将冲击面扩大化,殃及平民。比如廷尉杜周每年要办一千多个案子,大者数百人,小者数十人;远者数千里,近者数百里。犯人如有不服,以掠笞定之。最终“诏狱逮至六七万人,吏所增加十有余万”。在这庞大的犯人队伍中,其中又有多少冤狱、多少枯骨?

《史记·周勃传》记其感叹“吾尝将百万之众,今始知狱吏之贵”。一个领军百万的将军,到今天才知道身为一个狱吏有荣耀。周亚夫在狱中不吃不喝五天,呕血而死。不吃饭也许可致人死,但呕血而死实在蹊跷。这或许是黑狱的一种例行死法吧。《史记·李广传》记其不愿对刀笔吏,自刎而死;《汉书·司马迁传》记其“见狱吏则头抢地,视徒隶则心惕息”。可见西汉狱吏之尊,且大多都属于法外之刑;从酷吏到狱卒,没人按照法律程序走。

酷吏的下场,往往会像他们的名字一样酷。一个非法执法者又怎能保证,自己有一天不会被另一个非法执法者法办?比如说,当时有人告发张汤徇私枉法,汉武帝根本不给他狡辩的机会,专门派出与其情同手足的酷吏赵禹审理这个案子。张汤见了好友,自以为事情有了挽回的余地,结果却遭到当面痛斥。赵禹审道:“今天你觉得自己冤枉,难道被你杀的那么多人就不冤枉吗?现在别人告你都是有真凭实据的。希望你自我了断,不要再为自己争辩!”事已至此,张汤如梦方醒。在诸侯、部属、酷吏、同僚的夹击下,皇帝也只能抛弃这个曾经为自己摆平一切违规者的战友。

说到酷吏,我们还绕不开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期,那就是武则天临朝称帝的前期。为了对付潜在的反对派势力,一介弱质女流居然动用了铁的手腕,实行了十余年的“酷吏政治”。武则天采纳了侍御史鱼承晔的儿子鱼保家的建议,在朝堂上设置铜匦,专门用来接收天下人的投诉。通过此项制度的推行,武则天很快培养出一大批酷吏。这些人大都是一些市井无赖之徒,性情残忍自不必说。在当时新旧势力交锋的转折时期,举报谋反或打击武则天的政治异己,成为官场最快的升迁路径。尤其胡人索元礼的快速提拔,大大刺激了其他酷吏,周兴和来俊臣就是其中的代表。

索元礼因为告密受到武则天的召见,被直接提拔为游击将军(五品以下武散官)。女皇专门交给他一项特殊任务——审诏狱,也就是专门审理武则天点名的案子。当然这些案子都是事关政权稳固的大案要案。索元礼的残忍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每审一人,一定要逼人犯供出成百上千人来。他的逼供手段花样百出,名称很特别,称为“铁笼”“晒翅”。至于两种逼供手段具体怎么操作,今天已经无从考证。仅从收到的效果来看,可以说令闻者动容、死者复死(朝贵亦为震惧)。那些高级官吏也在他面前魂飞魄散。武则天对索元礼的治狱能力非常欣赏,经常赏钱赏物。粗略统计,在当时经索元礼之手判处死刑的官员达数千人之多。

索元礼的榜样作用是无穷的,后来者周兴、来俊臣也是有样学样。两人很快也像索元礼一样做到了酷名远扬,从酷吏阶层的中低级职务上升到高位。既然越酷越有利,那就索性将酷进行到底。酷吏的“合法伤害权”与歹徒的施暴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前者是理性的,而后者是非理性的。这种经过严格计算的恶行,是一种相对意义上的理性恶行。

周兴、来俊臣两人不光在官的职级上超过索元礼,就连办案用刑的手段也超过了自己的前辈。两人的合作使得酷吏办案的手段得到了创新和升级:豢养几百个流氓恶棍,只要想陷害谁,就指使这几百人从不同的角度捏造事实。然后在种种伪证在手之后,他们就会对人犯滥使酷刑,不容不招。

为了全面总结自己的工作经验,来俊臣还与另一酷吏万国俊合写了一本《罗织经》。《罗织经》是一本要人命的厚黑绝学,虽然只有薄薄的一卷,数千字。如此短而精的写作体例,只有在老子的《道德经》里才出现过。这真是一个天大的讽刺。这样一本与《道德经》字数相当的小册子,却成了酷吏们手中争相传阅的《葵花宝典》。它讲述的方法十分有特色:先从告密手段讲起,再告诉使用者如何给指控对象编造谋反一类的重罪;特别是编造情节、捏造事实的技术讲得很详细——让编造者自己到最后都无法分辨真假了。

周、来、万这帮要命的天才还发明了更多的刑讯措施,如:定百脉、突地吼、死猪愁、求破家、反是实,等等。武则天故意利用高压政策,放手任用这些酷吏,被杀的和遭流放的动辄几十几百甚至上千人。

有时候我们在读这些历史片段的时候,往往只停留在恶的人性层面上,却忽视了恶的社会层面。酷吏周兴、来俊臣等人的生存法则就是对于自身利益的考量,这种利益的考量是他们恶行的最大动力。他们在将利益留给自己的同时,也将恶行带来的伤害留给了别人。

据统计,在武则天行使酷吏政治的十四年间,宰相被贬斥和杀死的占十之六七;而放弃酷吏政治的最后七年,宰相无一被杀,被贬的只占十之一二。有人说皇帝是被官员忽悠的“冤大头”,那么被皇帝拿着当枪使的酷吏又何尝不是被皇帝忽悠的“冤大头”呢?

酷吏的手段看着酷烈无比,但也不是毫无风险的。酷吏们“好杀行威”,使得官员人人自危,这样就威胁到了皇权的统治。皇帝只有将酷吏斩杀,才能安慰官员的心。皇帝养酷吏,意在放狗咬自己的政敌。但是如果看家狗陷入疯狂状态,就可能危及自身安全。皇帝从自身安全考虑,就会将其除去。比如武则天就出于利益的取舍需要,挑唆酷吏之间展开内部斗争。武则天使用周兴、来俊臣这帮酷吏,看中的是他们的刑讯手段,而不是他们对法律的见解。皇帝自然有皇帝的利益计算,当虎狼酷吏突破他所能接受的底线,他们也会想办法将酷吏关起来(下狱或者处死)。

一天,酷吏来俊臣邀请他的前辈周兴赴宴小聚。来俊臣既是周兴的老部下,两人还是同乡。酒席上,来俊臣就审讯犯人向周兴讨教,并上演了一出请君入瓮的戏码。没费什么工夫,来俊臣就将周兴定性为谋反。武则天看在周兴这么多年为自己披荆斩棘的份儿上,并没有将其处死,而是改判流放岭南。流放对周兴来说,就意味着让他去死。身为酷吏的他欠下的血债太多了,连自己都计算不清。还没有到流放之地,他就被自己的仇家给杀掉了。

宋朝慕容修等人在《新唐书酷吏传序》中说:“非吏敢酷,时诱之为酷。”不是酷吏敢于一再试探权力的底线,而是时代赋予了他们这样的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