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少数民族文化概说(修订本)
7545500000016

第16章 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和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3)

二、民族问题的由来

1.自然因素

民族特点和民族差别的存在是民族问题产生的前提条件,也是民族问题产生的基本因素。它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民族特征上的差异,如地理环境、经济类型、语言文化、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心理素质和民族意识等方面的民族性差异;二是民族发展上的社会性差距。民族的差别和特点,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的。然而它一旦形成后,便具有相对稳定性,民族的群众对它有深厚的感情。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民族特点也要发生变化,但它并不像社会阶级关系的生产方式的更替那样急剧地变化。一般地说,民族差别和特点,无论在阶级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都将存在并发挥作用。所以说,民族差别是产生民族问题的基本因素。

在民族问题上,如果否认民族差别是一种民族矛盾的因素,势必在理论上导致出现两种偏向:一种是否认各民族的劳动人民之间也有民族矛盾的问题,否认消灭了阶级压迫和剥削制度的社会主义社会还有民族矛盾问题;或是走向另一个极端,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民族问题,仍然与以往的民族问题一样,是一种对抗性的敌我性质问题,导致把不同民族的劳动人民之间的矛盾作为阶级矛盾来处理。这两种倾向,显然都是极其有害的。社会各民族的特点和差异是造成民族间矛盾的可能因素。在一定的条件下,也就是说在各民族接触交往过程中,这种特点和差异就会造成民族的矛盾和民族问题。一个民族假如与其他民族没有任何的交往或联系,那么,他们之间就不会发生民族问题;民族之间必须有一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活动等方面的交往联系,才会是民族问题由潜在变为现实。因为民族差别是比较中的差别,无论是民族特征上的差异还是民族发展上的差距,只有通过民族间的比较才会显示出来;没有这种互相比较,则无所谓民族差别。可见,如果说民族差别是产生民族问题的内在根源,那么民族交往则是民族问题真正得以发生的外部必要条件。比如,两个民族之间尽管各自的民族特征都十分显着,发展的程度差距也非常突出,甚至可能表现为几个世纪或几个社会发展阶段的跨时代差距,但他们分别生活在各自的地域和不同的社会里,从来没有过交往和联系,那么在这两个民族之间也不会产生民族矛盾,导致民族问题。只有在民族交往联系过程中,由于民族差别的存在,不同民族之间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矛盾,产生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因此,民族问题是民族交往过程的产物。

2.社会因素

民族问题是一种社会现象,它和社会生活的内容,和社会自身的发展紧紧地联系着,所以社会本身会给民族问题以极大的影响,许多时候社会原因成为民族问题产生的直接原因。

一是政治原因。即国家实施什么样的民族政策对民族问题有着直接影响。因为政策会直接作用于民族自身的发展和民族之间的关系,由此对民族问题产生直接的制约。比如,民族平等政策就会使各民族产生一种平等感并由此使彼此之间处于一种良好的关系,这就会有助于防止民族冲突的产生。反之,如果实行的是民族歧视政策,使不同的民族在社会生活中处于不同的地位,势必产生一些民族歧视另一些民族、侵害另一些民族物质利益的现象,被歧视、被压迫的民族必然会以各种形式进行抗争,由此会冲突不断。而国家为了维持既定的民族政策,也必然会对这种抗争进行压制和打击,其结果是被压迫民族和压迫民族、被压迫民族和国家之间的斗争此起彼伏。

不同的民族政策不仅对民族问题的产生有着直接的作用也会对民族问题产生以后的处理产生不同的作用。世界上再好的政策也不可能绝对地杜绝民族问题的产生,在处理民族问题上除了事先预防以外,在很多情况下需要事后处理。如果政策适当,就有可能使业已发生的民族问题得到及时和妥善的解决;反之,不仅可能使业已发生的问题不能很好地解决,天长日久,还可能成为下一轮新的民族冲突发生的隐患。

二是经济原因。经济是整个社会的基础,经济问题可以说是一切社会问题的终极原因,任何社会现象几乎都能从经济上找到根据。民族问题也不例外。不同的经济生活构成民族的特征之一,经济差异是民族差异的重要方面,只要这种差异存在,民族问题必然产生。经济生活构成各个民族生存发展的基础,各个民族无一不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发展而奋斗。这样必然会和其他的民族发生经济上的联系和交往,由此会发生经济利益的冲突,在这个时候基于经济利益而产生的冲突便会成为民族冲突的重要原因。

