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企业是中国农民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的又一次伟大创造。它在60年代末70年代初就在苏南等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农村地区产生出来,那时称为社队企业但真正大规模发展,还是在1984年以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业大幅度增产,积累一部分资金,同时也使大量农业劳动力剩余出来,田不够种了,因而急需向第二、第三产业寻找就业机会。但改革伊始,农村工业十分不发达,拿1979年来说,社队企业全国只有148万家,职工2909.34万人,产值548.41亿元。显然仅靠现有的农村工业水平无法吸收数以亿计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而城市方面,当时改革不如农村那样迅速、有效,限制城乡流动和迁移的户籍等各项制度几乎没有改变,城市国有企业效益不好,本身还有许多待业的劳力,加上以前上山下乡的近2000多万知识青年中有大批人返城,需要安置就业,由此看来,靠国家通过城市和国有企业渠道来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路子几乎不可行。农村只能自想办法、自谋出路。于是,中国农民就自筹资金,自造厂房,自置设备,自学技术,自找销售渠道,自己学经营,办起了各种形式的农村工厂,进一步发展了社队企业,农村劳动力纷纷向农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1984年政府鉴于农村社队企业对农村发展的巨大作用,发布了开创乡镇企业新局面的文件,并正式把“社队企业”更名为“乡镇企业”,制定了对新办乡镇企业可以免税三年和给予低息贷款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从此农村乡镇企业出现“处处办厂,村村冒烟”的蓬勃发展景象。
如今乡镇企业已成了农村经济的主体和国民经济的一大支柱。早在1987年乡镇企业总产值就超过农业总产值,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50.5%,乡镇企业持续高速发展,现在已成了整个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取得了“三分天下有其一”的地位。
中国农村现代化道路的探析1997年全国乡镇企业创造的增加值达1.8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30%,占农村社会增加值的60%;工业增加值占全国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接近50%;出口交货值占全国的比重超过40%;上交国家税金占全国财政收入26%,农民人均年纯收入2080元中38%来自乡镇企业。乡镇企业对国民经济的农村经济的发展起重要的支撑和拉动的作用。基本上反映了中国乡镇企业的发展情况。乡镇企业的深远影响还在于大大地推动了农村现代化进程,使农村现代化上了一个新台阶
第一,加快中国农村工业化步伐并最终促进整个国家的工业化进程。现代化历史表明,没有工业化,就不可能实现现代化,前者是后者的两个最主要方面之一。迄今乡镇企业已发展成跨第二、第三产业,囊括能源工业、建材业、化学工业、机械制造业、建筑业、运输业、轻工业、饮食服务业、修理业等体制较健全、产业行业结构较完整的农村工业体系,吸纳了农村劳动力的25%。
总之,乡镇企业的发展使农业劳动力在社会总劳力中的比重、农业产值在社会总产值中的比重均得以减少,使农村现代化乃至国家现代化向前大大推进。其次,乡镇企业大大地加快了农村社会分化,使农村从事单一农业的8亿多农民向多职业、多阶层转变。亿万农民正是通过乡镇企业的熏陶而成为现代人,现在已分化为8个有不同利益要求的阶层:农业劳动者、农民工、雇工、农民知识分子、个体劳动者和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乡镇企业管理者、农村管理者。也有人将农村社会分化归纳为4个阶层或12个阶层,甚至16个阶层等。但不管怎么划分,有一点是肯定的,正是通过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发展乡镇企业提供的契机,促进了农村社会分化过程,使农村社会从简单的社会结构向现代社会结构转变,可见乡镇企业对实现中国从传统社会向现中国农村现代化道路的探析代社会的转型起了功不可没的作用。第二,乡镇企业的经营、管理最早引进市场机制,实现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它们完全靠市场来配置资源和生产要素,靠市场来安排生产,确定产量及销售产品,其意义不仅仅限于农村,而且推动了城市和国有企业,为我国实现体制转轨积累了经验,大大推动了我国现代化的进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成长。