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金融企业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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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商业银行业务的核算(9)

四、出纳差错款的核算

出纳差错款是指在办理对外现金收付过程中发生的现金溢出或现金短缺,导致账款不符的现象。现金溢出又称长款,现金短缺又称现金短款。出纳差错款处理原则是:长款不得溢库,短款不得空库,长短款不能互补;长款不报以贪污论处,短款不报以违反制度论处。为此,商业银行应设置一个“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用以核算银行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价值。

当银行发生长款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如暂时无法查明原因,可按规定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待查,不能侵吞,等查明原因后再进行处理;发生短款时,不能不报,应及时查找收回,力求挽回损失,如确实无法收回,应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正确处理。

(一)出纳长款的处理

发生出纳长款,当天应及时查找原因。如当天未能查明原因,应先由出纳部门出具证明,经会计主管批准后,由会计部门填制现金收入传票。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查明原因后,应区别情况处理,若系客户多交或银行少付的,应及时退还原主,会计分录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库存现金

经查找无法确定原因的,经批准,可将此款作银行的收益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营业外收入——出纳长款收入

(二)出纳短款的处理

若发生出纳短款,银行应及时查找收回。如当天未能查清收回的,可先由出纳部门出具证明,经批准,会计部门填制现金付出传票进行账务处理。

会计分录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库存现金

经查明原因,收回短款时,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若确实无法查明原因、无法收回的,按规定的制度与审批手续予以报损,作银行损失处理。

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出纳短款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第三节 残损人民币兑换业务的处理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挑剔残缺、污损的人民币,并将其交存当地中国人民银行。

一、残损人民币兑换标准

残损人民币包括污损人民币和残缺人民币两大类。污损人民币是指因自然或人为磨损、侵蚀,造成外观、质地受损,颜色变暗,图案不清晰,防伪功能下降,不宜再继续流通使用的人民币。

(一)残损人民币全额兑换的标准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能辨别真假和面额的残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全额兑换:

1.票面剩余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剩余部分的图案、文字不得是拼凑的。

2.票面有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墨渍、变色、腐蚀等情形的。

3.已流入市场的人民币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蹭脏、折角、裁切偏斜、水印倒置、漏印、重码等情形的。

4.硬币出现穿孔、裂口、压薄等情形,且能识别图案、文字的。

(二)残损人民币半额兑换的标准

残损人民币票面剩余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不含四分之三),剩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三)因火灾、虫蛀、鼠咬、霉烂等特殊原因的票币兑换

可由持票人所在单位或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经调查情况属实、来源正当,能分清票面种类,能计算出票面张数、金额,经审批后可予以照顾兑换,证明应附于票币之后。

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一律不予兑换。

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办理残损人民币兑换业务时,应当在兑换人视线内,将带有本行行名、行号的“全额”或“半额”戳记加盖在兑换的残损人民币票面上。

不予兑换的残损人民币,应退回原持有人。

残损人民币持有人对金融机构认定的兑换结果有异议的,可到中国人民银行进行鉴定。中国人民银行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二、残缺人民币兑换的会计处理

银行接到客户来兑换残缺票币时,经办人员应该坚持先收后付,并按《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规定标准兑换,经兑换的残币除加盖全额、半领章外,还应加盖兑换人名章。当向人民银行存款时,将残缺票币交存人民银行,由人民银行统一组织销毁。

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库存现金

第四节 库房管理与款项移送的核算

一、库房管理制度

出纳库房是银行集中保管现金、金银及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的专用库,是国家和银行的重点保卫场所。金库管理工作是银行出纳工作的重要内容,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负责做好金库管理工作,确保国家资金和财产安全。

1.银行应设置出纳专用库房,并配备由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的管库人员担任。库房应设置良好的安全防范设施,如通风、防火、防潮、防盗门、报警器、警铃、摄像机、灭火器等,确保库款安全。库房钥匙、密码要分人掌管。

2.实行双人管库共同负责制。管库员要责任明确,出入库时必须同时进出;开关库时,要两人各自开库、锁库,不得贪图省事,委托对方代办,以至形成一人管库;出入库的款项要互相复核,防止差错。

3.严格出入库制度。所有现金的出入库制度必须填制出入库凭证,做好账簿记录工作。严禁非管库人员进入库房。

4.业务库款与发行库款必须分别列账,分别保管,严格划分,不能混淆。

5.银行行长要亲自抓安全保卫工作,经常监督检查,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否则,发生事故,追究行长责任。

6.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查库制度。查库既包括查对库存实物,也包括检查库房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另外,应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监控系统对库区、库房进行实时监控。

7.严格现金押运制度。领送现金必须做到双人押运,武装押运,确保安全,严密交接手续,对领送的时间、地点、路线、金额要严守秘密,不得向任何无关人员透露。

二、系统内调拨资金的处理

当商业银行内部发生调拨资金时需要填制“内部资金调拨单”,办理好相关手续时,会计进行转账处理。

当调出资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往来科目

贷:现金

当调入资金时会计分录作相反的处理。

三、向人民银行缴存与提取现金的处理

商业银行在人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应设置“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用以核算商业银行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的各种款项,包括业务资金的调拨、办理同城票据交换和异地跨系统资金汇划、提取或缴存现金及按规定缴存的法定准备金和超额准备金存款等。

商业银行管库员根据库存现金情况及用款计划,要求向人民银行提取现金时,必须履行必要的手续,填写人民银行的现金支票,提款人员持现金支票随同押运人员向人民银行提取现金。现金提回后,解款人员应立即与管库员办理交接手续。

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商业银行将现金缴存人民银行时,应填写入民银行的现金缴款单,连同现金交人民银行。然后根据人民银行退还的第一联回单进行账务处理。

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现金

复习思考题

1.现金出纳工作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2.银行如何加强库房管理?

3.现金运送应遵守哪些规定?

4.出纳差错款如何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