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法律文书学(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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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诉状类文书(上)(3)

上诉是诉讼当事人享有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47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法第148条规定:“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这是诉讼当事人制作民事上诉状的法律依据。

根据法律规定,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制作和递交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首先,上诉状是保护受不公正的一审判决影响的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其次,上诉状是引起第二审程序发生的法律根据,上诉状中诉讼请求的范围也限定了二审法院审判的范围;第三,上诉状的制作和递交,是纠正一审法院错误裁判,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法律途径。

(二)民事上诉状制作的条件和程序

原则上,只要当事人认为法院作出的一审裁判认定的事实与事实真相不符,适用法律确有错误,或者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影响司法公正的,就可以制作民事上诉状提起上诉。但民事诉讼法为了规范上诉活动,又规定了上诉的一些具体条件:

第一,必须是有上诉权的人才能提起上诉。享有法定上诉权的人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其中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有独立请求权的诉讼第三人。当事人如果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决定是否提起上诉。受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亦可以当事人的名义提起上诉。

第二,上诉状必须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提出,才能发生上诉的法律效力。即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不服一审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日。超过法定的上诉期限提交上诉状的,不能产生上诉的效果。如果当事人确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了上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顺延期间,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酌情决定。

第三,上诉的对象必须是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这主要是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裁定。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二审判决、裁定,都是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能成为上诉的对象。

(三)民事上诉状的结构内容

民事上诉状属于叙述式文书,主要有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1.首部

首部应当依此写明下列内容:

(1)文书名称。在民事上诉状的顶端居中书写“民事上诉状”。

(2)上诉人基本情况。依次写明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及职务、住所。

(3)被上诉人基本情况。与上诉人基本情况写法相同。

这里有三个问题需要注意:第一,在书写上诉人、被上诉人的时候,应用括号在后面分别注明各自在原审中的诉讼地位,如“上诉人(原审原告)”“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共同诉讼的案件,没有提出上诉且他人上诉的内容与其无关时,仍列原审中的诉讼称谓,而不列为被上诉人。第二,上诉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依次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地,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第三,如果上诉人属于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则应在上诉人下面另起一行书写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如果上诉人或者被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了诉讼代理人的,则应另起一行书写诉讼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2.正文

正文部分依次写明案件来源、上诉请求和上诉理由。

(1)案件来源。案件来源是一个过渡性、程式化的段落,该部分应写明案由、原审法院名称和案件的编号。通常表述为:“上诉人因××(写明对方当事人姓名/名称和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 ×××)×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裁定),现提出上诉。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如下”,接着另起一段叙述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2)上诉请求。应当写明要求二审法院撤销或变更原裁判的具体要求。

(3)上诉理由。上诉理由是上诉请求的根据,该部分中应写明上诉请求的事实根据和法律根据。上诉理由阐述完毕之后,接着续写:“为此,特向你院上诉,请求撤销原判决(或裁定),依法予以改判(或重新审理)。”依此结束正文,转入对上诉状尾部的书写。

3.尾部

民事上诉状的尾部应当依此写明:①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②附项,书写民事上诉状副本的份数;③上诉人签名或盖章;④注明上诉年月日。

二 民事上诉状的制作重点

民事上诉状的正文是文书制作的重点,尤其是上诉请求和上诉理由部分。

(一)上诉请求

上诉请求是上诉人请求二审法院撤销或变更原裁判的具体要求,这反映了上诉人提起上诉的主要目的。在制作时应着重注意以下问题:

(1)上诉请求不同于起诉请求。上诉请求指向的对象主要是第一审判决或裁定,而不是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本身。因此,上诉请求要有针对性地指明第一审判决或裁定有何错误,并提出撤销或变更原裁判的具体要求。

(2)上诉请求中提出的第一审裁判中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的错误,应当具有概括性、准确性、针对性。因为第二审法院审判与第一审法院的审判不同,它并不对案件进行全面审判,而仅仅审查上诉请求有关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第二审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审查。”

(3)上诉请求应写得明确、具体。例如:“原判决认定原被告婚姻关系已经破裂错误,请求撤销原判。”而不能含糊其辞、模棱两可。

(二)上诉理由

上诉理由是上诉状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具体表明了上诉人不服原裁判而提出上诉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①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②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③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④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据此,上诉理由一般都是从以下三个角度书写的:

(1)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各种不同性质的民事案件有这个不相同的争议事实,当原审裁判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认定事实不准、偏听偏信,或者认定事实不全、有所遗漏,或者认定事实错误、与证据抵触时,上诉人就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出这些错误,陈述正确的事实,并举出有关证据论证上诉状中陈述的事实的真实性。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是第二审法院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或者依法改判的法定理由。

(2)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原审裁判适用法律错误,是第二审法院撤销原裁判、依法改判的法定理由。从实践经验的总结来看,原审裁判适用法律错误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①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从而导致法官适用法律错误;②原判决认定事实正确,但对事实的法律性质认识错误,从而导致适用法律错误;③原审法院对法律规定的精神理解错误,从而对法律条文(尤其是含义模糊或存在歧义的法条)作了错误的解读;④原审法院审判法官由于工作不认真,错误适用了法律规定的条、款、项,从而导致判决错误。

(3)原审法院审理程序严重违法,以至于可能影响案件的正确判决、裁定的。例如,审判人员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诉讼中剥夺了当事人辩论权等主要诉讼权利,未经开庭审理即径行宣告了判决结果,离婚案件未经调解就判决离婚,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请客送礼、收受贿赂、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

三 民事上诉状的制作注意事项

这种文书的制作应注意以下几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