第三,乡镇企业的发展比联产承包责任制更能影响农村社会的传统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改变,工业生产与农业生产不同,讲究的是时间和工作节奏,天天重复定时的工作,而不是根据季节和气候的变化的有紧有慢地安排生产,因此从事乡镇工业的农民从工作和生活习惯上要做相应的改变,工作上要有时间意识和纪律观念,工作之余不必考虑季节气候变化对生产的影响,而要求娱乐和学习,当然由于工业收入比农业多,因此大多数从工的农民也开始追求更高层次的生活要求,现代意识、新观念、时尚东西首先由他们引入农村,渐渐得以扩散、传播;乡镇企业的发展还为农村培养了一批会管理、懂经营的企业家,一大批农村能人脱颖而出,造就了一代农村企业家队伍。第四,由乡镇企业推动的农村工业化为农村城市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因为没有工业化,就不可能有物质基础和人口的规模集中,也不会带动第三产业的兴起。乡镇企业打破了农村城市化因二元格局阻隔而无法取得工业支援的局面,走出了一条靠自己发展工业来实现城市化之路。
不过,光搞乡镇企业不会自动实现农村城市化,它们在农村现代化的进程中也存在一些不足:初期乡镇企业相当分散,确实有“处处办厂,村村冒烟”之景象,规模小、技术落后、人员素质低,集中程度不够,无法发挥工业集聚效益,而且也增加了分散带来的对基础设施的重复投入,也不利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简言之,就是以乡镇企业为核心的农村工业化在初期缺乏城镇的支撑,两者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脱轨,这对农村现代化相当不利。
另一不足就是乡镇企业是“草根工业”,与农业以及计划经济时代确立的农村体制密不可分,它们的出现没有实现农村劳动力向第二、第三产业间的彻底转移,因为城乡二元的身份体制限定了农村人口不论从事什么行业和产业活动,仍是农民身份,故有“农民工”、“农民企业家”,等等之称呼,因而农村社会在转型中出现了体制转轨与社会结构转轨相脱节的现象,这不是现代化所要求的,不符合社会发展方向。因此,乡镇企业的不足还需城镇化来弥补和矫正。
第三步:小城镇建设——独特的中国农村城市化之路。
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这一阶段的历史任务是逐步摆脱不发达状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由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主要依靠手工劳动的农业国,逐步转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包括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工业化国家。”也就是说要实现工业化,城市化。从现代化发展的历史看,西方发达国家在实现工业化的时候,一般在开始都是从农业、农村取得资金、农产品和一部分工业原料,搞工业建设,大量农民进城,转化成工人、职员,城市居民增多,同时也实现城市化。等工业化、城市化建设起来,再反哺农业,武装农业,使农业也实现现代化,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使更多的农业人口进城,再反哺农村,对农村进行诸如道路、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消除城乡差别,使农村也现代化,从而使城乡一体化。
中国是在特有的国情和特有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现代化建设的。在50年代进行国家工业化建设的时候,随着农产品和工业原料大量进城支持工业建设的同时,每年也有数以百万计的农民进城,转化为职工、城市居民,到1957年,我国的城市化水平已达15.4%,比1952年的12.5%提高了2.9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高0.58个百分点。但是由于1958年“大跃进”的失败,随后是三年经济困难,粮食和农产品供应极端困难,从1960年开中国农村现代化道路的探析始,国家实行城乡分隔的户口管理制度,严格限制农业户口转变为非农业户口。城镇居民生的子女可以报城镇户口,农民生的子女只能报农业户口,农民要把户口迁进城镇,必须先取得迁入地公安户口管理部门的准予迁入的许可证。自此,当农村的资金、粮食、原材料源源进城的时候,农村的劳动力却限制留在农村。
久而久之,就形成僵化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直到1978年,我国的国民生产总值中,工业产值已占48.2%,农业产值只占28.1%,已到了工业化初期阶段,但当年的城市化水平只有17.9%,比1957年只增长2.5个百分点,21年平均每年只增加0.12个百分点,出现了城市化严重滞后工业化的格局。这种格局对经济发展不利,对现代化建设也不利。
1978年改革开放之初和80年代初期,城市和集镇也因为十年“文化大革命”的折腾,弄得矛盾重重,城市公共基础设施落后,住房紧张,供电、供水不足,国有企业不景气,城市本身有许多待业职工,而且有近2000万下乡知青要回城就业安置,小城镇凋敝衰败。所以当农村改革取得成效,有了大批剩余劳动力的时候,城市自身的条件根本不能吸纳这些劳动力进城,于是农村就在本乡本村办起了以工业为主的各类乡镇企业。