不同的民族生活在一个国家里,如果经济社会发展大体相当,各个民族都能够获得经济社会发展所带来的好处,那么民族关系就很可能是和谐的。反之,如果各个民族在经济上处于不同地位,发展的差异很大,那必然为了自身的发展、为了本民族的经济利益而提出要求、提出主张,这就是民族问题中的发展问题。我国在解决民族问题上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就是各民族共同繁荣。努力使各个民族在经济、文化、教育等各个方面都得到发展,都得到进步,这样才能够有效地解决我国的民族问题,实现各民族的和谐发展。

三就是历史原因。历史是连续不断的,又是生动而充满力量的,它会在今天的土地上留下城堡、留下斧头、留下瓦当,也会在人们的思想深处留下记忆、留下情感、留下观念。并且历史上形成的各个民族的思想观念会以具体的内容代代相继,这其中有着对其他民族的记忆和印象,各个民族可能会朦朦胧胧或者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其他民族对本民族是疏是近、是祸是福,这些可以通称为历史意识。这种意识会在一定条件下、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各个民族的行为方式、行为目标,从而对民族关系造成影响。同时,在历史长河中还会留下具体的与相关民族间关系的记录,或是利益的纠葛,或是冲突的记忆,这些可以通称为历史斑痕。历史观念和历史斑痕互相交织,积累到一定的程度,延续到历史的某一个点,由于某一个具体事件便会演变成现实的民族冲突。比如,居住在巴勒斯坦地区的阿拉伯人和犹太人由于历史的恩怨,在长达1000多年的历史时段里爆发了一次又一次的冲突,至今双方仍然在紧张地对峙,呐喊声、枪炮声时时震响在巴勒斯坦的上空,双方都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这种冲突还要延续多久,仍然是一个未知数。

三、民族问题的特征

民族问题是最有特点的社会问题之一,由于民族问题和许多社会现象交错缠绕,并且和许多社会问题互相作用,所以它具有社会问题所具有的特点,又具有本身所具有的特点。

一是长期性。民族问题的长期性源于民族的长期性,民族自从它产生的那一天起,就表现出顽强的生命力。民族的整个生命历程要经历产生、发展、繁荣到相互融合(即消亡)这样几个阶段,民族的消亡要到阶级消灭以后也就是共产主义社会,这意味着民族要跨越原始社会以外的人类社会的所有历史阶段,几乎没有任何一种社会现象有如此持久的生命力。我们可以看到,在历史上,曾经活跃着众多的民族,这些民族不断地聚合、分化、消失、融合,社会一次一次地进步,灾难一次一次发生,冲突一次一次延续,各个民族在社会的漩涡中上下颠荡,或进或退,或强或弱,但始终没有改变世界多民族的格局,有些即使是非常弱小的民族也一直从它形成之日起和历史的脚步一同进退。有些曾经强大的民族消失了,但并不是群体地灭亡,而是融入了其他民族之中,就像雪山消融以后化作了雪水汇入江河一样。有了民族也就像影子一样有了民族问题,所以民族问题同样是一个要跨越人类社会的多个历史阶段,伴随着人类社会一起前进的问题。

在社会主义时代,产生民族问题的一些社会原因消失了,比如阶级压迫已经不复存在,但产生民族问题的其他原因还存在,特别是民族间客观存在的差异、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历史留下的印迹依然存在。所以我们说在社会主义社会,各民族的共性在不断地增加,但各民族的个性却也顽强地存在。社会主义社会不是各民族消亡的时代,而是各民族发展繁荣的时代,是民族问题以新的形式存在的时代,民族问题将贯穿社会主义社会的整个阶段,是始终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的问题。

二是复杂性。民族问题的复杂性是由民族问题的内容决定的。民族问题涉及到历史和现实、政治和经济、国内和国外,还和宗教产生着联系,这种内容的广泛性本身就成为一种非常复杂的事务;并且这些问题相互作用,更会增加问题的复杂性。民族问题的复杂还表现为表面上的简单而实际上的复杂。有时候从外观上看是一个很具体的问题,比如,仅仅是一个诸如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问题,由此引发冲突,问题的后面隐藏着的是历史的恩怨、思想观念上的歧视、对经济和物质利益的要求,等等。