当乡镇企业蓬勃兴起,而且有了一定的发展,经济、技术发展。首先,本身就要求相对集中,改变“村村办厂,处处冒烟”
的局面。要求有规模经营和规模效益,如乡镇企业太分散,用电、用水、用气、交通、通讯都不便,而且成本太高。但迁到城市又不容许,于是就向小城镇集中。其次,农民富裕起来之后,也要求改善物质和精神生活,要求第三产业的服务,要求教育、科技、医疗、文化娱乐设施等社会事业的发展,而这些事业也要相当集中,小城镇则是这些企事业的载体。再次,乡镇企业发展起来后,有了经济效益,本身也有财力和物力来进行小城镇建设。国家顺应这种形势,于1984年发布文件,允许农民可以在不改变原来身份的条件下,自理口粮进城镇务工经商,可办理在小城镇落户的手续。当时,学术界也广泛讨论了乡镇企业和小城镇的问题,并且提出了农民“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设想。于是从8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的小城镇特别东部沿海乡镇企业发达地区的小城镇就繁荣发展起来。1978年,我国只有2874个建制镇,1985年全国已有建制镇7956个占全国乡镇总数的9.9%,到1990年增加到16124个,占全国乡镇总数的37.4%。在苏南等发达地区,这几年已全部改为市、镇而没有县和乡了。苏南群众对这段小城镇有个说法,他们把这段历史概括为:“70年代造田,80年代进厂,90年代建镇。”
从全国的情况看,农村发展起来的小城镇,大体有如下几种类型。
1.工业型小城镇一般原来只有一些手工生产合作社,农产品加工如面粉厂,碾粉厂、砖窑等,80年代以后,随着乡镇企业崛起,各种工厂集中到镇区发展,其中有一种或几种主要产品,如温州柳市镇的低压电器、广东顺德北窖镇的电扇、江苏无锡港下镇的红豆衬衣等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农民工和各种商业服务的职工,集中到镇区来,学校、医疗、电影院,等等,也都建起来,成为繁华的城镇。
2.集贸型小城镇这里原来是农村集贸中心,或者地处交通要道,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成为人流、物流、财流的交汇点,有的发展成为闻名遐迩的专业市场,如温州桥头镇的纽扣市场,江苏盛泽镇的丝绸市场,河北保定白沟镇的箱包和小商品市场。
3.旅游型小城镇这里原来有自然风景或人文景观,随着城乡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的改善,旅游者众多,商店、饮食服务业、旅馆业以及旅游中国农村现代化道路的探析纪念品生产等的乡镇企业就发展起来,有了经济收入,又整修了景观、游览设施,以及建设了道路和基础设施。使本镇繁荣富庶起来,如海南岛的“天涯海角”所在地的天涯镇,苏州昆山市的周庄镇,等等。
4.政治、文化型小城镇它们原来是本地乡、镇政府所在地,各类党政机构、学校、医院、农技站等事业单位,以及粮食局、商业局、供销社、银行等的下设机构,都集中在此,本身有一批干部、职工、教员、医生和科技人员,并相应地有一批商店和车站、旅店以及餐饮服务、文化娱乐场所等,乡镇企业兴起之后,常住镇区人口几倍、十几倍地增加,成为本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商业乃至交通的中心。这类镇比较普遍,每市每县都有若干个。
从发生发展的历史看有以下几种类型。
多数是从上述第四种类型,由原来的乡镇所在地的集镇发展起来,待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镇区人口增多,于是就从乡升格为建制镇,1984年国务院发文规定,凡总人口在2万人以上的乡、乡政府驻地非农业人口超过2000人的和总人口在2万人以下的乡、乡政府驻地非农业人口占全乡总人口10%以上的可以升格为镇。前述我国建制镇改革开放以来,逐年增多,主要是按这些条件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由乡升格来的。
有些是在原来乡镇驻地建立工业小区、开发区发展兴旺起来的,前面说过乡镇企业开始在乡和村办,逐渐地向乡镇所在地集中,特别是在90年代以后,明确提出办开发区,办工业区,有的一个乡镇还不止办一个,到1995年全国建立了各类乡镇工业小区有4万多个。除本乡本镇办之外,还引进外省外市的客商,引进外来资金办。如苏南地区的苏州、无锡、常州三市,现已办了国家级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度假区、保税区等8个,省级开发区16个,419个镇几乎都有工业小区。
这些开发区、工业小区的举办,集聚了资金、人才,增加了各种设施使镇区繁荣起来。
有些则是原来没有城镇的地方新建起来的。如开展边贸以后,新建了一批边贸镇,又如浙江温州苍南县的龙港,原来只是鳌江边的小渔村,1984年由政府牵头,依靠农民自身的力量建立了一个新的小城镇,10多年功夫,已经粗具规模了,1994年已建成镇区7平方公里,集聚了13.5万人,建了80多家工厂,个体工商户达8000多家,当年工农业总产值20亿元,财政收入6500万元,被誉为农民城。天津的大邱庄,原来也是一个只有3000多人比较贫困的村庄,80年代以后,发展了乡镇企业,集聚了约2.5万外来人口,工业产值接近100亿元,1993年在村的基础上建立了大邱庄镇。