民族问题的复杂性还表现为难以一下了断,即使很简单的问题,处理起来也不那么简单,在对过去作出评判时还会对未来产生影响。有时候问题看似解决了,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地、彻底地解决,仍然像一股暗流,在适当的条件下又会变成翻腾的波浪。所以在许多时候,民族之间所发生的一次冲突事件暂时地解决了,但在一定的时候又会故态复萌,需要重新加以解决。

三是敏感性。民族问题除了涉及民族之间的政治经济等具体的社会关系外,还和民族心理、民族感情、民族意识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一个民族当认为他的民族尊严受到侵害的时候,就会作出迅速甚至是激烈的反应,因而显示出敏感性。民族问题有时会导致人们作出超出常规的反应,比如一种行为、一种言论在一般的场合下不会或者只会引起很小的社会反应,但在民族问题上却可能引起很大的反应,甚至导致不幸的冲突。实际生活中会有这样的事例,有时仅仅是一句不够恰当的言辞,一方会觉得自己的民族尊严受到了亵渎,于是作出强烈的反应,双方由此酿成不幸事件。

民族问题的敏感性还表现为事发的难以预测性,民族间的关系会导致人们思想和行为上超乎寻常的快速反应,往往不需要酝酿,不出现预兆,当触及民族这根敏感的神经以后,就会立即演变成外在形式的冲突或对抗。

四是群体性。构成民族的是人们共同体,任何民族都是由众多的自然人组成的。所以,民族问题不论是自身的发展问题还是民族与国家和与其他民族的关系问题,都表现为涉及到大多数人的利益和意志,都表现为一种群体性。即使有时只涉及到少数人,这些少数人也会以整个民族的身份出现。与此相联系的是,有时某种冲突实际上只涉及到一个族体的一部分人,这个族体的其他人一般也都会给予支持。这样就会使本来只涉及到少数人的问题逐渐演变为涉及到许多人乃至涉及到整个民族的问题。这是由民族的共同意识和共同利益所决定的。仍以中东的纷争为例,犹太人为了在以色列建立自己的国家,号召世界上许多国家的犹太人回到自己的故地。于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出现了,在离开自己的故地一千多年以后,许多犹太人抛弃了自己已有的家业,在以色列国旗的感召下来到了中东,建立了一个以犹太人为主体的以色列国家。以色列建国以后的50多年间,和巴勒斯坦始终处在血肉相搏的激烈对抗之中。尽管居住在以色列的只有几百万人,事实上全世界其他地区的犹太人都在以不同的形式支持以色列,这也正是几百万人的以色列在弹丸之地能够同一亿多人的阿拉伯国家长期抗衡的重要原因。

五是震荡性。因为民族问题涉及到的是许许多多的人,所以蕴藏着巨大的能量,一旦释放出来就会形成很大的冲击和破坏,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巨大的冲击力。还因为民族问题表现在经济、政治等许多重要的领域,这种冲击力会直接指向社会最重要的部分,从而对整个社会形成强有力的影响。这样的事例已经不胜枚举了。一句关于民族主义的口号会引起罢工、请愿、游行、示威,于是会使交通堵塞、生产停止、社会秩序被打乱。民族间基于具体的经济和政治利益会发生争斗甚至战争,由此可能打乱社会的进程,造成对生产力的巨大破坏,给各族人民带来痛苦和灾难。

六是国际性。由于许多民族分散居住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同一民族又有着历史上的、文化上的、感情上的密切联系,这使得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发生的民族问题会引起其他国家同一民族的反应,这种反应往往具体表现为对同一民族的同情和支持,这种同情和支持有时会使问题复杂化。如果实施支持行为的民族是这个国家的主体民族,那么它支持它国同一民族的行为,就会变成国家的行为,由此不但使这种支持的力量加大,而且会影响国家之间的关系。

民族问题的国际性还表现为,虽然一个国家的民族问题属于一个国家的内政,但相邻的国家、国家集团或者国际社会会由于种种原因插手他国的民族问题,或是支持一方,或是以此对这个国家施加压力,甚至进行赤裸裸的武力干预。这类事情在非洲地区、在欧洲的巴尔干地区已经发生了并仍然在发生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